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物”一词,始见于《周礼》,据孔颖达疏解,即“名号物色”(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第1423页)。不过,作为专门之学,中国古代“名物”研究其实经历过从“作为训诂学的名物学”到“作为考证学的名物学”这一发展历程,并且与秦汉以降《诗经》学、三《礼》学等经学发展史联系密切([日]青木正儿著,范建明译:《中华名物考》,中华书局,2005年,第8-31页)。故传统“名物学”之研究旨趣可能更侧重解经证史,但清人名物考证方法及成果也对当今名物研究产生深刻影响。与之相对,现代名物考证更为重视对考古文物资料及相关科学信息的利用,并注意发掘“名物”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对此,扬之水先生《古诗文名物新证合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12年)、孙机先生《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修定本)》(中华书局,2020年)等研究均具典范意义。
王子今先生所撰《秦汉名物丛考》(东方出版社,2015年,42万字),即是在这一学术脉络中,着意践行“二重证据法”及“三重证据法”的具体成果。新近面世的增订版(新星出版社,2023年,79.6万字)又在扩充将近一倍内容的基础上,将全书主体章节分为“衣食”“行居”“器物”“动植”四部分,使名物分类更趋明晰;并附相当数量插图以补充论证。该书学术创获颇多,本文限于篇幅,主要就全书研究方法与作者研究风格等方面谈一点阅读体会,以就教于方家。
左图右史、循名考实:基于出土文献与考古文物的名物考证
清人徐松在《唐两京城坊考序》开篇写道,“古之为学者,左图右史,图必与史相因也”(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所论尽管偏重舆地之图,但“左图右史”对当今学界“以图证史”等研究方法亦具启发意义。在《丛考》“初版序”中,张德芳先生提示,书中“没有直观的图录,略嫌不足”(第6页)。增订版接受这一建议,补充208幅插图,并在上、下册正文后分别附“插图目录”,已基本呈现“左图右史”面貌。
《丛考(增订版)》附图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图版清晰度较高,并具详细出处,便于读者观察及核对。比如“动植”篇“橐佗·骆驼”“貘”“孔爵·孔雀”三节,文中所附青铜及金、银骆纹牌饰、青铜貘尊及陶貘以及青铜错金银孔雀纹当卢、车衡等图版,都显现出较为清晰、生动的动物形象。二是取材多元。以“衣食”篇“豆·黄豆·大豆”与“襁褓”为例,两节中有三位学者分别提供拍卖图录中的瓦文摹本以及国家博物馆、阳关博物馆两处馆藏文物图片,又有作者在若羌博物馆拍摄“儿童木乃伊”照片,以及在考古报告、图录中搜集到的陶俑及石牌图版,足见插图取材多元且汇集不易。三是以图证史的方式各随其宜。除前举直接图证,“衣食”篇“脯·羊脯·鹿脯”与“乳·马潼·挏马酒”两节插图更注重相关食品原材料的获取方式;前节插图是居延遗址出土“捕野羊猎具”与“洛阳西汉画像空心砖墓出土射鹿图”,后节则从《中国画像石全集》中搜集到“捋羊乳、牛乳”“捋马乳”及“奉呈尊长鲜乳”等画像资料,以上插图可视为汉代相关地区狩猎、畜牧生活的鲜活写照。
除此以外,作者还在不易找寻图证的专题下附有简牍图版或古籍书影,而这两种材料其实也具有文物性质。以“动植”篇“海鱼”为例,作者从《说文解字》“鱼”部诸字入手揭示汉人对海鱼的知识储备,是极敏锐的发现;还可补充的是,作者在书中曾对《说文》《史记》所见“鲐”属“海鱼”且价格较高这一特征有揭示,而近出乌程汉简“鲐五六月税钱六十”这一渔税记录(曹锦炎等主编,上海书画出版社,2022年,第112页)或能印证、补充相关认识。
由上,《丛考(增订版)》插图其实包括传世文物(古籍、青铜器等)、出土文献(简牍、帛书、石刻、镜铭等)、出土文物(画像石、陶俑、金银器等)等多种类型资料。相关材料的综合利用实际受到“二重证据法”或“三重证据法”的影响。此种“三重证据法”,是饶宗颐先生在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基础上,将考古资料复分“实物(考古学资料)”与“文献(甲骨、金文材料)”两类,故形成所谓“三重证据”(《谈三重证据法——十干与立主》,《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第1卷《史溯》,新文丰出版公司,2003年,第12-17页)。尽管“二重”与“三重”在相关研究中可能难以完全区分,但后者对文字之外考古资料的强调可能对《丛考》具体考证的展开有更切实影响。
从这一角度看,增订版援图入史也仍然是遵循二重或三重证据法,着意拓展史料层次,尽力以多维视角、科学方法提出新观点、新认识。这与初版一脉相承。
博物而致知:名物考证背后的“人伦日用”及民族交往
叶舒宪先生在梳理郭沫若、闻一多、徐旭生等民国学者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归纳出“将民俗和神话材料提高到足以同经史文献和地下材料并重的高度”这一“三重论证的考据学新格局”,并继续引入“文化人类学”的资源与方法,提出另一种“三重证据法”(《诗经的文化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16页)。作者早年也受到影响,曾撰著《史记的文化发掘:中国早期史学的人类学探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一书,着意对涉猎广博、“驰骋古今”的《史记》进行人类学探索,且书中业已注意利用考古文物资料。
基于这一学术脉络,笔者以为,《丛考》仍然是沿用此种“三重证据法”考察秦汉名物,并注意还原相关记载背后的历史文化情境。比如,“衣食”篇“乳·马湩·挏马酒”一节将《元史》“奠马酒”礼俗与汉简所见“马禖祝”仪式以“乳”作为祭品相联系,这对相关民俗史及民族关系史研究有重要参考意义;“枣·棘”一节综合传世与出土文献,揭示二者在“修仙”“避鬼”等民间信仰中的特殊作用。“器用”篇对犀角杯与合卺杯的考察,也分别联系古人以“犀角”“验毒、辟毒的意识”与秦汉婚俗演变对两种器物的流行进行民俗学分析;“动植”篇“蛤蜊”与“蚕”前后两节也涉及对相关传说社会文化史意义的考察。
其实,这一研究方法或思路,也与中国古代“博物”理念相近。江晓原先生指出,中国博物学相较西方,带有“怪力乱神色彩”(《中西“博物”传统之异同及其他》,《中华读书报》2018年7月25日);周金泰先生也认为中国传统博物学研究对象“还需引入‘异物’,具体包括‘精怪’和‘祥瑞’”(《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的历史:概念、语境与方法》,《天津社会科学》2023年1期)。这一特征应当不在传统“名物学”主流研究范畴之内。此外,余欣先生提示,“中国博物学不仅是一个知识体系”,也是“镕铄‘天道’‘人事’与‘物象’的直面自身生存世界的理解方式、人生实践和情感体验”,“中国博物学的本质,不是‘物学’,而是‘人学’,是人们关于‘人与物’关系的整体理解”(《敦煌的博物学世界》,甘肃教育出版社,2010年,“前言”第5页)。
循此,“动植”篇“大鱼·巨鱼”对两汉时代“海出大鱼”被视为灾异及现实政治的反映,即可视为古人对“自身生存世界”之特定“理解方式”。此外,关于“人生实践和情感体验”,“衣食”篇“襁褓”一节中“汉代文物资料‘负子’劳作形象所见‘襁褓’”“‘襁褓’‘覆煖之’”以及“‘襁褓’‘负子’与‘襁负’行走”三小节,“器用”篇“鸠车”“竹马”与“泥车·瓦狗”三节对儿童玩具的考察,都是在名物考订基础上寄寓对秦汉婴幼儿抚育及青少年成长的关怀、体察,其实均可作为“人生实践和情感体验”的生动案例。
如按博物学本质是“关于‘人与物’关系的整体理解”,则《丛考》所展现的,其实已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名物”考证,而近于“博物”。传统有关于“道”“器”之分,不过宋儒朱熹将《论语·述而》“志于道”之“道”解释为“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第94页)。清儒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也认为“道”“在人物则人伦日用”(中华书局,1982年,第79页)。所谓“道”“在人物”当是指道也处于“人与物”之互动关系中,亦即“人伦日用”之中。从这一角度看,《丛考》在某些层面也正是将“名物”置于“人伦日用”中加以考察,故能得出超越名物本身之新知(即“道”),此过程或即古人所谓“博物”。
此外,随着西汉中后期中原王朝对外交往范围、层次的扩展,《丛考(增订版)》新增名物也多有来自域外者,诸如“衣食”篇“蒲陶酒”“西域‘石蜜’”“胡粉”,“器用”篇“渠枕”,“动植”篇“闾·驴”“骡·驘·駃騠”“橐佗·骆驼”“孔爵·孔雀”等,大致都与汉代丝绸之路及中西交往有密切联系,而成为汉代中西民族交往的有力见证。
余论:“博物好奇”与史家“童心”
藉由“博物”理念,《丛考》所展现出的研究风格亦可窥见一二。
纵观全书,作者发表最早的文章是《秦汉“复道”考》(《文博》1984年3期),最晚一篇为《“貘尊”及其生态史意义》(《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3期)。不过也就在《丛考(增订版)》出版后不久,作者又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髹丹画盾”正名》(《文物》2023年1期)一文,亦属名物考证范畴。由此,作者从事秦汉名物研究已近40年,且仍在继续。笔者以为,作者数十年如一日对新奇乃至冷僻名物的关注,或许正是源于自身始终不竭的“博物好奇”之心或“童心”。
在前述《史记的文化发掘》一书中,作者业已流露出对司马迁个人“博物洽闻”“博物好奇”等治史风格的钦慕。该书再版书名作《千秋太史公》(书海出版社,2018年),新增附录有“史家的‘童心’:《史记》阅读体验”一节,提示司马迁“基于‘童心’的‘好奇’”对《史记》“文献形制”“语言风格”均有深刻影响(第721-725页)。由之,《丛考》或可视为作者对太史公史学风格的继承。反观作者自身学术经历,既往有关秦汉交通、海洋、儿童、区域文化、生态环境等专题研究的不断开拓,其创作动力、研究风格与“博物好奇”及“史家‘童心’”应该都是分不开的。不过,《丛考(增订版)》一书就时间跨度与涉猎范围而言,可能是将“博物好奇”这一研究风格表现得最为鲜明的一部专著。
是故,读者在捧读此书时,或许可以在辨识秦汉名物之外,留意作者在纸面文字背后的“史家‘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