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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

    依法补齐公共图书馆短板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11月22日   20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达到3153个,馆藏总量达9亿多册件,但全国还有12%的县(区)没有公共图书馆。(见11月6日《人民日报》)

     

        据文化部信息,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间,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建设规模和服务品质实现了质的飞跃,年流通人数从2012年4亿多增长到2016年近7亿,可谓成绩斐然。但仍有12%的县(区)公共图书馆为零,说明图书馆建设与发展还存在较大短板,人民群众看报读书难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亟待在普及公共图书馆方面下大功夫。

     

        公共图书馆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设施,是国家免费提供的公共阅读空间,有专家认为,考量一个国家图书馆的普及与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公众阅读量,每年近7亿人走进公共图书馆,无疑名列世界前茅,但只占13亿人口的54%,这既佐证图书馆数量不足,难于满足需求,也说明办馆与服务质量尚不够高,吸引力不足,急需改进,而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县(区)级公共图书馆的普及。

     

        据悉目前零图书馆县(区)主要集中在老少边穷地区,这里经济相对落后,如果公共文化阅读也落后,对当地居民堪称是“雪上加霜”,不利于拔穷根,脱贫摘帽奔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常说一句话: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引证这句话也可以这么说,公共图书馆建设与普及,县(区)一个不能少。作为国家公共文化领域的首部专门法律《公共图书馆法》的诞生与出台,为图书馆的定位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支持与保障,必将助力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兴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也包括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就公共图书馆而言,存在着阅读产品不够丰富,图书馆发展不平衡,服务质量不够高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笔者以为,依法补齐当下公共图书馆短板正逢其时,需三管齐下,一是大力推进图书馆“脱贫摘帽”,把消灭县(区)零图书馆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定出时间表,限期完成。二是对零图书馆地区实行政策与资金倾斜,攻坚克难加快公共图书馆建设普及,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饥渴”与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三是在提高公共图书馆综合质量上苦练内功,丰富馆展内容,提升办馆品质与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读者。

     

        南京市雨花台区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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