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黎 主持:丁帆
酒在我青少年时代占据重要的位置,因为父亲喝酒很多,喝醉很多,还好几次喝到胃出血住院。我从14岁开始在外住校,每隔一两年,都会遇到辗转回家后却院门紧闭寂静无人的情形。那时没有手机,联系不便,失联让人焦虑和害怕,让一个少年觉得可能自此就无依无靠了。跑到左邻右舍或者亲戚家打听,迟早能打听到,原来是父亲胃出血住院了。然后就是等,等母亲先回来,或者父母一起回家,有时候要等到深夜他们才回来。
但我从来没有因为喝酒而对父亲有过任何意见,小时候是没感觉,大了之后是理解:在1990年之后的那些年,社会经济向好,人人都觉得有奔头,同时,广袤的乡村一到晚上又极其冷清,喝酒特别能让父亲那一拨三四十岁、交织着希望和无望的壮年人开心起来。我很小就目睹不同的人在家里喝酒,真的是流动的宴席。家里甚至有一个专门用于喝酒和打麻将的小房间,哪怕寂静无人、打扫清爽时,依然烟酒味扑鼻。三十来年过去了,喝酒的画面残缺不全,但有一个能记得,父亲他们几个老朋友,突然间就开始较劲,逞强斗狠,比喝酒。随即是各种叫喊和豪举,声音直奔丘陵深处而去。那天,父亲作为此中老手和东道主,最后一个出手,他让我专门盛了一碗米饭,然后把大半瓶白酒倒了进去,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他咀嚼的样子我还依稀记得,结合他2014年因为食道癌而逐年消瘦的样子,真是让人恍惚。
在这样的氛围里,我长大了端起酒杯喝酒似乎自然而然。真正喝酒是进入大学之后,一届三个宿舍男生,其中一个宿舍人人都能喝,并且对另外两个宿舍造成极大的威压,我和几个人屈服了,经常和他们一起喝酒。小说家赵志明就是那个能喝酒宿舍成员之一,在一次酒后,几个人醉醺醺地走在南师大随园北面的汉口西路,在一片漆黑中赵志明突然一个箭步抱住一棵大树,一边大喊“鲁迅死了! 鲁迅死了啊”,一边痛哭流涕。都到这个高度,那只能继续喝了。
大学毕业后,借助当时兴起的网络论坛,我和一群写作的朋友厮混在一起,转眼二十多年。喝酒在聚会时很常见,尤其是在二三十岁那些年,几乎是以文学的名义在喝酒。一群人因为都写东西所以坐下来吃饭,往往是随着一杯杯酒喝下肚,除了写作什么都谈到了。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两句著名的话。
第一句是曹寇说的,就三个字,白酒快。这自然指的是喝白酒醉得快,而喝醉,包括半醉、大醉和微醺,是一个天然的不证自明的目标,仅仅需要奔赴而已。啤酒、红酒、黄酒等都是途径和手段,其中白酒以其快速高效而备受曹寇的认可,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第二句是在北京几位朋友中流行的:往高处喝。翻译一下就是,喝高,也等于喝大、喝多,但“往高处喝”这一句特别有味道,它里面有“高处”一词,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那可是高处不胜寒的高处,是可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高处。这句话也多少解释了曹寇的那句,快是为了什么? 为了到高处去。
因此,我对喝酒的人从不排斥,将来有一天我不喝了也还会如此,因为他们是在挣脱沉重的肉身往真真假假的高处而去。哪怕酒后整个人低到尘埃里,但只要敢往高处去,那就是好的。
喝酒需要酒局,酒局的本质,有人说是回味,或者是忘情,我觉得是给人以期待。我期待两类酒局,一是自己组织的,尤其是跑到外地,喊上一群朋友吃饭。特别让人期待的是,因为新老朋友都有,他们因为这次喝酒认识了,更能证明我作为媒介的价值。这件事主要发生在北京,作为世界思想之都,加上北京太大,一个外地人到北京瞬间会被淹没,组织一个酒局,有种在浩瀚时空中强行留下痕迹的豪情。我最多一次喊了二十人,加上北京特色朋友带朋友和二场,实际又远不止二十人。诡异的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因为要催促、介绍和照顾诸位,反而不想喝酒了,会冷眼看着眼前,心里很清楚什么都不会留下。如同水消失于海,喝酒的念头会在酒局最酣畅的时刻消失。
另一个值得期待的,是和少数最熟悉的人喝酒,没有额外的事,连时间都无限量供应。这种情况很多,有两次比较夸张。一次是遥远的2002年,我和一位“西祠胡同”的网友约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门口吃饭。鉴于此前在西祠都看过对方大量文章、跟过很多帖,见到真人之后,没有多少隔阂,直接续上论坛的话题,并辅以不宜在网上公开的个人经历。从饭店转到烧烤摊,一直喝到天亮。这位网友就是如今著名的历史作家刘勃,那次彻夜喝酒让我成了他的粉丝,他只要出书我就买,似乎还是在为那顿酒买单。
另一次是和曹寇一道,为从北京回来的赵志明接风。赵志明到的时间较晚,我们直接在烧烤摊上坐下来,喝起了某款度数很低的啤酒。鉴于赵志明有一阵没有回来,那天有说不完的话,加上低度啤酒的羸弱和迟缓,每当快喝完时,就有一个人问,要不要再拿一箱? 另外两个半推半就同意,然后再重复这个画面,直到天色大亮。那天晚上最大的工作量,除了说话就是去上厕所。起身,绕过烟火缭绕的摊子,在昏黄的灯光中走向摊主指定的地点。随着夜色越来越深,我们会和遇到迎面而来的人甚至同去的人点头致意,仿佛那时我们身在荒原,大家都是长途司机,难得遇到人,要鸣笛致意一番。
和大的酒局上酒意丧失类似,和少数人长时间喝酒,又是可遇不可求的,起码上述两次完全没有提前计划,我们不是那种端杯就放不下的酒鬼,只是临时起意和不断地临时起意。
由此,喝酒不仅让人期待和回味,还充满了成色不同的悖论。
喝酒的另一大类,是一个人喝。2001年毕业时,为了工作愁苦不堪,一个人在路边的小饭店喝酒,只喝了两瓶啤酒就晕了。那天,整个过程中我就说了一句话:老板,再拿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