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9月17日 星期三

    “异用行为”与公共空间

    王大鹏 《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9月17日   13 版)

        我们近三十年的城市建设完全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加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观念影响,“立新”之前我们总要先“破旧”,北京城墙的拆除成了城市建设的滥觞。罗马不是一日建的,城市犹如一棵参天大树,自有其内在的生命规律与系统,为其如此才能在动态平衡中有效运行,而我们新城的快速建造往往是强人意志的体现,局部的光鲜难以弥补和掩盖整体的苍白与贫血。

     

        对于人类来说,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主要是因为资源占有与分配不公所导致,而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期,由于权力与资本联手介入公共资源与公共空间,加之监督与管理的不到位,使得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加剧。从宏观来说,国企改革导致相当一部分公共资源流失,一些地方政府对矿山林地等资源的非法交易明显是将公共资源(空间)进行私有化的异用,还有在房地产狂飙进程中,原本在老城区的剧院、图书馆、大学等公共建筑逐一被拆除,新的场馆和大学基本都被建造在了城市远郊,曾经极具活力与公共性的城市空间往往沦为为少数人享受的会所和豪宅。

     

        建筑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建筑师固然需要艺术修养与人文情怀,更需要在设计与实践过程中进行互动与反思总结,惟其如此才能起到建筑与使用者桥梁的作用,也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最终实现人的精神价值。可惜我们“精英式”式的建筑教育导致建筑师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职业艺术化、身份明星化,而现实的情形是由于现有制度导致设计与实践的割裂,多数建筑师沦为绘图机器,在白昼不分的工作环境中憧憬着光影交织的美妙空间,只是这样的空间在建成后不被异用才是怪事。

     

        朋友发来一篇关于公共空间“异用行为”研究的文章,很对胃口,因为自己对此行为一直也有所观察和思考,不过读完却未尽兴,胸中块垒,还是一吐为快。

     

        行为学研究根据活动目的将人的活动分类为“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与社会性活动”;以活动者身体状态区分为“静态活动与动态活动”;以价值判断区分为“正面行为与负面行为”等,而“异用行为”则是指“不按设计师的设计意图去使用环境的行为”。朋友组织建筑学系的学生对杭州市滨水公共空间行为活动进行了为期两月的大型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在研究区域中存在着非常普遍的异用行为,主要活动为:无证露天小摊贩、步行道上乱停车、踩踏绿地抄近路、借用防护堤缘石抄近路、在公共空间随意晾晒衣被、在绿地防护堤等不恰当场地垂钓、自行搭建遮风避雨所等。朋友研究的着眼点在于公共空间的设计是否合理、使用者的使用是否得当、管理者的管理是否到位,最后希望“异用行为”可以作为人性化设计的灵感来源。身为建筑师,我很认可朋友的观点,但是当下公共空间(乃至非公共空间)大量的“异用行为”发生远非“不按设计师的设计意图去使用”这么简单,而是与当下的城市建设速度过快、资源分配不公、权力监督不严、观念认识不一、管理缺失不到位、设计闭门造车,乃至与生活习惯变迁、传统文化断裂等息息相关。

     

    速度的力量

     

        我们近三十年的城市建设完全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加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观念影响,“立新”之前我们总要先“破旧”,北京城墙的拆除成了城市建设的滥觞。罗马不是一日建的,城市犹如一棵参天大树,自有其内在的生命规律与系统,为其如此才能在动态平衡中有效运行,而我们新城的快速建造往往是强人意志的体现,局部的光鲜难以弥补和掩盖整体的苍白与贫血。随着城市规模的与日俱增,最近几年城市内涝已成常态,地势较低的道路则成了泄洪渠,还有一些工厂乃至生活社区没有合理建造排污处理设施,自然河道就成了污水管,这难道不是自然对公共空间的另一种异用吗?

     

        老的住区占道停车乃至草坪被异用为停车场大家早已习以为常,郊区新建的居住小区因为配套的学校和菜市场不到位,露天小摊贩的出现就成了必然。近些年来“违法占道经营”似乎成了所有城市的“顽疾”,小摊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也是愈演愈烈,流血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城市的发展何以至此?街道的功能不仅仅是为了汽车而存在,更不是为了让领导视察时看起来整齐划一而存在,它应该是市民谋生、交流与互动的空间,唯其如此城市才有活力与人情味。为什么城管对占道经营的小摊贩这么厌恶?而对道路两边停满的汽车熟视无睹?城市里既然有经营与买卖的需求,在公共空间设计与管理中为何不能因势利导,既能满足双方需求,又能提供就业岗位何乐而不为呢?

     

        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空间也许是“异用”最厉害的,因为那里聚集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口,由于吃喝拉撒睡的基本设施不到位,诸如衣服洗晒、自行车停放、垃圾堆放、甚至大小便等各种迫不得已的异用行为就应运而生。市区里面也不完全是井井有条,街头的商铺和餐馆走马灯似的轮换装修,房东为了应对群租将房子分隔的千奇百怪,老年人跳广场舞更是见缝插针,街头建筑立面充斥着狂轰乱炸的广告,乃至公共汽车、地铁车身也完全为广告覆盖,这些难道不也是对公共空间的异用吗?只是我们对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规的界定标准模糊和随意,如此以来势必就导致了大量的弱势群体和矛盾冲突。

     

        当下城市建设还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大拆大建,也许我们的城市建设是从一穷二白开始的,但是建设主导者喜欢在一张白纸上描绘蓝图却是积习难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出自己的才能与个性,只是这么多年发展下来,“千城一面”已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常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显然一般的建筑是配不上“音乐”这个称谓的,但是建筑能“凝固”一段时间是无疑的,不管什么时间建造的建筑,一定会在形式、材料、色彩乃至施工质量等方面深深的打上那个年代的烙印。近些年来,我们在对一些工业遗存建筑的处理终于意识到了建筑历史性时间的重要性和价值,尽管北京的“798”越来越为人诟病,但它毕竟开了一个好头,国内一些利用老建筑改造的展览建筑总的来说都很有特点,也都算得上成功,典型的有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唐山博物馆、武汉美术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等。

     

    公共资源与权力监督

     

        对于人类来说,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主要是因为资源占有与分配不公所导致,而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期,由于权力与资本联手介入公共资源与公共空间,加之监督与管理的不到位,使得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加剧。从宏观来说,国企改革导致相当一部分公共资源流失,一些地方政府对矿山林地等资源的非法交易明显是将公共资源(空间)进行私有化的异用,还有在房地产狂飙进程中,原本在老城区的剧院、图书馆、大学等公共建筑逐一被拆除,新的场馆和大学基本都被建造在了城市远郊,曾经极具活力与公共性的城市空间往往沦为为少数人享受的会所和豪宅。笔者所在城市有天堂之美誉,文教也算发达,从“文一路”、“文二路”、“文三路”等路名就能看出约略,只是道路两边曾经林立的大专院校现在基本都被卖掉迁走,于是一幅幅地王诞生,一幢幢豪宅拔地而起。文一路上曾经的理工大学,有着百年历史约数十万平方米的校舍和数百棵参天大树,最后赢得五幢豪宅,可笑的是发展商的一个卖点竟然是“理工大学1897”,售楼广告片头竟是黑白片的大学校史——借以说明本地块人文历史深厚,豪宅血统纯正,这五幢大板楼绝不是城市建设的丰碑,而是一个时代的挽幛。

     

        还需一提的是西湖边一幢楼的高度之争,曾经的浙大医学院距离西湖很近,用地很紧张难以发展,据说经过省市两级相关部门长达几年的论证后,在80年代中期,校方终于得到许可,建设了一栋五十米左右高的主楼,这幢楼也成了距离西湖最近的高楼,曾经在该校读书的学生算是有福,窗外就是波光粼粼的西子湖。可惜好景不长,该楼建成才十多年,整个校区就成了轰动一时的地王,夸张的是规划部门公示的商业综合体方案中,一幢商务楼的高度竟然达到了七十多米!一时舆论哗然,外省网友声援“西湖不仅仅是杭州的西湖,还是中国的西湖,人民的西湖”,在群情激愤中这幢楼矮了下去,只是曾经的医学院已经变成了一处高档商业综合体。医学院能干什么?也许救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自救。有独无偶,深圳某集团在武汉东湖边买了一片地,一共有三千多亩,该地块将用于建造两座大型主题公园(欢乐谷和水乐园),两个高档楼盘以及高级度假酒店,由于将圈去东湖很大一部分湖岸与水面,甚至要填掉一部分水面。这样的建筑究竟是创造了公共空间还是通过对公共资源的异用达到为少数人享用的目的?

     

        不少城市新建的剧院、体育馆、图书馆等特别偏远,多数时候演出寥寥,观众更是门可罗雀,运营压力巨大,据报道一些场馆为了赢得一定的运行收入,将一部分空间长期租用出去。公共建筑最可贵的在于其公共性与开放性,且不说将公共建筑租用给公司或者个人是否恰当,因为选址不当、规模过大、服务配套不到位,使得公共建筑沦为摆设,这样的公共建筑价值何在?还有一些政府建筑的公共空间因为使用管理而导致变味,笔者前几年去深圳,专门去参观某建筑事务所设计的规划局办公大楼,这幢楼除了设计手法简练用材考究外,还有就是可为市民共享的大厅空间为人乐道,从网上和专业杂志的照片来看值得体验一下。谁知到了院子大门口根本进不去,于是笔者就站在墙外拍了几张照片,结果被保安呵斥阻止,退而求其次走到马路对面再拍照片,谁知保安竟发飙了,在警棍挥舞下草民只有落荒而逃,这是对公共空间的亵渎,也是对设计师的一记耳光。相信这样的场景不是绝无仅有,笔者所在公司设计的浙江某政府机关大楼采用了院落式布局,利用水院和架空层营造了很多可以为市民休憩活动的公共空间,可叹的是设计者去参观都要预约登记,这些公共空间和一般的老百姓基本无缘。

     

        城市里违章建筑不用说是对公共空间的私有化异用,经常能看到拆除违章建筑的新闻,可是似乎没有人深究为什么会产生违章建筑。市郊搭建的棚户区不用多做解释,市区利用大型公建屋顶建造的豪华别墅让那些小摊贩情何以堪?前一段江苏泗洪县对公共空间的异用更是登峰造极,该市几条刚刚修好的高速公路几乎在一夜之间覆盖上了一米左右厚的黄土,还种上了大豆,现在大概已有“草盛豆苗稀”的景致,这种壮举足以令那些行为艺术大师汗颜,想当年杜尚也只不过将一只小便斗异用为“泉”而已。其实类似的事件早已有之,高速路上种大豆既非空前,惟愿绝后。

     

    建筑师的尴尬

     

        建筑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建筑师固然需要艺术修养与人文情怀,更需要在设计与实践过程中进行互动与反思总结,惟其如此才能起到建筑与使用者桥梁的作用,也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最终实现人的精神价值。可惜我们“精英式”式的建筑教育导致建筑师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职业艺术化、身份明星化,而现实的情形是由于现有制度导致设计与实践的割裂,多数建筑师沦为绘图机器,在白昼不分的工作环境中憧憬着光影交织的美妙空间,只是这样的空间在建成后不被异用才是怪事。

     

        一般说来建筑师只有通过甲方才接触到土地,而当下能成为甲方的基本只有开发商和政府机构,其实他们都不是房子的最后使用者,仅仅是参与或者主导着设计与建造过程,至于他们的建房动机如何且不去评说,单就是将设计建造过程与实际的使用者完全隔开就可想而知会造成多少后患。我们不仅仅是全球最大的建筑工地,更是最大的改造工地,看看住户买房后第一时间把能砸的墙都砸了就知道了,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改造更是伤筋动骨。许多建筑缺少前期应有的策划和准确定位,那些匆匆完成的大而无当的布景式建筑好不好用又有谁会在乎呢?据报道说去年(2013年)全国新增了十多个“鬼城”,这真让人纳闷,我们到底是人均资源太少还是过剩?!

     

        按理来说,在当下全球最大建设量的国度建筑师应该大有作为,看看西方社会在一战、二战后大量建设年代的建筑师作用和影响就知道了,可惜的是我们的建筑师基本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不甘寂寞者也基本是在自画自说。平台大、能力强的建筑师设计着“高大上”的地标性建筑,这些项目基本是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诸如博物馆、体育馆、大剧院之类的。平台小、“有追求”的建筑师做着“小清新”的设计,这类项目规模不大,业主对时间和成本要求较少,建筑师实现自我的空间很大,类型大体为“艺术村”、“休闲会所”等。只是无论是“高大上”还是“小清新”的项目比重都是很少,而且受土地属性制约,其实也一样的不接地气。从事这两类设计的建筑师基本都是明星建筑师,绝大多数建筑师从事着大量的重复性的制图工作,大量的快速建造并没有使得他们获得更多的“实践经验”,繁重的工作和紧张的节奏使得多数人在出图后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施工现场,即使去现场也是蜻蜓点水一般。可是他们案头堆满了国内外著名建筑师的最新作品集,内心里却很想成为前两类那样的明星建筑师——那才是他们的榜样,甚至是评判他们设计好坏的“业主”。

     

        工作以来一直有个念头,那就是在建筑完成使用了三四年后做全面回访,主要是观察那些被异用的地方,还有那些即使没有异用但是出乎意料的地方——毕竟图纸和实际差距还是很大的,可惜这些年过去了做的很不到位。现在的情形是相当一部分建筑师画完施工图就算工程结束,再好一点的就跑跑工地,对细节质量严加控制,但是很少有建筑师在建筑使用了三四年再去全面关注和分析,那样的投入不仅需要精力,更需要的是勇气——因为很多建筑使用三四年后变得面目全非,甚至惨不忍睹。建筑师一般都是在建筑完成第一时间用专业相机拍照,再后期处理,国内建筑杂志发表的建筑图片都很清新,清新到基本都没有一个人,唯有空间里交织的光影,难道这些建筑只作为标本存在吗?“以人为本”经常被建筑师挂在嘴边,试问这“人”到底指的又是谁呢?

     

    异用·易用·宜用

     

        一个城市的魅力与活力,说到底取决于其公共空间的魅力与活力,取决于其公共空间是否易用和宜用。公共建筑的建设主体基本都是各级政府,维护其空间的公共性责无旁贷,即使是公司的商业开发也可以通过法规和政策引导、鼓励和奖励其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对公共空间异用最大的特点就是使得公共性减弱乃至私有化,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对公共建筑的选址和定位偏差,加之运行费用过高,和管理不到位,导致人们对地标性的公共建筑非议颇多,以至于许多大型公共建筑分别被老百姓冠名为“大裤衩”、“比基尼”、“超短裙”、“马桶圈”和“秋裤”等,这些外号无一例外都是指向个人化的物件,甚至都是贴身之物,私密程度可见一斑,这样的化公为私,是对公共性的彻底瓦解和嘲讽。大型公共建筑固然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外在形象甚至内在气质(可惜显示中能担负起这样作用的建筑寥寥无几),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丧失建筑的公共性与开放性为代价,那些因为种种动机和原因建造的布景式的公共建筑,即使要想异用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异用行为”的发生仅仅是不清楚设计师的意图,那事情就好办多了。由于笔者一直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就举个典型的例子加以说明。阳台是市民生活很重要的一个场所,休憩、远眺、晒衣等功能都在此完成,由于阳台有封闭式和开放式之分,如何计算面积曾经有分歧,后来规范规定阳台面积按一半来计算,高度超过一层的阳台不计算面积,为了“偷面积”,一时不少设计将阳台进深做到了五、六米甚至更大,还有就是每户的阳台上下层错位布置,这样可以不算面积,如此以来开发商的房子就有了卖点。各地政府对这种现象也采取了不同的对策,笔者所在的城市规定住宅阳台进深不允许超过2.4米,如果超过就全算面积。今年7月份国家正式颁布了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引起开发商和建筑师惊呼——因为按新的规范,曾经利用阳台、飘窗等“偷面积”的时代已经过去。

     

        如果说在阳台的设计中对规范的异用是隐性的,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发生的异用则是显性的。阳台在我们的生活中最大的一个功能是晒衣物,由于为了抵挡风雨阳台最后基本都被封闭,但是由于要晒衣物,不少住户就在阳台外面又加出晾晒用的篷架。老的居住区由于没有设置安全门禁,窗户和阳台上基本都安装了防盗窗,防盗窗固然是为了防盗,其实在日常的使用中更多是当做摆放花盆和鞋子的支架,更是防止幼童坠落的屏障。我们的阳台与欧美建筑的阳台在外观上有很大的不同,这既有设计手法造成的,更有生活习惯导致的。

     

        在当下快速转型的生活中,人们岂止对公共空间进行了异用,看看我们的衣食住行吧,对于多数市民来说,穿衣不只为了保暖,吃饭不只为了饱腹,买房不只为了睡觉,开车不只为了快行,手机也不只为了通话,背包更不只为了装东西,网络流行语几乎无一不是对既定语言的异用。这些有意无意忽视物品的原始功能说明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这也印证了那句名言“美的东西基本都是没有用的”,只是地沟油到底有没有用或者如何用让大家很头疼。

     

        创新是设计的永恒动力,而且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谓异用无非是为了使既有的物品、空间或者环境变得更为易用和宜用,更为人性化。诸如廉租房的厕所很小,是否能采用高铁上那样的集成式厕所来解决问题?晚餐馆是否可利用就餐时间差在某个时间段异用为早餐馆?居住区与办公区是否可以利用时间差进行互补停车?学校在寒暑假是否可以将一部分功能对社会开放使用?开发商在市区和市郊囤积的土地在一定的时间是否可以异用为市民的“菜地”?笔者所在城市每年暑期政府都会将防空洞对市民开放作为纳凉之地,相信随着网购与网银的兴起,商业实体店与银行的服务厅功能异用、易用和宜用也是指日可待。

     

        美国学者斯蒂芬·卡尔等在《公共空间》一书中写道:“如果设计不立足于对社会的理解,他们就可能退而求助于几何学的相对确定性,青睐于对意义和用途的奇思臆想。设计师和委托人就可能轻易的把好的设计同他们追求强烈视觉效果的欲望混淆起来。公共空间设计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和服务负有特殊的责任,而美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体来说,每个人都有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双重性,我们都有必要“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和服务负有特殊的责任”,只是建筑师更多的责任在与对单体、局部的公共空间理解与处理,真正要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的开放性、连续性与互动性还有待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和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当然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建设性参与。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