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听到有人说,写作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不由一怔,感到无从应答。我既无法说是,也无法说不是。
对我来说,通常一部长篇小说写完初稿之后,需要扎扎实实修改两遍,第二稿是往纵深走,做出起伏;第三稿是去除瑕疵,尽力做到逻辑自恰首尾呼应。这还没有完,之后至少还要修改三五遍,这三五遍或许才可以叫做“润色”。我的体会,写小说是非常耗费时间的,尤其是长篇,经常是写一稿就得几个月,一本书写上一到数年很正常。我读到过一位美国女作家写的创作心得,她说她并不知道一篇小说什么时候完成,只有当她觉得这篇小说不再需要修改时,这个小说才算写完。我和她有类似的感触,我同样认为小说是在结束修改时才最终完成,而不是在写出结局时就完成的。可以说我写每一篇小说,当我写下第一个字起,心里就在企盼那个不再需要修改的时刻到来,或者说就是在朝那个时刻努力。这段时间或长或短,但几乎每时每刻都需要聚精凝神全力以赴,用“跋山涉水”和“披荆斩棘”形容丝毫也不过分。而且,说不定辛苦一场,到头来却是颗粒无收一无所获。有时候一个貌似不错的构思,甚至是让你激动不已的灵感,真等落到纸上,很可能与你最初想的大相径庭。我的电脑里就有不少长长短短的小说弃稿,它们有的是先天不足,有的是发育不良,也有的就像是中了病毒,还有的就像是偏离了轨道,总之一句话,我没有办法把它们塑造成我想要的样子,或者说它们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也没法达到我的预期,因此我只能放弃它们。
无论这种放弃多么心痛和不舍,却只能这么做,别无它法。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正确的态度,是写作者不能改变的自我要求,也可以说是写作者基本的自律。我曾经一次次让那些我无法挽救和挽留的文字沉入忘却的水底,尽管我也曾为它们苦思冥想耗费心血,但我的日以继夜废寝忘食的工作却无法让它们屹立纸上,成为纸上世界的一部分,我只能平静地接受这样的失败,然后重整旗鼓从头再来。而即使有幸写完小说,甚至它们就是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你也无法断定它们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作品。即便它们真的是好作品,当它们完成,就会像长大的孩子一般离你而去。你无论是在璀璨的灯光下谢幕,或者一个人孤独地留在暗影里,都阻止不了它们与你的分离。
在我看来,小说的绝妙在于它虚构的本质。它无中生有,却具备无与伦比的生命力和感染力,令人着迷并相信它给出的对人性和世界的解答。比如以子之矛攻之子盾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被视为逻辑有问题,而在小说里它却是成立的,不仅可以作为合理的存在,甚至能够堂而皇之地成为经典——在文学世界中,貌似你可以不必那么清晰精准地去区分正义与非正义,也无必要明白无误地去判定对与错,你可以支持强者,也可以同情弱者,你既可以站在鸡蛋一边,也可以站在石头一边,甚至可以既站在鸡蛋一边同时又站在石头一边,因为这个世界遵循的一条更高的法则叫人性。小说可以表现种种在我们现实世界里被认为是最疯狂、最不可理喻的事情,并给出最宽容最通达的所谓合理解释。小说可以使黑暗、荒唐、残酷变得明亮、爽朗、欢畅,并让我们为获得了这样的体验而饱尝人生的丰饶和为之倍感欣慰。
我一直惊叹小说中那些从来没有发生过并且永远也不会发生的事情为什么那样憾动人心,在我们心里引发的震动甚至超过真实发生的事情。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大约八九岁,刚刚认识一些字,我读到了一生中第一本小说,我旋即被那个既朴素又绚丽的纸上世界深深吸引。从此我迷恋这个世界,也相信这个世界,甚至依赖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对于我就是一个和我生活其间的现实世界平行的世界,它和现实世界同样真实有力,它比现实世界更加直击心灵。
从写作第一篇小说起,我实际上就是尝试在纸上构建自己的世界,或者说是在给那个对我产生非凡吸引力的迷人世界添砖加瓦。对我来说,这个世界无形,却又应有尽有;它无色无味,却又色彩斑斓;它一秒长于一万年,而千百万年却又是一瞬间;它包藏着人类和万物最大的秘密,却又可能瞬间揭开谜底,令真相大白;它亘古矗立,却又能顷刻瓦解,烟消云散,不留痕迹。因为有了这个世界,或者说因为感知和触碰到了这个世界,使我具有了穿透力的眼光,我可以看到世界和人心的微妙之处。也因为具备了这样的目光,使我能够看到事情的边界在哪里,突破口又在哪里,或者说能让我洞见可能性和毫无可能性。我说不清写小说的时候何以在一个句子之后接上另一个句子,在一个词语之后接上另一个词语,并最终完成那个想象中的呈现,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上帝和写作者之间的秘密,甚至可以说是秘密奇迹。我不是要把写作这件事故意神秘化,对我而言它本身就是一件神秘之事。我在马尔克斯的书里看到,不少拉美作家有一个迷信,他们正写着的小说初稿都是秘不示人的,我自己也是如此,而且在没有写完之前也不会跟别人讲述自己正写着的东西,讲出来之后很可能就再也写不下去,就像开了瓶盖酒会走气一样。我一向认为能够把比鸽子还轻盈的小说捕捉到手,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我个人认为,小说作为虚构文本,理应得到更大的尊重。
对我个人来说,小说提升了我的认知能力,不仅令我变得聪明、敏锐、犀利和目光精准,更多的时候它帮助我机智地掩盖了自己的不聪明、笨拙、混沌、愚蠢以及无知与无能。就像张爱玲《天才梦》里写的:“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然而,她因为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懂得享受微风中的藤椅,懂得欣赏雨夜的霓虹灯,当然最主要的是因为她会写作,她留给了世人那么多精彩的小说,因此她在我们心里总是像明珠一般熠熠生辉。我当然也很高兴能亲手来构建这个纸上的世界,用自己的经历、体验、感悟、灵性来浇灌那些芬芳的花草,并看着这个世界繁花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