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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秦亡史鉴四题

    《 中华读书报 》( 2024年11月27日   13 版)

        ■王子今

        秦“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据说“自上古以来未尝有”(《史记·秦始皇本纪》),然而不过十数年,空前强大的秦王朝土崩瓦解。对于这段历史的观察和总结,受到历代政治家和知识人的共同重视。秦短促而亡作为政治史的主题,至今依然有若干历史疑点,也依然吸引着学界的关注。

        “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回顾史事,思考前代盛衰兴亡,人们有“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感叹。《左传·庄公十一年》记载鲁国大夫臧文仲对于宋国形势的议论:“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杜预《集解》:“悖,盛貌。”“一作勃,同。”“忽,速貌。”这里引录臧文仲的话,《韩诗外传》卷三依然以宋国史为主题的论述中,则说是孔子言论:“孔子曰:‘昔桀纣不任其过,其亡也忽焉。成汤、文王,知任其过,其兴也勃焉。过而改之,是不过也。’”(屈守元笺疏:《韩诗外传笺疏》,巴蜀书社1996年3月版,第274页)有人指出,“事见《春秋》庄公十一年,是时孔子未生也。”(赵怀玉《韩诗外传》)或说“孔子生在襄公之事,远不及此,作孔子误”(周廷寀《韩诗外传校注》)。也有学者分析:“孔子生于襄二十一年,相距一百一年。汉儒著书,全不瞻前顾后,大率类此。”(钟琦《丛书杂议》卷二)又有学者认为,“此文非采自《左传》也。”(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引“向先生《说苑校证》云”)《说苑 · 君道》则引作“君子闻之曰”:“昔者夏桀、殷纣不任其过,其亡也忽焉;成汤、文、武知任其过,其兴也勃焉。夫过而改之,是不过也。”或以为“似文仲亦误记,不如《说苑》作‘君子闻之’为当。”(赵怀玉《韩诗外传》)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后者皆说“桀纣”,前者则有“禹汤”“成汤、文王”“成汤、文、武”的不同。“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秦汉时期已经成为政论和史论的习用语式,如陈蕃上疏言:“昔禹巡行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故其兴也勃焉。”(《后汉书·陈蕃传》)又如高堂隆对帝问曰:“夏、商之季,皆继体也,不钦承上天之明命,惟谗谄是从,废德适欲,故其亡也忽焉。太戊、武丁,睹灾竦惧,祗承天戒,故其兴也勃焉。”(《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

        于唐代上层社会具有政治教科书意义的《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则把“其兴”“其亡”的因由进行了概括化的说明:“凡为藩为翰,有国有家者,其兴也必由于积善,其亡也皆在于积恶。”后来又有从其他视角进行政治兴亡总结者,如胡诠《御试策》写道:“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天。汤武听于民,其兴也勃焉;桀纣听于天,其亡也忽焉。”对民意是否尊重与顺从,导致“其兴也勃”或者“其亡也忽”。邵雍《渔樵问对》则说:“其兴也,君子常多而小人常鲜;其亡也,小人常多而君子常鲜。”则表达了有关人才史观与道德史观的思考。

        对于“其兴也勃”“其亡也忽”之“勃”与“忽”,也有别样表述。宋人袁燮《策问历代国祚》说南北朝形势,“萧氏、陈氏之迭兴于南,高氏、宇文氏之称雄于北,其兴也骤,其亡也遽”。近世梁启超《敬举两质义促国民之自觉》一《中国曷为能至今存耶》回顾“阿剌伯人尝建大国”,则言“其兴也至骤,其亡也至骤。”(《饮冰室文集》之三十三)

        后来人们以此说总结秦史。有人说秦“忽亡忽灭”(张洪海辑著:《诗经汇评·秦风·车邻》,凤凰出版社2016年6月版,第304页),或说“以嬴秦之强,虎视六合而威震诸侯,曾不旋踵而亡其国”(〔元〕危素:《陈氏尚德堂记》)。虽然“以力服人”可以成功,“一旦力衰,则共起而毙之矣。观往古,嬴秦是也。”(〔元〕胡祗遹:《兴亡论》)这里所说的“一旦”,正是“其兴”“其亡”之间短暂转折的生动形容。也有这样的说法,“姬周封建政府时代”,“其时科学亦渐萌动”,“雄杰如嬴政者崛起其间,成此短时期轰轰烈烈之专制政体”(秦力山:《说革命》第九章《会党者满洲之司命阎罗也》)。所谓“短时期”,说的就是“勃”“忽”“一旦”之间。类同的表述,又如:“秦王朝只存在了十几年,就灭亡了。真正是‘其兴也勃然,其亡也忽然’。”(曹定云:《论“千古一相”的“千古雄文”——评秦相李斯〈谏逐客书〉》,杨周靖主编:《李斯集译注》第五部分《研究李斯论文选粹》,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4月版,第320页)沿用了古来政治史总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语言定式。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对于秦短促覆亡的原因,很早就有分析。贾谊《过秦论》说,秦以弱胜强,终于实现统一,然而又迅速败亡,是有历史原因的:“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殽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认为,秦由弱而强,终于实现统一,看起来军力强盛,国运昌隆,然而陈胜举义,竟使得王朝崩溃,其原因,就是不推行以“仁义”为主旨的德政,没有考虑到夺取天下和保有天下,基本政策应当有所不同。

        这里所说的“仁义不施”,是指责秦王朝的统治者在实现“大一统”之后,仍然采用战争时期崇尚强力的政策,以暴虐之心与暴虐之术治国,终于导致了不可挽救的政治危局。贾谊还批评说:“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而秦二世又进一步以“无道”治国,更变本加厉地推行暴政,“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之宫,繁刑严诛,吏治深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以致“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百姓困苦,而主不收恤”。最终“奸伪并起”,“天下苦之”,“自群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从高官贵族到平民百姓,人人自危,因此形成了一旦发生变乱,就迅速土崩瓦解的政治局面。

        贾谊的这种从政治战略角度发表的批评,得到许多人们的赞同。《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引伍被语所谓“绝圣人之道,杀术士,燔《诗》《书》,弃礼义,尚诈力,任刑罚”,《汉书·吾丘寿王传》引吾丘寿王语所谓“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盐铁论·褒贤》记录文学语所谓“弃仁义而尚刑罚,以为今时不师于文而决于武”,《汉书·刑法志》所谓“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等,实际上都可以看作贾谊上述政治见解的复述或者展开。

        对于贾谊所谓“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的说法,宋儒曾经有不同的见解。明人张燧《千百年眼》卷五有“《过秦论》出《丹书》”条,说到另一种与贾谊之说类似的论述:“贾长沙《过秦论》末所云‘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为宋儒所笑,不知其原出《丹书》也,曰:‘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可见读书不多,未可轻议古人。”张燧所引《丹书》不知所本,当然也未可以此断言贾谊《过秦论》之说“原出《丹书》”,但是这种政治观点确实存在,并且已经提炼至于十分精当,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

        “黔首化为盗贼”

        对于秦短促而亡的原因所谓“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的分析,大致切合近年有不少学者予以关注的“治理”史研究的思路。这其实是站在“治理”者立场上的历史学思考和管理学总结。

        不过,客观真切的历史观察,也许应当超越执政者立场的限定,从更宽广的视角思考社会动向的演变。社会更宽广层面的态度,是值得认真关注的。

        秦始皇琅琊刻石所谓“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会稽刻石所谓“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修絜,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史记·秦始皇本纪》),或许体现了秦统一之初的社会意识倾向。天下“黔首”后来怎样又转为奋起反抗,称“天下苦秦久矣”(《史记·高祖本纪》),同心灭秦呢?

        中 国古代王朝的开国历程,就对于原有政权而言,大略有三种模式:(1)造反;(2)篡夺;(3)侵灭。

        《汉书·张汤传》记载了这位司法名臣也是著名酷吏张汤处理淮南王、衡山王以及江都王反叛之案时的情形:“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狱,皆穷根本。严助、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造反谋,而助亲幸出入禁闼腹心之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上可论之。”所谓“本造反谋”,宋人倪思《班马异同》卷三○:“伍被本画造反谋。”清代学者何焯《义门读书记》:“‘伍被自诣吏因告与淮南王谋反。’钝吟云:‘伍被与王造反谋寔也。’”与“本造反谋”“本画造反谋”类似的说法,又见于《三国志·魏书·陈留王奂传》:“(咸熙元年八月)癸巳,诏曰:‘前逆臣锺会构造反乱,聚集征行将士,劫以兵威,始吐奸谋,发言桀逆,逼胁众人,皆使下议,仓卒之际,莫不惊慑。’”如果所谓“本造反谋”“本画造反谋”“构造反乱”未必就是人们通常说的“造反”,那么,我们还可以指出,同样见于《三国志》的有关张既事迹的记录,明确说到了“造反”。

        《三国志·魏书·张既传》记载:“酒泉苏衡反,与羌豪邻戴及丁令胡万余骑攻边县。既与夏侯儒击破之,衡及邻戴等皆降。遂上疏请与儒治左城,筑鄣塞,置烽候、邸阁以备胡。西羌恐,率众二万余落降。其后西平曲光等杀其郡守,诸将欲击之,既曰:‘唯光等造反,郡人未必悉同。若便以军临之,吏民羌胡必谓国家不别是非,更使皆相持着,此为虎傅翼也。光等欲以羌胡为援,今先使羌胡钞击,重其赏募,所虏获者皆以畀之。外沮其势,内离其交,必不战而定。’乃檄告谕诸羌,为光等所诖误者原之;能斩贼帅送首者当加封赏。于是光部党斩送光首,其余咸安堵如故。”曲光“造反”的情节,是“杀其郡守”。这里张既所谓“造反”,与现今人们所说的“造反”语义是一致的。

        《三国志·魏书·张既传》记载的汉末建安年间张既言论所谓“(曲)光等造反”,也许是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造反”一语出现的最早的历史记录。

        也就是说,至少在东汉时期,“造反”的说法已经出现,并且作为政治评判用语应用于社会政治生活之中。考察其语源,也许应当注意“造反”与所谓“本造反谋”“本画造反谋”“构造反乱”的内在逻辑关系。如果我们认为,“造反”这一词汇的出现,与皇帝制度即高度集权的专制主义体制的初步巩固与健全大体同步,也许是有一定道理的。也就是说,从古代朝廷最高执政者的专制权力强化至于极端的时候开始,挑战这种权力的政治表现就已经见诸史籍,指代这种现象的“造反”一语随即出现。而“造反”在中国词汇史中生命力之持久,也是和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一致的。

        了解作为政治术语的“造反”词汇的早期出现以及最初的概念内涵和使用场合,对于汉代政治生活的深入认识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若进行中国正统政治文化的长时段的综合研究,也不妨关注“造反”这一词汇使用的原始的观念背景和长久的社会影响(王子今:《“造反”的词汇史》,《历史学家茶座》2008年4辑)。

        因“造反”成就为帝王的政治人物,往往是通过起义、暴动或者叛乱积聚最初的武装力量的。实践这样的开国道路的皇帝,有西汉王朝的创立者汉高祖刘邦,东汉王朝的创立者汉光武帝刘秀,明王朝的创立者明太祖朱元璋等。不过,因为在正统政治意识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造反”长期显露出贬义,成功的帝王不愿意在史书等意识形态遗存中称自己的行为是“造反”,多自称“举义”“革命”。

        在中国古代统一王朝中,以“造反”实现兴替过程的情形,有:秦—西汉;新莽—东汉;隋—唐;元—明。

        对于中国古代的历史,以往有一种误解,以为古代王朝的更替大都是因农民起义实现的。

        在以往的历史教科书中,对于农民起义、农民反抗和农民战争的高度肯定,曾经成为重要的原则。人们普遍赞同这样的认识:“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汉族的数千年的历史上,有过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反抗地主和贵族的黑暗统治。而多数朝代的更换,都是由于农民起义的力量才能得到成功的。”(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对于“多数朝代的更换,都是由于农民起义的力量才能得到成功的”这样的论点,其实有必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至少直接因“造反”实现“开国”的王朝,比率不能说是“多数”。

        通过“造反”得天下的开国君主,是成功的平民英雄。而立国之后成功者的继承人,资质与表现则各有不同。

        关于古代王朝开国的三种模式:造反,篡夺,侵灭,其实类似的看法,古人早就已经指出。笔者只是读书太少,在进行相关思考时没有能够及时获知。宋人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一九《史记一》有这样一段史论:“空诸侯之国而得天下者,秦也;驱天下之人而亡天下者,亦秦也。秦自以灭六国无与敌,及其敝也,虽名诸侯复立,其实黔首化为盗贼,亡之如拾遗。自是之后,未有不以群盗亡者,次则夷狄,次则卒伍,皆古所无有也。然则后之有天下者,谨备三者而已。”我们所说的“造反”,即叶适所言“盗贼”。我们所说的“篡夺”,即叶适所言“卒伍”。我们所说的“侵夺”,即叶适所言“夷狄”。我们说“造反”“篡夺”“侵灭”,指促成“开国”的三种政治动作。叶适所说“盗贼”“卒伍”“夷狄”,则指发起这些政治动作的行为主体。

        叶适首先是从亡国史的角度进行这一政治史的总结的。而所谓“然则后之有天下者,谨备三者而已”,则指出“开国”“建国”同样由此“三者”。

        叶适说此“三者”“皆古所无有也”,指出这一规律的形成,见于秦汉大一统王朝出现之后。

        刘邦本人出身平民,在秦时任过亭长。他的功臣集团大多出身低微,除了张良家世高贵而外,其余多为所谓“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者。萧何、曹参、任敖、周苛都是基层政权的普通小吏,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都是一般平民,樊哙是屠狗者,周勃是织席、吹箫服务于丧事者,灌婴是卖织品的小贩,娄敬是挽车的普通役人。清代历史学者赵翼总结西汉初期政治结构,曾经称此为“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他同时指出,这种打破贵族政治传统定式的“前此所未有”的新的政治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由此可以说明,“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写道,自古以来,都是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也世袭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后来这种政治格局积弊日甚,暴君荒主,于是以残虐之心役使民众,没有任何力量可以约束限制;而强臣大族,又篡弑相仍,政治争斗激烈,以致祸乱不已。这样的政治形势是不能不改变的,但是数千年来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也难以迅速扭转。战国晚期,这种贵族政治体系实际上已经动摇,不过,新的政治体制的面貌尚不明朗。秦开一统之局,政体焕然一新,但是,“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也”。大臣的任用虽然已经打破“世禄”的传统,而最高统治者,依然是王族世袭。直到汉初,新王朝之气象大变,似乎“天意已另换新局”,新的政治体制得以开创,“天之变局,至是始定”。而且新的贵族在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统治之下,权位随时可以消除。于是三代以来世侯世卿之陈旧政统,荡然净尽,“而成后世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矣”。

        “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录了班固一段分析秦史的言论。司马贞《索隐》说:“此已下是汉孝明帝访班固评贾马赞中论秦二世亡天下之得失,后人因取其说附之此末。”秦“二世即亡”(《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二世则亡”(《汉书 · 娄敬传》),“二世而亡”(《汉书·五行志中之下》),“二世而歼”(《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鄄城侯植为诔),“二世而灭”(《三国志·魏书 ·杨阜传》),成为自汉初以来历代史论与政论的主题。

        《汉书·谷永传》可见这样的说法:“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对于秦所以“二世而亡”,可以进行多视角的考察。但是这个曾经空前强大的政权在“二世”崩溃,而没有能够如秦始皇的设想,“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是值得人们深思的。而中断于“二世”,尤其应当予以重视。

        因“造反”登基的帝王,从底层社会带来的政治感觉并不能世袭。有的学者说,“由民间出身的人物,猜测人民的需要较为准确,但是到了第二代以后,子孙们‘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故而我们常常看到民间出身皇帝若干措施受到赞美,而末期皇帝不是暴君便是昏君,尽是做些害民之事……”(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4页)这是说“到了第二代以后”的蜕化。然而就第一代至第二代之代际之间的权力交接,是一个关联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的大问题,值得研究者思考。

        早在世袭制度形成之前的时代,传说禅让曾经是执政权交接继承的方式。而尧舜禹之间后继者人选的择定,有品德、能力、资质,包括智慧和毅力的测试。典型的史例有尧对舜的考验:“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史记·五帝本纪》)后来权力继承有兄终弟及和嫡长子继承制的变换,最终“嫡长子”为“嗣子”(《汉书》卷六三《佞幸传·淳于长》颜师古注),即当然继承人的制度终于形成。但即使如此,我们看到,不少王朝在第一代与第二代的执政权力交接时往往发生严重的政治危机。周代如此,秦代如此,汉代依然如此。后来的隋、唐、宋、明、清历朝也都是如此。

        考察这种历代几乎共同发生的病症,也许应该首先对秦亡的史迹予以深刻研究。更透彻地认识和说明这个第一次实现一统的高度集权的王朝的权力结构的相关细节及其演生路径。

        (王子今著:《东方帝国的营造:秦汉王朝政治史》,陕西人民出版社2024年8月版;《开国君主的成功》,华夏出版社2024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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