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厦门大学法学院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齐树洁教授担任主编并主持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2版)教材已正式出版。新书以2017年6月27日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2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为依据,结合最新司法改革和民事审判的实践,在阐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程序的同时,对2018年4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全面的解读和剖析。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同日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同时废止。新法的颁布标志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建设的里程碑。
新法首次确定了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机制;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禁止性条件;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增设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不同组成方式下审判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民事诉讼法》(第12版)对此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整合,于“陪审制度”一节中做了及时的更新和增补。
此外,经过三次审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对《人民法院组织法》做了大幅度的修改,不但将原条文数目从2006年的40条增加至59条,而且在体系框架上也做了调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订将司法改革中形成的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巩固了司法改革成果,进一步保障了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民事诉讼法》(第12版)对本次修订中专门法院相关规定的增设,巡回法庭制度的新增,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审判委员会职能的明确,执行员规定的删去,书记员规定的修改等亮点、难点问题,均做了深入的阐释和提炼。
作为中国大陆唯一一部深耕十二年,坚持每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最新司法解释、司法动态进行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教材,承蒙读者的厚爱,被许多法律院校采用,并深受广大法科学生的好评。主编和联袂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为不负众望,他们始终不敢懈怠。期以最新出版的《民事诉讼法》(第12版)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最好的教学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