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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3年05月01日 星期三

    什么是建筑设计规范

    王大鹏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5月01日   13 版)

        作为一名建筑师不去谈形式、论空间、说创意、品文化,却提起了规范,这多少会让人扫兴。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在多数同行眼里这可能意味着该建筑师年纪大了,或者江郎才尽,或者成了只说不练的“权威”。因为初出茅庐的我也曾经是那么的“鄙视”各种相关规范,总以为那些玩意是院里老总折磨人“镣铐”,是相关职能部门树立权威的“工具”,是建筑创作的“杀手”,当我屡屡碰壁若干年,竟然也成了院里负责技术的副总建筑师,再回首看看这些“镣铐”,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岂止一句“痛并快乐着”所能说清道明。

        规范按字面意思就是规定示范,可谓将曾经行之有效的经验记录下来,以供后来者借鉴利用,按理来说,这是多么好的事啊,可是什么事情就怕过度,萧规曹随还好,如果演变成了三纲五常那就不大妙了。建筑规范当然就是用于建筑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只是这些规范基本上都是必须执行的,其中若干条还是黑体字的“强制性”条文。这些规范有总体的,也有针对各个单项的,还有各个工种的,当然也涵盖了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我敢保证举国之内没有人能完全熟悉并掌握这些规范,因为实在是太庞杂,光是与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汇总的书字数就约四五百万字。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这是《周礼·考工记》中关于筑城建都一段话,我最早是从大学的建筑史课本上看到的,老师要求背诵,并说汉唐的长安乃至明清的北京城布局都多少是按这个来规划建造的。我当时不以为然——都大学了还要背诵?!结果……结果是建筑史期末考试竟然考填空,一连串的空都是关于这段话的!我当然没有全部填完,可是现在我对这段话却几乎能倒背,因为建筑师写文章实在太爱引用这段话了,其实我对《考工记》的认识也就只限于这段话。现在想想,这也许算是我们国家最早的建筑规范吧。学过建筑学专业的人都会知道成书于北宋的《营造法式》,其作者为李戒,这应该算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关于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在西方建筑史上很早也有着近似规范的著述,最出名的莫过于古罗马维特鲁威著的《建筑十书》。现在想来我们这些传统的建筑“规范”与西方规范差别很大,大抵来说我们的规范特别的强调“礼制”秩序,不同身份与官阶对应着不同的建筑制式(诸如房屋开间、屋顶形式、建筑色彩等),如有违规,视为簪越,后果往往比地震还要严重。另外受我们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文化传统影响,我们传统的建筑规范具有“模件化”的特点,最典型的莫过于《营造法式》,它规定了最小的建筑模件“材”,其它的建筑构建乃至整个房屋都由“材”所决定,工匠们可按照“材”的规定分门别类的生产制造出房屋的构配件,然后在如同搭积木一般迅速建造起一座座房屋乃至都城。而西方的建筑规范相对来说更为抽象,“模数化”算是其最大的特点,尤其是工业化大生产以来连人和人的生活也越来越被规范化。

        为什么这些经典的“规范”不再被执行,却成为了历史或者文化谈资?这大抵应了中学课文里学的那句“时移事异,变法宜矣”。想想在农耕社会,造房筑屋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事,工匠也基本不会大范围流动,加之许多做法都是口口相传的经验,这样一来全国性的规范实无必要也绝无可能,看看从北到南的传统民居就知道了,北京四合院、陕西窑洞、云南一颗印、福建土楼、江南的粉墙黛瓦……等都是因地制宜的产物。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的革命性巨变,批量化的机械制造代替了传统的手工艺生产,加上这些产品的使用和销售也不再局限于一城一省,甚至一国,为了工业产品的普适性、高效性、安全性与稳定性等需要,针对不同产品的规范应运而生。建筑因为其和场地关系具有着唯一性,所以其规范化相对于像汽车这样的工业产品就显得滞后与庞杂,我们当下城市景象可谓千城一面,但是一套普通的商品房的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几乎所有的老百姓对自己所处的城市与建筑都不大满意,觉得乏味而单调,其实这几乎无关设计师水平的高低,如果西方国家当年也如同我们当下一边飞速建造房子,一边大拆强拆,恐怕今天巴黎和纽约的建筑不会有太大区别,这可以说是现代(规范)化带给整个社会最大的问题,随后的后现代正是针对现代化的僵化而开火,我们将来的社会与生活何去何从正在考验着人类的智慧。

        建筑规范相对来说是抽象、枯燥、呆板的,所以有点想法的建筑师多少都对规范有些抵制,或者敬而远之,但是具体到设计的过程中,建筑师又不得不面对各种规范,因为不管他们喜欢不喜欢已经无法绕开这些规范。

        建筑师在涉及的规范中最头痛的恐怕就属消防设计规范,因为这规范几乎年年都在强制性培训,而且每个工程都会涉及,可是专家也常常难以回答设计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何况一些规范的条文本身就模棱两可,执行尺度也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但是消防设计如果不能通过消防部门批准,那这个工程基本就要搁浅,即使勉强开工将来验收也成问题。不过遇到特殊问题也有特殊的解决办法,这就要看投资主体是谁,他的能量有多大。我参与过一个大城市的剧院设计,由于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加上设计形式的限制,按常规的消防设计规范这个项目就是盘死棋,好在项目是市政府投资,后来委托特别的消防部门进行“性能化”设计,并且提请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竟也合格了!还有曾经参与的一个五十余万平方米的大型服装批发市场设计,按现行的常规商业消防设计规范也是死棋,后来经过专家论证会研讨消防设计也合格了!这两个项目面积不可谓不大,消防也不可谓不重要,按常规消防设计规范完全不可实施,但是经过论证会研讨竟然都能行得通,我由此很纳闷消防的设计底线到底在哪里?究竟是我们平常消防设计做过头了还是专家论证的力量是无穷的?

        去年我设计的一个项目建筑屋面结构顶到室外地面的高度正好为24米,按现行规范这算做是多层建筑,我在以往几个工程都是这样理解与设计的也没出现什么问题,可是这次出问题了,当地的消防部门直接开出了一张罚款通知,说这是违反了强制性条文。甲方陪着去沟通,消防部门解释说24米的高度不是到结构顶面,而且还要包括结构顶面上部的找坡层、防水层、保温层和保护层等厚度,你们的设计显然超过了24米!我和他们再解释以往都是这样设计的,他们说那不能作为参考依据。24米的高度是传统消防车着火扑救的高度,这个高度已经维持了几十年,消防部门培训时也说现在的消防车扑救高度早超过这个数字,所以建筑设计因为造型需要,有的女儿墙高达两三米消防审批部门也同意,这意味着女儿墙顶距地高已经有26米了,但是屋面距地高度还是不能超过24米,只有这样大家才都是安全的,要知道现在的设计和审查责任都是终身制,万一发生火灾事故追究责任那才叫问题。这样说来消防部门何尝也不是为我们考虑呢?最后沟通的结果是图纸拿回去修改,罚款照交。

        前三年就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合并了,并且出了试行版,各地各部门开展了频繁的培训,我也参与了来自北京权威机构组织的规范培训学习。为什么大家参与这么积极呢?因为我们设计过程中这两个规范实在是太重要,简直就是“葵花宝典”。何况以前两个规范中有些地方互相矛盾和纠缠不清(各个不同规范偶尔有点矛盾这在设计人员早已习以为常),这次合并也算是毕其功于一役。谁知三年过去,时时还有机构打电话发传真召集设计人员进行培训,而这合并的规范就是没有了下文,我们难道因为这种培训费都是公司埋单就无动于衷?

        最近几年的几起建筑火灾(诸如北京的央视大楼、上海的高层公寓)无论经济损失还是人员伤亡都可谓惨重,起因似乎都是因为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引发的,于是2011年在3.15晚会对建筑保温材料存在的安全隐患播出前一天,公安部颁发了紧急文件,要求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性必须达到A级——这意味着今后即使明目张胆的纵火建筑都不会烧起来了,不知道这算是雷厉风行还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接下来近两年建筑设计和施工行业都很纠结,因为能到达这样防火性能的保温材料价格很高,而且别的缺点(诸如强度不够、吸水性大等)也很明显,但是火灾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谁也不敢马虎大意。我参与设计的一个博物馆项目刚好在这个阶段施工到保温材料,而且地下室外壁用的挤塑板(防火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在新规范出来前刚刚施工完,质监部门到现场来检查,要求对这里的保温材料进行整改,实际情况是一部分保温材料已经被土填埋,没有填埋的由于地下水位很高,还在用水泵向外排水,甲方、施工方和设计人员在现场据理力争,而质监部门的神情既表示理解又显得爱莫能助。后来甲方要求将这里的保温材料名称修改为防水卷材的“保护层”,才算勉强过关。去年初国家总算出了新的规范,对不同的建筑及建筑不同部位的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了细化要求,总算让大家松了一口气。

        其实这些建筑火灾后来公示的原因更多的是材料供应商因为层层盘剥,最后以次充好,还有施工操作不规范造成的,也就是说更多原因是程序和管理问题,而非材料本身,如同我们的奶粉和牛奶屡屡出问题,并不是我们的奶牛有问题,我们总不能因为奶粉和牛奶发生问题就要求把所有的奶牛给屠杀了,或者禁止全国人民再喝牛奶,荒唐的是我们事故的责任人总是临时工或者奶牛吃的草发生了霉变。前一段新闻报道说苏泊尔的不锈钢锅部分微量金属超标,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后来据说是现行的规范严重过时,最后的结果是国家修改了相关规范,那些刚下架的不锈钢用具竟然又都合格了!这些年来不但人民的思想与时俱进了,而且连身体素质也明显的与时俱进了,这样看来让人莫名其妙和莫衷一是的不仅仅是建筑设计行业的相关规范。

        我们现行的各种规范更新速度与频率也是极其的不一致,某些规范用日新月异形容当然有点夸张,但是设计人员刚刚熟悉却发现规范又变了,于是又是买新规范又是培训学习甚至替换已经完成的设计图纸。而有的规范硬就是几十年如一日以不变应万变,本人参与主持了几个博物馆的设计,在设计一开始就面临着1991年版规范的尴尬,执行吧基本无法设计,不执行吧这规范还是现行的,并且既没有作废也没有新修订的,最后都是和消防部门、审图机构等多方多次沟通才“模糊”着设计下去,最后谁也不能较真啊。

        与这些“规范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商业培训机构和各个材料商家的热情和效率,每当规范那边有风吹草动,设计公司和设计人员就会接到无数的电话与传真邀请,还有大点的材料厂家会第一时间把自己的产品召集专家编制成图集,并且有正式图集号作为地方标准予以出版,厂家也常常组织设计人员培训学习。这两者不同的是前者收费不菲,后者基本免费甚至还有礼品相送,并且后者还许诺设计师如果工程设计中选用了他们的产品可以给予回扣若干。这几年关于绿色建筑设计的培训蔚为大观,每每当我看到公司自动接收传真机边上一摞摞的培训邀请通知,这意味着我们真正的绿色又减少了一些。

        以上所述的基本都是与人防、消防设计方面相关的规范问题,其实设计中还有许多关乎着安全隐患的规范。前两年偶然在报纸看到一则报道,说是某小区的一位老人在阳台晒咸鱼干意外坠楼死亡,我又是惊了一身冷汗(因为这个小区我算是主要设计者),赶紧在电脑上查当年设计的图纸,还好阳台栏杆高度完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要知道现在设计可是终身负责制,这意味着在设计师有生之年要么提心吊胆要么心存侥幸的活着,当然你也可以练就的像奶粉厂家一样临危不乱,淡然处之,奶民们慢慢就会习以为常。尽管地震倒掉了那么多学校,全国各地还是相继出现了不少楼倒倒、楼歪歪、楼脆脆,也许这些楼正是为各种规范所折腰。

        我所在设计院还是很重视设计质量的,至少表现在每年都会进行ISO9001国际标准宣传贯彻与内部外部的审查工作,一时各种表格填的人手腕发抖,最后的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我们也算与国际接轨了。这些程序的确是按国际标准制定的,不可谓不科学、完备与严密,但是要知道我们设计周期本来就短的不能再短,几乎所有的项目设计都是再三修改,正如设计央视大楼的国际建筑大师库哈斯所惊叹“一个中国建筑师是在五十分之一的时间完成了他们五十个建筑师的工作”。

        阳春三月,漫步在西湖的柳浪闻莺,游人如织,西湖边的栏杆低的不能再低,而且相当一部分地方压根就没有栏杆,每年有数千万的人在游览西湖,却几乎没有听到过坠湖的意外事故。这么来说不是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当回事,只是我在想既然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已经离不开各种规范,那这规范除了以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为本,更应该让活着的人具有安全感和尊严感,也就是说规范只是一种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至于最后是否能做到如孔夫子所说的“随心所欲,而不逾矩”,那是要看我们这个社会最终的文明程度与人性如何,而不仅仅取决于规范的完备与严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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