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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张爱玲记错了

    肖伊绯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8月07日   14 版)
    1940年8月《西风》第四十八期
    西风杂志三周年纪念征文选集《天才梦》1940年10月上海初版
    张爱玲

        张爱玲19岁创作的《天才梦》中,末尾那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相信让普天下张迷们都奉为经典,至今还津津乐道罢。这是她在民国文坛发出的第一次掷地有声的声响,此文刊载于由林语堂主编的《西风》杂志上,并获得该杂志征文的三等奖。

        《天才梦》一文虽极简短,只有五百字,于张爱玲而言,却别有一番深刻意味。

        张爱玲的最后一篇作品《忆西风》,就与自己的这篇初叩民国文坛之作联系紧密。《忆西风》是1994年12月3日在中国台湾的《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发表的,作为张爱玲第十七届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的得奖感言,将自己19岁的处女作及文学生涯初启时的种种情状相联系,有感而发,原本也顺理成章。但一千多字的文章,全部是在谈论《天才梦》当年参加征文比赛,从初评第一名到后来变为没有名次的“特别奖”,很是为自己少年参赛受到的这番不公正待遇鸣不平。那么,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忆西风》中提到: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这是张爱玲记忆中,当年参加《西风》杂志征文时的情形。时年74岁的张爱玲,在回忆起55年前参加这场征文比赛的窘境时,让人如同亲临现场,感同身受。然而,《西风》杂志在1939年的这次征文广告,是有案可查的,无论是征文字数限制,还是征文奖金数目乃至征文要求及奖项等等,张爱玲都记错了,而且可能当年她就没有看清楚这则征文广告的具体条款。

        查1939年9月印制发行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杂志,即刊载有“西风月刊三周纪念,现金百元悬赏”的征文广告。广告中明确说明了(一)题目:“我的……”;(二)字数:五千字以内;(三)期限:自民国廿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廿九年一月十五日;(四)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五)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六)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或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七)揭晓:征文结果当在廿八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公布,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

        显然,《西风》杂志征文的字数要求是五千字内,与张爱玲忆述的五百字限制差别太大。张爱玲当年在无格笺纸上撰稿,也不符合征稿要求。于是乎,《忆西风》所描述的“不公正待遇”种种,可能就是因此而发生的。如:我收到杂志社通知说我得了首奖,就像买彩票中了头奖一样……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honorablement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其实,《西风》破格录取的并不是别人“长达三千余字”的文章;恰恰相反,事实是张爱玲在自己看错了字数要求、不按规定格式撰稿之后,还是被破格录取了。四百九十多个字的《天才梦》,虽然是张爱玲在看错了征文字数要求的情况下,误打误撞也极其无奈写下的稿件,但也必定深受《西风》征文评委的激赏,所以才出现了初选为第一的状况。但可能后来评委再三斟酌,认为无论如何破格录取,亦不能将其排为第一;大量的长篇征文稿件中必定还有既完全符合征文要求,文笔也并不亚于张爱玲的作品存在,所以才出现了后来改排名次的“意外”。但张爱玲又再一次记错了,改排的名次并非如其所说“特别奖”,而是“名誉奖第三名”。

        查1940年8月印制发行的《西风》第四十八期杂志,即在封面显著位置以“纪念征文”黑体字提头,波浪线双边围列,正中印有“名誉奖第二名黄昏的传奇———南郭南山;第三名天才梦———张爱玲”的字样。就是在这期杂志上,张爱玲的《天才梦》全文刊发出来,而且其原题目“我的天才梦”,也以副题的方式予以保留。无论是奖项设置,还是刊发方式,可以看到,《西风》杂志社均予以19岁的张爱玲充分肯定与尊重,除了张爱玲所忆述的“改排名次”细节上的疏失之外,并无大的过错。至少,杂志社方面并不是以唬弄小孩子的心态,来故意和张爱玲开玩笑,过不去的罢。

        至于为什么要在“第三名”前边加上“名誉奖”的说法,或许是因为张爱玲的稿件没有按要求书写于有格稿纸的缘故,抑或还有什么投稿细节上的要求没有符合,所以给出了一个看似模棱两可,实则是爱惜提携的说法罢。事实上,就《西风》杂志公布的征文获奖名单来看,“名誉奖”是一个单列的奖项,独立于征文前十名获奖者之外。这个“西风三周年纪念征文得奖名单”,除了公布在第四十四期杂志上之外,还统一公布在由西风杂志社汇辑的征文选集首页,名单如下(第四至第十名从略):

        第一名: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水沫(江苏上海)———奖金伍拾元,西风月刊及西风副刊全年各一份

        第二名:误点的火车(我的倔强烈抗议)———梅子(云南昆明)———奖金叁拾元,西风月刊及西风副刊全年各一份

        第三名: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若汗(江苏上海)———奖金贰拾元,西风月刊及西风副刊全年各一份

        第四名———第十名(名单从略)

        以上除稿费外,西风月刊及西风副刊全年各一份名誉奖

        第一名:困苦中的奋斗(我的苦学生活)———维特(四川江津)

        第二名:黄昏的传奇(我的第一篇小说)———南郭南山(贵州遵义)

        第三名:天才梦(我的天才梦)———张爱玲(香港)

        以上除稿费外,西风月刊及西风副刊全年各一份

        从这份名单来看,与张爱玲同列“名誉奖”的还有两位作者,不知道什么具体原因,会设置这样一个奖项。但从“名誉奖”的篇目来看,有可能三位获奖者均是学生,是否是专为学生或未成年人专设的这个奖项,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名誉奖”获得者的待遇,与征文奖第四名———第十名是一样的,即是说没有奖金十全年杂志的奖励,只有稿费十全年杂志的奖励。如果按待遇相同的原则,依次顺排下来的话,张爱玲《天才梦》在此次征文中的名次,应为第十三名。

        此外,张爱玲所说“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这倒确有其事。上述这个名单,也就公布在这本名为《天才梦》的“西风社三周年纪念征文选集”中。《天才梦》一书选辑了名单中十三位作者的十三篇文章,以“断了的琴弦”一文打头,“天才梦”一文垫底。该书1940年10月就在上海初版面市,1940年11月,《西风》杂志第五十一期还在刊登这本书的宣传广告。广告中称:“本书为本社三周年纪念征文之得奖文集,由近七百篇之文章中精选者,内容包括……等十三篇佳作,篇篇精彩,各有特点,为西洋杂志文体实验之最大收获。全书一百五十余面,约八万字,定价每册七角……书已出版,欲购从速。”

        事实上,当年这本征文选集销路不错。从1940年10月上海初版以来,当年12月即再版;后来因抗战时期,西风杂志社迁往后方,1943年12月又在桂林出了第三版,直到1948年9月,在上海又出到了第八版之多。至于为什么要以张爱玲的“天才梦”一文为书名,恐怕也是编辑们对这篇小文章的大爱所致,也是编辑们的策划眼光所在,后来这本征文选集的畅销也就说明了这一点。但这只是这类选集编印的通例,选取其中某一篇文章名作为书名,恐怕也还是这次征文组织者———《西风》杂志社编辑们的权利罢。张爱玲为此大为光火,也大可不必。

        《忆西风》一文的末尾,张爱玲也平心静气的说,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或许,有的记忆真如蛀牙一般,本身价值与意义也不算太大,更何况还有忆述失真的可能,不提也罢。比如这一次,就的确是张爱玲记错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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