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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1年05月26日 星期三

    《湖山感旧录》所记“释‘凫雁丑’”公案之误

    肖虎 《 中华读书报 》( 2021年05月26日   19 版)

        《湖山感旧录》,雪克著,中华书局2021年2月第一版,32.00元

        雪克(陆道先)先生是古籍整理界的长者与隐士,长期沉潜在古文献的浩海中,甘为先贤服劳,惯与故纸作伴,壹志于学,庶近乎道,成就斐然,成果丰赡,特别是其所点校的孙诒让及陈汉章的遗集,既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又具有极大的示范意义,在学术界饮誉已久。到了晚年,雪克先生则在陆蓓容与严晓星的敦请之下,从事古籍整理以外的非学术创作,先后发表《忆侯官严不党先生》《在夏瞿禅承焘先生身边的岁月》《往事已矣,记忆留痕——重读戴幼和家祥先生尺牍后》《怀念胡宛春、王驾吾二先生》《买书记往》《沈文倬、钱南扬、朱季海——“引进人才”的往事》等掌故体文章(分别见于《掌故》第1、2、3、5、6、7集),其情诚恳可敬,其文清隽可喜。2021年2月,雪克先生将以上这些文章以及未发表者结集为《湖山感旧录》,交付中华书局出版,编校精审,版面疏朗,印制精美,装帧古淡,而其情致之深、辞意之挚、笔势之健、忆力之强,更加显现无遗,备诸佳境,异于凡响。尤其是以耄耋之年,回想往事,追忆故人,叙事跃然纸上,写人宛然目前,并且大体上未出现记忆失误,洵为难得。比如,雪克先生“时年八十有七”,在记述任铭善为孙诒让撰写“既有肯定又指出局限的简而又简的介绍性文字”时说,“任公提笔立就,知其事者以为总可过关了,谁料文中的一句话闯了大祸(说孙诒让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对农民起义采取了敌对态度。大意如此,仅凭记忆,未查原刊)”(《湖山感旧录》,第10页)。复核原刊,则作“他的反动阶级立场也决定了他对当时蓬勃兴起的农民起义运动的敌视态度”(以杭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室名义发表,见《孙诒让研究》,中华书局上海印刷厂1963年版,内部发行,第1—2页)。事隔五十年,尚记忆得如此纤毫不爽!

        当然,事无绝对,雪克先生也有偶然失记之处,比如,对学术界“释‘凫雁丑’”这一桩公案的记忆,便与事实稍有出入。据其《湖山感旧录》所收《忆往与怀念——我心目中的任心叔先生》记载,“有一天(忘记时日,约1954或1955年)偶见报载科学院长一篇学术文章,引《尔雅·释鸟》之‘凫雁丑’,大谈凫雁如何之丑恶难看。按:《释鸟》这段文字,连书‘鹊鵙丑’、‘鸢乌丑’、‘鹰隼丑’、‘凫雁丑’与‘乌鹊丑’,由‘鹊鵙丑’书首,说‘其飞也翪’,依次而下:‘其飞也翔’、‘其飞也翚’,至于‘凫雁’,则说‘其足蹼,其踵企’,也不过记其脚趾间有薄膜相连,飞起来要伸直脚跟。《尔雅》所记几种不同鸟类,说的都是它们各自的飞行状况。至于‘丑,类也’之训,向为习学之士所素知,与美丑何涉?颇疑一代权威何以至此,跑去领教任公。先生借以告诫:学术来不得半点含糊,一字之诂你就比他高明。观点可以有异,基础知识不容阙失”(《湖山感旧录》,第3—4页)。此处所谓“科学院长”,指的自然是郭沫若,然而“报载科学院长一篇学术文章,引《尔雅·释鸟》之‘凫雁丑’”之事,既非1954年,亦非1955年,而是1957年。不过,如要将这一桩公案说得清楚,还须从更早的时候说起。

        1935年7月,闻一多在《清华学报》发表《诗新台鸿字说》,针对《诗·邶风·新台》之内“鸿果何物乎”进行考辨,认为“‘鱼网之设,鸿则离之’者,当亦以鱼喻美,鸿喻丑,故《传》释之曰‘言所得非所求也’。然而夷考载籍,从无以鸿为丑鸟者。……鸿之为鸟,既不可以网取,又无由误入于鱼网之中,而以为丑恶之喻,尤大乖于情理,则《诗》之‘鸿’,其必别为一物而非鸿鹄之鸿,尚何疑哉”,继而“自《诗》之文义观之,鸿之不当为鸟名既如彼,自文字音义及语言演变之迹观之,鸿为蟾蜍之异名,其确切又如此”,于是创造性地提出“鸿亦当即蟾蜍矣”(见《清华学报》第10卷第3期)。虽然十年以后(1945年),闻一多已然不再以之为然,又撰写了一篇《说鱼》,指出“我从前把鸿字解释为蛤蟆的异名,虽然证据也够确凿的,但与《九罭篇》的鸿字对照了看,似乎仍以训为鸟名为妥”(见《边疆人文》第2卷第3、4期合刊),可谓“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但郭沫若以为“闻一多先生说这个‘鸿’字……就是蛤蟆或蟾蜍的别名。于是,一个字讲活了,整章诗、整篇诗也都讲活了”,并在1947年8月,即闻一多遇害一年以后,为开明书店版《闻一多全集》撰写序言,仍然依从于闻一多已摈弃的“鸿亦当即蟾蜍矣”旧说,大谈“两千多年来读这诗的谁都马虎过去了,以为是鸿鹄的鸿,但经一多先生从正面反面侧面来证明,才知道这儿的‘鸿’是指蟾蜍即蛤蟆”,并且自称“吴辰伯先生把《闻一多全集》的稿子从北平给我寄了来,我费了两个礼拜的工夫细细地校读了两遍,校补了一些誊录上的错误和夺落,填写了一些古代文字,更把全部的标点统一了”(见《闻一多全集》,开明书店1948年版,第1—2页),却对闻一多之自讼置若罔闻。无独有偶,余冠英将《新台》译作白话文时,也说“鸿……就是蛤蟆”(见《诗经选译》,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第40页),明显还是拾了闻一多弃置的旧说。

        1956年12月30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版发表了王纶的《闻一多先生〈诗新台鸿字说〉辨正》,谓闻一多所主张的“‘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的‘鸿’字,不是鸟名而是‘蛤蟆’”之说,“虽甚新奇,实不可信”,进而提出“鸿”应该“作‘水鸟’解,而这种水鸟,就是陆玑所指的小鸿;这种小鸿,和鹜差不多大小,甚至比鸭子还小。……可惜闻先生已为国牺牲,不及向他请教。此义怀之甚久”,但郭沫若却是“鸿亦当即蟾蜍矣”之说的拥虿者,因而“今特写出,请郭沫若先生和读者指教”。其时,王纶应该尚未见过《说鱼》。1957年1月1日,元旦,郭沫若撰写了《释“凫雁丑”》,针对王纶之说作出回应。一方面认为“王先生说:‘鸿有大小二种,大鸿是高飞之大鸟,小鸿是一种水鸟,和凫差不多大小。’根据是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又有小鸿,大小如凫,色亦白,今人直谓鸿也’。这是新的揭发,可以补闻说的不足”,只是“‘小鸿’究竟是什么鸟,目前尚无法断定”,那么王纶“直斥闻说为‘凿空’之谈,这就未免太性急了一点”。另方面指出“王先生在文章中还犯了一个不应有的错误。他在文章里说:‘鸿既然像凫,《尔雅》‘凫雁丑,其足蹼’,凫既然不美,当然鸿也认为不美了。’这就完全错了”,因为“‘凫雁丑’是说凫雁之类。丑是丑类之丑,并不是美丑之丑”,并引《尔雅·释鸟》“鹊鵙丑”“鸢乌丑”“鹰隼丑”“乌鹊丑”为证,“这些都是‘之类’的意思,并不是‘不美’”。此文未发表在《光明日报》,而是刊于1月5日《人民日报》,也就是雪克先生所说的“报载”。其后,王纶又撰写了《对郭沫若先生〈释“凫雁丑”〉一文的商榷》作为答辩,虽然承认“郭先生在文章里指出‘《尔雅》“凫雁丑”是说凫雁之类。丑是丑类之丑,并不是美丑之丑’。这种解释是很正确的”,但仍坚持己说“是很正确的”,并提到了《说鱼》,“闻先生既然对他自己过去‘鸿为蛤蟆’的说法认为不妥,仍然把鸿作‘鸟名’解,而郭先生还要根据他的前说解释这首诗,一定有更好的理由,但可惜没有明白启示我们”(见《科学与教学》1957年第1期,第19—20页)。

        后来,王小莘在《说“丑”》之内谈到过这一桩公案,“有位争鸣者以《尔雅》‘凫,雁丑’作为依据,驳难闻一多先生,说《新台》的‘鸿’是象凫那样大小的白色的小鸿,‘凫既然不美,当然鸿也认为不美了’,这样来牵合前两句和后两句诗意。‘鸿’究竟指什么,作为一个学术性问题展开争辩,各抒己见,本无可非议。但是这位争鸣者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就是把表示种类、类属意义的‘丑’,当成了表示美丑意义的‘丑’了。……郭沫若先生撰写了《释‘凫雁丑’》的专文,批评这位争鸣者说:‘“凫雁丑”是说凫,雁之类,丑是丑类之丑,并不是美丑之丑。’据说争鸣者不服气,又写了文章争辩,郭沫若先生说:你还是学好了古代汉语才来和我辩论吧!郭老的意见是很中肯的”(见《词语源流漫笔》,广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据现有资料看,郭沫若对王纶似乎并未作第二次回应,即以不了了之,则此处郭沫若所说“你还是学好了古代汉语才来和我辩论吧”也就无从查证,不知是王小莘的眼见还是耳闻。但可肯定的是,在这场争辩中,“把表示种类、类属意义的‘丑’,当成了表示美丑意义的‘丑’”的人并不是郭沫若,而是王纶,雪克先生“颇疑一代权威何以至此”,似不免唐突了这位“科学院长”。

        但话又说回来,郭沫若在《释“凫雁丑”》之内确实也讨论过“凫”之美丑问题,只不过不是像雪克先生说的“大谈凫雁如何之丑恶难看”,而相反地,郭沫若是认为“古人不以凫为‘不美’,我看是没有问题的”。《释“凫雁丑”》在辨析完“丑”字为“‘之类’的意思,并不是‘不美’”以后,宕开一笔,“那吗还可以问问:凫,到底是美还是不美呢?美与不美虽然可以随人的嗜好和感触而转移,但在古人眼中,一般说来,并不曾以凫为‘不美’。……凫既然美,小鸿是白色的凫,就应该更美”,这显然是接过王纶“凫既然不美,当然鸿也认为不美了”的话头来针锋相对,有的放矢。至于王纶,则是针对闻一多所说的“然而夷考载籍,从无以鸿为丑鸟者”而发,奈何不求甚解,望文生义,误判“凫雁丑”之意,于是酿成了这一桩被王小莘称为“有趣的笔墨官司”。1957年2月10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版以编辑部名义刊登《关于诗经新台篇“鸿”字说》,对编辑部“接到一些来稿,对王纶的文章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进行摘录,其中“彭铎和夏宗禹同志不同意王纶的看法”的一条依据是“即郭沫若先生所指出的,王纶对‘丑’字的解释是错误的;即使说凫是丑鸟也没有讲出很多道理”。

        当然,如果硬要说一点郭沫若这位“一代权威”的阙失或不足,那就是对“凫雁丑”的断句尚不够精准,应该如王小莘所表述的“凫,雁丑”,意谓“凫”为“雁”之类,而非将两者并列为“凫雁之类”。尽管其“基础知识”尚无较大“阙失”,但任铭善“借以告诫”的话,“学术来不得半点含糊”以及“观点可以有异,基础知识不容阙失”,还是可以书诸绅的。

        “‘聪明今渐衰,记一或遗九’,宋荔裳句。人到五旬后,多半若此”(沈家本《日南随笔》,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70页)。而雪克先生有期颐之寿,仅是“记九遗一”而已,老当益壮,“矍铄哉,是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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