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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4月16日 星期三

    十六世纪后期的中西词汇与生活

    ——晚明《葡汉词典》一席谈

    姚小平 《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4月16日   17 版)
    《葡汉词典》手稿书影
    魏若望影印出版的《葡汉词典》内文书影

        引子

        1934年,意大利汉学家德礼贤在罗马耶稣会档案馆发现了一部词典手稿,既无标题、署名,也无序跋之类,编号为Jap Sin I 198。词典正文计120余张纸页,双面书写,另附补遗十余张;所收葡萄牙语单词和短语约六千多条,其中半数以上写有中文对应词语并加标拉丁注音,故而称为《葡汉词典》(Dicionário Português-Chinês)。此稿距离完工尚远,但已颇具规模,辞书应有的格局也已呈现:页面分为三栏,左栏书写葡语词目,按字头、音序排列;右栏由中国人书写汉字,多为葡语词的意译,间有西士补写的字词;中间的一栏留给注音,尚不标注调号,也不区分送气与否。开头的几页,在第三栏的右侧还写有意大利文的对应词,显系后手补书,无碍原有布局。
        德礼贤认为,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的一部欧汉双语词典,出自第一代来华耶稣会士罗明坚和利玛窦,编写于1583至1588年间。后继的研究者如杨福绵,以及本世纪初将《葡汉词典》手稿影印出版的魏若望,都倾向于把罗明坚、利玛窦视为撰著者。质疑者则猜测,实际著者另有其人。四年前,在台湾召开的一次汉学研讨会上,康华伦提出,编撰者可能是葡萄牙行商或航海家。旧说要有两大疑点:第一,罗明坚、利玛窦都是意大利人,平时习惯用母语写作,为何要用葡文编写词典?即使不用意大利文,最有可能使用的也应该是传教士们都通晓的拉丁文。第二,倘若著者是传教士,为何《葡汉词典》中不时出现粗俗词语,同时,航海、商贸用语相当丰富,而宗教、哲理、学术方面的词汇反倒不多,希腊—拉丁语源的文雅词目更是罕见?
        第一个疑点与历史条件有关,而同样着眼于历史条件,我们恰能为两位意籍教士为何使用葡文觅得理据:在16世纪后半叶欧洲与南洋、东亚的往来中,葡萄牙明显占据优势;在海上以及商贸口岸,葡语比其它欧洲语言更为通行。明末最先航行至南洋、与闽粤人通商,并在中国沿海建立定居点的正是葡萄牙人。纵然不是葡萄牙人,例如16世纪中叶航抵日本、探道中国的西班牙耶稣会士沙勿略,也是随葡国使臣东来;同样,罗明坚、利玛窦也都是从里斯本出发,搭乘葡国商船前来中国,以澳门为跳板进入肇庆。所以,如果一方面想求诸通行,一方面欲向葡萄牙人示谢,使用葡文作为撰述语言应是一种合乎时宜的选择。
        第二个疑点则关系到词典本身,要想予以澄清,须从头至尾细考文本。通读全篇、逐条梳理之后,我发现:粗俗不雅的词语确有一些,然而宗教词汇远为丰富;航海、商贸用语确实相当多,但涉及刑律、渔猎、农牧诸方面的词语也同样多;古典语源的文雅词汇虽然稀少,在对一些葡语词目的扩展说明中却频频使用拉丁文,———这种做法足可昭示编著者的学问背景,在以往的研究中却被忽视了。
        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和考察所得,我想可以在康华伦之说的基础上继续推断:《葡汉词典》的原编者是葡萄牙俗人,词目可能取自某一两本现成的葡语词典,并且根据行业和社会的需求有所增删。后来稿本为通葡语的传教士转抄,遂添加了更多的宗教词汇;而使用拉丁词语,对数十个葡语词目加以补释,想必也是传教士所为。这些是否就是罗明坚和利玛窦的贡献尚难断定,但最后研读、加工并保存此稿的正是某一两位意大利教士,因此词典头几页才会多出一栏意大利文的对应词。
        词汇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一种语言所在时代的方方面面。《葡汉词典》含有两套词汇,分属葡语和汉语,这是否意味着,它们映现出的是一中一西两幅不同的生活画面?从另一角度看,这部词典是葡汉对译的结果,欧洲撰著者和中国合作者有过面对面的接触,在译释某些词目时应该还作过讨论,所以,即便是两幅全然不同的画面,也有可能因为双方的交流而变得局部接近,在语言表达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那么,画面不一在哪里,同一又表现在哪里呢?
        为此,最简单的办法是把词汇按语义划分为若干类,好比把画面切割成若干块,放大开来逐一比较,以见异同。下文列举词条,凡原稿所见的汉字,繁体、异形悉从原写,并用双引号括起,以别于葡语词目的今译。所列葡语词均为中古拼法,大小写也均从原稿,不暇说明。

    日常词汇
       
        首先,不难看出《葡汉词典》是一本普通的语文词典,它所收录的主要是日常词汇,而非专门术语。就指称自然、人体、动作、行为、品性、质地的一大批普通词语来看,《葡汉词典》显示的画面在葡语和汉语中大抵是一样的。
        日常词汇甚多,这里只挑若干来讲。先说说数词。康华伦提到,《葡汉词典》上有些数词条目非常随意,如Quatro noites“四夜”、Catorze mil“一万四千”之类,进而质疑:何以不收更多的数词。我马上想,在任何一种语言里,数词都属于基本词汇,编词典者恐怕不至于忽略。果然,《葡汉词典》上除了零之外,个位数都有相应的数词;十以上、百以内的复合数词漏过颇多:有“十二、十四、四十、五十”,其余均缺;序数词只有“第一、第二、第八”,余缺。有一组用介词连接的数词短语,如De dous em dous(两个两个)“一双一双 对”、De sete em sete(七个七个)“七箇一起”、De cento em cento(一百一百)“一百一百”等,似乎与做买卖时点计物件或钱币的方式有关。
        日常词汇里,有些上不得台面,却是生活中绝对离不开的,例如Orinar(排尿)“小便”、Merda(粪便)“糞 屎 大便”、Pejtar, crepitar(放屁,噼啪作响)“放屁”。这类词语在中西语言里也基本等值,对译起来较容易。能否以收或不收这一类词为准,来判别著者的教育程度或行业背景呢?恐怕不能。这类词语见录于语文词典很正常,再高雅的西洋人,来到中国也得知道这类事情用汉语怎么说。
        有伤风化的现象,古时欧洲和中国一样常见。有些表达能对应,如Putaria(妓院)译为“嫖院”,Al?鄄coueitar(拉皮条)译为“忘八 烏亀”。Molher casada(已婚女子)译为“婦人”,对应相当精准,而紧接的一条Molher solteira(单身女子)对译以“婬婦 賤婦”,记下的可能不止是中国人的陋见。古时西方人一样不待见女子独身。另一词目Solteira(未婚女子)的译法尚能中性,作“没有丈夫 寡 無夫之婦”。Puta(娼妓、贱女人)译为“婬婦 泼婦 賤婦 怨婦”,前三个词为中国译者所书,末了一个由西士补写,想必是从某本中国书上读来的。再看词目Abariguado(姘居的),译为“有妾”,混同了两种不同的男女关系。是译者有意要等同起来,还是因为他不觧葡文而出了错呢?中国人不能容忍姘居,西方人视取妾为恶俗。假定这位译者已入西教,在他眼里取妾与姘居就会没有实质区别,属于同一类罪孽。
      
    宗教词语
      
        宗教词语是一个显著的大类。康华伦觉得不好理解,何以会漏收一批重要的词,如Deus(上帝)、Je?鄄sus(耶稣)、Maria(玛利亚)、Evan?鄄gelho(福音)等。细读之后,我发现有些词目的确没有;有些虽不自成条目,却内含于其它词目;有些条目其实见于词典,只是一不当心容易看漏。Deus、Maria未立条,但有词目Poderoso deus(全能的上帝)、Auemarjas(圣母经)。上列宗教词语都只列有葡文,没有写出汉语对应词。这样的词目还有一大堆。
        列出的多,译出的少。即使已译的,大都也是移用现成的汉语词,如Igresia(教会、教堂)译为“寺”,Padre(神父)译为“僧 野僧”,Freyra(修女)译为“尼姑”, Santo(圣徒)译为“仙”,  Paraiso terreal(尘世天堂)译为“天霆”、“佛國”, Mortorio(葬礼)译为“做功德”。倘若不解葡文,单看纸面上的汉字,我们眼中便是一派佛道间杂的中国景象,把西教严严实实遮盖起来。
        Saluador(救世主)尚无合适的译名,而以动宾式“救他”来对译。真正译出并得到沿用的宗教词语没有几个,如“地獄”、“十字”、“教門”,依次对应于Abismo(地狱)、Crux(十字)、Seita(教派)。综上,可知相关词目的确立和译释发生得相当早,似在罗明坚、利玛窦撰著《天主实录》(1584)之前。

    航海用语
      
        航海用语也构成一个大类。这方面的词语异常丰富,泛泛地说可以归因于时代交通方式,况且那时葡萄牙是海上霸主,葡语词典里出现大量的航海词汇在意料之中。
        名词及词组,如Armada(军舰)“兵船”、Nao d’armada(战舰)“戦舡”,各类舰船的通称和具指尤其多,译名不易准确。此外如Cousa de nao(船用器物)“舡器”、Estaleiro, porto(船坞,港)“湾裡頭”、Cosairo(海盗)“海賊”等,多能对应。从汉语方面看,对应于Agulha de mariar(指南针)的“羅經 指南”已是普通词,一般人也会知道,而Carta de marear(海图)的对应词“針簿”则是专业用语,非内行不能译出。Saluaje(无主之物)一词虽然译得俗,作“野東西”,意思还是准确的。
        动词有Engolfar(驶出港湾)“上大海”、Ancorar(下锚)“拋椗”等。把Desembarcar(卸船)译为“搬上崖”,是对搬运情景的具体而真实的描绘,仿佛译释者就在场。
        形容词如Nauegauel(适合航行),译成“海路平安”,意思倒可通,只是把客观条件变成了主观祈愿。
        更专门的是一些结构松散的短语条目,有过海上历验者才会想到收录:Dar a vela(张起帆)“扯起篷”、Amainar a uella(收帆)“下蓬”、Encalhar d’embarca ?觔o(船只搁浅)“舡閣了”。
        有两点与宗教词汇堪成对照:一是未译出的词目很少,如Barco(小船)、Barcada([量词]一船)、Dar adriza(扬帆、升旗);二是凡译出的词目,葡汉表达大部分能对应。古代中国人不乏远航的实践,相应的词汇也不缺乏。尤其到了明代,民间商船航行至南洋诸岛已属平常。

    商贸词汇
       
        如今称人趁钱,或自谓富有,常说“有车有房”。回到五百年前,葡语的说法是“有船有房”,录于词条Feitar da nau e casa(既有船又有房);汉语对应词更可玩味,是极自由的意译,写为“財付”,即财富。船泊和住房并重,一同视为富裕的标志,似乎最有可能是海商的思维。Aluidrar(提议、建议)和Aluidrador(提议者、建议者)这两个词,并不纯是商贸用语,却被理解为“打價 講價”、“打價的”。Industrioso和En?鄄dustrioso(勤奋、能干)实为同一词,拼法小异而已,但分别立条,前者解为“會做買賣”,后者译作“善於貿易 會做生理 會佐買賣”。此公三句不离生意经,纵使不是生意人,对做生意也颇热衷。
        商贸词汇不仅多,而且涉面广。像Liquidar(结算、付清)“筭明了”、Aluguar, dar lo aluguer(出租 租给)“税他”、Apenhar(典当)“做當”等动词, Praxa(市场、集市)“市頭”等名词,以及介词短语A mayor ualia(以更高的价格)“髙價”、De contado comprar(用现钱买)“現買”,是普通人也会用到的词语。但Fazer facenda(做生意)“添貨”、Faz?鄄er cabidal(积累资本)“本錢”、Aluara(许可证)“劄付”等,则比较专门,不是买卖人用不大上。
        Dar a refens(抵押)译为“做當”;Pinhorar(扣押)也译为“做當”,其下还有同根的名词条目Pinhoro(扣押、查封)“當頭 案頭”。执行查押的是官家,具体说是“抽分厰”,为Alfamdigua(海关)的对译。今杭州上城区仍有地名“抽分厂弄”,系明朝税收机构的遗名。

    刑律用语
      
        涉及刑律的词目之多之细,同样令人瞩目。先来看几个大概念:Lej(法律)译为“法度 律 紀 綱”,Dereito ciuil(民法)译为“法度 詔”,西文原词固有区别,汉译之名也不全同:律、纪、纲是社会当有的秩序,诏是正式颁发的律令。Jurisdi ?觔o(司法管辖权)一词含义抽象,译作“管地方”,形式上不匹配,但意思不误。
        Processo(诉讼程序)译为“律”,相关的词目能列出一大串,大都有汉语对应词:Litigar(诉讼、打官司)“對理”、Acusar(控告)“告状”、Acu?鄄sador(原告)“原告”、Acusa ?觔o(起诉书)“詞状”等。Acusar fal amente(诬告)是动词短语,Acusa ?觔o fal a(诬告)为同根的名词短语,都统一译作“誣告”。Arazoar feitos(辩护、打官司)一条未译。
        至此,我们看到的中西两幅画面相当接近。无论哪一幅,呈现的都不是一个全无法制的社会。可是看看一系列刑名,两幅画面便同样惨烈。最轻的是鞭刑或棍刑,如A o?鄄tar(鞭打)“打”、A otada cousa(鞭刑)“被打 遭責”等条所记。Degredo(流放)“問軍”也是轻罪。重刑如Deorelhar, tirar as orelhas(刵刑,割掉耳朵)“割耳”、Degolar(割断喉咙、斩首)“割喉”、Forca(绞刑、绞架)“吊”等,均为Pena de morte(死刑)“死罪”。
        把形容词Demand?觔o, litigioso(告状的喜争讼)译为“刁民”,体现出一个社会、尤其官家对某一类人的态度。好争讼者讨人嫌,古今中外皆然。名词Braguante(流浪汉、无赖)译为“光棍”,也不只是出于个人的理解,不妨比较另外三条:En?鄄ganador(骗子)“光棍 騙子”,Refal?鄄sado(靠不住[的人])“光棍 白訏”,Velhaco(奸猾的人)“光棍”。今言光棍,戏谑的成分多于贬损,而依照《大明律法》,光棍是一项会掉脑袋的罪名。
     
    行业名称
      
        倘若一国的从业者,其名称在另一国的语言里大都有现成的对应表达,则两国的生产方式、经济模式、百工技艺等应该是基本相当的。
        农牧渔猎,如Laurador(农民)“農夫”、Pastor(牧人)“牧童 看牛的”、Casador(猎人)“打獵的”、Pescador(渔民)“討魚的 漁翁”。闽南话今仍称出海捕鱼为“讨鱼”、“讨海”。制作行业,有Telheiro(制瓦工)“做瓦的 窰匠”、Azeitejro(制油者、油商)“做油的”、Moidor(磨坊主)“磨麵的”等。以动宾式“做某事+的”表示从事某业者,是近代汉语口语里一种极能产的构词模式。
        Obreiro(工人、工匠)“匠人 工人”是泛称,多指干体力活的劳动者。同义词为Maccanico(= mecanico技工)“匠”,干的是技术活,尤指修造机械。这两个总名代表两大类生产活动的从业者,在当时葡语里已能分清,而汉语对应词的义别尚不显明。西洋机械制造勃兴并渐胜中国,也正发生在明代。
        商有行、坐之分。Mercador(坐商)译为“商人”;Regat?觔o(摊贩)是小本经营者,故以“販子”对译。开店营业者,如Estalajadeiro(旅店主人)“店家 主人家”、Tauerneiro(酒馆老板)“賣酒的”等。Liureiro(书商)“賣書的”与Empressor(印刷商)“印書的”是两门行当,分得很开。

    迁徙殖民之迹
      
        如前文所举,十六世纪葡语的航海词汇已很丰富,足可昭显葡萄牙的海洋大国身份。但航海只是途径,经商获利才是一大目的。还有一个目的也同样重要,即军事征服,伴随而来的是殖民。在开通亚洲航路之前,葡萄牙已在西非佛得角建立殖民地。下列词条便与贩奴有关:Negro cattiuo, negra(俘获的黑奴,女黑奴)“奴婢 奴豺”、Forar escrauo(释放奴隶)“放出”。郑和曾率师远航至东非,也许知道何为黑奴,但我们的这位译者好像不识,因而译法有些走样。
        渡海前来的词语,还有Coquo da india(印度椰子)“椰子”等。印度是传教士来华的第一大中转站,其国名India(印度)“西洋”、Indiano(印度的)“西番”成为词目,并不让人觉得意外。第二个中转站是菲律宾,因此有词条Moro(摩洛人)“墶子 囬囬”,指长居菲律宾的伊斯兰徒众。出乎意外的是Misso“醬”,我猜它是“味噌”的拉丁转写。这个日语词见于补遗,单立为条,或许跟耶稣会进东军亚的路线有关?沙勿略最先踏足的是日本,留居一段时日后才驶来南海;越三十年,始有罗明坚、利玛窦的中国行。
        殖民活动意味着Desterrado andar(远离故乡)“離鄉 别家”,以至Desnaturarse(放弃国籍或公民权)“抛親棄祖 離鄉 出家”。有意思的是词目Pouoar(定居、移民),被意译为“起多房子”。与建造房子有关的词条并不能告诉我们殖民的地点,但词条Na ?觔o portuguese(葡萄牙国民)“番人 夷人”和Mesti o([本地出生的]混血儿)“圡生宰”,尤其补遗中的Maquao(澳门)“蠔鏡 澚”,却把我们的目光引向一块熟悉的地域。明人称澳门为“蠔镜”或“蠔镜澳”,取意水澈如镜,盛产蠔类;澳门省称“澳”,“澳”即湾,可以泊船登岸。
        于是,我们可以将《葡汉词典》的航行路线复原如下:始发国是葡萄牙,包括葡属殖民地;航经印度、菲律宾等国,留下了些许踪迹;澳门是这部词典跨洋旅行的最后一站,接下来它便要随传教士进入中国。而一旦抵达澳门,接触中国事物,词典中便开始出现与中国有关的词语,其中用得最多的是Mandarim(官员、官府,官话),见于正文八次、补遗三次。

    官员和官话
      
        关于Mandarim(= Mandarin)一词的来源和本义,学界坊间谈论得都很多。有人兼取义和音,译成“满大人”,虽然像搞笑,却似乎能贴近词义。只是这一译法不适用于本词典编写的年代。那时还不是清朝的天下,只能叫“明大人”。
        补遗中的三例所指很清楚。至于正文中的用例,则须费些工夫,因多处含带扩展释义,仅凭所写汉字难识究竟,须理解葡文之后才能弄清含意:
       (1)Pompa de mandarim(官府奢华的排场)“執事”,指官员办事时的仪式和仪仗。
      (2)Enterceder aguoal, a man?鄄darin(向某人求情,向官员诉求)“勸赦 求宥 告”。
       (3)Fiel(忠实)“忠直 良”,下有词组及汉译de mandarin(指官员)“忠臣”。
       (4)Despachado(已发送、已派遣)“發了”,后面补写有词组de mandarin(指官府)。
       (5)Mandar, impero(命令,吩咐)“教”,下接两个词组,以区别同义的汉语词:de mandarim(指官府)“差”;de Rei(指皇帝)“敕”。
       (6)Officio(职业、职务)“手藝”,也下带两个词组,功能同上:de mandarim(指官员)“聀分”;de mecanicos(指工匠)“匠”。
      (7)Notar cartas, de mandarim(起草文书,指官员)“講”。此处汉译极简,与词目难以对应,除非把葡文理解为官员口述信文、判词等,由书手笔录于纸。
        如此频繁地使用一个词,说明使用者非常关心这个词所涵盖的问题。传教士必须懂得怎样与官府打交道,为此不仅要熟悉公文的类型和办事的程序,还需要了解管事者的品级、职分甚至脾性。譬如对“忠直”者,与其送银钱,不如赠一台Relogio di jero(机械钟)“時辰鐘”。自然,汉语是不言而喻的第一关,请看最后一例:
       (8)Falla mandarin(官话)“官話 正音”
        官话,相当于今天的普通话,二者都属于通言,区别只在古今;正音,即标准音,在后来的传教士笔下,“官话”与“正音”也是可以换用的同义词。虽然早期传教士主要在广东、福建活动,日常接触粤闽方言最多,却从一开始就主张学中国话要先学官话。不过,晚明的通言大不同于当今,据信是以南京话而非北京话为基础。《葡汉词典》隐隐贯有一个官话和口语优先的理念:当一条葡语所对应的汉语词有两三个时,通常先写口语词、官话词,再写文语词、方言词。不合于此的安排相对少。
        16世纪末的这本西洋汉语词典,存录了葡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史料。早期西洋人学习汉语的努力,中国人把握西方语言的尝试,欧汉双语词典编纂的起步,中西文化、经济、技术接触之始的景象等等,从中都可约略窥知。对文本内容的考释,又有助于认清著者问题。把一部实际著者尚不明了的书稿归诸名士,很像是名人效应所致。就目前所知,何妨视为无名氏之作。这样做并不会降低原著的价值,譬如《尔雅》,怎会因为著者不详而失去其学术地位呢?此外,中国合作者的贡献也不可忽视。他不但写了字,还读了葡文,根据自己的认识给出译解。无论对或错,都含有独特的领会,保有真实的记录。著译者已殁,而文本犹存,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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