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0日的诺贝尔颁奖礼到来之前,关于莫言穿什么,令人悲哀地成了一个问题。一些国粹派分子怂恿莫先生以唐装汉服、长袍马褂,亮相于斯德哥尔摩。红装绿裹,喜气洋洋之余,恨不得再让他斜背一条黄穗儿绶带,上书国人雄起、民族复兴的烫金口号,以外宣中华文化之大任,加诸其身。此种建议赢得了不少支持,颇见声势,却无异于将当前最有名的中国作家推向友邦惊诧的火坑。
穿什么还是有规矩的。这规矩就是该穿什么就穿什么。诺贝尔典礼不是APEC,也不是春晚,光临市政厅和蓝舞厅的七百余位嘉宾,正规的晚装全礼服几乎是必然的选择。赫塔·米勒总以黑衣黑裤示人,2009年领奖时,仍要换上正式的裙装。而男装礼服不同于英式的塔西多(tuxedo),它有其专属的瑞语名称弗拉克(frack)——此词本意“尾巴”,也许在暗示我们,弗拉克的尾巴更大。塔西多若译燕尾服,那么弗拉克至少该称作鸭尾装。
但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塔西多扎黑领结,弗拉克只配白煲呔(警告:黑煲呔易被认作男侍);塔西多收腰系扣,弗拉克敞胸开怀,六颗黑纽扣,左右各三,纯为装饰(再次警告:金扣子用于门卫)。
着衣弗拉克,需内穿上浆立领白衬衣,配纯白或纯黑马甲,腰上啥也不扎,马甲下藏有吊带,以保证裤子不致滑落。若身穿笔挺的弗拉克,腰里横捆一条标牌巨大的爱马仕皮带,便又要友邦另眼相看。
弗拉克用于最高级别的场合,如宫内国宴或加冕大典。我们常听国产导演从法国回来后,得意洋洋地宣布:戛纳的规矩真多,不穿礼服,不打领结,都不让俺走红毯。其实戛纳还差一个档次,男宾打黑煲呔即可,穿塔西多足够——在瑞典语里,塔西多音同湿毛巾(smoking),乍一看,恍如吸烟装一般。
莫言穿衣的问题本来不是个问题,却有人非把它弄成一个话题。现在早已不是对马尾巴的功能或蜗牛烟灰缸横加批判的时代,洋装虽然穿在身,他心依然是高密心,还有什么可争论的呢?再说了,能穿弗拉克的机会,大概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所以如果莫言尚未定夺,则须抓紧时间,赶快把三围报给瑞典的上品衣行。这种超级大礼服,北京的师傅大概弄不了。
比穿什么更要紧的,是说什么的问题。领奖之前的答谢演说,实应认真对待。遥想近年,耶利内克过于害羞,巴尔加斯略输风骚,反战老将哈罗德·品特,只识纵炮射美帝。也有人从私物入手,如米勒妈妈的手绢,帕慕克爸爸的手提箱,反倒令人印象深刻。
莫言要讲什么,我们不知道,也不该知道。他想讲什么就讲什么,这完完全全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在准备大概一万二千字的讲稿时,他应该关起门来,决不容任何人插手,也不该接受任何人的指点、建议或命令。他想幻觉就幻觉,想现实就现实。因为这个讲话是要入史书的,也许是要被后辈反复抄写和传诵的。他应该也只需为自己负责。
我们唯一的希望和祝愿是,两个礼拜之后,莫言能给全世界一个漂亮的演说,继而领奖,赴宴,穿着他漂亮的弗拉克。
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