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向刚刚结束的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发来贺信并指出,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特殊教育,作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重要途径,尤需将其作为办好教育、做好残疾人事业的优中之重来对待。(12月3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保障残疾人权利尤其是受教育权利的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政策保障显著加强、投入力度明显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以北京为例,目前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达到23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5所、培智学校17所;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9%,与20年前相比,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残疾人比例上升了13.9个百分点,接受大学教育残疾人的比例增加了5倍多。
这些成绩的背后,是中央和地方一系列关注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正在产生实效。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基础仍很薄弱,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质量还很不足。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特殊教育布局规划、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力度不够的现象依旧存在。
“办好特殊教育”是十九大对特殊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继十七大“关心特殊教育”、十八大“支持特殊教育”之后,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和庄严承诺。笔者认为,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特殊教育尤需在“特”上用心用力、在“特”上下功夫。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之下,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作为教育部门应该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保护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切实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和保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地方政府要坚决落实今年7月颁布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特”的决心、“特”的举措,加大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管理服务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确保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浓厚氛围,尤其让广大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真正使各级、各类、各障碍程度的儿童少年都能获得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不同层次教育,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山东省潍坊市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