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虽不恋酒,但还是有些喜欢小聚小酌;虽无酒量,但经常被自己的豪迈之情搞翻。这大概就是我与酒的情缘,既充满了张力关系,又颇具反讽意味。酒放在家里,我永远都不会正眼瞧它一下;如果来了师友,它又是断然少不了的欢快之物。好像酒瓶往餐桌上一放,我的真诚、热情和坦率,都放在桌上了,至于师友们,你们会不会喝、能不能喝,都不重要了,都可以开诚布公地喝上几盅了。所以经常有不太能喝的师友,被我弄得双眼迷离,不分东西;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我自己双脚拧着麻花步,口齿不清,被朋友们以各种方式挟持回家,一睡了事。
为什么一个没有什么酒量的人,还经常摆出一副豪迈的姿态,不是干翻自己,就是干翻别人?我对自己的这种行为百思不得其解。要说没有反省,没有悔过,我对天发誓,绝对不存在。我可以语重心长地告诉大家,每次干翻之后,我都会痛心疾首,捶胸顿足,长吁短叹,并严肃地甚至是苦口婆心地告诫自己,下次绝不再犯。人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人生当然也不应该两次三次乃至无数次犯同一个错误。在清醒的时候,我总是这么认为的。然而,浩浩荡荡的历史记忆明确地告诉我,我已经在同一条小河沟里翻了无数次船。
是不是不长记性?是不是缺乏理性?是不是狂放不羁?面对这些质疑,我坚决否认,概不接纳。我认为,我是一个能长记性的人,人生吃过的很多亏,受过的很多苦,干过的很多事,都铭记于心,且历历在目。我如果缺乏理性,不善思考,肯定不可能在课堂上对各种作品进行条分缕析,也写不了所谓的论文和专著。我狂放不羁,我行我素?似乎也不可能,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到有人对我进行这类评价。
另一种解释似乎是:莫非俺是迷恋杯中之物的酒腻子?君不见,那些沉迷于黄汤的人们,多半是没有多少酒量的,却餐餐都不能缺少酒。但我并不恋酒,一月半载不喝一滴也绝无问题,所以我肯定不是酒腻子。酒鬼、酒徒之类称号,基本上与我毫无关系。
于是,常有朋友戏问:既无名马可鞭,奈何屡屡喝翻?这个诘问,在我的人生中,仿佛是哈姆雷特式的诘问,也仿佛是屈原式的天问。
答案永远在远方。是的,在看不见的远方的远方。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生苦短,欢乐甚少,小搞几盅,确属乐不可支的事。所以古人将酒称为“欢伯”,实在是妙不可言。对于我这类“笨伯”之人,“欢伯”一说,怎么看都是一个生动、贴切、伟大的比喻。我们没有理由不向发明这个伟大比喻的人致敬。有了“欢伯”,人生便也生出诸多乐趣;有了“欢伯”,朋友之间,自然生于一种别样的情怀。这么说吧,有“欢伯”在,生命总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激越与欢歌。
我曾亲眼所见,有位朋友与“欢伯”慷慨互动之后,笑眯眯地掏出钱夹,给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发钱,拒收者,一律挨打。还有位被“欢伯”弄晕之后的朋友,我们好不容易将他送到了住所的单元门口,谁知他猛然抱起身边的垃圾筒,健步如飞地冲到了自家的五楼,任凭我们跟在后面抢夺呼喊,皆无用也。印象最深的是,有次在大连海边某农舍吃饭,中途出来对着大海方便时,我发现边上有位爷们儿,扶着身旁一棵小树不停地拍之晃之,口中大声吼道:我没喝多!我绝对没喝多!出于好奇,我绕到他附近认真地瞅了瞅,借助微弱的月光,发现这位爷们儿将那棵小树也系进了皮带里,欲走不能,故而视树为人,慷慨陈词。
“欢伯”就是这样,既为人生增添了无穷的乐趣,也为生命陡添了无数的传奇。它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总是会在不经意之间,让人把杯言欢,让人豪情万丈,然后以猝不及防的方式,打开各种生命中所隐藏的奇思幻境,让你在此后的岁月里,留下无数欢乐的碎片。
有句流行语说: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我认为,这句话可谓道尽了生命的精髓。苍茫尘世,每个个体的生命,终究不过是一粒尘埃,起起落落,漂漂荡荡,很多时候都由不得自己。喟叹之余,把酒一杯,以慰内心之苦涩,或享人生之舒朗,既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境界。我经常碰见爱酒的朋友,一两包花生米,或一两包凤爪,就足以搞定一瓶小二。我甚至看到有位朋友,独坐于宾馆房间,一手捧书读之,另一手或拿瓶小二酌之,或拿根辣条嚼之,极具酒仙之神韵。面对这种情境,我只有敬佩,愧无能力仿之。
但我还是喜欢这个“欢伯”,特别是在师友相聚之时。它是清洁的热情和赤诚,也是无言的默对与慰藉,诚如古诗所云:“三人成邂逅,又复得欢伯;欢伯属我歌,蟾兔为动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