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句话,众口相传,成了“复仇哲学”的警句。有人翻了古书,查出这是宋儒朱熹的话,好像更是有根有据的真理了。
但遇见一位认真而且较真的,这就是香港的高旅先生。他在1986年夏,发表在《大公报》副刊“大公园”的《持故小集》专栏里,指出朱熹这两句话,出在他的传世之作《四书集注》,是为《中庸》的这一段话作注: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执柯伐柯,其则不远。’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高旅首先指出,这一段的着重处,亦即《论语》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是人,“人”也是人,乃是一切从人出发的“人本主义”。
所谓“其人之道”,那“道”是什么?高旅接着指出,孔子以为,人人有“道”,与天赋同来,《中庸》第一句就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是说人人自有天禀,而相同之处是能知善恶是非,顺乎这种天性,就是“道”了。孔子说“道不远人”,“不远”就是“离不开”,论“道”就不能离开“人”,离开人而大论其道,则“不可以为道”,是空谈。
孔子引诗经“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是说,手里握着斧头柄,去砍削木头做一个斧头柄,那(工艺的)准则,就在手里握着,一点也不远呢。举此为例,是要说明,“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高旅说,“君子以人治人”,不是“君子去治人”,前一个“人”字是“人的准则”,后一个“人”是泛指,君子以“人”这个准则去对待人,而人的“本性”,“为人之道”,正是人的准则,设或有差错,归于正就可以了。比如“忠恕”这两个字,也是人人近在手中的,离开“道”也不远,所以自己不愿身受的事,也不要加诸别人,因为人同此心,人同此性,以己度人,正是“忠恕”,不是“近”得很吗?
朱熹注解这一节,说:“若以人治人,则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初无彼此之别。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说做人的准则人人都有,都是一样的,要他改正,无非是用这自己本有的准则来纠正自己罢了。
请注意,朱熹所说“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原意,就是这个“用(他)这自己本有的准则来纠正自己”。
高旅最后总结说,原来,“其人之道”是指“(为)人”的准则,原来具备,可是有了差错,纠正过来,无非是“恢复(人的)本性”的意思。后人断章取义,形成曲解,好像其人要打人,那就把他打一顿,其人要骂人,就跟他对骂,其人斩你,你也给他吃几刀,完全是两回事了。
高旅先生这篇千字文,“四两拨千斤”,确是有着拨乱反正的意义。这篇30年前的文史随笔,我认为是当代秀出多家的一篇好杂文。它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写文史随笔,向来以为“文无大用”的人,是否也承认这篇既有文化含量又有历史感的文字,多少也算得上文章小技的一种无用之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