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9日,国家版权局在其官网发布《国家版权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名单的通知》,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等57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人民美术文化园等1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山西教育出版社、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大象出版社、中南出版传媒集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重庆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等书业机构入选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河北人民出版社入选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
人民美术文化园(北京市)、中国网络作家村(浙江省)、河南出版产业园(河南省)等入选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版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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