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廷对纂修《明史》有许多忌讳,又不准按例将南明诸政权的事迹记入《明史》,于是清廷所忌讳之“明史”被改写为《石头记》,作为对官修《明史》之补正。
黄友书、黄庭晚合著的《石头真言》一书,从破解《红楼梦》中的谜语和神话故事入手,揭示出《红楼梦》作者及其创作缘起、创作时间和创作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本《石头记》进行逐回解读,意在还原《红楼梦》之真相。
《石头真言》的主要观点有:首先《石头记》作者是万斯同、钱名世。清初万斯同以布衣参史局,钱名世为其助手。由于清廷对纂修《明史》有许多忌讳,又不准按例将南明诸政权的事迹记入《明史》,于是万斯同(钱名世)将清廷所忌讳之“明史”改写为《石头记》,作为对官修《明史》之补正,从而实现了“纂成一代之史”、“藉手以报先朝”的夙愿。所谓《红楼梦》即“朱明之梦”,即“明史”。
再者,作者认为,《石头记》全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石头记》之书名,“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书名,则点出此书由《石头记》正文和“脂批”(脂砚斋之批语)共同构成,“脂批”是《石头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三,《石头记》是一部“明末史”。《石头记》记载的是“明末清初史”,主要为“南明史”。《石头记》中的人物都代表明末清初各方势力及其历史人物。比如林黛玉代表明朝(南明),薛宝钗代表清朝(后金),史湘云代表北元(蒙古),赵姨娘(贾环)代表李自成农民军,李纨(贾兰)代表“三顺王”和“三藩”,邢岫烟代表青藏,薛宝琴代表台湾明郑政权,傅秋芳代表李氏朝鲜,等等。
其四,“贾家”、“甄家”代表北京朱明、南京朱明。永乐帝朱棣篡位迁都,朱明因此分为南京朱明与北京朱明。北京朱明即朱棣迁都北京后之朱明;南京朱明则指以南京为都城之朱明(含南明)。《石头记》将南京视为朱明之真家,即“甄家”;而将北京视作朱明之假家,即“贾家”。
其五,《石头记》又是一部“传国玺传”。《石头记》中的“宝玉”,是王莽篡汉时被崩缺了一角之缺角传国玺,后成为朱明王朝之缺角传国玺,代表朱明皇权。“青埂顽石”则是王莽篡汉时被崩掉的那个玉角,后幻化为通灵宝玉,成为朱棣篡位迁都后的北京朱明之玉角。
甄宝玉是南京朱明之缺角传国玺,林黛玉的前生是南京朱明之玉角。朱棣篡位后为甄宝玉镶补上通灵宝玉,林黛玉则化为南京朱明之“血泪”(水印)。
朱棣迁都北京,甄宝玉变为贾宝玉,即北京朱明之缺角传国玺;通灵宝玉则变为北京朱明之玉角。
琪官是北元之缺角传国玺,史湘云及其金麒麟是北元之金角。
薛宝钗及其金锁是后金之金角。皇太极征服北元,将史湘云及其金麒麟从琪官之上崩掉,镶补上了清朝之金角(薛宝钗及其金麒麟)。
李自成将通灵宝玉从贾宝玉之上崩掉,北京朱明覆亡。南明建立,贾宝玉又变为甄宝玉,南明要让林黛玉再次在甄宝玉之上凝结成南京朱明之玉角。
清朝入关,不承认南明的正统性,要将薛宝钗及其金麒麟镶补在贾宝玉之上。林黛玉直至泪尽而亡,也没能在甄宝玉上凝结成玉角。清朝则一统中原,将薛宝钗及其金麒麟镶补在了贾宝玉之上。
“三藩”以“复明”之名反清,明郑登陆参战,想将薛宝钗及其金麒麟崩掉,再将通灵宝玉镶补在贾宝玉之上。“三藩之乱”平,明郑降清,于是甄宝玉将通灵宝玉送回大荒山下,朱明彻底灭亡。
其六、《石头记》只有八十回。贾政之“政”即“正反文”,贾赦之“赦”即“赤反文”,《石头记》=正反文+赤反文。《石头记》不仅在内容上是“传国玺传”,在形式上也是“传国玺传”。“传国玺”上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所以万斯同将《石头记》设计为八十回。印玺上的文字与钤盖出来的文字左右相反,所以万斯同将“明史”设计为正文,将《石头记》设计为反文。“传国玺”缺了一角,所以又将《石头记》设计为未完成之作。而林黛玉本是为“宝玉”(缺角传国玺)补缺之玉角,所以又为《石头记》之正反文设计了补缺之赤反文(“脂批”),“正反文+赤反文”才是一部完整的《石头记》。
其七、大观园代表中国(明朝)。太虚幻境的原型为北京东岳庙。太虚幻境前的“石牌坊”相当于东岳庙前的琉璃牌坊,太虚幻境中的“痴情司”、“结怨司”、“薄命司”等,相当于东岳庙之七十二司;“孽海情天”宫中的“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相当于泰岳阴司之“人仙命籍”;“迷津”相当于阴间之“奈河”;警幻仙子则相当于主管生死之泰山碧霞元君。
大观园的原型为北京西苑三海(含景山、紫禁城),大观园中“翠嶂”的原型为景山,“正殿”的原型
为紫禁城,正殿前面的“玉石牌坊”的原型为天安门(承天门)。宁荣二府的原型也是紫禁城。
《石头记》中的人物从太虚幻境下世历劫,汇聚到宁荣二府及大观园,劫终后又魂归太虚幻境。而太虚幻境即北京东岳庙,代表阴曹地府;大观园即北京皇城宫苑,代表朱明朝廷,万斯同借此点出《石头记》“改朝换代”之主旨,即所谓“纵有千年铁门限,终须一个土馒头”。
大观园是万斯同以西苑三海为原型而虚构的人间仙境,是为记载“明史”而搭建的历史大舞台,代指明朝(中国)。
其八、《石头记》共分四大部分。
元妃省亲时所点“四出戏”,将《石头记》分为四大部分。第一出《豪宴》代指《石头记》第一大部分,从第六回至第二十二回(第一回至第五回是《石头记》之序曲);第二出《乞巧》代指《石头记》第二大部分,从第二十三回至第三十六回;第三出《仙缘》代指《石头记》第三大部分,从第三十七回至第七十回;第四出《离魂》代指《石头记》第四大部分,从第七十一回至第八十回。
《石头真言》作者潜心研究《石头记》八九年,其意在于比较全面地还原《石头记》所记载之“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