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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凿池而饮:明清时期黄土高原的民生用水

    胡英泽 《 中华读书报 》( 2021年05月19日   13 版)

        “耕田而食,凿井而饮”是传统乡村社会的生动写照,“宁可三日无油,不可一日无水”反映了日常生活中水的重要性。我国最早的水井始见于7000多年前的河姆渡遗址,凿井技术的发明,使人类的发展摆脱了傍河而居的限制。2021年,在山西阳泉发现了一口目前中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战国水井,九边形榫卯木构造相当罕见。然而受自然、技术条件等限制,有的地方难以“凿井而饮”,只能通过凿池蓄水来解决日常生活用水。凿池蓄水、充分用水、控水用水也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考古学者曾在三门峡灵宝市境内的阳平荆山铸鼎原西坡遗址发现了一处仰韶文化时期的蓄水池遗迹,距今约5000年。

        自20世纪80年代社会史研究复兴以来,关注基层民众生活成为新时代历史学者研究旨趣的重要转向,水利社会史成为学界日益关注的焦点。日常生活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在传统社会,受自然、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相对而言,北方地区的日常生活用水比南方地区更为困难,生活用水成为社会生活的关键问题,形成了区域社会的生活用水习俗和用水观念,生活用水的秩序内化为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我们认识环境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传统北方区域社会有着独特的启示。

        凿池蓄水:仰天而饮良不易

        明清时期黄土高原地区用水困难普遍存在,包括山西全境、陕西关中地区、河北、河南西部山区等地。该地区以黄土台塬、塬梁、土石山为主要地貌特征,地下水埋藏深,凿井不易,自然降水量偏少,地表水多为季节性河流,这是导致生活用水困难的主要原因。

        在北方缺水地区,居民采取开凿水池、旱井集蓄降雨的形式来解决生活用水困难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据陕西省淳化县枣树沟脑考古报告,遗址内发现了较厚红褐色黏土层堆积,这种土质是黄土高原地区较为理想的蓄水防渗处理材料。据此推测这两座大型灰坑为先周时期的蓄水坑或池塘类遗址,这说明至迟在先周时期居民就掌握了人工挖池蓄水的基本技术。乾隆四十三年壶关县《创修石池碑》中记载“民非水不生,是水之为物,所系于人甚大。然属有本者,固可掘井而饮。若在无本者,亦必赖池而聚”,道出了北方地区民众因地制宜修筑水池来解决日常生活用水的缘由。

        山西东部、河北西部、河南西部的山区村民取水、用水方式极为不便,生活在太行山两侧的居民往往选择“凿池贮水,颇济齐用”。山西高平县上庄村有碑刻载:“其地枕岩山,沟壑交错,常年干旱。辄掘至九仞,终不及泉。”河北武安县西南部山区,无井泉活水,全恃水洞储蓄雨水过活。河南汝阳县“掘井求泉,为尤艰焉”,只能储雨水饮用。不光山区汲水困难,山西西南部、陕西关中地区因黄土堆积较厚,汲取井水亦甚艰难,古文献中多有记载其“土厚水深”的地理特点。陕西省澄城县中部一带井水深26丈至30余丈不等,故各村用窖储雨水以资饮食。山西万泉县由于土厚水深,穿井艰难,全县只有数眼水井,居民多取汲涧水。部分井少的村庄,则只能凿陂池储集雨雪之水,或者远汲他处,动逾一二十里。这些地区用水环境除土厚水深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特征,即部分区域地下水咸苦,不宜饮食。现代水文地质勘测显示,关中盆地一带的水文特征导致地下水含氟量高,渭北一带尤为严重。土厚水深和水质优良并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受地质环境影响,深井之水可能含有过量的物质而水质咸苦,无法饮用,同样面临缺水困难。

        在黄土高原地区,有土厚水深带来的水量性缺水,有井深水咸的水质性缺水,导致生活用水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却成了稀缺的“奢侈

        品”。在这样的用水环境下,基于生存需要,居民只好因地制宜,通过凿水池、挖水窖等形式引蓄河泉等地表水或集蓄自然降水,解决生活用水困难。相对水井,水池在集蓄降水过程中,大量的地表污物汇入池中,因而水质较差,所谓“不择溲勃之污,暍既为灾,秽亦生疾”。直到现代,一些文艺作品对饮用池水影响人畜健康的问题还有所描述。

        北方也存在地域内部的差异性,为解决人畜日常生活用水,各地较为普遍地挖凿水池,然而水池名称各不相同,有池陂、池泊、泊池、波池、天池、水坑、旱池、涝池、池塘、麻池、麻潢等称谓。水池具有不同名称,并不一定指同一事物具有不同名称而已,其实与水池具有多种功能有关,比如麻池、麻潢,就反映了水池用于沤麻的功能。另外,一些村庄开凿水池,并不是为了解决民生用水困难,而是基于村庄泄洪排水的考虑,池水虽不用于居民饮食,但为浣洗衣物、建筑房屋、牲畜饮用等提供了便利,在生活用水中仍然发挥了一定作用。

        有河者,汲于河,有井者,取于井。远离河流,凿井无泉者,只能挖池蓄水。道光二十一年十月,高平康营村村众看到山下陂池储水足够饮用,于是,兴工重新修凿原有的南池,有《重凿南池功德碑》,碑文中有“三伏若非雨连旬,一池清浅良不易”一句,道尽了明清北方缺水区民众仰天而饮的等待与无奈,也将当地自然生态与社会风貌刻画得淋漓尽致,令人感慨万千。

        治所营建:地方官员的职责

        在明清时期,治所营建是地方官员的一项重要职责,生活用水工程便是府州县治承担地方公共事物与民生福利事业的重要表现。州县治所获取生活用水的方式与周围广阔的乡村社会没有区别,除汲取河、泉之水外,不外乎凿井汲水,修渠引水,挖池蓄水。但在水利设施修建的组织方面,地方官员则承担了组织者的角色。在用水困难的州县,解决治所生活用水关系生存问题,关系政府职能正常运行、聚集居民、商业繁荣等方面,地方官员必须重视这一问题。

        地方官员参与生活用水工程建设的经费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类为向上级申请。山西省壶关县在明代洪武九年计划开凿惠泽池,知县将此事“上于州司,而允其请”。一般而言,县级官员并没有可支配的经费用于解决治所的生活用水工程,他要向上级政府申请经费,才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费用。一类为官员自己解决。有时向上级申请,不一定能得到批准,如陕西葭州城内乏水,知州张琛计划在城内凿井,“愧乏钱,官钱不敢私用,请于上,非例所允行,故劝民出赀耳”。由于生活用水与治所及其周围村庄的民生有关,官员兴办生活用水工程时经常能够得到绅士与民众积极的响应与支持。

        山西壶关县的生活用水主要通过凿池蓄水解决,自明迄清,县城周围修筑了数个水池,道光十四年(1834年)《壶关县志》县城之图显示,当时县城西门外有西池、南门外有惠泽池、城内县治东南隅有燕子池、北门外有济众池。洪武九年(1376年)县丞郭柏有见于居民饥渴之苦,他于第二年召集吏属耆众商议修浚南池,南池之水仅供饮食之用,众从响应。他将此事上报于州司并得到了批准,修池的经费也有了保证。池成之后,当地生活用水有了重要保障。

        河南林县以“红旗渠”闻名于世。林县境内山多水少,土薄石厚,凿井无泉,居民苦汲,凿井、开渠尤切于民生日用。在林县治所西北、西南20余里有黄华山、天平山,山间皆有水出,所以解决县城生活用水最好的办法是修筑水渠将远处的山水引至县城,引来的水蓄积于池,改变县城生活用水条件。自元朝至清代,林县地方官员承前继后地修渠引流,凿池蓄水,解决县城生活用水问题成为历

        任官员不得不解决的重要事务。

        陕西省关中及其周围地区,部分县城的生活用水也是通过修渠筑池来解决的。在中部县东北七里有上善泉,唐开成二年(837年)刺史张怡架水入城,以纾远汲。开成四年(839年)刺史崔骈对之加以增修,民赖其利。明代县令张尡在北宋县令吕大防修凿“惠民泉”的基础上又捐俸重修,将三泉汇为一道,开麓成渠,导水入城,且在城中开凿两池蓄泻其水,上池用于居民汲食,下池便于牲畜饮用,缓解了城中生活用水苦无勺水的困乏。

        州县官员的主要职责是钱粮刑狱,但面对治所的日常生活诸多问题的压力,他们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职责,营造治所的生活设施。人畜生活用水最关民生,那些远离河泉又难以凿井的州县治所,或凿池积蓄天水,或修渠引水入池,以满足治所生活用水的需求。这样的水利工程有时能得到上级政府的经费支持,可视为官方行为。在得不到政府经费支持的情况下,官员通过捐献私人俸银、吸纳社会资金、调用民力等方式,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政府行为,具有较强的官方色彩,可以说是“官员主导,官民合办”的模式。万荣县、壶关县、林县等县城固然有其他历史线索,但生活困境中一系列水利设施营造事件,书写了城市的记忆,同时亦形塑了治所的日常生活史。

        官员在治所建设的生活用水工程,有时成为地方社会生活用水历史的转折点。在上行下效的影响下,官员的行为促使一些乡村效仿州县治所通过凿池解决日常生活用水的形式,从而改变了他们的用水状况。除在治所兴建水利设施所产生的一些示范作用外,州县官员有时以牧民者的身份,对乡村生活用水问题加以谕导。虽然如此,生活用水困境始终没有上升成为更高一级的区域社会问题,形成一套国家权力下的制度措施。

        食用为先:乡村社会的秩序

        州县治所、广大乡村在生活用水这一公共事务中,体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在广大的乡村社会,获取生活用水的形式与州县治所相同,但是其组织形式、费用、用水规约则有一套较为系统的制度,形成乡村社会的用水秩序。

        在北方地区,几乎每个村庄都有1到2个水池,其中一些水池用于解决人畜日常生活用水,而那些没有河泉、水井的村庄,水池则是村民主要的生活用水来源。水池的开凿和维护需要较大的人力与财力,并非一项简单的地方工程,往往需要多个家族、村庄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北方地区的水池事务更多体现了地缘关系,不过,家族性的血缘组织有时也在部分乡村水池事务中发挥着组织作用。一为多姓村庄,各姓分办水池事务。一为单姓村庄,虽然以族事而言,实际也是村务。

        首先是选址问题,水池的修造需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以村庄为组织单位的水池事务,修渠、凿池的地基,一种是由村社出钱购买私人之地,一种是由地主将地捐施入公,当然也存在部分购买部分捐施的情形。据碑刻记载,河南省渑池县庄头村乾隆年间有人置买到官地一段,并将此段地施于村庄用于凿池,将官地四至分明,立石为界,规定此地只许取土不许耕种。我曾考察过的山西省昔阳县崔家庄,当地无井泉之利,想要凿池而饮,又苦于无地,所幸有村中成员施地凿池,助施渠地,使得水有所来,地有所出,方才解决用水问题。

        解决了用地,接下来便是经费问题。修凿水池对于任何一个村庄而言,都是一项大工程,费用颇巨。大多州县治所饮水工程的费用也得通过向上级政府申请或由官员自己筹措,乡村社会修造水池事务的费用、工役等只能由乡民自己来解决。其费用筹措有以下形式:按家户、人口进行分摊,有的是捐施一部分、分摊

        一部分;利用村庄公有资金;有的则利用“会”的形式筹措费用。由于费用多,工程大,一些村庄修池费用需要经过长年积累,水池工程修建也用时较长。壶关县固镇修建济旱池历时5年才告成,共计花费5000余金。民国年间,山西壶关县洪井村光是修缮水池就用了8年之久。一些地方还形成了“水会”“水社”等组织用以筹措用水经费及修理水池之用。

        池中之水尤为珍贵,往往是地方的稀缺性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定严格的用水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水池的蓄水量受水池容积大小、降水量的多寡影响。防渗技术的有限可能使池水不断渗漏,加之水池露天,未有覆盖之物,造成池水蒸发,自然减少了池中蓄水。从理论上讲,水池之水随汲随蓄,持续得到降水的补充,但在年降水量较少的北方地区,池水在夏秋之际蓄满后,冬春两季蓄水量呈不断减少的趋势。村庄为使有限的水源能够较为公平、持续地汲饮,往往严格限定汲水者、汲水时间、数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用水秩序。

        在北方地区,受自然条件、经费、人力等因素制约,一个村庄有时并不具备单独开凿和修理水池的条件与能力。为解决人畜生活用水,有的村庄不得不在其他村庄置买土地以修筑水池,有时则需要几个村庄在水池事务中进行联合,合作办理,结成“共饮之谊”,并形成村庄间的用水秩序。

        村际之间共用水池难免引发冲突。河北省武安县阳邑镇有一大池,名曰“圣水池”,柏林村位于阳邑东北5里。阳邑、柏林二村人畜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圣水池。我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当地居民用“阳邑怕柏林”的乡谚来形容两村的关系。阳邑怕柏林主要是因为过去柏林村吃水依赖阳邑村的圣水池,两村因为生活用水问题经常发生冲突,阳邑村有水不让柏林吃,柏林村因无水要吃水,二者之间引水、用水问题较为复杂,柏林村受自然地理与水文的限制,只能在借阳邑地界修渠引泉、挖池蓄水,一来二去,容易引发争斗,常常闹到官府,而柏林村基本能够得到官方的认可。水的问题关系生死存亡,因而在争夺生活用水资源中往往容易发生械斗事件,而柏林村人齐心协力,敢打狠架,这也是形成“阳邑怕柏林”的原因之一。在村际间的用水纠纷中,官府基本遵循人畜生活用水位序优先、生活用水的公益性两大原则以保证生活用水的需求,调节民间纠纷,一方水池中亦能折射出丰富的民间社会百态。

        人文景观:一池清水映天光

        凿池蓄水除了可以解决人的生活用水需求外,也承载了包括蓄水防洪、牲畜饮水、浣洗衣物、建设用水、消防、沤麻、游乐、补益风水、美化环境等社会功能,成为乡村社会人文景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平原地区,降雨在地表形成的积水往往难以排泄,从而影响街巷、房屋的安全,而黄土台垣或者山区,由于地势因素,遭逢大雨则冲崩侵蚀,破坏力较大,县城治所中的建筑往往容易被冲毁,造成财产损失。此时,城中的水池便成为一个蓄洪设施,具有一定的防灾减灾功能。

        牲畜是乡村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农业生产工具,牲畜的日常用水量比人多,一些村庄即使有水井,但由于水井太深汲水艰难,从水池汲水省力便捷,因而牲畜的日常用水主要依靠池水。在那些完全依靠水池解决人畜生活用水的地方,有的人、畜共用同一水池,不过,牲畜不能入池饮水。有的则人、畜分用,各有水池,牲畜可以临池而饮。在明代陕西省永寿县令张尡捐俸导水入城,且在城中开凿两池蓄泻其水,上池用于居民汲食,下池便于牲畜饮用,缓解了城中生活用水困难。

        人的日常生活除饮食用水外,保持衣物清洁与身体卫生的用水需求亦属重要。在北方地区严重缺水

        的村庄往往禁止浣洗衣物、游泳戏水,以保证水质清洁。但在多数有池的村庄,水池是妇女浣洗衣物的场所,在夏季则是男性戏水的“泳池”。此外,在北方乡村,夯筑土墙、修盖房屋等建设用水有一定的需求量,从水池汲水方便省力,因而水池又解决了建设用水问题。

        水池的开凿及其方位、形态等受风水观念的影响,州县治所、乡村聚落的水池修建均包含改变或补益风水的思想意识。在县城水池则是“为济民用而助文风,所系甚矩”。在乡村则是“所以壮观瞻,所以补风水也”。在广大乡村,水池修凿在村庄的布局中也有相当的风水讲究,水池在乡村“不独小益于人事,而且大有补于风脉”的思想在乡村水池碑刻较为常见。壶关县康熙年间将章公堰改为水池就体现了风水思想:“形家谓乘离应坎,文运于此焉启。而水行所旺,聚宜设池。”

        在古人看来,除生活、生产、娱乐等基本功用外,水池还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山西万泉县王公惠民池“水色空明,天光掩映,秋露降而暮漪洁,春雪消而新涨平……轻风徐漾,鲛人织水面之绡,明月孤悬,龙女捧波心之镜”。莲动竹喧,浴鸭而呼,是黄土大塬上的风情。壶关县西池重修之后与述堰池东西辉映,相需为用,不仅大大缓解了县城生活用水困难,而且巨浸澄鲜,波光云影,不减东泉曲江之胜,令人流连不归,成为县城一道独特而美丽的景观。在高平县上庄村内留有历史时期的水池,状如弯月,故有人称之为“月亮池”。水池位于玉皇庙前,池里有水,水色清绿,一边是民居,白墙黑瓦,一边是玉皇庙,红墙黑瓦。玉皇庙门有“面对青山白月清风看鸟飞,门临绿水红莲碧池观鱼跃”之楹联称赞池庙相印下的乡村美景。

        北方一些乡村水池旁建有池神庙、龙王庙,与之相对则有舞台、戏楼,演戏酬神。有的水池旁建有影壁、楼牌,神庙、戏楼等与水池联为一体,使水池景观内容更为丰富,形成了乡村“广场”。壶关县固镇《济旱池碑记》载:“西修影壁,固元气也,东移舞楼,广市场也。”水池周围不仅是汲水之处,还是游乐之场,交易之所。

        在相对缺水的北方地区,水池与其他景观共同形成了区域景观,这一人文景观形象化地突出反映了居民生活用水最基本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地方特征,形成一种独特的人文景观类型。它作为人类利用环境的产物,同自然环境有着密切关系,体现了人对环境的认识以及对其改造利用的态度。无论是水池的事务组织、用水秩序,还是这种风水观念,均反映了水池景观之所以形成的独特文化。

        相辅相成:水池与旱井

        旱井又称水窖、“天水井”,是专门拦蓄地表径流的土工建筑物。旱井和水池均是通过蓄水来解决生活用水的形式。旱井相较水池,规模小、投资少、蓄水量少,属于微型水利工程,所蓄水源一般仅限雨雪自然降水。旱井在修造技术方面要求较高,需要防止蒸发与渗漏,蓄水之后又能保持卫生,相较而言,水池则不具这些优点。从社会关涉方面而言,旱井既是微型水利工程,虽然有以村庄、街巷、数个家户共同修建和使用的情形,但较多的是以个体家户为单位修建使用,所以水池与旱井有“公”“私”之别。

        我目前见到最早的旱井在山西省平定县西回村耿姓家户。大约明代万历年间,该户有人做官,曾自建水井2孔、旱井3孔。另外,平定县光绪三十二年(1906)《西郊村蒙学堂条规》碑刻记载,“村西阁内水窖一圆,东庙坪水窖二圆”,反映黄土高原缺水地区修建旱井、解决生活用水的形式历史较长。

        旱井形制多样,但最高蓄水面不超过“吃水”,即旱井上、下部分联结处。旱井上窄下宽,井壁外斜,如经水泡易于崩塌。下部则上宽下窄,井

        壁内斜,适于蓄水。为防止收水线过高影响旱井安全,在收水过程中,乡民要时刻观察、测试窖内之水,简易的方法是测试者用一根绳子(绳子长度为井口至最高吃水面“轮头”的长度稍短)下探,绳头浸湿时立即封堵进水口。旱井收水之后,不能马上汲用,而要在数周甚至数月后方可饮用,乡民谓之“发过”了才吃。据了解,在收水和用水“发过”的这一间隔,一方面水中浊物会沉淀到井底,另一方面水中的微生物产生的发酵作用可将水中的有机物分解解毒。

        在有水井的村庄,水池、旱井与水井相辅而用,修建旱井目的是为了缓解节日、农忙时较大用水量需求,节省人力和时间,所以对开井汲水有严格的规定。在缺水更为严重地区,自然降水是旱井蓄水的唯一来源,村庄对于家户私有水窖在干旱少雨季节收水有严格的禁约。我在陕西澄城县善化乡看到一块禁约碑,“自春至五月月尽,窖内不许收水,有人犯者,罚戏一台”。春天至五月是黄土高原的旱季,“春雨贵如油”。村庄的水池为公用,尤其是五月底六月初面临麦收农忙,人畜生活用水量大,在水量有限的情况下,私家之水窖收水必然会减少公用水池的蓄水,这为乡村规约所禁止。旱井这种传统的微型水利工程在黄土高原地区不仅是解决生活用水的有效之道,也是保持水土、发展农业灌溉的优良措施。

        乡村文化:传统与现代的演变

        孟子曰:“民非水火不生。”水是人畜生存的基本需要,生活用水有自己的历史。区域社会的资源禀赋往往形成社会内部的制度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虽然朝代兴亡更迭、政府制度变化,北方地区的生活用水形式几乎是不变的,这有利于我们探讨生活用水本身的一些“结构”问题。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生活用水有难易之别,明清北方一些地区受环境限制,不易从河泉、水井获得水源,生活用水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

        为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居民只能通过开凿水池集蓄降水作为生活用水,池水相对河、泉、井水,水质较差,水量不稳,是一种低水平的生活用水,但在缺水环境下,开凿水池集蓄降水仍是解决生活用水的一种有效形式。在这样的环境里,由谁来做,怎么做,钱从何来,地从何来,如何分配用水等均是水池事务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社会对环境的应对过程。县城治所、村庄内部、村际之间围绕凿池取水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为我们生动再现了明清时期北方地区民众的生活实态,围绕池水所形成的用水秩序构成地方社会秩序与文化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解决人畜生活用水困难成为一项制度安排。尤其是1980年代以来,国家从制度、经费、技术等方面,对乡村社会的生活用水进行了较为成功的改造,使北方一些地区摆脱了生活用水困难,生活状况得以改善。一段时期,其主要的做法是地下水的开采在许多地方取代了雨水利用的技术,雨水利用渐渐被人们遗忘。近年来,一些地区的水环境发生了变化,以地表径流和地下水作为解决生活用水的途径都受到了制约,雨水利用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不由得让我们重新思考传统凿池而饮用水方式的生态属性与文化内涵。时至今日,在黄土高原一些缺水地区,开凿水池、修筑水窖通过集蓄雨水仍然是解决生活用水的主要途径,走因地制宜、适应环境、仰天而饮、蓄水以食生活用水的历史经验仍然值得借鉴和重视。

        凿池而饮的主要功能是解决日常生活用水,其他功能由此而衍生。在现代化进程中,广大乡村的生活用水问题得到解决,水池的初始的主要功能已经消褪,人文景观等其他功能则演变为主要功能,亦成为乡村文化的重要方面,这是新时代乡村建设中应该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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