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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

    著作权登记应成为作品创作和传播的助推器

    《 中华读书报 》( 2024年02月28日   20 版)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显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23年全国共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6428277件,同比增长42.30%。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总体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北京、山东、福建的登记量居于前三位,河南、西藏、山东、福建、河北、江西、云南、青海的登记量增长率超过100%(2024年2月20日新华网)。

        产权是创新的生命。没有产权,任何投资、研究开发都没有价值。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中建立了著作权登记制度。作品登记是著作权登记的一项主要内容,包括著作权法规定的,除软件以外的所有作品登记。一方面,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是明确著作权人权利的一项法律制度,开展作品版权登记,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版权交易,推动版权业的发繁荣展。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但是,由于著作权属于无形产权,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权利状况难以判断等问题,引起纠纷。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可以减少或避免纠纷,也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不断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作品登记程序、作品登记证书格式内容,建立了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根据《伯尔尼公约》和中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造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手续。为有效规范和保护著作权这一无形产权,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登记制度。中国著作权登记制度从1995年开始施行。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零到百万的突破。如江苏省从国家实施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以来,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登记作品涵盖了文字、美术、影视、摄影、音乐等《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大部分类别,登记数量年增速稳定在30%以上。著作权登记数量的增加,体现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增强。版权相关企业对加大版权保护、版权运用和版权管理,以及以版权作为核心资产进行融资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强烈,这些无不反映出中国版权意识从上至下、从弱到强的发展态势。

        自2011年10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作品登记量呈突破性增长态势。一方面,著作权登记明确著作权归属,减少权属纠纷,积累文化资源,促进版权有效运用,推动作品创作与传播,表明社会公众版权意识在不断加强;同时,版权相关企业对加大版权保护、版权运用和版权管理,以及以版权作为核心资产进行融资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以著作权登记为学术评价第一尺度,作者的原创作品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的方式发表或公开,出版者对原创作品投入智力进行创作的演绎作品,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出版者才会投资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形成精品。应该看到,著作权登记工作是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版权交易安全、促进版权有效运用、推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版权产业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江苏省连云港市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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