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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04月12日 星期三

    出版物标识适宜年龄段也是精准供给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04月12日   08 版)

        国务院法制办31日就《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出版单位应在出版物显著位置标识适宜的年龄段。(3月31日《新华社》)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在出版物显著位置标识适宜年龄段,不仅可以是对不同年龄阅读的一种引导,更是一种精准化的阅读供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选择正确的出版物,从而达到健康阅读。

     

        很长时期以来,由于出版物上并没有标识适宜阅读的年龄段,导致一些人在挑选出版物时,存在盲目和随意,完全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年龄,没有顾及到自己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甚至挑选了与自己年龄不相符的作品,比如阅读一些玄幻、恐怖、凶杀暴力甚至言情书籍,未成年人理解能力有限,很容易受到一些书籍中不良情节的误导,这些书籍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进行模仿,误入歧途。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未成年人阅读一些比较“成熟”的作品,听一些成人化的音乐,看一些成人化的影视剧,导致一些未成年人思想和心理“早熟”,一个个成为“小大人”,失去了童真童趣,这种现象令人担忧。

     

        如今,国务院法制办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出版单位应在出版物显著位置标识适宜的年龄段,无疑是对未成年人阅读群体的一种保护,是一项人性化的举措,体现出巨大的制度温情,有了这种年龄段标识,今后在挑选出版物时,就可以根据这项标识,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只是,要想这项措施得到落实,还需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方面建立教育指导,对未成年人阅读进行教育和指导,引导他们挑选自己年龄段的书籍,比如应该建立指导和引导机制,对未成年人阅读提供帮助,发现一些超出自己年龄段的阅读行为,书店等相关人员应该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比如在书店设立未成年阅读专区,方便未成年人群体挑选和阅读。

     

        另一方面,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对一些可能影响和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不良出版物的管控力度,对一些充满暴力、血腥、色情等违规和非法出版物,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文化市场安全健康,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创造健康的阅读和成长环境。

     

        在出版物显著位置标识适宜年龄段,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但是却是文化市场供给的一种巨大改进,是一种充满人性化的精准供给,值得肯定和支持。

     

        河南省西峡县 刘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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