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界有“吴晗致胡适两封谈红信”之说,指的是吴晗在1930年代写给胡适两封关于讨论《红楼梦》的信件:一封信落款为“二十九日”(以下简称“二十九日信”),另外一封信落款是“二十八日晚”(以下简称“二十八日晚信”)。
最早披露这两封信的是《历史研究》1966年第3期文章《评注吴晗胡适通信》,将“二十九日信”系年定为“一九三〇年六月二十九日”,把“二十八日晚信”系年定为“一九三〇年×月二十八日”,即将二信系年定为1930年。随后1966年6月3日《人民日报》刊载署名“史绍宾”文章《吴晗投靠胡适的铁证——一九三〇年至一九三二年吴晗和胡适的来往信件》收录此二信亦持此说。
另外,比较权威的吴晗研究,如《吴晗自传书信文集》(苏双碧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版)、《吴晗全集(第10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吴晗年谱著述篇》(习之编,北京出版社2017年版)均认为“吴晗致胡适两封谈红信”书于1930年。
也有研究认为“两封谈红信”系年为1931年。《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上册)》(杜春和、韩荣芳、耿来金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中,将“二十八日晚信”系年标记为“1931年月28日”,脚注显示“此函未署年月,据内容考察,应是1931年上半年吴晗在燕京大学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工作时写”;“二十九日信”的系年标为“1931年6月29日”,脚注称,“此函无年份,据函后附言及有关材料判断,应为1931年写”。宋广波先生新编《胡适论红楼梦》(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选录“两封谈红信”,亦将系年标记为1931年。
李彤写《吴晗致胡适两封谈红信写于何时?——宋广波新编〈胡适论红楼梦〉读前偶感》(《中华读书报》2021年3月17日5版)一文,申说两封谈红信“写于1930年,而不是宋先生所写的1931年”。
一
到底“两封谈红信”的系年是1930年,还是1931年呢?
我们先考察1930年至1931年吴晗的行动轨迹。
吴晗(1909-1969),原名吴春晗,笔名辰伯、语轩、酉生等,浙江义乌人,历史学家。吴晗在1950年1月25日撰有《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中国青年》1950年第32期),其中回忆这段时期:
他(胡适)一走,我想在中国公学再念下去也无聊……就糊里糊涂跑到北平,不想已经过了考期,只好住公寓,成天上北海北平图书馆读书。
呆了一个时期之后,由顾颉刚先生介绍到燕京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作馆员,读了半年线装书,省下一点钱,辞职自修准备考大学。
1931年夏天考进清华大学历史系二年级。
1956年,吴晗“为了向组织上汇报个人历史的简况”,撰《吴晗自传》(苏双碧主编,《吴晗自传书信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版)称:
暑假到北京考大学,来晚了,北大已考过,只好住公寓,成天上北京图书馆读书。过了一个月,经顾颉刚介绍到燕大图书馆中日文编考部做编目工作,读了很多书。工作半年积了一点钱。就辞去工作自修,插班进清华历史系二年级。
又《顾颉刚日记》(中华书局2014年版)载:
(1930年)九月三十号星期二(八月初八)
……打电话给吴春晗,告以图书馆事已成。……
另《私立燕京大学一览(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年度)》(燕京大学1931年版)收《教职员姓名录》说:
姓名:吴春晗,性别:男,职务:中日文编目部助理,籍贯:浙江义乌,履历:上海吴淞中国公学大学部,到校年月:民国十九年九月。
吴晗1931年5月5日致胡适信(习之,《吴晗年谱著述篇》,北京出版社2017年版):
现在我又想下半年到北京大学史学系插班,因为恐蹈去年的覆辙,就辞了燕大的职务,先时预备功课……
吴晗1931年8月8日致梁志冰信(习之,《吴晗年谱著述篇》,北京出版社2017年版)中提到:
生本届报考北大清华二校一摈一取,系7月13日至15日北大考试,项目为党义、英、国、数、中外史、地、博物等门,余项均佳,唯数学已抛荒久,致考零分,以是遂致被摈。清华自16(日)考至22日,考生一千七百八十人,史学系二年仅取五人,考目为党、国、英、中史、西史、伦理六门,幸终场。于8日发榜录取,入学证亦已正式送来矣。
综合以上史料可知:
(一)1930年暑假(7、8月间),吴晗到北京投考北京大学错过了时间,只得到北京图书馆看书。
(二)1930年9月(即“过了一个月”),经顾颉刚介绍,吴晗入燕京大学图书馆工作,为该馆中日文编目部的一名助理。
(三)1931年夏(5月左右),吴晗辞去燕京大学图书馆工作,开始自修考学。
(四)1931年8月8日,吴晗被清华大学历史系录取,插班二年级念书。
二
我们再看吴晗“二十九日信”:
前几个月我做《西王母与昆仑山》的时候,翻了很多书,当中有一部清梁恭辰《北东园杂录》(道光癸卯1843A.D.),内中有一条提及此事,当时把他钞下来,预备你来中公的时候来问你,可是终于没有机会。今天翻读《胡适文存》的时候,又看见了这一条。
此处“前几个月”“当时”“终于没有机会”,应该是指1930年5月15日,胡适为了回北京教书和著书而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职;5月28日胡适北上,赴北京演讲找房子;11月28日胡适搬到北平后门内米粮库4号,租定新宅,进北京大学任教。(耿云志,《胡适年谱》,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如果说此信的落款是“六,二九”,即6月29日,那么这封信的系年时间假设有二:
1.1930年6月29日。若此信为1930年6月29日所写,即吴晗说的“翻读《胡适文存》”的“今天”,那么断不会将“一个月前的”——1930年5月中旬胡适辞职中公的时间说成“前几个月”。故此种假设是错误的。
2.1931年6月29日。1931年5月5日吴晗致胡适函,谈《胡应麟年谱》并介绍自己履历。5月6日胡适“首次”回信“春晗同学”,邀其“星期有暇请来谈”,因吴晗的同学
罗尔纲住在胡家,自此胡吴二人开始来往通信,而且此期通信重心话题乃胡应麟而非《红楼梦》。看“二十九日信”恳请之语气,似不为1931年5月6日后所为。故此种假设亦不正确。
难道“二十九日信”落款时间另有日期?我们看此信原件(此件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册28,黄山书社1994年版),有如下发现:落款处的时间更像是“元,二九”,即1月29日。原因有二:其一,两封谈红信中的“元”字与此处之“元”笔法很是相似;其二,两封谈红信里的“六”字与这里的“元”字笔迹差别甚大。
如果落款是“元,二九”,即1月29日,那么这封信的系年时间假设亦有二:
1.1930年1月29日。此假设书信日期与信中“前几个月”(1930年5月)所述事实冲突,1930年初1月份的信怎能“预测”5月份胡适辞职中公,而致吴晗“终于没有机会”请教胡适呢?故此说错误。
2.1931年1月29日。如果书信日期是1931年1月29日,那么此时吴晗已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做助理,阅读馆藏“线装书”,做大量古籍辑佚书跋工作,因为错过1930年的北京大学考学日期,吴晗对历史系仍然念念不忘,期待“转学到燕大历史系”。因顾颉刚、陈垣等人在燕大历史系,胡适与之熟稔,故吴晗信中请求胡适“写一介绍书”。
因此,“二十九日信”的系年当为1931年1月29日。
三
据《私立燕京大学一览(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年度)》(燕京大学1931年版)所收《教职员姓名录》统计:1930-1931年,燕京大学图书馆共有工作人员39人,图书馆代理主任是田洪都和钟慧英,房兆颖(房兆楹)为中文编目部主任,侯堮(侯云圻)是中日文编考部主任,亦即吴晗的领导。该馆从1931年起,定期出版馆刊——《燕京大学图书馆报》,为半月刊。该刊前期,主要刊发图书馆相关工作的公告,一直位于封面位置,部分布告对象还是图书馆职员。刊登文章篇幅较小,内容多为序跋、读书札记等,且文章多为图书馆职员所撰写或编辑。在中日文编考部主任侯堮的带领下,“助理”吴晗等人做了数量可观的书跋工作。《燕京大学图书馆报》将跋作为重要刊载对象,从第1期开始到第134期,共刊载了38篇跋,全部是学者为古籍出版作跋。前期主要是吴晗、侯堮、洪业、房兆颖和魏建猷五人的书跋作品。(见何婷婷,《〈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1939)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吴晗在1931年写的跋有:
1.《跋明嘉靖本甘泉先生文集》(《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年第1期,1931年1月15日出版),落款署“一九三一,一月八日读后记其原委如此。义乌吴春晗”。
2.《明正德本李征伯存稿跋尾》(《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年第5期,1931年3月15日出版),署名“吴春晗”,文末标有“一九三一,一,三,
十,读后跋于编考室”。
3.《跋馆藏明弘治本经礼补逸》(《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年第11期,1931年6月30日出版)署名“辰伯”。
侯堮在1931年撰写了两篇关于永忠的文章,都是跋类的,即《馆藏延芬室集稿本跋尾》(《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年第9期)与《熙朝雅颂集永忠诗跋》(《燕京大学图书馆报》1931年第10期)。
侯氏在1931年5月26日的《馆藏延芬室集稿本跋尾》一文里提到:
……诗初名《志学草》……顷得延芬后嗣所藏《诗集初稿》二十余册……
另侯堮撰《觉罗诗人永忠年谱》(《燕京学报》1932年第12期)称:
辛未季春,余读燕京大学所藏清宗室诗人永忠之《志学编》手稿残卷,已异之;后校中又由永忠后人许,得《延芬室全集》残稿及《臞仙诗题及注》,《臞仙手选诗目》与《唱和集》,《瑶华手札》等数十册,遂得畅读;惜多残卒瓦螙蚀,不成整片。乃费月余之力,衲残辑佚,略复旧观;……
对照吴晗“二十八日晚信”:
永忠的《延芬室稿》的一部分——《志学编》(删定本),二月前我曾替他作了一篇跋,最近燕大图书馆又陆续购得永忠手写的《延芬室稿》全部,约二十七册,……
据以上史料可知:
(一)侯堮说的“辛未季春”,就是农历辛未年三月,即公历193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侯氏在燕京大学图书馆读到永忠《志学编》手稿残卷,亦即“助理”吴晗所谓之“《志学编》(删定本)”;
(二)侯堮在“辛未季春”后“顷得延芬后嗣所藏《诗集初稿》二十余册”(此处“顷得”有片刻得到之意),即193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间“得《延芬室全集》残稿”,也就是吴晗所称“最近燕大图书馆又陆续购得永忠手写的《延芬室稿》全部,约二十七册,……”,而“最近”就是吴晗作书之时,时间范围应该就是193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间。
我们再看“二十八日晚信”的落款时间为28日晚,那么在“193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间”这个时间段里,唯有1931年4月28日符合这个日子。学者习之将此信系年确定为“1930年12月28日”(习之,《吴晗年谱著述篇》,北京出版社2017年版),其实不确,吴晗信中所谓“永忠手写的《延芬室稿》”直到1931年(辛丑季春)才现世,“二十八日晚信”怎么可能写于1930年呢?
因此,“二十八日晚信”之系年当为1931年4月28日晚。且此信纸标识有“燕京大学YENCHING
UNIVERSITY PEIPING WEST,CHINA”字样,当为吴晗在燕京大学所书。信中说的“二月前”做《志学编》跋,可推测吴晗做跋时间当为1931年2、3月间,不过,《志学编》跋
似已散佚,待考。
综上,吴晗致胡适两封谈红信均应写于1931年,分别为:“二十九日信”系年为1931年1月29日,“二十八日晚信”系年为1931年4月28日。(本文撰写过程,得宋广波,@Anabasis,@YuYihong,@心溷溷面团团诸师友解惑,谨致谢意。)
附一:
在查找吴晗的资料过程中,又找到吴晗研红的一个史料。即吴晗在1931年6月25日《华北日报》之《圕学周刊》发表的文章《跋广韵校勘记》文末写的一段话:
辛未夏,在燕大图书馆中得读《楝亭五种》,偶观此校文,深恐其一时流出国外,使国人无研读之机缘也,因穷二夜之力,为之迻录一过;留置箧底,校录既完,并志其所得如此。稠州吴春晗识于海甸吉祥胡同五号。
文中有两个信息值得注意:
其一,吴晗在1931年夏天(辛未夏),在燕京大学读《楝亭五种》,或为研究《红楼梦》做资料查阅。
其二,《顾颉刚日记》(中华书局2014年版)记载:1930年10月2日(八月十一)……与春晗同到前吉祥胡同。……与春晗到前吉祥胡同定屋。即顾颉刚和吴晗到前吉祥胡同租屋子,用以吴晗居住。故吴晗“识于海甸吉祥胡同五号”,表示1931年6月左右,依然住在吉祥胡同。
附二:
目前有关“吴晗致胡适两封论红信”的研究著作录入原文时均有舛误,为存真计,兹据原件整理如下:
1.吳晗致胡適(1931年1月29日)適之先生:
《胡適文存》二集卷四P.174《跋〈紅樓夢考證〉》有這麼一条:
(3)曹雪芹的兒子先死了,雪芹感傷成病,不久也死了。據此,雪芹死後,似乎沒有後人。
前幾個月我做《西王母與崑崙山》的時候,翻了很多書,当中有一部清梁恭辰《北東園雜錄》(道光癸卯1843A.D.),內中有一条提及此事,當時把他鈔下來,預備你來中公的時候來問你,可是終於沒有機會。今天翻讀《胡適文存》的時候,又看見了這一条。連忙去找從前鈔的來對照,又忘記夾在什麼地方去了。現在把梁書提及的大意述之如下:
……《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實有其人,曹為一老貢生,徒抱伯道之嗟!身後蕭條零落,無人過問……
上文是說一位滿洲朋友告訴他,《紅樓夢》這部書誨淫的壞處,下文這麼說似乎含有“報應”的意思。從這一條上看出來的是:
a紀元一八四三前後智識階級對於《紅樓夢》的態度。
b那時候人已經知道《紅樓夢》是曹雪芹做的。
c曹雪芹是一個老貢生。d無子。
e身後蕭條,無人過問。
按曹死於一七六四,距《北東園雜錄》之成書不過七八十年,且此條所記滿人談話亦不必即為成書之年,當較成書為早。所以我想梁氏所說比較可信,且可證明先生所攷之正確。惟c、d兩項似有問題,先生以為何如?
學生吳春晗元,二九。
又,我下半年要轉學到北平燕大去讀歷史系去,想請先生寫一封介紹書,不知道可以嗎?
2.吳晗致胡適(1931年4月28日)適之先生:
先生的《紅樓夢考證》頁三十七,以敦誠兄弟的詩斷定曹雪芹的生卒時代,——生約1715-1720,死乾隆三十年左右,約1765——這是一個極精確的論斷,但是先生的話只是假設,並沒有什麼強硬的同時代的證據。
近幾天在《延芬室稿》找到一些可以證實此問題的材料,特地鈔了獻給先生。
永忠的《延芬室稿》的一部分——《志學編》(刪定本),二月前我曾替他作了一篇跋,最近燕大圖書館又陸續購得永忠手寫的《延芬室稿》全部,約二十七冊,這手稿是編年的,極有歷史價值,在冊十五有這麼一條:
乾隆三十三年戊子(永忠)年三十四歲
……
“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弔雪芹三絕句(姓曹):
“傳神文筆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淚流。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
“顰顰寶玉兩情痴,兒女閨房笑語私。三寸柔毫能寫盡,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來眼底復心頭,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時七竅鑿,爭教天不賦窮愁!
書楣有批語:墨香曰:“此三章詩極妙,第《紅樓夢》非傳世小說,余聞之久矣。終不欲一見,恐其中有礙語也”。
這一小冊子的封面上寫著:“丙申(1776)六月七日錄。”(其他各冊亦均有時日)這詩是永忠三十四歲那年做的,做詩的時候,雪芹已死。詩題云弔,或雪芹即死在是年(1768)或更前?這和先生所假定只差三年。總之雪芹之死在一七六八以前,由此可以斷定。由這三首詩和評語,至少可以推出下列事實:
(1)永忠由墨香處得讀《紅樓夢》,永忠和雪芹同時而不相識,因讀《紅樓夢》,適聞噩耗(?)為詩弔之。
(2)墨香和雪芹或有關係,在墨香的著作中,或可尋出關於雪芹的史料。(墨香待考,數日內或可報命)
(3)《紅樓夢》中有礙語(?)——故墨香雖“聞之久矣,終不欲一見。”——非傳世小說,所謂礙語是當時舊禮教下的假道學者所加於男女事件的代名詞,因其有這些事,所以不能為傳世小說,這可以代表一七六八前的士大夫階級對於《紅樓夢》的意見,反之,一七六八後的流行,也足以窺見世風的變易,這原因多半可以歸到宮廷和社會生活的變革,士大夫階級的提倡上去。
(4)詩二以寶玉顰顰並舉,自然是指前八十回。先生所說“書未完而曹雪芹死”的一假設,(《紅樓夢序》頁五三)似有商榷處。因在一七六八年或稍前,永忠已能讀《紅樓夢》,其非未完可知。在一七六八時墨香已“聞之久矣”,其非成於一七六八左右可知。據此則書成當在一七六八前五年至十年,我以為這可以有兩種說法:(一)《紅樓夢》在一七六○前後,曹雪芹已把它寫成完書,下場是悲劇的,黛玉、湘雲、鳳姐、香菱等都有結束,永忠所讀的就是這本子,故有“不是情人不淚流”之句。(二)高氏所續的或拋了八十回後的一部分,加上自己的,成百二十回本。退一步講,即使未完,全書也已預定下悲劇的下場,但不是書未完而雪芹死,是未完的書成於雪芹死前七八年,當時或已有刻本(?)否則,雪芹之死,便當移前七八年,約在一七六○左右了。
(5)雪芹晚年的生活是窮愁潦倒的。
據《延芬室稿·耆獻類征》文藝九《宗室文昭附傳·宗室王公世職章京爵秩襲次全表》聖祖皇帝位下:永忠字良甫,號臞仙,一字渠仙,自號延芬室主人,又號如幻居士,九華道人,敬軒主人。多羅恂勤郡王孫,多羅恭勤貝勒弘明次子,乾隆丙子(1756)考封三等輔國將軍。生雍正十三年乙卯,卒乾隆五十八年五月(1735—1793),年五十九。他和敦誠、敦敏、敦諴……都有交情,《延芬室稿》約有詩七八百首,文若干首,裏面很有一些和他們投贈的詩。
以上這些是因為我先做了《延芬室稿》中的《志學編》的跋,近幾天重讀先生的《考證》,見有引永忠的去處,便開始注意這部破稿本,果然找出這麼一些來,高興極了,立刻寫信告訴先生。
據這書的內含而論,內中一定還有關於曹雪芹的詩,我明天還要細細的找去。(因為紙已陳舊,只能慢慢地翻)或者再有發現,亦未可知。
敦誠一輩人的生卒事蹟,有否再考查的必要?假使先生要,我可以把一切永忠和他們投贈的詩鈔奉。生卒也有查出的可能。
明陳文燭的《二酉園文集》有沔陽盧氏《湖北先正遺書》本,已請圖書館購得。附聞,耑此謹頌
康健
學生吳春晗上二十八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