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一词是指一种古老的驱鬼仪式,社会各个阶层都采用,并以各种形式流传下来直到如今,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西南地区几个省份。有人认为,这种对抗恶鬼的驱鬼术(简称傩)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了。甲骨文中所出现的一个词“方相”,就是后世所知的傩仪式中的核心驱鬼师。在东周时期,它会在乡村阶层表演,据说孔子曾经参与过村里的傩仪式。在《礼记》《周礼》《吕氏春秋》《后汉书》中发现的材料都能证明,傩是一种为了驱除人间恶鬼的官方仪式。它通常按照季节来举行仪式,由政府发起,并由统治者和官员共同参与。据《吕氏春秋》中所保存的《礼记·月令》所载:
季春之月,……国人傩,九门磔禳,以毕春气。
仲秋之月,……乃命宰祝,巡行牺牲,……天子乃傩,御佐疾,以通秋气。
季冬之月,……命有司大傩,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
似乎在《月令》的上下文中,傩一词是指一种用于驱除各种恶鬼的特殊季节性驱鬼仪式。《月令》中并没有具体说明傩仪式要驱除的恶鬼名称。我们也不能从文本中看出仪式的实际程序。《周礼》倒是对主要的驱鬼人方相氏有如下描述:
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
方良是某种恶灵,被认为能够对墓中的人鬼造成伤害。因此,方相氏作为驱鬼人,除了以傩驱鬼之外,还可以在各种场合进行驱散恶鬼、恶灵的仪式。事实上,他的形象是刻意制造成让人恐怖和敬畏的,这表明人们认为鬼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因此能被驱逐。
只有在《后汉书》中,我们才能找到更多关于傩仪式过程的讯息。《礼仪志》中有常被引用的一段话,对傩仪式的准备和过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还收录了仪式中宣读的一段文字:
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
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
于是中黄门倡,侲子和,曰:“甲作食歹凶! 胇胃食虎! 雄伯食魅! 腾简食不祥! 揽诸食咎! 伯奇食梦! 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 委随食观! 错断食巨! 穷奇、腾根共食蛊! 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汝)躯,拉女(汝)干,节解女(汝)肉,抽女(汝)肺肠。女(汝)不急去,后者为粮!”
就在这时候,驱鬼人(方相氏)和十二只动物又舞又叫,在宫中四处走动。他们拿着火把绕了三圈,用火把把瘟疫从端门送出去。端门外,骑兵接过火炬经司马阙门出宫,接着五营卫队的骑兵轮流接火炬,直到最后将火炬投入洛水。然后:
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櫑、苇茭毕。执事陛者罢。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云。
我们引用这段记载是为了表明这个仪式在汉朝一定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仪式的整个过程被记录得很详细。这个仪式的目的相当明确:驱除隐藏在人间各个角落的邪灵。与睡虎地《日书》驱鬼文书中不需要神或灵来执行仪式的那些更简单的驱鬼方法不同,大傩仪式使用十二个动物灵(由男孩象征性演出)来驱除恶鬼。这个仪式显然或多或少是作为庆祝一年将尽的一种公共活动,因此它包含了一些神灵吃鬼的戏剧性元素。兽神里吃梦的伯奇,可能就是睡虎地《日书》关于梦一章中提到的神灵,只不过名字叫钤奇。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十二种动物灵皆源于民间信仰,正如大傩仪式中所提到的苇戟和桃杖的驱鬼效力也是源于民间一样。
在驱鬼过程中使用火炬足以让我们确信,火被认为是吉祥的,而且能有效驱逐邪灵。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恶鬼最终没有被消灭而是被驱逐。当鬼被驱赶,文中的说法是方相氏和十二动物灵“送疫出端门”。因此,虽然咒语中发出了毁灭性的威胁,但这种驱鬼仪式似乎并不是要消灭瘟疫恶鬼,而只是将它们赶出人间。这隐含着恶鬼明年还可以回来的意味,因此必须再进行下一次的驱鬼。因此,这种驱鬼行为背后的宇宙观非常有趣:这些恶鬼虽然对人类充满恶意和危险,但却是宇宙秩序的一部分。它们可以被暂时地驱逐出人间,但似乎没有办法一劳永逸地消灭它们。因此,年复一年,季复一季,驱逐它们的需求反复存在。鬼能被驱赶而不能被消灭,这可以从睡虎地《日书》驱鬼文书和前述东汉墓葬文献中的驱鬼咒语中得到证实,其中恶鬼被命令“疾去三千里。汝不即去,南山给□,令来食汝”。这与大傩驱鬼时所说的类似:“女(汝)不急去,后者为粮。”
《后汉书》记载的傩虽然属于国家级祭祀仪式,因为它的目的是将鬼赶出皇宫,而且有很多官员参加这场仪式,但县郡和乡村也举行相同的驱鬼仪式,这些仪式直到如今仍然能看得到。所有这些仪式的共同点是咒语的宣读和特定仪式行为。换言之,驱鬼仪式中的基本要素都是共同的。
汉和帝在位期间(公元94年)曾经下诏,将每年六月的伏日定为全国性假日,因为按照古代的说法,伏日是万鬼出没的日子。因此,一整天,人们都被命令关上大门,不事任何生产。可以说,这个伏日就是后来七月中旬庆祝的中元节的早期版本。
这些与鬼信仰有关的各类活动的讨论,都是为了凸显社会的特质。对于大多数平民来说,他们没有不相信鬼与灵存在的选择。正是为了官僚系统的需要,知识分子/官员试图建立一些秩序,通过这些控制来确保税收和徭役能够顺利进行,并且确保对鬼神的崇拜不会影响政府的职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汉朝官员/文人往往言行不一致,他们既可以公开禁止“迷信”和“淫祠”,但他们又会在一些他们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参加当地的宗教活动。当然,我们可以争辩,认为他们的言行没有不一致,因为他们的共同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合理的管理体系,以维持统治机构的运作和政府的财政需求。过去几十年来秦汉行政文书和法律文献的大量考古发现都表明了当时政府的这种努力。帝国对秩序的渴望虽然存在,但信仰的地方性差异始终是一个难以驾驭的现实。
(本文摘自《早期中国的鬼》,蒲慕州著,新星出版社2023年5月第一版,定价: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