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以未配置少儿读物,且以少儿入馆跑动喧闹为由,规定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引发社会争议。而据媒体记者针对家长开展的一项暑期亲子阅读意向调查,不少家长对图书馆存有深浅不一的“不敢亲近感”。
岂止公共图书馆,各地许多书店亦令家长及其子女难以“亲近”。稍加留意不难发现,实体书店中能够单独辟出儿童体验专区的不多,即便有些书店设置有儿童阅读区,配套设施、服务管理也不完善,书店工作人员不太熟悉儿童阅读特性,难以抓住儿童阅读需求,无法恰如其分地为之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服务。
图书馆与书店,是时下多数人亲近阅读的重要场所。上述情形不难看出,这些阅读场所在服务公众阅读方面,尚且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亦即更多考虑到成年读者的阅读诉求,相比之下,儿童阅读“短板”不少。
阅读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当前,在繁重的兴趣班、电子设备等与儿童阅读“争宠”的形势下,更需要公共阅读场所切实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紧跟社会发展趋势,想方设法吸引孩子们的阅读目光,努力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公共阅读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努力提升自身的“儿童观”,改进服务儿童阅读的水准,不仅有利于孩子们顺畅开展阅读,而且,也有助于为阅读场所凝聚人气。当前,在许多实体书店尚未完全摆脱经营困境的情况下,把儿童阅读的短板尽可能补上,不失为其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一条有效出路。至于公共图书馆,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34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可见,公共图书馆为儿童提供相对舒适的阅读环境,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之责。
改善儿童公共阅读条件,有些国家做得不错。比如在法国,从国家图书馆到乡村图书馆,为低幼儿童提供的服务甚为普及,细微处的心思无比动人,像儿童书架设计满足“触手可及”,孩子可以轻而易举向上把书“拎”出来;图书馆专门给孩子提供地毯、懒人沙发,等等。如此理念与举措,可圈可点。
改善儿童公共阅读条件,阅读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就是要秉承和加强“儿童观”,多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一方面,尽可能营造独立的阅读环境,从硬件设施入手查缺补漏;另一方面,以平行视线对待孩子们,充分把握孩子们的阅读心理,进一步改善相关服务,不仅不能以种种理由将孩子们拒之门外,而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妨辟出互动区域,多组织开展一些儿童作家见面会、亲子共读会、作品诵读会等活动,以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激发孩子们的阅读兴趣,使他们逐渐喜爱阅读、学会阅读,使他们在阅读中健康快乐成长。
山西省长治市 周慧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