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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6月11日 星期三

    回溯揭秘 追问意义

    孙伟科 《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6月11日   05 版)

        自2011年王学典提出“揭秘”1954年红学批判运动的种种说法以来,不同刊物又发表了许多你来我往的答辩文章。最近,李长银在2014年5月14日《中华读书报》发表文章对关于此次争论做了回顾性总结,得出结论说王学典的“约稿说”可信、那封被“置之不理”的问询信“只能是来自于李希凡的陈述”。

        下面我想就这次争论的各种说法,做一梳理。

        李希凡认为“对口径”说是“异想天开的假设”

        最初王学典提出没有那封问询信,那么他是怎么认定李希凡为什么说有那封信呢?是因为李希凡看到毛泽东的信后而做出的“对口径”的事后叙述。这个“对口径”说所指向的无非是:李希凡为了维护一种说法,换言之为了维护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的权威,而虚构了“致信问询”《文艺报》之事,是事后配合,并一直坚持。提出“对口径”说,充分说明王学典是在没有充分掌握材料、对其中已有的争论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假设的,并且相当主观,并不是像李长银所说的那样,他是从客观材料和事实提出问题的。比如,王学典说李希凡第一次有问询信说是上个世纪90年代,事实是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70年代末,李希凡就对问询信做出过捍卫,回答了相关疑问。50年代对此信的有无有过调查,而这王学典也不知道!王学典对这样的“大事”都不知道,就要对《红楼梦》研究“揭秘缘起”,论证一封信的有无,提出“压根就不存在”,不是显得太草率了吗!如此仓促上阵,难免自陷泥淖。再比如王学典相当主观性的一例:“我告诉李先生,毛泽东主席的那封信是有问题的,我手头有证据表明发在《文史哲》上的那篇文章是《文史哲》的约稿。李先生闻听此言一愣,当时我就判断我的猜测得到了证实。”从李先生“一愣”得到一封信没有的证据,并证实了判断,这有什么客观性?这不是一种窃鈇之疑吗?其实,从李希凡的自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希凡向来对置疑这封信是否存在的提问,都是感到惊讶的,一贯如此,也符合李希凡对怀疑者的态度。

        如果说李希凡虚构问询信是为了与毛主席“对口径”,那么为什么要“对口径”?到上个世纪90年代,直到今天李希凡还要对口径吗?李希凡连最初两篇《红楼梦》研究文章是“儿童团水平”都承认了,也承认对俞平伯先生有片面之处,占有材料不充分,承认第二篇文章即批评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很草率”等等,这并没有配合毛泽东“很成熟”的说法呀。连这样的重要内容都不配合了、都不对口径了,为什么要对一封信“对口径”呢?“对口径”说,李希凡认为这是“异想天开的假设”。

        “误传说”这个台阶

        李希凡不下

        “对口径”说之后,又有了误传说。即由当时的联系人邓拓的“诱导”,让蓝翎、李希凡说出在北京投稿受挫、受压制的情况,然后转述者张冠李戴说是《文艺报》对来信置之不理,由此引发了毛泽东的盛怒和发难,进而引发一系列运动。

        “误传说”好像是为李希凡准备的一个台阶,出现在毛泽东信中的事,李希凡不必负责。李希凡也不是告状者,是其他人添油加醋向毛泽东的汇报,导致了毛泽东的劈头质问。然而,李希凡似乎不领情,他依据的是历史事实和他所要捍卫的历史真实性。李希凡在《拿出1954年历史文献中的“证据”来》(2012年5月)中说“谁都休想让我把‘有’说成‘无’!我的态度是:我和《文艺报》各自做客观陈述,让读者判断孰是孰非。”1954年12月8日《关于〈文艺报〉的决议》中所说的“不加理睬”就是指对问询信“置之不理”,李希凡坚定地认为“毛主席在信中的讲法根本没有错误。” 李希凡指出王学典的“意图是从根本上否定毛主席《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所涉史实的真实性。”“毛在信中表达的不满和批评,源于毫无根据的误传误判”。

        我们进行一个简单的推理:假如毛泽东听信“误传”,执意要将思想批判进行下去,还会派人去调查吗?只要是文艺界主要领导的自编自导自演,调查就不可能真的展开。假如就以“误传”为前提,毛泽东就不用郑重其事地修改对《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的指责了,并取消对“文学遗产”专栏的指责了。毛泽东的文稿不修改对《文艺报》的指责,不也是一种问询信存在的证明吗?

        王学典说“约稿”

        说来自于一个印象

        “约稿”说,王学典自己也认为这只是读完葛懋春留给他的信后的一个印象。

        王学典在《拿证据来——敬答李希凡先生》说:早在我1988年从葛懋春先生手中接过李先生这批信件的复印件时,即已产生李先生当年的文章是《文史哲》编辑部约写的印象。这就自然生发了一个问题:既然如此,毛泽东主席的信中所说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发表过程中的“周折”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既然说是《文史哲》的约稿,那么拿出《文史哲》编委会或编辑部的“约稿信”或发出“约稿信”的日志记录不就完了吗?这才是“像样的证据”呀。曾经担任《文史哲》的主编,王学典有这个条件呀!王学典说这是编委会的约稿,那么编委会的会务记录呢?如果没有,是不是需要求证一下编委专家的文章记述?这些工作都没做,王学典就下结论说是约稿,能如此为了照顾前说就随便杜撰新说吗?退一步讲,朋友之间私人通信中类似于“欢迎投稿”的邀请,如果算是约稿,也不等于说有了这样泛泛的“约稿”,作者就不能在稿子完成过程中或完成之后问询或试投其他刊物,特别是影响力更大的刊物。对于当时跃跃欲试的李希凡、蓝翎来说,他们到北京以后也是首先选北京的刊物投稿的呀。他们特别需要文学上展示才华、脱颖而出,首先问能不能在北京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等合乎情理,当然更有可能!

        王学典对李希凡给葛懋春的信,还进行了错误的解读。李希凡致葛懋春的信,一字没提“两个小人物”写的是哪一篇文章,怎么就断定是毛泽东所关注的那一篇文章《论〈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呢?甚至葛懋春所提供的信中连“约稿”二字都没有,就下断语李希凡关于俞平伯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是约稿,这样不顾细节也太严重了吧。在拿不出约稿信,拿不出具体文章篇名的情况下,就遽下结论某一文章是《文史哲》的约稿,这不是更轻率吗?

        如果把葛懋春和李希凡之间谈论研究《红楼梦》之事看成是约稿,所指对象可能更像是李希凡、蓝翎的《评〈红楼梦研究〉》。王学典提供的材料表明,《文史哲》上世纪50年代曾有计划批判“古史辨”和“红楼梦辨”,而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则是从后者脱胎而来。

        认真反思起来,王学典通过自己手头有限的材料就推定一件历史事实的有无,提出“约稿说”又不加慎重征询和广泛调查,此做法对于一位主编或历史学家而言实在超出想象。

        只是一人陈述说?

        李长银的说法是:那封问询信有,只能是来自李希凡一个人的陈述。这个说法站不脚的第一点就是它也来自于蓝翎的陈述。当年蓝翎就做了发出了问询信的陈述,并且指明是发给《文艺报》负责联络的杨志一的。我们知道当事人蓝翎在几十年后对李、蓝二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进行过反思和描述,对任何存在的可疑点都进行过指谬,为什么偏偏对问询信听信了李希凡呢?假如是约稿,李希凡为什么不对是写作者之一的蓝翎说起?相反,蓝翎还说是因为李希凡与葛懋春关系熟,才将稿件寄去的。我们看不出来蓝翎有任何要维护这个“骗局”的必要。

        看最新文章,在李长银的《两个小人物”致函〈文艺报〉事件真相再探》一文中,作者所提供的新证据,那是不是像样的证据呢?其实这个材料依然不能证明那封“问询信”没有。

        这个材料是历史当事人冯雪峰于1967年11月的回忆。“两个青年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批判俞平伯对《红楼梦》的研究,曾经写信给《文艺报》编辑部,《文艺报》编辑部置之不理,你知道这件事情么?……我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回去后就到编辑部去调查一下。……我回来后,到《文艺报》编辑部去查问了一下对李、蓝来信置之不理的事情,却并未在编辑部进行检查和自我批评,这也可以说明我根本没有重视批判胡适和俞平伯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的斗争。”

        假如说这是目前最可靠的材料,那么这个材料恰恰不能提供王学典、李长银所要的结论,而是作为《文艺报》社领导的冯雪峰,由“不知道”问询信到调查问询信,又检讨自己在调查后没有对来信置之不理的事情予以重视。这不正说明,调查的结果与李希凡的说法一致吗?如果这个时候调查清楚了,为什么冯雪峰还要对没有的事做检讨?

        李长银的文章将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的修改情况做了比较细致的说明。毛泽东在调查完《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栏没有扣压李希凡、蓝翎的文章之后,断然将指责“文学遗产”的话删去了。假如《文艺报》调查的结果也是没有“置之不理”的事,毛泽东为什么要保留它呢!可见,当时调查的结果,只能是没有材料证明问询信不存在。

        有作为当事人的李希凡明确而无误、“老老实实”的证言在,要否定李希凡,应该是王学典等拿出“像样的证据”!但王学典和此后同意王学典观点的人,都没有拿出“像样的证据”,而靠的是一种一厢情愿的主观推理。再巧妙的推理,也不是证据!况且先存一个主观意图和倾向,推理就更不可靠了。

        蓝翎证明了,冯雪峰证明了,毛泽东不修改的信也证明了,为什么还说问询信是李希凡一个人的陈述呢?

        如何研究一个历史细节?

        有疑问的历史细节,当然要追问。可是,为了落实一个被夸大为历史切入点的细节,生编出“对口径”说、“误传”说、“约稿”说等,不是太费周折、代价太大了吗?王学典说要跟着证据走,“对口径”说、“误传”说、“约稿”说都没有证据,或者说王学典都没有提供证据,怎么能说自己是跟着证据走呢?尽管“对口径”说、“误传”说、“约稿”说被当事人都否定了,为什么还得出结论说问询信的“历史细节”不存在?

        李长银的文章说:

        从上述史料看,王学典文中所做出的若干富有洞察力的推测可以坐实——在毛泽东主席的信发出不久甚至更早,当时围绕着李“信”的有无确实做过调查,这一调查涉及李希凡、冯雪峰及《文艺报》编辑部等多方,并且已经调查清楚,即“各方最后都认可《文艺报》确实未收到两个‘小人物’的信”,“被置之不理”的情况也由此无从谈起,而“这就是袁水拍、冯雪峰、《文艺报》当时均不再提那封‘被置之不理’的信的根本原因,也是最高当局此后没再追究此信的缘由”。

        这又是一厢情愿的说法。第一、为什么调查了却没有明确结论——我们始终没有看见“没有”两个字!李希凡曾表述说:1954年《文艺报》的人坚称没有看到我的信,并不能因此蛮不讲理地否定我写过“探询信”。第二、被调查各方涉及李希凡、冯雪峰等均认为“没有”。前述李希凡明明说有,冯雪峰也间接肯定有——说要为此自我批评,为什么说没有呢!第三、既然调查清楚了,毛泽东为什么不改信。有改别处的心情,为什么不改此处?

        所以李希凡说,王学典的揭秘,是在人为地制造迷局!

        从“对口径”说、“误传”说、“约稿”说,都是为一件问询信的问题而“大胆假设”出来的,不算“大而化之”,却都站不住。可见,这个争论的过程是王学典的“大胆假设”一步步退却、破产的过程。

        从历史细节到工具说

        王学典对由“小人物”所引发的这个历史事件的评价是:“李希凡、蓝翎二位先生的文章,在当时只是不自觉地充当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批判的工具而已。” 如果把李希凡、蓝翎当年的文章,仅只看作是被历史列车远远甩在后面的工具,那么,王学典认为“两个‘小人物’文章的象征意义恐怕也就相应减弱了。”

        《文史哲》当年发表李希凡、蓝翎的文章,是当时社会思潮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从教授到学生都发生了转变的标志,是一种新的思想方法、文学观念登台亮相的先声,是山东大学在当时站立时代发展潮头的光荣,是《文史哲》对培养年轻作者、对青年才俊不求全责备、使之脱颖而出的历史贡献。如此一篇受到大人物夸奖的“小人物”文章,是不是真的像王学典所说的那样被历史完全抛弃了呢?是工具,甩在了历史车轮之后?

        研究历史不能只顾形式,不问内容,这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王学典的结论是:“毛泽东是以一封不存在的信为切入点来展开一连串大批判运动的。”把历史的切入点归结为一封问询信,是错误的。历史的真正切入点是这件事的内容——俞平伯可不可以批评?《文艺报》是否存在领导不力(对“自下而上”的马克思主义的“小人物”不支持)的情况?不理睬李希凡的问询信,对白盾批评俞平伯《红楼梦》“怨而不怒”风格论的投稿退稿,等等,都是形式问题,而内容则是《红楼梦》研究面临着文体与范式变革——从概念范畴到思维方式。形式与内容的结合才能寻找到历史切入点。所以,毛泽东批判“不得力”的文艺界领导人,主要矛头不是他们对报纸的内部管理问题,而是办刊精神与方向的问题——对于红学而言,就是一种社会历史学研究方法、现实主义的美学研究能不能高调而出的问题。《文艺报》首当其冲,是因为其主编冯雪峰在对李、蓝文章内容上的有异议。这就是毛泽东抓住“编者按”的字句不放,而后来不管问询信问题的原因;也是冯雪峰抓住内容作检讨,而较少检讨不理睬问询信的原因。王学典舍本逐末,在一个问题的形式上兜圈子,甚至说不提问询信是因为问询信不存在等。你是抓住形式不管内容,而别人却是透过现象直指本质;反过来你说人家不抓住问询信兴师问罪是不得要领、说不过去,这只能让人兴叹。其实,反思历史,哪能只问形式不管内容呢!这样做实际上是躲开了我们今天真正需要重视的问题。

        李希凡、蓝翎的文章与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放在学术范围内,是存在着巨大差异的。但冯雪峰看到的是俞平伯前后变化的差异,而对李蓝与俞平伯的差异,显然不重视!冯雪峰主编的《文艺报》1953年还赞扬过俞平伯及其《红楼梦研究》,马上又发批评俞平伯的小人物的文章,在情理上当然是自陷窘境。其实,毛泽东对《文艺报》的要求,已经远远不是在批评俞平伯一件事上的问题了。

        《文艺报》主编冯雪峰是一个对文艺创作、文艺理论都有建树的文艺界领导人,他对当时文坛的情况也颇为了解,并且与当时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观点形成了对当下文学的不同评价。在冯雪峰看来,图解政策的公式化创作正在泛滥,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正在被简单化地理解,行政干预有代替文艺批评的倾向,近几年来的文艺创作成就也不尽如人意等等!持这样观点的人,任《文艺报》主编显然与当时更高的、需要对此负责的文艺界领导人难以协调。更重要的是,长期对文艺现象进行思考的冯雪峰,结合文艺经验所形成的成熟观点,被一些人认为是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不一致的,而毛泽东则认为冯雪峰是犯了教条主义的毛病,这就招致了“批俞评红”的真正后果——冯雪峰被免职!先是变成不管事的编委,后被打成“反马克思主义”的右派!

        将《文艺报》办得“不温不火”、“要文文不行、要武武不行”,要逐出“理论文章写得也不让人喜欢”冯雪峰,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时时拿一封问询信开头,是不行的。这就是王学典在《揭秘》一文中所看到的,为什么当年的几个文件不再以“问询信”开头问罪的最大原因。批判运动要立高调,可以“团结俞平伯”,当然也可以放过《文艺报》关于一封问询信的罪责,目标对外是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对内是冯雪峰及其所信奉编刊方针——在所谓的“不偏不倚”中对新生力量视而不见。所以有人指出,俞平伯很快成为这场运动的配角,这也算是毛泽东的“顾左右而言他”吧。

        其实,毛泽东对于《文艺报》的不满不是管理制度包括来信来稿登记制度的问题,而是如何办刊的问题;不是俞平伯等权威作家能不能批判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在文艺思想战线的主要阵地上给不给马克思主义青年学人一席之地的问题。毛泽东以“问询信”提出问题,目光很快转移到了自己的营垒内部。在《红楼梦》研究上,毛泽东与李希凡、蓝翎、白盾在《红楼梦》研究上有情感的共鸣和认识上的认同,要与胡适的考证派红学彻底决裂,这才是毛泽东执意要发动大规模批判运动的内在原因。王学典不关心红学上不同观点的不同,说红学的不同观点完全在他的视界之外,所以才会得出结论说:“毛泽东是以一封不存在的信为切入点来展开一连串大批判运动的,有没有这封信并不妨碍毛泽东发动这场运动。”这就奇怪了,按王学典等的观点既然调查了,没有问询信,还要以没有的东西为起点,这不是很荒诞吗?也许,王学典要的就是历史很荒诞的结果。但我所看到的却不是这样,毛泽东对处处比附的考证派不满,对过去“怨而不怒”的风格论不满,与当时许多青年人不满胡适“新红学”的种种观点、而要处处尝试以现实主义理论重新阐释《红楼梦》是步调相同的。没有这样一个共鸣的基础,说毛泽东随便拉一个、两个小人物来“当枪使”不符合历史真实,在我看来是浅化了历史研究。至于王学典说“后来一系列的批判运动”都是此信引起,包括“紧接着展开的对胡风的清算和声势浩大的‘肃反运动’,这一系列一环扣一环的疾风暴雨式的批判运动,统统都由这样一个非常可疑的起点所引发”,对两个“小人物”致函《文艺报》的事说产生了如此之大的“蝴蝶效应”,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还有妖魔化历史的嫌疑。其实,妖魔化历史就是浅化历史。

        1954年的“红学转向”

        完全是外力的结果?

        有人总是说,对于红学来说,1954年的红学运动或者说“红学革命”完全是政治外力的结果。

        果真如此?

        运动最先受冲击的是俞平伯。俞平伯是当时红学中影响最大的“权威作家”,自1949年到1954年,俞平伯的各种研究《红楼梦》的短文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他在《红楼梦辨》基础上修改完成的《红楼梦研究》也在1952年出版,并且赢得了广泛好评和欢迎。俞平伯是从旧时代走出来的知识分子,对刚刚诞生的新中国充满了向往和衷心的赞美,所以他也成为当时的活跃分子,社会活动、文学创作、红学研究,呈现出全面开花、齐头并进的局面。仔细阅读俞平伯这个时期的全部著述,不能不说他是新中国文化建设的积极分子。即以红学为例,俞平伯的思想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比如他反对自传说——这是“新红学”的最基本最主要观点,反对从小说中寻找所谓人物原型和地点原型,反对将小说人物与生活中曹雪芹的家族人物进行比附,改变了对后四十回的态度,甚至对当时谩骂后四十回的人提出严厉批评,将《红楼梦辨》中与作者生平比附的“年表”从新出版的《红楼梦研究》中删除等等。这些变化是惊人的,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但是,历史没有对俞平伯刮目相看,毛泽东、李希凡、蓝翎看到的俞平伯依然是“新红学”阴影中的俞平伯,依然是胡适信徒的俞平伯。据后来展现的资料,毛泽东所仔细阅读、批注的是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李希凡所掌握的有限资料也是这本书和《红楼梦简论》。这本《红楼梦研究》从《红楼梦辨》脱胎而来,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它的渊源——在胡适新红学影响下形成,决定了处于仓促之中的俞平伯不能脱胎换骨,旧的痕迹宛然犹存。最明显的是《红楼梦的风格》和《作者的态度》两节,俞平伯对《红楼梦》“怨而不怒”风格论、“色空观”主要观念说等,依然如故,而这两节也正是毛泽东认真研读、批划最多的部分。因此之故,俞平伯在这个时期论述《红楼梦》的“现实性”、认为它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种种罪恶、要求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红楼梦》的观点似乎没有进入他们的视线。虽然这些观点是通过论文而不是专著发表的,但要对俞平伯进行批判就不能不“顾及全面”,“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说服不了人。

        俞平伯当时的著述具有两重性,既有旧的痕迹,又有裂变的倾向,总的看来其所表现出来的趋向是可喜的,与新生共和国的文化发展要求相符。俞平伯的变化代表着红学发展的自身策动!所以,1953年5月15日《文艺报》半月刊第9号在“新书刊”栏目发表了“静之”介绍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指出:“过去所有红学家都戴了有色眼镜,做了许多索隐,全是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红楼梦研究》一书做了许多细密的考证、校勘,扫除了过去‘红学’的一切梦呓,这是很大的功绩。”我们知道,俞平伯也深知自己的这种转变:当1954年11月批判他的活动越来越多,调门越来越高时,俞平伯将自己当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关于红楼梦现实性”的演讲稿交给周扬,供其备览,称这才是自己最近的观点。

        是俞平伯当下的“功绩”重要,还是其历史“渊源”重要?冯雪峰、何其芳等看重的是前者,而毛泽东、李希凡等则深挖的是后者。正是由于看法不统一,或者说俞平伯所具有的复杂性,使得当时的《人民日报》、《文艺报》对批判俞平伯颇为犹豫!所以才有说好《人民日报》转载未转载的情况,才有冯雪峰为转载所加的有一定保留意见的“编者按”。应该说,冯雪峰、何其芳等对俞平伯的情况掌握更全面一些!但毛泽东说:不应该为俞平伯开脱!政治外力加速了红学的转变,但却不是其发展的全部力量!

        俞平伯要告别考证派红学,还可以从这一件事情上窥其一斑。周汝昌于俞平伯出版《红楼梦研究》之后出版《红楼梦新证》,被誉为是当时并行的两本红学书,但俞平伯对后者评价不高。俞平伯的理由是:一是这本书没有什么新观点,不过是自叙传的极端化而已。二是该著所提供的文献资料证明不了《红楼梦》是“自传”的说法。本来,受胡适影响、以考证为主要方法研究《红楼梦》的俞平伯,应该赞赏周汝昌才对,但为什么对《红楼梦新证》这本新书表现出来不屑一顾的态度呢?没有赞赏,甚至第一时间展开了批评了呢?不是因为酸溜溜的什么嫉妒心理,而是俞平伯确实要告别考证派与自传说了。

        可惜的是,俞平伯不是“旧知识分子”向新时代转变的典型,而是依然把持文坛的权威作家,这就是毛泽东和李希凡眼中的形象。所以,把开火看的是可贵的,但在学术上却阻碍了俞平伯的自我更新、自我发展!当时虽然俞平伯也受到了何其芳、周扬等的保护,但时代大潮中的动辄上纲上线,要“大吵大嚷”地开展学术争鸣,对学术研究处处建立政治嗅觉,使俞平伯难以再从容地自我思考、自我进步,进而也对俞平伯不断演进的学术生涯造成了可怕的中断。尊重学者对真理的自我追求,尊重争论双方各自论辩的权利,这也许应该是我们从1954年大批判运动中最应该汲取的经验教训。

        至于说到此次围绕着问询信问题展开讨论的意义,我想最好不要停留在“工具论”的观点上看待李希凡、蓝翎在《文史哲》上发表第一篇红学文章的意义。如果都以令人不屑一顾的“工具论”来看,这次仅只是求证一封问询信的有无而大费周章,而不问这次思想批判的内容和意义,是不是会比当年“小人物”的两篇文章更无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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