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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中华读书报 2023年07月05日 星期三

    即使是同样的风情,一个内地的旅人与一个草原人感受到的与说出来的也不一样。因为在后者,这一切是用他的生命活出来的,深入到了他的精神与骨髓里,并且,又是在他的原初语言中被表达。

    来自草原的恋地歌吟

    汪政 《 中华读书报 》( 2023年07月05日   11 版)

        “鲍尔吉·原野草原童年美文系列”,青岛出版社2023年2月第一版,114.00元

        最近青岛出版社推出了著名作家鲍尔吉·原野的“草原童年美文系列”,包括《云的故乡在草原》《河对岸的星辰》《马群在傍晚飞翔》3册。

        说起儿童文学,人们很容易会想到童话、小说、童诗童谣,散文常常被大家忽略。好像儿童文学都应该跟想象与幻想连在一起,写实就不是儿童文学了。其实,对小读者来说,散文很重要,不管儿童的审美与思维有怎样的特点,他们的日常生活都是散文化的,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也是散文化的。所以,散文是他们认识世界最直接的方式,是最接近他们生活的文体,也是他们理解语言表达世界、连接世界的功能的有效载体。因此,让小读者多读一点散文,让他们从小建立起与自然、社会与自我的真实关系实在非常必要。

        散文是鲍尔吉·原野的看家文体。他这次带给小读者的。三本集子各有侧重,他在序言中告诉读者,《云的故乡在草原》是写草原的,《河对岸的星辰》是对童年生活的回忆,《马群在傍晚飞翔》则将笔墨都集中在草原人的亲密朋友马的身上。

        草原是鲍尔吉·原野的故乡,是他创作的素材库,是他文学的底色,更是他文化的原乡。这无疑使得他的创作带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而文学从来应该是多种文化交流与融合的精神场域,在文学生态急需丰富性、多样性的时代,鲍尔吉·原野写作的意义就不仅在于其本身,不仅在于边地,在于草原文化,更重要的是在于和其他不同文化类型写作的差异与互鉴。这样的意义正越来越为当下的中国文学所看重,边地写作已经被广泛激活,形成了西藏、西南、新疆、西北、内蒙古、东北等众多板块。这些板块不仅承载了地域上的差异,更承载了民族与文化的个性,从而与内地文学组成了中华文学共同体。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小读者,尤其是内地的小读者从小接触这些丰富的文学,并通过它们去理解和认识中华文明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就非常必要了。

        边地与特色文化的写作不是猎奇,重要的是写出人与地方的关系,写出“地方感”。什么是地方感? 顾名思义,地方感就是一个人对地方的感觉。按常理,每个人都是某个地方的人,都有自己的出生地与籍贯,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的地方感。地方感是要培养的,它既是地方对人的影响与塑造,也是一个人对地方的自觉理解与思考,是一个人对地方自然风貌、历史传承、风土人情、生活方式、社会现实、生产劳动的获得与认识。在草原上长大与从小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孩子差别在哪里?不仅在于前者的风吹草低见牛羊和后者的小桥流水桃红柳绿的外部环境,更在于他的空间感受,在于这环境与文化对他心理的影响,让他形成了关于世界的完型心理也就是“格式塔”。

        鲍尔吉·原野在《静默草原》中曾经就“城里的人”和“草原人民”地进行过对比。在城里的人那里,“景随步移”,而在草原,人们看到的是一直到天际的无边与单一,这样的空间关系使得城里人可以“睁大着眼睛”看清一些事物,而草原上的人们“总是眯着眼睛”,以便看得更远从而弄清自己身在何处。进一步则是他们对人与世界关系的形而上的理解,直至生命体验与情感方式,都与城里人有所不同。“在草原上,人的处境感最强烈。天,果真如穹庐一样笼罩大地。土地宽厚仁慈,起伏无际。人在这里挥动双拳咆哮显得可笑,蹲下嘤嘤而泣显得可耻。”生活在熙熙攘攘的江南怎么会这样感受?

        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中固然可以看到许多陌生而新奇的描写,看到茫茫的草原和草原上五彩缤纷的花儿;即使不是花开时节,那想象中草原清一色的绿也会在阳光下呈现出绚丽的色彩;草原上不仅有成群的牛羊,还有日出夜行的动物和怪兽一样的草球;草原的孩子躺在山丁子树做成的摇篮里;而马奶做成的“车戈”是可以醒酒的……我们从头到尾可以听到那悠然而苍凉的歌声和蒙古的民间诗篇;一起感受暴风雪之夜迷路后的刺激;认识一个个走在作者生命之路上的草原人。

        我们会与一匹匹骏马相遇。它们是跑马、走马、颠马,是它们中的佼佼者。面对它们,草原人的“眼神纷纷带出景仰之色”,“人虽然是人,也可以景仰马”! 其中的火蓝觉若就是一匹伟大的、善解人意的走马,什么赞美的词汇用在它身上都不为过。它被封为“达尔汗奇”,是马中的神圣者。当它知道自己的生命临近终点时,竟以羸弱之躯,悄无声息不可思议地越过陡峭,“选择死在黑莫日山的山顶”,这样“每天最早见到朝阳”。读到这儿,谁不为之动容!

        而在这些草原风情之外,我们体会到的是一个草原人的生命体验与言说方式。也就是说,即使是同样的风情,一个内地的旅人与一个草原人感受到的与说出来的也不一样。因为在后者,这一切是用他的生命活出来的,深入到了他的精神与骨髓里,并且,又是在他的原初语言中被表达,而原初语言或母语更与它的表达对象存在着本质上的同一性。草原之外的人怎么能感受那天地的广阔,感受脚下的绿草与天上的白云,怎么能体会到“草原静得好像时间都在打瞌睡”? 至于草原人对牛羊、对马的感情就更加无法理解了。

        鲍尔吉·原野的这三本散文集虽然是汉语文本,但是,却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蒙语的神韵与风致,这是一种来自能指与所指天然相配的惯性。那些风物,那些场景,那些情感,那些带着神性的感悟,如果不用与他们一同来到世界与人间的语言就无法真实地说出。所以,鲍尔吉·原野有时不得不进行特别的“双语”写作——一边用蒙语的音译写一遍,再努力地把它们的意思用汉语“翻译”出来。而蒙古语自带的特别的诗意与弦歌的旋律感给予鲍尔吉·原野汉语写作的滋养也许只有他自己才说得清楚。那种对汉语不同寻常的运用与改造,以及令人感到新奇的遣词造句与修辞方式所带来的陌生感,会让汉语环境中成长与生活的人目瞪口呆。这哪里是散文,这就是一首首来自草原的歌,来自北方的诗。

        鲍尔吉·原野就是草原的歌者。他的写作不仅写出了鲜明的地方感,而且表现出了强烈的“恋地情结”。他让我们感受到草原之子对故乡的忠诚。然而,当我们为作家对草原的崇敬与忠诚而感动时,是不是要停下来好好想一想,我的地方在哪里? 我对它一往情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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