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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这也是一种类型的战争”(上)

    ——东京审判中的日本“鸦片侵华”证据举隅

    韩华 《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9月24日   05 版)

        “……位于大西门外面的孔符石(音译)土堆是奉天的吗啡中心。每天都会有几个吗啡成瘾者死在那里,这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一件事。

     

        据说农历新年的几天后,在那座土堆下面又发现了13位年龄约20岁左右年轻人的尸体。他们的头发蓬乱,面容肮脏,一眼就能看出是吗啡成瘾者。他们的上衣和裤子都被从身上扒走了。有几个脸朝上躺在地上;还有几个的脸被东西盖上;另外一些尸体躺在臭水沟里。场面非常凄惨。直到当月16日,这些尸体仍然在那个地方。”

     

        上述悲惨的景况发生在1937年2月份的沈阳。此时的沈阳,在“伪满洲国”的控制下,吗啡成瘾者的惨死,无不是日军推行所谓“禁烟”政策的恶果。惨状的描绘者是《盛京时报》的日本籍主编M.T.菊地。《盛京时报》是日俄战争以后,伴随日本得势于中国北方而出现的一种观察我国情势的大报,日本侵华后该报在沈阳发展迅速,它名义上是“开通民智”,联络“中日邦交”,实际却是日本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的工具。就是这样一张立场明显倾向于本国利益的日本报纸,其主编也因深受中国大量吸毒人员惨死之状的触动,发表社论《孔符石土堆上的死尸》(1937年2月18日),公开批评日本政府的麻醉品政策。

     

        事实上,早在日俄战争时期,日本就在中国东北地区大力推行“鸦片毒化政策”。随着“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吞东北、“七七事变”挑起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对中国的毒化范围、毒化手段也随之扩大与加强。在对中国采取鸦片侵略的系统化政策下,日本陆军省、外务省、兴亚院、宏济堂等进一步控制了在华鸦片种植与买卖,充分发挥了“以毒养战”作用,给中国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长期以来,学界对于日本侵华史的研究多集中于战争领域、战争暴行等,军事侵华固然是日本侵华的主线,与此同时,“毒品侵华”这一始终伴随着日本对华侵略扩张的罪恶也绝不容忽视,日本军方曾断言:“中国只要有40%的吸毒者,那它必将永远是日本的附属国。”近年来,学界逐渐开始重视日本的“毒品侵华”史料挖掘和史实还原工作,取得了一些卓有成效的进展,如王宏斌的《鸦片: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等。

     

        二战结束后,由美、中、英、苏、法、澳、荷、加、新、菲、印11国代表联合国在日本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追究在亚洲战场挑起战争及在战争中犯下战争罪的日本(简称“东京审判),日本“毒品侵华”罪行理所当然在东京审判追究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与暴行之列,在东京审判起诉A级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的罪名中,就有“鼓励生产鸦片,助长毒品消费,致使鸦片在中国迅猛蔓延”的一条。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联合出版了英文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Transcripts of the Proceedings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在东京审判庭审记录英文版49858页中,约有400余页与日本对华鸦片侵略有关,这些珍贵的历史材料很少在国内披露过。笔者编译这部分庭审记录中的检方证据,试图以法庭采纳、证明日本“鸦片侵华”的犯罪证据,揭示这段湮没已久的日本侵华烟毒史内幕。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我们面对日本鸦片侵略罪行时,依然触目惊心!铁证如山, “鸦片战略”无疑是由日本最高决策层负责并组织实施的,在日本侵华战争这种特定的集体伤害中,鸦片成为掠夺财富、削弱反抗能力、摧毁生命、道德与意志的恐怖手段,这是对一个民族的全方位伤害,是日本侵华历史上不容辩驳的罪恶。

     

        本编译包括东京审判检方证据文件与检方证人证词两部分,其中检方证据文件来源于美国驻华财务公使报告、美国驻上海领事报告、国际联盟顾问委员会报告、国际联盟“鸦片与其他危险药品走私顾问委员会”第22届与第24届大会会议纪要、美国政府对中国鸦片麻醉毒品的调查报告、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出版物、日本外务省条约局第三课官方报告等;检方证人包括中、英、日、埃及等国公民。所编译证据内容覆盖了日本在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各大城市与农村的毒品犯罪行为,是日本在华毒品犯罪行为的缩影。

     

    伪满洲国的毒品形势

     

        上世纪30年代,驻上海美国财政公使M.R.尼克尔森曾派员赴辽宁省实地调查,对由安东、凤城、岫岩、庄河构成的辽宁毒品重灾区——“三角地区”,从1931年10月到1934年12月的毒品形势进行了统计归纳。由调查而形成的报告后作为检方文件第9525号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信为证据(法庭证据号374)。

     

        这份报告将以上四地区毒品形势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31年10月至1933年3月,据调查团观察,尽管很多年以来,安东一直是东北地区一个非常重要的鸦片中心,但局限于日本租界内——中国城区的私人烟馆数量不超过20家,而日本租界内则开设有500多家。但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到1932年7月,中国城区注册的烟馆达到80多家,到1933年春天又增加为145家。而这段时期日本租界内的鸦片烟馆已增加为684家。“城里所有的主要街道都开设了鸦片烟馆,如前后聚宝街、中富街、大道口等……这些地方很快就发展成了社交中心……烟馆里使用的鸦片多数是从新义州和马连洞进口的朝鲜鸦片……利润几乎是600%。从七道沟的一家鸦片烟馆得知,通常每天这种制成的鸦片能卖出价值400元的数量。”安东县的总人数约为26万人,其中一半住在城区。调查团发现,住在城里的13万人口中,超过2万的人已成为鸦片和麻醉毒品的瘾君子。“他们每人每天消费3钱(十分之三两)鸦片。每年消费的鸦片总量大约为2160000两,按每两3元计算,总成本至少为6480000元。”与此同时,在农村“……使用鸦片开始公开化,因此,目前在大东沟和其他村里共有超过100家鸦片烟馆。鸦片吸食者可能已增长至人口的15%……”根据调查团的估计,在第一阶段,安东、凤城、岫岩、庄河四个县区的90万总人口中,至少有13万人对麻醉毒品成瘾。每年与此相关的总花销不少于900万元。

     

        第二阶段为1933年4月至1934年12月,仅以安东为例,“在满洲国设立新省份后,安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中心……更多鸦片烟馆开业……日本租界内的鸦片烟馆增加到860家,中国城区的烟馆也激增为346家。在安东160000总人口(城市——笔者著)中,有超过40000人吸食鸦片成瘾,也就是说,这座城市中至少25%的人是鸦片瘾君子。以每人每天使用3钱鸦片估算,该地区每年消费的鸦片不少于7000000两,总成本合计超过9000000元”。这一时期的四个县区(安东、凤城、岫岩、庄河),随着四县人口超过100万,吸食鸦片和麻醉品人数也增长到近34万人,大约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每年浪费在鸦片、吗啡和海洛因上的花费总共约为8000万元。

     

        在其他地区,据调查报告,“自从‘九·一八’事变后,奉天城内新开了很多家鸦片行,总数量超过600家,它们除了提供吸食鸦片的场所,还销售鸦片和其它麻醉品。在奉天城外的大西关、小西关、公爷处、公府师以及南北两市场,我们发现了超过150家鸦片行……”、“自从日本人占领哈尔滨后,他们在Kitasky街和大正街所在的区域开设了500多家鸦片商行,超过了开在其他区域的鸦片行总数。”[检方文件9510号(法庭证据号378),美国驻上海财政公使报告(1935年4月1日)]

     

    华北地区的毒品形势

     

        伴随着日本军国势力的扩张,日本在华制毒贩毒中心也开始逐步南侵。

     

        1936年7月30日,美国驻上海财务公使向政府报告,自从签定了《塘沽协定》和建立非军事区后,“中国政府就不能再使用军队打击贩毒行为了,整个河北省沦为日本在华北实施毒化政策的地区。”河北所有的农村人口估计为2700万人,“据信其中有500万吸毒者”。其中,唐山、石家庄、清远、新苑、泊镇、固安和永清销售的毒品要比其他地区更多。仅在5月份,就有70名毒贩被处死。从1月至4月的短短四个月中,北平就有700多例涉及烈性毒品的案件。以前在华北销售的毒品大多是来自绥远和察哈尔。来自绥远的毒品被称为“奖子”(音——笔者),而产自察哈尔的则称为“比土”(音——笔者)。在1936年,这两种毒品都被一种新的品种取代,这种来自大连的毒品价格更低且效果更强。日本人在新域、东鹿、涿县和石家庄都设立了商社,专售这种大连的毒品,并通过陇海和北平至汉口的铁路将毒品运往内陆城市。这种毒品的价格在每两2.50至3.50元不等。

     

        据报告,新型毒品每月销量大约有100万两,总价值超过300万元。仅在天津,每月就有价值30万元的海洛因被运往内陆城市。“制毒的朝鲜人在北平几乎到处都是,而中国警察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否则不能对他们进行搜查”,但即便在这种权力受到极大限制的条件下,北平的警察还是在3月份发现了4起毒案,4月份发现5起。[检方文件9518号(法庭证据号395)]

     

        根据检方提供的第1712号文件(法庭证据号404)《北平市政府进行的禁烟禁毒情况汇总图表》,七七事变后,“日本人彻底改变了国民政府的政策,使鸦片吸食合法化,同时,有247家鸦片烟馆获准开放,无论是否有许可也无论年龄,只要是烟客都可以随意进入。结果,吸食鸦片的人数每天都在增长。”汇总图表将北平的鸦片吸食者主要分为“有许可的吸食者”和“无许可的吸食者”两类,前者统计为23000人,后者则高达8万人,此外,偶尔吸食的烟客比前两者的总数还要多,粗略估计为10万人。这二十万人每天消费的鸦片总量达3000两。且这个数量仅是对有许可的鸦片烟馆每天销售量的官方估计数字,不包括鸦片商人偷偷运输和销售的鸦片,而“该数量大约有十倍之多”。因此,每天实际的消费量估计可高达30000两。

     

        根据国际联盟(下简称“国联”)“鸦片与其他危险药品走私顾问委员会”第22届大会(1937年5月24日至6月12日)会议纪要[检方文件9558号(法庭证据号383)],“继著名的满洲及热河的烟馆和工厂之后,天津的日租界成为了中国本土与世界的海洛因中心”,“天津日租界现在已成为全世界海洛因制造和吸食的神经中枢”。以洋行命名的鸦片和海洛因烟馆数量已超过了一千家,此外,还有几百家旅店、商店和其它机构公开销售白粉。在面积仅有4平方英里的日租界内,最少分布着200家海洛因工厂,有1500名日本专家和10000名中国工人在从事海洛因制造。“由于这种生意的利润很高,而且原料供应充足,每天都有新的工厂开业;工厂经营也是完全公开的”。国联埃及代表罗素·帕沙在上述大会上陈述称:“至于日租界内的烟馆情况,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那里令人厌恶和恐怖情景。烟馆内灯光昏暗,即使对一个像我这样见多识广的人而言,那种污秽场面也非常令人恶心和恐惧;在烟馆旁边的妓院,年轻女孩为了多卖一些海洛因而进行淫秽表演;中国人、俄国人以及其他国家的人都躺在肮脏的木板上,像是两三岁的小孩。他们头部臃肿、皮包骨头,已经由于毒瘾而变得像白痴一样。……注射使用肮脏的针管,一般是自制的;针头从来不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因此梅毒会通过针头轻易地从一个人传染到另一个人。我见过一些吸毒者,他们的整个胸部都是烂肉和坏疽,身上的洞足以让人把整个手掌放进去。吸毒的针头就是从这些腐烂的、行尸走肉般的身体上推进去。”

     

        到了1939年5月、6月间,国联“关于鸦片与其他危险药品顾问委员会第24届大会”召开之际,“在驻华北日军控制的黄河与长城之间地区,情况比前一年更差。1937年8月法律失控,非法贩卖显著增加。北平‘临时政府’成立不久就开始对麻醉毒品进行掌控。通过1938年2月24日的第33号令,废除了中国中央政府临时禁烟、禁毒法律法规;并立即释放了在这些法律法规下被抓获的所有人。麻醉品局势进一步恶化了。”“在15个月内,一个专门从事该生意的组织从日本的天津租界地向美国出口了650公斤海洛因。要知道这个数量足以供应10000人在一年中的吸食量。”而且,“据可靠消息,大量的伊朗鸦片已被运到华北、上海和华南,收货人是日本商社,有时甚至是日本军官。”“在上海,除了法租界和公共租界,其余地区看起来完全失去了控制。”[检方文件9557号(法庭证据号388)]

     

        在此期间,日本人对日本人吸食鸦片持什么态度呢?“所有的鸦片烟馆都收到了日本宪兵队通过行业协会下达的命令,禁止日本人到烟馆吸食鸦片。日本宪兵队会经常进烟馆搜查。如果在那里发现有任何日本人吸食鸦片,就会将他拖出去,有时甚至会毒打一顿,而烟馆经理也会受到严厉警告,要求今后永远不再发生此类情况。”[检方文件1707号(法庭证据号402)]

     

    华东、华中地区的毒品形势

     

        从1938年6月起,美国政府持续从官方渠道收到一些关于在中国日占区麻醉毒品贩卖的报警信息,据此,美国大使1939年4月14日递交东京外交照会第3830号《有关中国战区麻醉毒品贩毒事宜》,在陈列了有关满洲与热河、天津、北平等地的麻醉毒品贩毒情况后,照会写道:

     

        济南:在济南,自从日本占领后,只要缴纳了一定的税金,济南税务征收分局就允许公开出售鸦片。至1938年9月,有4家商行获准销售生鸦片,40家商行获准销售鸦片烟膏。到1938年11月,销售鸦片烟膏的商行数量已从40家增至136家。据报,1938年11月期间,总量为100000两的生鸦片经济浦铁路从北方运至济南,其中有10000两再由济南转运至内陆其他大城镇。

     

        南京:美国驻南京大使馆转来一封日期为1938年11月22日由M.S.贝茨教授发来的关于南京麻醉品形势的信函副本。……贝茨博士表示,在1938年前,尤其是五年前,南京的这一代人还不知道大量供应和消费鸦片,也不会公开地诱惑穷人和无知者购买鸦片。他的调查揭露,在1938年发生变化之后,南京每月合法的鸦片销售达到2000000元,以南京作为中心海洛因销售量达3000000元(中国货币)。他在报告中说,根据他个人的估计,在南京400000人口中至少有50000人吸食海洛因。他还说,很多青年男女都吸毒;而南京的鸦片专卖制度由南京市政府财政办公室下设的“禁烟局”控制,主要货源从大连经上海运到南京;“禁烟局”的法规和条例主要关注的是将所有私人的毒品生意和消费都转化为净收入。博士还说:“根据普遍的报道,日军特务部与这种半组织性质的海洛因生意有密切关系,并对它采取保护措施。”“很多证据显示,大量的批发生意是在日本商社里进行的,他们对外公开的业务是罐头食品或药品,但在后面的房间却进行着海洛因交易。”

     

        上海:驻上海的美国总领事转来一系列由C.D.奥尔科特于1938年12月4日、5日、6日和7日发表在《大陆报》上的文章副本,这些文章被认为是对上海当前麻醉品形势进行了非常准确的描述,其中还包含了应该是从上海市警察局麻醉品科和特区法庭记录得到的一些事实数据。……总领事补充说,贩毒活动在日本控制区最为活跃;日本人或新建政权没有采取明显措施来打击贩毒;而且上海周边日占区的贩毒活动很可能也有所增加。

     

        奥尔科特先生指出……自从上海地区处于日本控制下后,海洛因、吗啡和类似衍生品又重新进入该地区;这些毒品的进口和销量稳步增加;紧挨着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附近的地区,现在有60到70家商行销售这些毒品;麻醉品吸食者每月的总花费达1500000元(中国货币),其中有250000元用于海洛因……事实上,大量证据显示,很多日本人都涉入了鸦片、海洛因和其它衍生品的进口和销售,根据相关机构的情报,其中还包括日本特务机关中的某些人……[检方文件9536号(法庭证据号433)]

     

        英国人哈罗德·弗兰克·基尔从1929年开始,在上海市警察局担任警察,他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接受了萨顿检察官的质询。

     

        萨顿检察官问他:“在日本人占领前,上海地区关于鸦片以外的毒品出售是什么情况?”哈罗德·弗兰克·基尔回答道:“我所说的毒品主要指那些极其危险的毒品,如海洛因和吗啡。在1938年前上海并没有出现很多毒品,或者说我没有发现有很多。以前中国人曾经嗜好麻醉剂,他们吸食的毒品被称为“鸦片红丸烟”。这些鸦片红丸是由鸦片烟渣、海洛因、糖精以及色素制成。但这个习惯已逐渐没有了,到了1938年和1939年,只能发现极少量红丸。但从这时起,海洛因开始频繁出现了。自1940年后,我经常一次性地收缴50至100盎司的海洛因。100盎司海洛因可能看起来不是很多,但海洛因经常会被掺入杂质销售,这样100盎司纯海洛因在掺假后可能就足以供一万人食用。我缴获到的海洛因通常是装在一个长的橡胶袋中,上面经常有一些日本文字。我也审问了这些毒贩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毒品,他们总是告诉我是从天津或华北地区。我发现,随着日本人的影响和控制向华中地区延伸,有更多的海洛因开始流入上海地区。”

     

        萨顿检察官问:“日本人占领上海后,鸦片情况是否出现了任何变化?如果有,是什么样的变化?”哈罗德·弗兰克·基尔回答道:“情况恶化了,大约在1938年10月,我听说日本人和傀儡政府官员正在进行关于建立鸦片局或专卖权的讨论。我记得参加讨论的两个人名字,一个是日军特务处的楠本将军,另一位是陆军少将竹下。我还听说讨论的方案之一是在上海西部建立12家鸦片商行,也就是在上海公共租界外围的西区。还建议每家鸦片商行应该有20位交易商。当时估计每月可从这些鸦片交易中获得收入约600万中国元。从1938年秋至1939年,鸦片商行开始在上海公共租界外围西区出现,人们逐渐开始购买鸦片。在该区域一位名叫北冈的日本人非常出名。不久之后,原先成立的鸦片管理局被另外一个组织取代,即在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设立的禁烟局。禁烟局在上海公共租界相关区域也设有办公室,也就是在公租界的北部。在日军控制下,鸦片销售规模逐渐壮大。1939年,向人们出售鸦片的商行开始在公共租界以外的地区出现……”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副领事德鲁姆赖特也在报告中称:“我与在上海市警察局负责麻醉毒品和鸦片稽查工作的督察E.帕普进行了面谈,……帕普督察提到了在非法贩毒活动中引人注目的日本人参与,日本人与朝鲜人在上海的贩毒活动有所增多,他们中很多人最近从天津搬到上海,因为天津的嗜毒者已经一贫如洗,这使他们的生意开始变得萧条。但上海是一个富裕而且未经开发的城市,许多日本人在这里都赚了很多钱。”[检方文件9537号(法庭证据号414)]

     

    华南地区的毒品形势

     

        1937年4月15日,美国驻上海财务公使向美国政府报告:“南台是福州的商业中心。……这里聚集着很多日本人和台湾人开设的毒品烟馆。每家烟馆门前都会悬挂标牌,上写:‘由日本人管理的某某店。’在标牌下面还会有广告招贴,写着‘烟馆楼上现在营业。我们的鸦片味美价廉,欢迎品尝。’走入这些小巷子,你在每个街区都会看到一家烟馆。还有一家广告写得比较引人注目:‘高品质波斯鸦片,一流鸦片专家制作,每钱(十分之一两)仅0.10元。有漂亮服务员。’所有这些烟馆都有海洛因和吗啡出售。”[检方文件9503号(法庭证据号408)]

     

        1938年2月2日,美国驻上海的财务公使又报告称:“在日本海军占领了广东的上川山和下川山后,侵略者开始利用护卫舰向这两个岛走私大量的红丸(海洛因丸)、鸦片和糖等物品”[检方文件9508号(法庭证据号411)]

     

        1939年9月20日,美国驻厦门领事报告:“厦门从1938年5月后一直被日本人占领。……在日本人入侵后不久,鸦片交易就明显增加,据说大部分交易是由台湾人(受日本统治的中国人)从事,他们肯定得到了日本海军的默许。日本海军在中国傀儡政府的幕后实际控制着城市。……最近从可靠消息来源获知,目前在总人口约为5万人的厦门城内有50家左右这样的烟馆,而外国方面估计的要少得多。”[检方文件9501号(法庭证据号412)]

     

        1940年3月11日,美国驻广州总领事在提交给政府的报告中,详细描述了一家名为“福民堂”的贩卖鸦片的公司,实际上,这是通过向日军总部的特务部缴纳了巨额“授权费”后取得广州进口、销售和分销鸦片垄断权的“贩毒代理商”。在向日军支付垄断经营费用[一次缴纳20万日元(军票)获得两年的垄断经营权]的同时,福民堂每月会从经销商和零售商(垄断指定)收到以下费用:

     

        生鸦片经销商(7家):每月100元;5000元“存款”。制成品鸦片经销商(10家):每月100元;2000元“存款”。获许可零售商(烟馆)(329家):每月10元;50元“存款”。

     

        除上述费用外,每个烟馆每消费1两鸦片还要支付30钱的“税”。报告称,虽然没有消费量的准确信息,但据报,在1939年10月、11月的两个月内,就销售了约129000两毒品。从以上数据可看出,不包括出售鸦片的利润,福民堂在广州每月仅从鸦片的分销渠道就可获得约82650日元收入。而且,福民堂在周边人口密集的南海(包括大城市佛山)、番禺、顺德、新会、增城、东莞和三水,共设立了7家分支机构。尽管没有关于这些地区经销商、烟馆数量或总销售量的信息,但“保守估计,上述这些区域的消费量至少是广州市的两倍”。[检方文件9509号(法庭证据号413)]

     

        该报告还拆解了贩售毒品利益链上的各个环节:日军总部特务部目前向垄断企业出售生鸦片的价格为每箱(160磅)18000元,垄断企业向经销商的售价为每箱23000元。而经销商对烟馆的价格是每磅198元,或每箱31680元。制成品鸦片据说只能从福民堂购买,对经销商的价格是每两16.92元,再卖给烟馆的价格是每两18元。对烟客的官方价格是每两20元,不过很多烟馆会以按照成本价稍微加一点就卖给烟客,因为销售毒品的利润要高得多。“烟馆据说有超过25%的利润率”。

     

        报告总结道,广州共有329家获许可的鸦片烟馆和可能一二百家秘密烟馆。“假设平均每家烟馆每天向50名客户销售鸦片,广州市每天购买鸦片的总人数将达到至少20000人。根据可能比较保守的大致估算,广州市每天的鸦片消费量约50磅,总价值约为10000元。周边其它地区的消费量可能也差不多。”“广州市仅许可费用和税收每月就有约90000元,整个城市的销售量每月可能远超过300000元。”[检方文件9509号(法庭证据号413)]

     

        (作者单位:国家图书馆。本文下篇将于10月8日刊出,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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