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余姚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剧本杀”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某网店以7元3000套的价格打包售卖盗版“剧本杀”作品,实际销售订单133单,获利900余元。最终,法院在综合案涉作品的声誉和知名度,本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以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总计1.2万元。(10月18日《宁波晚报》)
如此毫无原则底线,在利益驱使下置原创作者劳动成果和版权规定于不顾,最终落得“因小失大”的下场,实在是罪有应得。不过,更值得期待的还是余姚法院向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送的司法建议。
众所周知,“剧本杀”本质是一种具有推理性质的角色扮演类游戏,因兼具推理性、悬疑性和社交性,深受当代年轻人的喜欢,几乎每到周末,不少人会约上三五好友来一局。然而,一边是行业的火热,一边却是行业的失范,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逐渐显露,包括抄袭、盗版等在内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此背景下,案件审结后,法官通过大数据司法检索发现,在“剧本杀”这一新兴行业领域中,剧本情节涉嫌抄袭、以“限定”名义肆意哄抬价格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的纠纷频频发生,以及部分剧本创作者,为博取消费者眼球,无限制加入血腥、暴力元素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等情况,对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群体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进而举一反三,继续开展工作,自然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失范的行业,注定无以致远。事实上,也只有如建议所提及的那样,加强对“剧本杀”娱乐场所的检查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场所内“剧本杀”作品的合法来源,并对相关从业者进行法律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妥善处置知识产权纠纷,避免从业者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承担高额赔偿,促进新兴业态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多次出现侵权行为的“剧本杀”娱乐场所进行公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力,倒逼相关从业者规范经营行为,整个行业规范了,人人才可能是受益者。
贵州省兴义市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