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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三

    杜甫的《赠花卿》是讽刺诗吗?

    白彬彬 《 中华读书报 》( 2016年04月13日   15 版)

        在中国文学史上,有这样一类诗,虽然看上去字句简单,无丝毫费解之处,但题旨却颇为模糊,从而导致读者言人人殊。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主题的不确定性,才吸引后来无数的读者纷纷加入到解诗的行列中去,进而不断地丰富着阅读史。杜甫上元二年(761)在成都所作《赠花卿》,就是这样一个独特的文本: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关于此诗题旨向有两种看法,其一认为此诗是单纯的赠诗,杜甫在诗中主要赞美了席上乐曲之动听,令人回味不绝,以至于产生了“此曲只应天上有”的错觉和惊叹;另一种观点则认定此诗名为题赠,实含讽刺,尤其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二句,更是含而不露地讽刺了花敬定(或曰“花惊定”)其人僭越制度、擅用天子礼乐的不轨行为。以上两种说法针锋相对,在历代均不乏接受者,但两相比较,讽刺说明显地占据了上风:古代从陈善、焦竑到杨慎再到沈德潜、仇兆鳌这些名家都认为此诗是讽刺诗,近现代以来的杜诗编选者也多有认同讽刺之说者,于是讽刺说一时几成定论。但是,《赠花卿》真的是讽刺诗吗?

     

        首先,要解决这一问题,当问花卿其人如何,杜甫有无讽刺之缘由。关于花卿其人,大部分读者都认为是蜀将花敬定,之所以说“大部分”是因为有人就不这样认为,比如大名鼎鼎的胡应麟。他在《诗薮》中说:“花卿盖歌妓。‘此曲只应天上有’本自目前语,而杨(杨慎)复以措大之语释之,抑何杜之不幸!”在胡氏看来,杜甫此诗本就是写给歌姬的,所谓“此曲只应天上有”乃明明白白应景的场面话而已,这是老杜在夸这位名叫花卿的歌妓歌喉美妙呢。胡应麟之说乍看是十分在理的,但是细细思之却有未合之处。因为,首先,“卿”字自古至今都有相对固定的用法,它往往用来指称那些地位尊贵、自己比较喜爱的人身上,无论是作为官位的“三公九卿”,还是君主称宠臣为“爱卿”,皆是如此。那么,此处若依胡应麟所言,杜甫是在称一位花姓的歌妓,则未免与其人身份地位不合;其次,与《赠花卿》同时同地,杜甫另有一首《戏作花卿歌》,从两首诗的创作时地和题目之间的紧密关联来看,显然两诗中的“花卿”是同一人无疑。而据《戏作花卿歌》可知此“花卿”正为蜀将花敬定,所以《赠花卿》中的这位“花卿”也必定是他无疑了。

     

        在明确了“花卿”为花敬定之后,我们接下来就从相关史料记载中看看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物。

     

        首先是《旧唐书》的相关记载:

     

        (1)“及段子璋反,东川节度使李奂败走,投光远,率将花惊定等讨平之。将士肆其剽劫,妇女有金银臂钏,兵士皆断其腕以取之,乱杀数千人,光远不能禁。”

     

        《旧唐书·崔光远传》

     

        (2)“后梓州副使段子璋反,以兵攻东川节度使李奂,适率州兵从西川节度使崔光远攻于璋,斩之。西川牙将花惊定者,恃勇,既诛子璋,大掠东蜀。”

     

        《旧唐书·高适传》

     

        其次是后人一些笔记、文集的记载:

     

        (3)《渔隐丛话》云:花卿冢在丹稜之东馆镇,至今犹显英气,血食其乡。按:花钦,字敬定,本关中人,唐至德间从崔光远入蜀讨段子璋有功,后平寇乱,单骑鏖战,丧其元犹操戈,至东馆镇下马,沃盥,适遇浣纱女。谓曰:无头何以盥为?遂自僵仆。居民葬之溪上,庙祀不绝,宋封为忠应公。……谢皋羽《花卿冢行》云:湿云模糊埋秋空,雨青沙白丹稜东。莓苔阴阴草茸茸,云是花卿古来冢。花卿旧事人所知,花卿古冢知者谁?精灵未归白日西,庙鸦啄肉枝上啼。绵州柘黄乌正飞。《蜀中广记》卷十二

     

        (4)唐长安人花敬定,至德间从崔光远入蜀讨段子璋,有功,封嘉祥县公。后又平寇,单骑鏖战,已丧其元,犹骑马荷戈至镇。下马沃盥,适浣沙女,语曰:将军无头何以盥为?遂僵卧。至今眉州东馆镇有花卿庙是也。杜子美歌: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

     

        《山堂肆考》卷一百十七“丧元荷戈”条

     

        (5)花敬定之于东馆镇是也,具神某英风盖世、勇略过人,当子璋僣叛时,卿特成都一牙将耳,乃能手锄元凶,以五六州挈还唐之职方,使高祖当此时,必不与猛士之叹。孝文当此时,必不起良将之思。其明威义烈亘万古而如在,所谓镇蕃部擒溃贼特其细也。爰即旧封,再加美号,尚时式享以奠四方可。

     

        《鹤林集》卷十一

     

        从材料(1)(2)可见,花敬定在平定段子璋叛乱过程中确曾立下赫赫战功。然两条材料同中有异:材料(1)仅仅提到花敬定平叛之功,并未说他有劫掠之罪,材料(2)则提到了花敬定“大掠东蜀”之事。材料(1)中有“将士肆其剽劫”的记载,有人据此认为花敬定大肆劫掠,这其实是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原因很简单,剽劫的发动者是“将士”,虽说花敬定是崔光远手下将士,但崔光远手下将士却非只有花敬定一人。至于材料(3)(4)(5)则一致肯定了花敬定的历史功绩,“丧元荷戈”这一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更是把花敬定暗比作“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而舞”的神话人物刑天,其凛凛英气千载之下仍让人为之动容。

     

        综合上述材料可以看出,花敬定其人在历史上主要是以忠勇的英雄形象为后人所铭记的,他在宋代被朝廷封为“忠应公”即是明证。退一步说,即使他曾“大掠东蜀”,但瑕不掩瑜,其平叛之功在当时是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更何况劫掠百姓与持讽刺说者所谓僭越礼制也“风马牛不相及”,根本不是同一回事。联系杜甫同时同地所作《戏作花卿歌》,其中有“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李侯重有此节度,人道我卿绝世无”之类歌颂之意溢于言表的句子,可见杜甫对花卿其人平叛之功是着意赞颂的,因此《赠花卿》讽刺之说应于理未合。

     

        其次,认为《赠花卿》为讽刺诗的说法显然忽略了题赠诗的诗学传统。题赠诗是源远流长的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重要支脉,现存最早的题赠诗是东汉秦嘉的《赠妇诗》,在随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题赠诗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然成为缤纷诗国之重镇。唐人尤其爱写题赠诗,仅现存杜甫集中就有直接以“赠……”“投赠……”“奉赠……”“题赠……”为题的题赠诗54首。仔细考察杜集中这些题赠诗的内容不难看出,诗人在诗中对投赠对象或备极称颂(如《投赠哥舒开府翰二十韵》),或诚挚劝慰(如《赠陈二补阙》),或陈说平生(如《赠卫八处士》),或坦露相思(如《赠李白》)。总之,浓郁缠绵的情感从这些题赠诗中汩汩流出,扑面而来,一读即知。广而言之,不唯杜诗如此,可以说属于题赠诗序列中的全部作品都具有这样的特点:它们只用来表达那些诸如思念、同情、敬仰、惜别之类的正面情感,而像讽刺、贬低、憎恶、痛恨这类的负面情感则并未见及。

     

        在了解了题赠诗的传统以后我们再来看《赠花卿》,很显然所谓讽刺之说就站不住脚了。联系诗歌的写作时地,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一下此诗的写作情境:花敬定在讨平段子璋叛乱之后凯旋班师,在祝贺胜利的庆功宴上杜甫听到动人的乐曲,美妙悦耳的乐曲与欢乐热烈的氛围相得益彰,美人的曼妙歌喉与英雄的赫赫战功交相辉映,因此杜甫作诗相赠。在对歌曲音乐的赞叹中表达的是对花敬定平定叛乱,使得蜀地百姓康宁的深情赞颂。

     

        最后,认为《赠花卿》是讽刺诗的观点忽略了本诗的若干重要“底文”,从而割裂了一脉相承、源源不断的文学接受传统。“底文”是来自于法国“互文性”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0世纪50年代,以法国学者克里斯蒂娃为代表的西方文学理论界提出了互文性理论的观点,互文性理论认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其它本文的吸收和转化”。其中,那些被吸收和转化的文本便被称作“底文”。就杜甫来说,他在诗歌史上被后人评价为是一位“集大成”的诗人,他自己也表达过对前人文学遗产不遗余力的继承,比如“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戏为六绝句》)“孰知二谢将能事,颇学阴何苦用心”(《解闷》)“安得思如陶谢手,令渠述作与同游”(《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等,所以将互文性理论施之于杜甫身上是合适的。杜甫在很多诗文作品中化用了前人的成句或诗意,将这些地方变成“底文”融铸在自己的创作中。关于《赠花卿》的底文,仇兆鳌《杜诗详注》已经为我们作了揭示,今迻录于下:

     

        锦城丝管日纷纷

     

        仇注:①汉灵帝歌:清丝流管歌玉凫②曹植诗:齐讴楚舞纷纷

     

        半入江风半入云

     

        仇注:①梁元帝诗:江风当夏清②曹植《七启》:长裾随风、悲歌入云。

     

        笔者按:曹植《杂诗六首·其二》:何意回飙举,吹我入云中。陆云《为顾彦先赠妇四首·其四》:华容溢藻幄,哀响入云汉。

     

        此曲只应天上有

     

        仇注:①古诗:谁能为此曲 ②《宣室志》:玄宗梦仙子十辈御云而下,列于庭,各执乐器而奏之,其度曲清越,殆非人世也。及乐阕,有一仙子前曰:“此神仙紫云之曲也。”③乐府《陇西行》:天上何所有

        人间能得几回闻?

     

        仇注:《列子》:耳目所观听,皆非人间之有。

     

        笔者按:晚唐诗人李群玉有《同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一首,诗云:“裙拖六幅湘江水,鬓从巫山一段云。风格只应天上有,歌声岂合世间闻。”此全仿杜甫《赠花卿》诗意。

     

        通过以上仇注对《赠花卿》一诗若干“底文”的揭示,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首浑然天成的艺术品其实是把丝丝缕缕前代的艺术锦绣拼接组合而成的,在其清澈纯净的语言之下荡漾的是前代文学遗产的波光云影。职此之故,持讽刺说者对诗意的曲解就明显忽略了上述互文性背景,割裂了此诗与一脉相承的文学传统之间的关联,可谓无事生非,误入歧途。

     

        推求《赠花卿》之所以被当作一首讽刺诗来理解的时代背景,这应当与后代尤其是宋代理学的发展使得杜甫一跃而成为诗人的典范,从而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有关。试想,既然是“诗圣”,既然是反映社稷生民生的“诗史”,如果仅仅是简单地写歌筵舞宴这样的题材岂不是太令人失望吗?于是后人便试图从这类稀疏平常的主题中努力发掘出更深刻的涵义来,而这种发掘有时候就难免会堕入牵强附会的歧途中去。清代大学者纪昀对此现象曾不无感慨地评论说:“自宋人倡诗史之说,而笺杜者遂以刘昫、宋祁二书据为稿本。一字一句,务使与经传相符。夫忠君爱国,君子之心,感事忧时,风人之旨,杜诗所以高于诸家者,固在于是。然集中根本不过数十首耳。咏月而以为比肃宗,咏萤而以为比李辅国,则诗家无景物矣。谓执绮下服比小人,谓儒冠上服比君子,则诗家无字句矣。”纪氏的这一番精彩的言论对于我们理解杜甫《赠花卿》以及同类型的诗歌作品大有裨益,无疑也给我们以警醒,从而避免落入到过度阐释的陷阱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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