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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

    说侠客

    李乔 《 中华读书报 》( 2018年07月11日   13 版)

        司马迁称流氓匪类为“暴豪之徒”,本文就说说两个明清时代的“暴豪之徒”。此二人,一个叫李三,一个叫牛二。但此李三并非清代的燕子李三,而是明末清初北京的流氓盗匪头目黄膘李三;此牛二,也不是《水浒传》里的泼皮牛二,乃是晚明北京有名的流氓“十虎”之一。他们都不是小说戏剧中的虚构人物,而是历史上的实有人物。流氓与侠客,多少有些关系,但流氓匪类毕竟不是侠客。燕子李三多少有点侠气,但泼皮牛二、黄膘李三和“十虎”之一的牛二,则都是地道的流氓匪类。

     

        李三、牛二的犯罪记录

     

        黄膘李三是明末清初人,是个曾蜚声明清北京城的流氓匪类。缪荃孙《艺风堂杂钞》《艺风堂别钞》和周寿昌的《思益堂日札》中,都有关于他的记载。缪荃孙是清代同光年间的著名学者,周寿昌是清代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黄膘李三竟被两位学者、官员不惜笔墨地记下,可见此人是个很不一般的流氓匪类。

     

        据缪氏记,黄膘李三原名李应试,行三,别号黄膘,原籍通州,后居京城。此人原以卖菜为生,后入“响马”盗伙,因其行抢的“谋略技艺”高人一筹,遂成为北方盗匪巨魁,“凡北五省之盗,皆出其门下”。

     

        对黄膘李三的犯罪行径,缪氏记云,此黄膘李三,“明作威福,暗操生杀”,无论朝廷官吏,还是平民百姓,皆在其劫掠抢杀之列。其麾下,各路匪类劫掠一方,尔后向其献纳赃物。慑于其淫威,京城各商家铺户都要向其致送“常例钱”。

     

        缪氏还写了黄膘李三与官家的关系:“结交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倘有人告,定遭暗算,以致被害之家不敢报案,朝廷官吏不敢上奏。

     

        缪氏又记,相传最后是由顺治帝亲自查访才将黄膘李三拿获的。李三被擒后,“举国官民人等,皆言其罪当死”,顺治遂下令将其“枭斩”。

     

        综合缪荃孙、周寿昌二书,可以看出这个黄膘李三的一些特点,也可以看出明末清初政局和社会状况的混乱。析言之,如下。

     

        一,李三本是明朝重犯,易代后仍一如旧日,又成清朝重犯。

     

        二,李三虽是北京人,但其势力范围极大,扩至北方五省。

     

        三,李三既杀人劫财,又敲榨勒索商铺的“常例钱”和崇文门税关的钱财。“常例钱”类似今天黑社会的“保护费”。

     

        四,李三与官府中的保护伞关系密切,形成官匪一家的局面。

     

        五,李三凶横至极,朝廷大吏也成了他侵害的对象。宁完我、陈之遴,都是大名鼎鼎的清朝命官,但对于黄膘李三这个势焰熏天的巨凶大恶,也不能不心生畏惧,因为他们家住北京,家眷和本人有可能受到侵害。

     

        六,缪荃孙说,李三是顺治帝亲自查访才落网的,此说不足信,应该是顺治亲自下了“严打令”后,由执法部门去办的。

     

        七,从李三案可以看出,明末清初北京的治安状况是相当糟糕的。北京作为首都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黄膘李三案,其实是当时政局动荡的一个侧面,政局一乱,流氓盗匪便会横行无忌。

     

        再说另一个流氓,牛二。这是个活跃于明朝万历年间的实有人物。关于此人的史迹,明史专家王春瑜有过考证,所据是明代言官郑钦、郑锐兄弟所著的《伯仲谏台疏草》卷下。

     

        这个牛二,比起《水浒传》里的牛二可厉害多了,乃一极恶的凶顽。那个泼皮牛二只是“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而这个真牛二则是抢劫、诈骗、敲榨勒索、拐卖人口,无恶不做,而且居然与同伙一起对兵部尚书——国防部长“毁骂赶打”,且口出“谁怕你官”等狂言,真是气焰冲天,嚣张到极点。

     

        流氓与侠客之辨

     

        黄膘李三和真牛二,乃是流氓匪类无疑,但其中的黄膘李三,因缪荃孙说他曾加入过“响马”,故可能有人会误以为他曾有过游侠的身份。“响马”一词,历来含义飘忽不定,常有人将“响马”解释为侠客(游侠)或绿林好汉。例如,一本描写绿林好汉的书这样解释道:“响马是绿林豪杰的通称。”若干年前,有个电影叫《响马县长》,是描写绿林出身的县长如何行侠仗义的,更是把“响马”一词等同于豪杰侠客。

     

        实际上,历史上的所谓“响马”,身份很复杂,有的纯粹是匪类,有的确实与游侠有些近似。但缪荃孙笔下的“响马”,就是流氓匪类的意思,指的就是那些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的歹徒。他说黄膘李三曾入“响马”盗伙,这个“响马”能是行侠仗义的绿林好汉吗?将“响马”等同于绿林好汉,基本是晚近的事,岂止是等同于绿林好汉,还等同于农民起义军呢。这是“左”的思维在作怪,认为只要是反抗官府的人,就一定是英雄好汉。

     

        对于真正的游侠,司马迁和班固是抱着相当的好感的,而对那些流氓匪类,他们则深为鄙夷和厌恶。

     

        将流氓匪类误认作侠客固然不对,但也事出有因。因为从历史脉络上看,后世的流氓与古代的侠客还是有一点血脉联系的。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做过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他说:“流氓等于无赖子加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所谓流氓。”

     

        鲁迅所用的“无赖子”“壮士”“三百代言”这三个词,都是日语词汇,就是无赖、流氓、痞子的意思。鲁迅认为,流氓是侠客腐化的结果。如此来看,游侠确有一点流氓祖宗的意思。鲁迅曾写过一篇名文《流氓的变迁》,也谈了这个意见。

     

        流氓与侠客之所以易被混淆,还因为侠客与匪、与流氓确实有时在行为上有很接近的地方。比如,李逵砍看客,张青卖人肉包子,林冲被王伦逼迫下山搞投名状,都是地道的匪行。反之,不少匪类也讲所谓“义”,也会有侠举。“响马”,因抢东西放响箭而得名,绿林好汉和流氓匪类都可能放响箭。

     

        但话说回来,像黄膘李三和牛二这等流氓匪类,与侠是混淆不了的,哪怕是与“末流之侠”也有很远的距离。青面兽杨志是侠,没毛大虫牛二是流氓,二者的区别是清清楚楚的。要不,怎么满街的人为牛二被杀高兴,为杨志入狱求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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