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 主持:丁帆
在我幼年的记忆中,每逢喜事节庆,村里那些“会喝酒的”成年男性,照例是不屑与妇女同桌吃饭的。妇女和孩子们通常被安排在一起用餐——为公平起见,一种名为“封缸”的丹阳甜酒,被推荐给了他们,权作谈笑之助。尽管我们这些半大不大的孩子都是喝“封缸”酒长大的,但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父辈酒桌上的那些“双沟”和“洋河”。中国古代的成人礼,比如男子加冠、女子及笄,到了1960至1970年代,早已荡然无存。在江南地区,男孩子被正式当作成人来对待,通常是从被允许坐上父兄的酒桌,合法地品尝那些60度的烈性白酒开始的。
不过,在喝酒这件事情上,大人们为我们树立的榜样并不光鲜。他们常常为八仙桌的某个尊贵的位置(一般是指桌子正对着大门一侧的右首)而争得不可开交。每到过年,我母亲都要为是否应该请某位亲戚来家中做客而发愁。因为,如果这人没有被安排在上首入座,他通常的做法,是等酒菜上齐之后突然发作,掀翻桌子,拂袖而去。但如果让他坐上首呢? 同桌的那些比他年长且地位、资历殊胜之人,据说也会倍感屈辱。另外,大人们在酒桌上猜拳行令,吆五喝六,借酒撒泼,伴之以种种繁复虚夸的说辞乃至机巧的作弊手段,其目的无非是将某位(或多位)特定的对象“放倒”。好好的一顿酒宴,时常会演变为持续五六个小时的无聊戏剧,既不能增佳兴、遣悲怀,更不能收拾身心、畅叙友情。
村里的姑娘出嫁后,大多会在婚礼后数日携丈夫回门省亲。既然是新姑爷婚后第一次上门,娘家人自然会郑重其事,大宴宾客。我们当地将这种风俗称为“请女婿”,可谓准确地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因为整个宴席招待或针对的,其实仅仅是女婿一人。目的明确,戏码相似,最后总是以女婿的酩酊大醉而宣告结束。自从“女婿不吐,娘家不富”这一恶俗的谚语开始广泛流传以来,娘家人对女婿暗中加以保护的屏障也就不复存在了。他们请来的陪客,皆是能说会道、酒量奇大且久经征战之辈,其用意不言而喻。每当正月新春,来自外乡的新女婿出现在村头时,围观的村人总是会对他们给予深切的同情。因为,这些人不论高矮胖瘦、贵贱穷通,待会儿到了酒桌之上,一律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大概是由于儿时在苏南乡村所体验的饮酒文化过于刺激,我在成年后对于酒桌上的斗气逞能之事,素来没有什么好感,避之犹恐不及。可这并不等于说我不爱喝酒,也不是说,我喝酒从来不醉。
直到现在,每当我回想起自己第一次醉酒的经历时,都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时,我还在上海的华东师大读本科三年级。为了庆祝期末考试结束,我们寝室里的七个同学凑钱买了几瓶“尖庄大曲”,又去食堂买了小菜,将方凳拼在一起当酒桌,围坐在一起,饮酒聊天。没过多久,忽见同班同学李少榕飘然而至。我们跟少榕很少来往,对她也缺乏了解。她平常与我们说话都很少,更别说亲自光临我们的寝室了。我们出于礼貌邀她入席,没想到她也不推辞,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开口就提出,要和我们比一比酒量,一时让我们几个面面相觑,手足无措。
说起我们寝室的善饮者,来自江西赣州的邓明、来自湖北黄冈的刘伯高都是海量,就算要推举一位代表出来应战,怎么也轮不到我。可那天与李少榕拼酒的为何是我呢? 其中的原委,实在有些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当满满两大茶缸的“尖庄大曲”放在我们俩面前的时候,我其实并不相信,弱不禁风的李少榕真的能喝白酒,因此心里也不怎么慌乱,而是试探性地问了她一句:
“要不,您先来?”
少榕一声不吭地端起了茶缸。她喝酒竟像喝白开水一样,咕咚咕咚,不一会儿就喝得一滴不剩,大家一下都傻了眼。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我心中的恐惧和尴尬可想而知。我满脑子都是新女婿在酒桌上被人灌得昏死过去的画面,但我知道,眼面前的这茶缸酒,无论如何都得喝下去。最后能宽慰我的,也只有“豁出去”这三个字了。
在喝完酒后二十多分钟的时间里,我,李少榕,寝室里的另外六个人,还有在门口悄然聚集起的一伙围观者,都在静默中等待。等什么呢? 我虽然感觉到房间转动的速度在加快,但还是能隐约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你觉得,谁会先倒?”
为了不让他们看我的笑话,我挣扎着站起身来,扶着墙壁往外走,想一个人躲到屋外的树林里去醒酒,却终于在走廊的拐角处仆倒在地。恰巧从那儿路过的一位四川籍同学张林,将我拖入了他的房间,并将我安置在他那整洁的床铺上。从那以后,我与淳朴厚道的张林同学遂成莫逆之交,以至于今。
这件事给了我两个重要的教训。第一,在美丽的女性面前,尤须戒惧谨慎,保持冷静,“豁出去”这样的想法,根本要不得。第二,虽说小酌可以怡情,但醉酒没啥好处,痛苦加狼狈,整个一濒死体验,以后应当尽量避免。
总的来说,我觉得自己还算得上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这里说的酒,特指中国白酒,酱香、浓香、清香皆宜。其他如啤酒、黄酒、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之类,虽说也能喝,但没什么特别的好感。洋酒之中,仅有产于古巴的朗姆酒(30年的尤好)以及苏俄产的伏特加颇合我的口味。我的原则是,有酒即喝,来者不拒,以不醉为前提。如果实在没人请我,在家藏几瓶好酒,与妻儿对饮,亦为人生乐事。我对于善饮者、酒量大者从不羡慕,在他们面前也不自卑。你喝你的,我喝我的,各有所乐。说起来,古往今来的饮酒者,如杜甫、苏轼、陶潜等人,酒量都不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无酒不欢,无酒不成诗文。我的导师钱谷融先生,喜欢把“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这句话挂在嘴边,其实酒量也很一般。
说到饮酒的理由和乐趣,我想大抵是言人人殊。不过在我看来,除了纯粹生理上的满足、麻醉感或酒精依赖之外,喝酒作为一种象征性的文化行为,与人的处世哲学或生活态度,往往也有很深的关联。
中国古代与饮酒相关的诗词歌赋,不论其基调是豪迈激越,还是低回悲凉,大多都与个体对“有限时间”的深刻体验有关。从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韦庄的“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唱的都是同一个调调。在波斯的《鲁拜集》中,类似的哀矜之辞亦比比皆是。我们通常会认为,文明、文化、道德所提供的意义是一种“真”,而美酒虽好,却总是给人带来某种幻觉或幻相。不过,我的看法刚好相反。文化或文明本身才是不断制造幻觉或幻相的机器——正因为我们承担不了太多严酷的真相或真实,我们才会求助于文化或文明的保护。酒本身虽是致幻剂,但它的催化作用,恰恰可以帮助我们重返“本真状态”。周邦彦或者杜甫,在劝人“莫思身外,长近樽前”时,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看穿身外功名利禄的虚幻,珍惜时间中的当下,绝非仅仅是让人及时行乐。罗隐那句妇孺皆知的名句“今朝有酒今朝醉”,语近俚俗,却把这层意思说得更为直白,从而具有了存在论哲学意义上的智慧——只有斩断对于未来的恐惧和忧虑,“现在”和“当下”才会真正产生。因此,如果说喜欢饮酒的人更偏好从根本上来理解生活和生命,从而有更多的机会看到并接受人生的本相,并非是无稽之谈。
在当今社会中,与人生相关的所有事件或事物,都在趋近于数学和计算,趋近于高度的理智和冷静。用齐美尔的话来说,自从“货币”这种东西被发明出来之后,人类社会即已迈向高度的理智化和体系化。情感要么受到越来越多的压抑,要么就在加速贬值。“感情用事”往往被用来形容病态或不合时宜的人格特征。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什么领域为情感的表达预留位置和空间。而我们在习惯了锱铢必较的算计、筹措和担忧之外,情感本身也好像真的枯竭了。人们聚在一起的饮酒行为,成了当今“超理智社会”中为数不多的情感交流渠道,酒也成了情感联络的助推器或润滑剂。有一年我去某地开会,发现那里的同行大多不苟言笑,矜持而冷漠,心中难免怏怏不乐。可到了晚上,当这些人端着酒杯,搂着你的肩膀,说着坦率而亲热的话,且不时朗声大笑时,我才真正感受到那些同行的质朴与好客。
按照我的观察,平常喜欢喝酒的人,似乎更不易罹患现在比较时髦的忧郁症。根据弗洛伊德的研究,人的精神之所以会出问题,原因之一是“超我”或良心的“自我惩罚”过于严厉——被文明植入我们意识的审查官,通常具有暴君的性格。尤其是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它对“自我”的责罚常常会大大超过必要的限度。而人在饮酒时,其良心对自我的约束和审查,通常比较宽大,或者说,我们在喝酒时,更容易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更容易原谅自己的过失。另外,在饮酒时对二三知己敞开心扉,讲述自己的故事,也具有相当的疗愈效果,有助于维持身心平衡。
如果要说到饮酒为我们最为熟知的功能,大概就是所谓的“助兴”了。人生的确艰难,且充满了痛苦。但平心而论,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也还不少。朱敦儒的“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很形象地提醒我们,要找到理由喝杯酒,让自己放松或高兴一下,其实也不难。快乐如果不来找你,你去找它也是一样。克尔凯郭尔好像也说过,他是从田野上怒放的百合花那里,学会了不要去忧虑。事实上,酒与鲜花,本身就是生活中美好事物的象征,兴之所至,一杯在手,谁不谈笑风生呢?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我之所以酷爱中国的白酒,恐怕也与儿时的乡居经历有关。正因为只有在过年时,我们才能从空气中闻到甘醇浓烈的酒香,反过来说,到了成年以后,无论我走到哪里,只要一闻到白酒的香气,就会立刻沉浸在儿时过年的氛围中,引动思乡之情。白酒飘香,一次又一次,带着我重返故乡,重返春风吹拂的村庄和田野,时光倒流,仿佛生活依然充满了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