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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6年06月15日 星期三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户籍是造成城乡差别的制度性因素

    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遭遇挑战

    本报记者舒晋瑜 《 中华读书报 》( 2016年06月15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舒晋瑜)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课题组近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成果称,户籍是造成城乡差别的制度性因素,同时,没有户籍的那部分常住人口很难融入当地社会,这给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带来很大挑战。报告认为,必须从国家层面和法律层面推动地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4》指出,从户籍制度入手,分析不同城市之间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公平性差别,是了解不同区域、类型城市竞争力差别的重要依据。

     

        据报告作者、北京工业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金伟介绍,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实行户籍制度的国家,户籍造成的居民之间的差别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更体现在社会领域,特别是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没有户籍的那部分常住人口实际上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刘金伟说,户籍公平性程度除了跟城市的规模、功能定位有很大关系外,跟城市所在的区域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根据得分,户籍公平程度最低的是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环渤海地区,户籍政策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756.64;其次是以上海、广州和深圳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地区,户籍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758.92;再其次为西南地区,户籍公平程度的平均分值为770.63。户籍公平程度最高的地区是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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