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作家菲利普·罗思(PhilipRoth,1933-2018)因为充血性心力衰竭,5月22日在纽约曼哈顿去世,享年85岁。
过去十几年来,罗思每次出书或有事发生,中华读书报几乎均有报道。因此我们不再重述他的生平,而只借三双慧眼,回看其人其作。他们是:一位英国小说家、一位法国教授和一位美国传记作者。
马丁·埃米斯:震耳欲聋的怨诉
六十八岁的英国名作家马丁·埃米斯(MartinAmis)5月26日在《卫报》刊文,纪念罗思。全文翻译如下:
菲利普·罗思去世,颂挽之声不绝于耳,此时回看他的早期创作,当不为过,那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奇异的景观之一。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始于《波特诺伊的怨诉》(Portnoy'sCom⁃plaint,1969)。我读的是首版纸皮书,我那时想:我们现在迎来了一个真真切切、震耳欲聋的新声音,还有一种全新的幽默方式——冒犯,刻薄,又在喜剧中带着某种甘之如怡的味道。
后来,我努力读完了他的三本前作:《再见,哥伦布》(Good⁃bye,Columbus)、《放手》(LettingGo)和《当她娴淑时》(WhenSheWasGood)。它们迷人而有趣;它们让人思考,让你微笑,经常如此,但它们不会让你捧腹。噢,我那时想,他就是索尔·贝娄所说的“一座热情的宝窟”,受到庄严性的约束,具体到他身上,还受缚于一种夸张的、对亨利·詹姆斯的敬畏。《波特诺伊》是他真正的“放手”;那份喜剧的能量此时决意喷涌而出。
结果并非如此。作家的生活不像外人所想的那样超然物外,远离红尘;小说家尤其入世。那么怎样的人世可以解释《波特诺伊》?它大获好评(并非逐臭效应使然),而且比马里奥·普佐的《教父》更畅销。它还成了全国性的话题——脱口秀里的俏皮话理所当然地把矛头对准了书中漫长的自渎史(芭芭拉·史翠珊放言,她愿意面见罗思,但“绝不想跟他握手”)。亨利·詹姆斯对此又会作何感想?
罗思用可信的变态性行为作答:他写了,或者说草草完成了三部喜剧小说,从神经病学的角度看,它们几乎毫不可笑:《我们这一伙》(OurGang,主人公名叫“阿扎里·E·尼克松”[TrickE.Nixon。译注:应为“迪克松”])、《乳房》(TheBreast)和《伟大的美国小说》(TheGreatAmericanNovel,四百页高度滑稽的棒球故事)。似乎存在着某种与《波特诺伊》引发的感觉不同的东西,打破了他内心的平衡。
到了《我作为男人的一生》(MyLifeasaMan,1974),一切昭然若揭。从1959年到1963年,罗思受困于噩梦般的婚姻,其源头是一桩古怪的、一报还一报的蠢行。她给他下了套(低级的验孕诡计[译注:据罗思说,马丁森借了别人的尿样。她在1968年死于车祸]),他又作茧自缚,沉湎于困难、复杂和周遭(学术)环境那份令人窒息的真诚。“是文学让我陷了进去,”他在《一生》中写道,“所以必须由文学把我拯救出来。”[引周国珍、陈龙、齐伟均译文]这套失败的喜剧三部曲是他对文学价值的反击,也是对庄严的回敬。
可他这个时候找到了平静。《一生》开启了长长的、一个系列的自传体小说(朱克曼系列),最终以所谓的“美国三部曲”(1997-2000)达到高潮:《美国牧歌》(AmericanPastoral)、《我嫁给了共产党人》(IMarriedaCommunist)和《人性的污点》(TheHumanStain),这是一套宏篇巨著,从中几乎可见维多利亚时代叙事的丰富。与此同时,他还屡有其他佳绩:《反生活》(TheCounterlife,除德利洛的《白噪音》之外唯一的后现代杰作)和《萨巴思的戏院》(Sabbath’sTheater,我觉得它令人厌烦,但很多人喜欢,女读者和男读者一样喜欢)。世纪之交前后,罗思退入俭省的表达方式(晚期的小长篇),最终归于高贵而平和的沉寂。
真正原创的作家总是引起纷争。罗思所疏离的不只一时的读者,而是整个群体,他最初受到犹太群体的辱骂,后来又遭女权主义群体的斥责。前前后后,两次众口一辞的敌意,本质上都缘于社会文化的动因,而与文学无干。你可以理解历史层面上的紧张,但犹太群体错判了罗思,他是个自豪的犹太人,也是个自豪的美国人。女权主义的拒斥则横扫一切;它宣称罗思和他笔下(常常颇为凄惨)的叙事者实为一体。此外,如果你判定厌女症的主题罪不容赦,那么你也会判《李尔王》罪不容赦,其他很多作品同样有罪。
我的主观感受是,《波特诺伊的怨诉》仍然是王冠上的钻石。“犹太-美国小说”在此浓缩为一个想法:不信犹太教的姑娘,又称希克萨(意为“恶心东西”)——关于纯净的古代律法在她们身上与美国妇女的身份迎头相遇——和无法逃避的物质主义的美国。《波特诺伊》包含了所有重大的主题(只有道德不在其中):父亲、母亲、子女、男性性欲、受难和以色列。罗思用一种讽刺性的才华点燃了这把大火,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这样的才华也许一代人才会出现一次。
菲利普·亚沃尔斯基:美国的巴尔扎克
过去二十年来,罗思年年被视为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这种期待越到后来越强烈,因为上一位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获奖,已是遥远的1993年。美国文学受到如此的忽视,既不正常,也不科学。很多人相信,只要有美国人折桂,罗思必然胜出。
然而,2016年秋,噩耗传来,瑞典学院宁肯表彰一个只写过一本自传的歌手,也不愿把诺贝尔奖颁给众望所归、已经八十三岁高龄的罗思。这意味着他余生问鼎无望。
罗思多产,但主题单一。他总写性欲强烈、身体无能的犹太知识分子在当代美国的挣扎,场所通常不离纽瓦克,主人公寥寥数人:作家内森·朱克曼(出现于九部小说)、一度变形成为乳房的好色教授大卫·凯普什(三部)和菲利普·罗思本人(六部)。围绕他的争论大多就此展开。有人认为他被严重高估,另一些人相信,这正是他的深刻所在。
从2005年开始,非营利的美国文库出版社开始编纂、出版罗思全集,到2017年,出齐十卷,其中九卷小说,收入罗思所有的28部中长篇、五个短篇和一个剧本。法国加利马尔出版社的七星文库则在2017年推出罗思选集,虽只一卷,但厚达1280页,收入五部中长篇小说:《再见,哥伦布》《波特诺伊的怨诉》《乳房》(TheBreast)、《我作为男人的一生》和《欲望教授》(TheProfessorofDesire)。
在世时就进入“美国文库”的作家只有三位:索尔·贝娄、尤多拉·韦尔蒂和罗思,但活着入选七星文库的英语作家,罗思是唯一一人。
巴黎第七大学荣退教授、为七星文库版罗思选集作序的菲利普·亚沃尔斯基(PhilippeJa⁃worski)上周对《快报》周刊指出,罗思堪比美国的巴尔扎克。他的作品不仅混合了性、政治和家庭关系,而且触及种族关系、代际关系和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他把生活视为一场假面舞会。他的主人公发现世界是伪善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游戏、一出喜剧、一出戏。他创造出一个世界,不再对现实与虚构、事实与想象作出区分,这反映出现代人的幻灭,以及他们对信仰和教条的远离。在英语世界,莎士比亚最早把生活视为一场悲剧性的笑剧。罗思同样是一位伟大的悲剧艺术家,是当代的莎士比亚,也是语言的巧匠和语音的大师。从《波特诺伊的怨诉》开始,他所有的小说都要用耳朵去读。
美国读者有时因为罗思而感到尴尬,但他的书在法国卖得非常好。亚沃尔斯基说,罗思在法国读者心目中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正像波德莱尔欢迎爱伦坡,马尔罗和萨特欢迎福克纳,芬基尔克罗、索莱尔和昆德拉欢迎汤姆·沃尔夫一样,法国文学界和出版界对罗思的热情接纳,也使他进入了最受青睐的美国作家之列。
罗思知道法国人喜欢他。2012年,他宣布封笔时,就是通过法国文化杂志《摇滚不灭》。“跟您说实话好了,我写完了。”他说,“我不想再写了。”
他曾多次宣称,写作即生活,生命不息,写作不止。“只要我活着,就想一直写下去。”罗思在2009年告诉《每日野兽》的蒂娜·布朗。
那他为什么决意退休?
布莱克·贝利:罗思最后的时光
退休以后,罗思只为自己选定的传记作者布莱克·贝利(BlakeBailey)作笔记,写回忆。
“我现在给布莱克·贝利打工,”他曾告诉纽约时报,“挣不来啥钱。”
但是他又说,“布莱克从我背上卸下了担子。我再也用不着为自己这辈子、为弄素材负责了。”
罗恩去世后,贝利通过《以色列时报》5月25日见报的采访,首次披露了罗思临终时的细节,也解答了我们前面那个疑问。
正是在2012年,他为传记一事首次采访罗思。大作家告诉贝利,他只有一年可活,一年后,他将死于充血性心力衰竭,“我差不多能帮你一年,然后我就不碍你的事了。”
话虽如此,罗思奋力求生,想尽一切办法,用严格的自律来延续放弃写作之后的自由余生,结果一举多活了六年。他每天去附近的游泳池锻炼,不是游泳,而是在水中慢跑,还雇了私人厨师,为他烹制健康的粗食。
今年5月初,罗思突发心律失常,叫来救护车,载他去了医院,医生们在他血管里的众多支架中发现了两处阻塞,于是又做了一次血管成形术。医生说他很快就能回家,但他的肾脏开始衰竭,出现了充血性心衰的晚期症状,非常难受。他受不了了,决定放弃战斗。
临终前四十八小时,在纽约长老会医院的心脏监护病区,大约三十位朋友来到罗思床前探望,有些是“非常非常老的朋友”,包括《纽约客》的作家朱迪思·瑟曼,以及罗思最好的朋友、历史学家肖恩·威伦茨——他一直陪床在侧,差不到守到罗思咽气——还有他交往过的“大批老女友”。
“很搞笑的是,别人都认为菲利普有厌女症,说他讨厌女人,”贝利说,“可是一下子来了那么多过去的女朋友,真的,简直每个年龄段的都有。这么说吧,如果你临死前,能叫来五个、六个或七个老女友,那你一定干得不赖,不然还能怎么想?”
关于封笔,“2009年的8月或9月,他写完《涅墨西斯》(Nemesis)后,几经努力,反复奋战,想再写点什么。他有点累着了。到2010年,他决定不再继续,太难了,他也太累了。”贝利说,罗思对《摇滚不灭》宣布封笔决定前四个月,就先跟他说了。“我的回答是:对你有好处。享受生活吧。卸下这副担子。你做的已经足够了。你已经做了一切。”贝利说。
关于作品,贝利喜欢《再见,哥伦布》,但“菲利普讨厌它。如果让菲利普作主,他会把这本书现存的每一本都烧掉。他认为这书幼稚,觉得它丢人”。
至于罗思最满意的作品,是《萨巴思的戏院》。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