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事变动、机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省市曾有的古籍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没能延续下来。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古籍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加强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的新思路、新要求,指明了古籍工作进入新时代的工作方法,从而揭开了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新篇章。作为古籍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古籍整理出版,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迈上了新的征程。
40年前,《中共中央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下发,如春风吹拂,让古籍整理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反映在古籍出版上的显著变化,一是古籍整理规划小组的恢复和随之而来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完善,加强了全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的计划、指导,明晰了古籍整理出版的重点和方向。二是一大批地方专业古籍出版社的应运而生。这些出版社的崛起,壮大了古籍专业出版队伍,增强了古籍出版实力,改变了此前古籍专业出版主要集中在京沪两地的局面,大大加快了古籍整理出版的步伐,成就了40多年古籍整理出版的辉煌。可以说,《中共中央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的下发,是新中国古籍出版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节点,给这项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契机。抓住这个机遇,几十年来,队伍不断扩大的古籍出版人已经交出了一份不辱使命的成绩单。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古籍出版之路走得并不平坦,在前进的路上也遇到了不少这样那样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古籍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道路应该怎么走,工作应该怎么做,迫切需要顶层的指引。《意见》的印发,系统、全面、科学地阐述了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对工作体系建设、工作质量提升、资源的转化利用、工作保障的强化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际上提出了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总纲领。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其引领古籍工作适应新形势、走进新时代、实现新目标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在个人印象里,党和国家长期重视古籍工作,而将古籍工作包含的古籍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予以整体综述、统筹布局,似乎这还是第一次。以更宏观的视角给予原本就相通的古籍工作各方面全方位的统一指导,完全切合古籍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务实求真,显示了古籍工作在新时代的特点。而结合古籍出版认真学习《意见》,有几点感触尤深。
其一,《意见》再一次强调了做好古籍工作,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加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这是对古籍工作的清晰定位,极有助于廓清人们的认识,提高古籍工作从业者、特别是专业古籍出版社出版人的职业归属感,增强其行业信心和责任、使命意识。
其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古籍工作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古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的原则,这是保证古籍工作繁荣发展最强有力的保障。而在完善古籍工作体系中指出的“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古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古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更是有针对性地指出了振兴地方古籍工作如何予以组织保障的有效措施。
地方古籍工作是国家古籍工作大盘里的重要板块。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我国整理古籍的指示》下发和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恢复,提高了人们对古籍工作的认识,许多省市成立了当地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形成了对本地古籍工作的领导和制订整理规划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古籍工作的开展,一些省市古籍整理出版能够走上快速发展之路,相关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功不可没。地方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繁荣,也积极推动了全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全面繁荣。
但受人事变动、机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省市曾有的机构和工作机制没能延续下来,实事求是地讲,当下一些地方古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已不能适应党和国家的要求,甚至已直接影响到将中央的要求与地方具体工作妥善对接。根据《意见》的指导,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过程中,省市一级如果对应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而成立地方相应机构,或是指定、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自会改变地方古籍工作领导现状以适应时代需求。
其三,《意见》在“提升古籍整理研究和编辑能力”部分要求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防止低水平重复”,并具体指出了对传世文献的系统整理出版,对基础古籍的深度整理出版,对出土文献研究成果的加快出版利用,对古籍文献通代断代集成性整理出版需进一步推动等,同时要“完善我国古籍整理研究和出版范式,构建古籍整理出版理论研究体系”,为古籍出版单位和古籍出版人指明了工作着力方向,清楚了重点应该做什么。
其四,《意见》对古籍工作各个方面予以通盘考虑、全面部署,将极大地促进古籍工作的融合发展。尤其是对“促进古籍有效利用”,要“完善古籍资源便捷使用机制,鼓励古籍存藏机构向公众提供古籍资源服务,提高古籍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和“推进古籍数字化”,要“加强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和开放共享”,“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强调,进一步理顺了古籍存藏保护与使用的关系;让收藏保护与整理出版不再“隔”,为古籍整理出版的繁荣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其五,《意见》从用人机制、人才培训、人员待遇诸方面对强化古籍人才队伍建设的阐述,对提高古籍工作的人才队伍素质、稳定队伍结构、保证工作质量等都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直接且具体指出在“职称评定、评奖推优、科研成果认定、效益评估等政策要向古籍工作人员倾斜,对主要承担古籍工作的国有文化企业加大社会效益考核占比,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古籍重点项目的业务部门可不考核经济效益”,作为古籍工作的从业者,尤能理解其中专门的指向性。这个意见由“两办”提出,对于让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考核体系充分尊重古籍整理科研成果、让学者沉下心来从事古籍整理;让在改企后因经济考核的压力而选择转向的那些专业古籍出版单位能够抽出一定的编辑出版力量重视和回归古籍整理专业出版;让古籍工作者在职称、评奖等方面得到公平待遇,维护他们的权益,对稳定行业队伍、鼓励和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都将是切实有效的举措。
当然,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还是要看对文件精神的落实。毫无疑问,《意见》的全面、具体、务实,是个操作性很强的文件。特别是由中办、国办发出,代表了强烈的国家意志,是对古籍工作典型的顶层设计,是国家关于古籍工作现行的大政方针,理应得到各级领导机构的重视。《意见》中已经对相关机构、部门的职责说得很清楚,而且其中专设“完善古籍工作体系”部分,指出各机构、部门、团体应需承担的责任。
讲求文件精神的落实还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到认识程度的不同,仅凭各方面的自觉贯彻落实,往往不如上级部门的跟踪检查督促更为有效。如此,古籍工作方能真实感受到《意见》带来的盎然春意。
(本文作者为齐鲁书社原社长,中国版协古籍出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