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样向孩子讲述“中华先锋人物”的故事
——“中华先锋人物故事汇”系列创作谈
■徐鲁
我为“中华先锋人物故事汇”写了10位人物,感触良深,积累了一些创作经验,也获得了失败的教训。史实不虚,细节不拘,描述得当,语言平实——这是我给自己设定的人物传记故事写作的四条准则。但要真正做到,其实很难。
我有一个也许不足为外人道的“标准”:一部非虚构的人物传记,倘若故事剪裁合理、详略得当、叙述得体,能把故事写得像一部虚构小说一样波澜起伏、引人入胜,那这部非虚构作品就是比较成功的。写《彭士禄:祖国的儿子》,我就是暗暗朝着这个“标准”去努力的。其中写到“染血的河水”“八岁的小囚徒”“活着、活着、活着”“小流浪儿”这些章节时,我几次眼睛湿润,乃至流下热泪。这些小章节虽然都是真实故事,但读来也像好的儿童小说一样,写出了小主人公生命的顽强与坚韧,也写出了影响主人公成长的一些普通人的善良、仁义与担当,以及他们的生活勇气。这些故事不以复杂的情节取胜,但我努力用一些真实的细节描写去支撑起简洁而明快的叙事,同时兼顾对人物形象和性格的刻画,在平实的描述中传递出涤荡人心的力量。
创作彭士禄的传记故事,让我再次对写作先锋人物传记一类的非虚构作品有了一些真切的体会。简单说来,至少有以下三点:
第一,用小故事和美文的文笔刻画“大写的人”。“中华先锋人物故事汇”系列集合着中华民族的一群优秀子孙,集合着新中国的一群英雄儿女和最美奋斗者,他们都是“大写的人”。所以,我在写每一个人物时,首先要努力写出主人公高尚的情怀、闪光的品格和无私奉献、坚忍不拔的奋斗意志,让小读者发自心底地感动和认同。
第二,在创作时我遵循“约法三章”。我国现代文学史学者、散文家、鲁迅研究专家唐弢先生在创作《鲁迅的故事》时,给自己定了“约法三章”:其一是明确读者对象,他把读者定为初中三年级学生,同时兼顾一下学段稍高的或略低的读者;其二是每一个小章节既可以独立存在,又与主人公整个生平故事相衔接;其三是采取鲁迅散文《朝花夕拾》那种夹叙夹议的写法,尽量写得“抒情一些”,“形式多样化一些”,每篇故事除了讲述传主的事迹,又是一篇独立的散文,能带给读者文学艺术上的启发。
第三,儿童文学的故事性和美文风格不可缺失。先锋人物的故事都是好故事,能不能“讲好”是对每一位作者的考验。我认为每一本故事的“儿童文学性”不可缺失。儿童文学性大都表现在环境描写、风景描写、人物心理描写、对话描写等细节里,正如一株枝叶纷披、丰盈婆娑的小树,如果失去了文学性的细节的枝叶,就只剩下干巴巴的树干(故事梗概)了,这本传记故事也就失去了感动人的力量和文学的滋润力,当然也就是没有“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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