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的二十五篇小说(《呐喊》十四,《彷徨》十一)当中,哪个最具代表性?《狂人日记》——鲁迅最早的白话小说,也最早显示了新文学的实绩;《阿Q正传》——最深刻地揭露了中国国民性的弱点;《祝福》——对旧式农村妇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最完美表达……都有道理。如果从被翻译成英文的角度来衡量,竞争队伍中又增加了强有力的《孔乙己》,它对于科举制度含而不露的抨击本身就是杰作。
1926年美籍华人梁社乾翻译的《阿Q正传》(TheTrueStoryofAhQ)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揭开了鲁迅小说英译的序幕,此后《呐喊》《彷徨》中的作品不断被翻译出来,有的还不止一次。到1954年杨宪益夫妇英译《鲁迅小说选》(SelectedStoriesofLuHsun)出版前,《阿Q正传》《祝福》已经有三个译本,《狂人日记》两个,而《孔乙己》则以四个处于领先地位:(一)米尔斯(E.H.F.Mills)译本(ConYKi),收入1930年伦敦乔治·鲁特里奇书局出版的《阿Q的悲剧和其他当代中国短篇小说》(TheTrage⁃dyofAhQuiandOtherMod⁃ernChineseStories);(二)金守拙(G. A. Kennedy)译本(K’ungI-chi),载《中国论坛》(ChinaFo⁃rum)第一卷第十四期(1932年5月);(三)未署译者译本(TheTrag⁃edyofK’ungI-Chi),载《民众论坛》(ThePeople’sTribune)第十三卷第二期(1936年4月);(四)斯诺(EdgarSnow)和姚莘农合译本(K’ungI-chi),收入1936年伦敦乔治·哈拉普书局出版的《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LivingChina:ModernChineseShortStories)。
1954年后,《孔乙己》依然独领风骚,只要看几个最主要的选本就一目了然了。1970年詹纳(W.J.F.Jenner)在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名为《现代中国小说》(ModernChineseStories)的选本,收录鲁迅的三篇作品:《孔乙己》《故乡》《祝福》。1981年,刘绍铭和另外两位华裔学者夏志清、李欧梵合作编译了《中国现代中短篇小说选》(Mod⁃ernChineseStoriesandNovellas,1919-1949),选录鲁迅的六篇代表作:《孔乙己》《药》《故乡》《祝福》《在酒楼上》《肥皂》。1995年,方志华编译的《二十世纪中国短篇小说英译》(ChineseShortStoriesoftheTwentiethCentury:AnAn⁃thologyinEnglish)收录了鲁迅的《狂人日记》《祝福》《孔乙己》。同样是1995年,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影响深远的《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TheColumbia
AnthologyofModern ChineseLiterature,2007年出第二版),读本分小说、诗歌、散文三个文类,每个文类再分三个时期,即1918—1949、1949—1976、1976—当代,这样全书共分九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小说,1918—1949”中鲁迅首先入选,共有三篇:《呐喊自序》《狂人日记》《孔乙己》。
《阿Q正传》中有一章叫“优胜记略”,完全可以套用在上文《孔乙己》英译出版情况的描述。优胜的原因何在呢?除了思想的深刻之外,主要还是由于技巧的高超。《呐喊》之中鲁迅本人最满意的正是这一篇,他曾对来访的《晨报》记者孙伏园说,《孔乙己》的长处“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晨报副刊》1924年1月12日)。海外学者对此英雄所见略同,夏志清在著名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高度称赞《孔乙己》用笔的简练,美国学者韩南(PatrickHanan)则十分欣赏其中反语(irony)的运用:“反语的对象是那个被社会抛弃的读书人,反语要素则是在酒店里当伙计的那个十二岁的孩子。虽然这故事是事隔近三十年之后的回忆,却没有让成年人的判断来控制孩子的天真。在孩子的心里,被所有主顾当作笑柄的孔乙己不过是单调无聊的工作中一点快乐的来源,我们也正是通过孩子朦胧的意识看清这个可怜人生活中那种随时出现的残酷。”(《鲁迅小说的技巧》)从思想性上来说,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无疑比第二篇《孔乙己》更能震动人心,但却有思想先行、戏剧性不足的问题。《阿Q正传》同样存在艺术上的瑕疵,由于不是一气呵成,结构显得比较松散,小说的叙述者也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第一章以第一人称叙事,其后改为第三人称叙事,叙事者一开始表现得像一个新旧交替时代的文人,后来又采用未庄村民的视角。
《阿Q正传》是鲁迅最长的小说,在选本篇幅有限的情况下有时只好割爱,斯诺的观点具有代表性:“我还发现中国有些杰作篇幅太长,无法收入这样一个集子中来。它们应列入长篇,至少也属于中篇,然而就素材、主题、动作及情节的发展来看,本质上只是短篇小说。鲁迅的《阿Q正传》就属于这一类,还有茅盾的《春蚕》和沈从文那部风行一时的《边城》。”(《活的中国·序》)这三部从长度上应该属于中篇小说(novella),与它们相比,《孔乙己》短小精悍的优势非常明显,翻译起来也省时省力。
自1926年以来,鲁迅的小说不断推出各种译本,所以有些译者出于平衡的考虑会倾向于那些较少被问津的作品,夏志清1971年编译的《二十世纪中国短篇小说选》(Twentieth-CenturyChineseSto⁃ries)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该译本以郁达夫的《沉沦》开篇,没有选《孔乙己》,也没有鲁迅的其他小说。夏志清当然明白这样做的风险,在序言中明确交代:“不收此前选本中已经翻译的作品,也不重译已经有英译文的作品。”鲁迅于是理所当然地缺席,到上世纪70年代,不要说《孔乙己》这样的名篇,就是相对次要一些的如《端午节》《在酒楼上》都已经有了不止一个译本。夏志清曾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指出,总体而论《彷徨》比《呐喊》好,并进而认为“就写作技巧来看,《肥皂》是鲁迅最成功的作品”。无论他的观点和选本多么值得商榷,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孔乙己》是被英译最多的鲁迅小说。
关于选本,鲁迅曾深刻地指出,它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他又说:“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册数不多,而包罗诸作,固然也是一种原因,但还在近则由选者的名位,远则凭古人之威灵,读者想从一个有名的选家,窥见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凡是对于文术,自有主张的作家,他所赖以发表和流布自己的主张的手段,倒并不在作文心,文则,诗品,诗话,而在出选本。”(《集外集·选本》)从出版史的角度考察各种中国现代文学的英文选本,无疑是一件很有兴味的事情,对于鲁迅研究界的同道来说尤其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