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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2月29日 星期三

    《由西学说到国学》之七

    “夫今世进士之业滋盛,士不复知有书矣”

    ——近代早期欧洲大学与中国科举制度

    彭小瑜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2月29日   15 版)

        西方学者习惯使用的“近代早期”概念是指16-18世纪,与之对应的是我们的明朝和清朝中前期。在这个时期,西方文明在科学技术、经济管理以及其它方面逐渐获得对其他文明的优势,而中国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有可圈可点之处,也有一些积弊。明代归有光(1507-1571年)有《送童子鸣序》,感慨科举兴盛,士子重视科举而不读无关考试之书:“夫今世进士之业滋盛,士不复知有书矣。以不读书而为学,此子路之佞,而孔子之所恶。无怪乎其内不知修己之道,外不知临人之术,纷纷然日竞于荣利,以成流俗,而天下常有乏才之患。”资中筠先生在《启蒙与中国社会转型》(2011年)里面写道:“西方历史上学而仕者只是少数,有大批超越政治的独立知识分子,而中国的‘士’的唯一出路是‘仕’,只能把智慧贡献给政治,而政治又等同于朝廷。‘学得文武术,售与帝王家’,如果帝王不买,‘经世致用’就完全落空。”科举制度禁锢文人思想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比较这一时期欧洲的大学,科举考试有十分突出的公平色彩,即便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性质。

        托尼在《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里面注意到,在16和17世纪的西方,基督教伦理衰败、市场经济刺激自私自利个人主义的现象已经相当严重,为资本主义的成长和最终胜利进行了道德的准备。这一社会大趋势也侵入到大学,并与专业教育之贵族化的倾向结合,致使大学提高平民社会地位的功能有所衰退。譬如在亨利八世(1509-1547年)和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年)统治时期的英国,牛津和剑桥的贵族化已经相当严重。到17世纪初,两校的贵族学生已经超过半数,中下阶层平民子弟凭借教会的奖学金努力维持自己的存在,但是他们在学生中的比例此时下降到40%左右,并且一直持续下降到1810年的1%。贵族子弟在大学的注册比例在17和18世纪有所下降,与富裕工商人士的子弟一起成为欧洲大学生的主体,逆转了中世纪大学对穷人的开放性。现代西方教育的真正和比较彻底的平等色彩要到20世纪才逐渐确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

        20%左右赤贫学生的处境恶化是中世纪后期市场经济兴起和社会重视专业教育的一个派生现象,因为此时中上层阶级更加清楚地意识到教育对巩固自身地位的重要性。中世纪基督教传统认为知识和智慧乃上帝赐予,不是可以售卖之物,教会在原则上反对收取学费,甚至允许赤贫学生以行乞的方式坚持学习。到中世纪后期,尤其是到15世纪,不仅“不得放过任何一个人”成为一些大学收取学费的座右铭,而且奖学金和各种减免费用的福利也日益向有钱有权势家庭的青年倾斜。裙带关系的风气在大学里日益弥漫,即便穷人的最佳助学办法也是通过朋友、亲戚的举荐到教授家里去当佣人。由此时到19世纪,西方贫穷青年的大学之路变得十分坎坷。哈代在1894年发表小说《无名的裘德》,描写贫民裘德才华横溢、求学无门的困顿经历,引发当时英国社会对这一问题的热烈讨论。

        如果说西方大学教育在社会流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从15世纪到19世纪不再明显,中国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仍然把大量的平民吸引到皇帝的官僚队伍中来。科举制度下严格的考试的确带有一种近乎机械的公平性。宋代欧阳修在《送曾巩秀才序》里面就已经说,考卷评阅是有严格统一标准的,“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有才学的人如果考试不按照标准去做,那么被淘汰也会被众人看作是公平的、无可奈何的。有才学而不守规矩,落第也是活该,“有司有法,奈不中何”?到明清两朝,考试制度日益严密,竞争也日趋激烈,有人甚至提出明代生员到进士的比率为三千分之一。考试办法形式上的公平性是不容置疑的,裙带风会相应地受到抑制。潘光旦、费孝通的研究说,清代士人中平民出身者在30%以上。然而秦晖、何怀宏、钱茂伟的晚近著述都反对把这种社会流动等同于造就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秦晖君说得最透彻:科举意味着天下学子平等地作为皇帝奴才的候选人,恰似天下女子平等地作为皇帝嫔妃的候选人。能够吸收社会各阶层优秀分子的科举制度显然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最“险恶”、最有效的统治手段。当然,“险恶”一语在这里未必一定要做负面的理解。

        对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西方工商人士和中产阶级来说,大学教育无疑是他们与贵族竞争的手段,是削弱封建特权和造就社会平等的途径。中世纪大学看重的是修习课程本身,而轻视资格考试。威廉·弗里霍夫(Willem Frijhoff)在《近代早期欧洲大学》(Universities in Early Modern Europe, 1996)里谈到,情况这时开始发生变化,竞争性的资格考试开始成为大学毕业生谋取前程的关键环节。在这里,西方教育考试制度与科举制度的有趣异同也浮现出来。宗教改革以后,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学教育质量得到很大的加强,其中一个举措就是对学生进行比较严格的考试,并以通过最终的资格考试作为担任圣职的前提。追随教会的榜样,16世纪中叶,法国国王开始推行法官的资格考试,德国和北欧国家在17世纪也相继组织司法官员的资格考试。普鲁士在18世纪建立和普及的资格考试制度是西方国家中最系统的,这固然体现了政府试图以国家考试手段控制人才的用意,但是其主要原因还是近代社会的专业化趋势,即对律师、文官、医生、教师和牧师等重要行业从业者的质量控制。普鲁士没有英法等国的老大学传统,即便如此,这一时期的政府对大学教师的任免也很少干预。中世纪大学的独立精神根深蒂固,也影响到普鲁士和德国其他地区的学校。近代早期欧洲各国大学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国家更多的赞助和支持,获得了更加稳定的财政保障,教授的物质待遇也随之改善,而国家对大学的行政干预一直相当有限。沙皇俄国的情况比较特别,大学一开始就是官办的,大学教授有浓厚的御用文人性质,甚至负责组织宫廷的庆典和写作赞颂皇室成员的诗篇。

        近代早期大学沿袭中世纪传统,各学科教师和毕业生有很强的自我认同,这种认同此时在市场经济和个人主义的影响下,以控制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为借口,发展为一种延续至今的垄断意识,将律师协会和医生协会等组织的会员资格等同于从业资格。得到认可的学位和严格的专业资格考试是人们获得会员资格的唯一途径,同时也起到限制新会员增加的作用,维护既得利益者,甚至在行业内造成家族垄断的弊端。西方的文官考试除了国家的吏治需要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一现代专业化趋势的结果,与之并存的是一系列其他领域的资格考试。文人在做官之外还有许多同样体面、甚或更加荣耀和有利可图的出路,与中国科举制度的语境完全不同。中外学人比照二者的说法各有各的动机,不过因为二者的起源和性质完全不同,“风马牛不相及”,谈论科举制度对西方文官考试制度有重大影响是不恰当的。 

        近代早期欧洲大学在社会平等方面没有展现充分的进步性,不过它们却开拓了知识分子在做官之外的多样出路,而且在探索科学和真理上扮演了先锋的角色。过去我们批评中世纪欧洲文化把一切其他学问都变成神学的婢女,殊不知神学乃是西方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12和13世纪以来的西方神学重视科学方法,创造性地运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辨来讨论宗教、哲学、法律和政治问题,在不触及正统信条的前提下,不断对传统和权威提出挑战。阿贝拉尔的著名言论是:在圣经的理解上,“在教父的作品里似乎有许多互相矛盾之处,甚至有许多模糊的地方。我们对他们的尊重不应该成为我们探究真理的障碍”。他还说:“教父无疑会犯错,甚至作为使徒之首的彼得也曾经犯错。” 而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在阅读前人著作时要重视文本的考证,而且“应该有批评的自由,没有理由不加批评地接受其中的观点。否则的话,所有讨论的渠道都会被阻碍,后学就没有机会在论辩中进行卓越的智识练习”。他宣布了贯穿中世纪经院神学以及其他学问的一个基本方法:怀疑权威。“借助怀疑,我们学会仔细地审视;通过审视,我们能够接近真理。”这种为托马斯·阿奎那等人所接受和发扬的科学态度与近代科学革命之间的距离,仅仅在于加入一个收集和使用实验证据的环节。

        欧洲大学在16和17世纪科学革命的形势面前有过一些困惑和结构调整,但是总的来说为自然科学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在中世纪,实用的工程和科学知识有一部分不属于传统的大学教学范围,譬如手工业技术是行会的事务,航海主要为商人和海员所关注,而军事工程的教学和研究则归属军官学校。所以近代早期的大学面临如何整合新的工程学和自然科学的挑战。此时国家加大了对应用学科的支持力度,组建科学院、天文台等研究机构,以优厚待遇吸引了一些科学家离开大学。著名的哥白尼、开普勒、牛顿和伽利略分别在克拉科夫、图宾根、剑桥和比萨大学接受教育。哥白尼和开普勒的研究是在大学以外进行的,牛顿和伽利略曾经在大学长期任教,后来分别任职于英王的造币厂和成为佛罗伦萨特别聘请的科学家。科学革命所带来的新知识是以欧洲大学传统的文学和科学教育为基础生长起来的,而且大学很快就适应变化,把新的科学和工程学分支纳入课程体系,只是不再像中世纪那样对科学有绝对的垄断性控制。钱茂伟教授在谈到明代科举的情况时曾经说,“社会各界均以读书做官为荣,‘官道’周围聚集了全国的知识分子,走其他道路的士子很少。这种过强的、单一的价值观,压制了其他人才的发展”(《国家、科举与社会》,2004年)。欧洲大学和政府对科学和科学家的重视造就了与官本位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社会氛围。

        西方大学在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中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和多样性。17和18世纪是西方政治思想极其活跃的时代,而各派观点的代表人物几乎都是这一时期大学的毕业生,很多是大学教授。譬如,支持扩张国家权力和国家主权观念的博丹(图卢兹大学)、霍布斯(牛津大学),试图以自然法思想维护美洲印第安人权益的维托利亚、主张民权和限制君权的苏阿雷斯(萨拉曼卡大学),从加尔文派立场质疑独裁君权合法性的阿尔特胡休斯(科隆大学、巴塞尔大学),鼓吹宗教宽容、政治自由和个人权利的洛克(牛津大学),主张经济个人主义的亚当·斯密(格拉斯哥大学)。德国的哈雷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成为宪政学和行政学的中心,强调法治和提高政府的效能,为普鲁士和奥地利的开明专制君主服务,对专制君权批评不多,不过对国家权力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作了界定和限制。

        归有光在《与潘子实书》里面说:“科举之学,驱一世于利禄之中,而成一番人材世道,其蔽已极。士方没首濡溺于其间,无复知有人生当为之事。荣辱得丧,缠绵萦系,不可解脱,以至老死而不悟。”科举制度不仅限制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且致使大批学子英雄气短,不得不为考试速成而放弃真理的探索,甘于记诵时文、止于肤浅。黄宗羲(1610-1695年)在《明夷待访录》里也说:“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他还说,“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杨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所以科举制度的确养成士人贪求官爵、维护皇权的奴性,成为黄宗羲鄙夷的“小儒”。梨洲先生对所谓“小儒”的评论十分尖刻:这些读书人中间的小人声称,君臣是天地间的大义,即使是桀、纣这样的暴君也不可诛杀,至于百姓万人涂炭是无所谓的,就像是死掉腐烂的老鼠一样不足怜惜。人们时常指责黄宗羲只是批评专制皇权,没有否定君权本身,更谈不上提出系统的民主思想。这样的诘难是不公平的,因为黄宗羲是被包围在科举制度所培养的“小儒”中间的,而同时期的西方学者却可以依托大学这个平台及其集合的独立知识分子群体,对各种政治观点和社会思想进行自由讨论。近代早期欧洲大学体制的好处在于,即便在市场经济发展和民族国家强盛的形势下,大学通常还保持着相对于商人和政府的独立性,大学仍然是自由创新思想的温室,于科学如此,于政治思想和经济思想亦如此。资中筠先生提及这一时期西方有“大批超越政治的独立知识分子”,其原因之一应该就是普遍存在这样的大学。

        问题是,我们这样仅仅在现代话语体系里面对科举制度进行评价,恐怕至多只是可供选择的思路之一。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固有的语境中探究这一制度的价值,并由此发现它对我们的意义,才是更有难度更有深度的工作。尊敬传统,又能避免谄媚传统,何其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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