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孟非对过往40年岁月的动情回顾、从容讲述。童年重庆、少年南京,不同的文化对他影响深远。中学时代的严重偏科,黑暗得让他看不到未来。临时工的日子辛酸艰苦,却奠定了他往后的不平凡。他从摄像、记者、编导、制片人、主持人的不同角色上一一走过。40年,人生坎坷,从平凡到精彩,命运总在不经意间转折。顺应本心,淡定从容,坦然面对每一次改变。随遇而安,是很多人问起他的心路历程时,他给出的唯一答案。
很多人回忆起中学时代都觉得特别纯真、美好,但我却觉得它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阶段。我没考上大学,在印刷厂工作出了工伤,在电视台当了很多年临时工,这些都没让我觉得有多么沮丧,只有中学时代是我最不愿意回忆的日子,那时我成绩不好,父母关系也不好,生活暗无天日。
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
中学时代我的理科成绩特别差,数理化单科成绩基本没上过六十分,高中时三科的分加起来一般也就九十来分。说起来,堕落是一步步形成的,当年中考我考了五百多分,但那时文理科的落差已经很大了,到了高中,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学习了。
那个阶段我什么都不会,所以考试交卷就特别快。每科的试卷都是一共十二面,班上数学成绩最好的同学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做完,我会做的二十分钟就做完了,接下来就是发呆。再后来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甚至到了考试卷子发下来,我要问边上的同学:“这是化学还是物理,”只要不写汉字的科目,我的成绩都不行。
那个时候学生考试也作弊。大多数同学也会有某几道题不会做而抄别人的,而我是只有一两题会,其他都不会,抄都来不及。患难见真情,班上有个女生对我特别好,是那种默默的好。有一回她把整张卷子做完了,没写名字,嗖地扔给前排的我,然后把我那张几乎是空白的卷子拿过去自己又写了一遍,我只需要在她的卷子上填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这让我感动不已。不过纸包不住火,很快老师就把我叫过去问:“这是你写的吗?”我傻了。也难怪,成绩突然从三四十分变成了八九十分,鬼才信。
高二的时候,化学课的内容已经讲到我完全听不懂的有机化学。化学老师是个老太太,人挺好的,她在课上就说:“马上要高三了,我们进行最后一次复习,不懂的现在就问,不要装,不要不好意思,否则过去就过去了,不会再讲了。”其实我不懂的太多了,也没打算问,但听到老师那样掏心掏肺地说,我的良心被唤醒了,就壮着胆子提了个问题:“老师,为什么有环丙烷、环丁烷,没有环甲烷、环乙烷呢?”问题一出口,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也震怒了,说:“不要拿这些愚蠢的问题来耽误全班同学的时间。”从此,我彻底沉默了,再也没有问过任何问题。后来老师讲她的,我在下面孜孜不倦地看我的《围城》,不时发出大笑,然后被老师请出教室。
在我整个中学时代,我爸就没去开过几次家长会。有一次他去了,先后碰到了化学老师和语文老师。化学老师语重心长地跟他说:“孩子现在是青春期,身体发育比较快,尤其是大脑的发育特别重要,家长要注意给孩子加强营养。”如此委婉的说法,我爸听出了大意——孟非同学的大脑发育是有问题的,智力是有缺陷的。之后,他又碰上了我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非常激动地对我爸说: “你儿子啊,了不起啊,小小年纪很有思想,文笔很老练,你要好好培养,人才难得啊!”两位老师的话,让我爸在短短十几分钟里经历了悲喜两重天。
我的理科成绩虽然极差,但也曾经有过奇迹。初二的时候,我数学的真实水平差不多就是四五十分的样子,如果作弊顺利勉强能混到六十分上下。偏偏有一次,我生病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当时我特别高兴,因为生病耽误了一个月的课程,考得再差也有充分的理由了。
有了这样的底气,住院时我闲来无事,也翻了翻数学课本。出院没两天就考试了,奇迹就此发生了。那次数学考试我竟然考了九十八分,而且完全没有作弊,因为根本不需要。班主任朱老师看到我的卷子时特别激动,对我说:“你看看,你要好好学习,潜力有多大你知道吗?你看你多聪明啊!”这么一激励,一下子我整个人都振奋了,确信自己是天才,根本不需要听老师讲课。天天上课就考四十几分,一个月没上课自学反倒考了九十八分!带着这样的自信,我一如既往地投入到了之后的学习中去。过了几个月再一次考试,我又回到了四十几分的原形,此后再也没有考到过六十分以上。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情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灵异事件。
由于成绩太差,难免想一些歪门邪道。有一次期末考试前,我和班上另外的坏学生一起溜进学校文印室偷卷子。第一次作案相当紧张,不过还真让我们找到了,但只找到了历史卷子。我很沮丧,因为我的历史本来就学得不错,完全不需要冒这么大风险去偷卷子。不过转念一想,总也能锦上添花,拉点儿总分吧。回家之后就开始做卷子,然后背答案,还告诉自己千万不要考满分,因为那样很可疑。结果第二天上历史课的时候,历史老师说“我们先发一套模拟试卷。”发下来后我一看:靠,就是我们偷的那套卷子!当时我就气晕了。
相比一塌糊涂的理科成绩,我的文科成绩还不错,特别是语文,基本上总是名列前茅,三甲之列,而且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如此。那时学校特别万恶,考试结束后,每门学科都弄出一个什么“红白榜”,前十名上红榜,最后十名上白榜。每次大考之后,红榜白榜上基本都有我,上榜率挺高的。
上初三时我参加了南京市的作文比赛。全南京的中学都派作文成绩最好的学生去参赛,普通学校是一个代表,重点中学可以派四个代表。我是重点中学南京一中选派的四个代表之一。比赛是抽签制,抽到什么题目当场就要写。比赛结束之后,喜讯很快传来,我校派出的四个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大门口贴着喜报,第一行就是——孟非同学代表本校参加全市作文比赛,获得记叙文类唯一的一等奖。没过几天,喜报还贴在校门口,我又因为不知道干了什么坏事儿被全校通报批评,处分通告就贴在了喜报旁边。我经过校门口的时候还跟班上的女同学说:“看看,都有我!”当时我觉得特别牛。
顺便说一句,我的太太当时就在我隔壁班,我们在一九八四年时就认识了。
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是个扬州人,挺喜欢我的——所有教过我的语文老师都喜欢我。这位扬州先生经常回答不出学生的问题,每当这种尴尬的时刻,他就有个很神经质的反应——咳咳咳地清半天嗓子,后来他只要这么一清嗓子,同学们就知道他答不上来了。等清完了嗓子,他会带着扬州口音拉长了声调说:“这个——问题,让孟非同学来回答。”而我呢,理科学得跟狗屎一样,不断被羞辱,但人总要找点儿自信活下去吧,这种时候就该我露脸了——我总是很得意地站起来,在全班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敬佩的目光中一二三四很拽地说上一大通。
后来这个烟瘾特别大的语文老师没收了我一包香烟——那会儿我们学校高三的男生不抽烟的已然不多,我因此怀恨在心。一次又有同学在语文课上提问,他又答不上来,又拖长了声音说:“这个——问题让孟非同学来回答。”我噌地站起来,像电影里被捕的共产党员那样大声宣布:“不知道!”我的话让他一下愣住了,毕竟,语文课上从来没有我答不上来的时候。教室里的气氛顿时一片尴尬,很多男生坏笑起来。提问的同学还在等答案,我叛逆的表情仿佛在说:我不可以不知道吗?
整个中学时代,唯一让我觉得安慰并找回一点点尊严的,就是我的文科成绩还不错。这离不开我的记忆力。中学里学过的很多古文我到现在还能全文背诵,中学时期的六本历史书,我曾经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能背出来,连教材里的插图在什么位置、插图的注解是什么,我也全都记得。这恐怕就是人们所说的“照相机一样的记忆力”。但后来我渐渐明白,这其实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缺乏判断力的人,记忆力往往特别好。我就属于缺乏判断力的人。
在社会上混了一段时间后,江苏省广播电视厅下面的一个电视节目报印刷厂招工,这个招工竟然是要考试的。我去了,在那群考试的工人里我还算是相当有文化的,因此我顺利地成了一名印刷工。当时我觉得,虽然只是工厂,但毕竟是江苏广电本系统的,先干着吧。
印刷工
印刷厂位于南京城南的城郊结合区,一个叫卡子门的地方,以前是一大片坟地,工厂是把那片坟地迁走之后建起来的。因为是新厂,第一天我去上班的时候,车间的窗户连玻璃都还没有安上。
我去厂里报到的那天是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
我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头一天晚上,我还在父亲一个同事家里过了一个难得一遇的“白色平安夜”。那种聚会是相当“装”的,一屋子文艺青年和中年,有人弹钢琴,有人表演节目,宾客们就着火腿沙拉喝着香槟在琴声中高谈阔论着一些我完全没有兴趣的话题,屋外雪花在静静地飘落。这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分界线,从第二天开始,我走上了工作岗位。
在西方,白色圣诞节是吉祥的象征。就在那个特别吉祥的圣诞节的早晨,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我骑了将近两个钟头的自行车,跨越了南京的三个行政区,中途还要下来推着自行车过一条铁路,最后到厂里报到了。
因为厂里新买的印刷机还在调试阶段,第一天我的工作就是擦洗保养机器。我脱掉外套,第一次穿上工作服,撸起袖子,拎着一大桶机油,再拿着一大块棉纱蘸上机油,钻到机器肚子里开始擦机器。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我的手就不断伸进冰冷的机油和煤油里,北风从没有玻璃的窗口刮进来,把外面的雪一直刮到机器旁边。
到了午饭时间,大家都去食堂了。印刷厂前面是一个学校,工厂和学校共用一个食堂,从车间到食堂要走几百米。我第一天上班,初来乍到,什么都不知道,没饭盒,也没饭票。这时一个女工热情地对我说:“我可以借你饭票,但你没饭盆,还是别去食堂吃了。出厂门左拐走十分钟有一家面馆,你可以去那儿吃。”我就照着她指的方向,顶着大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去找饭吃了。
当时我又冷又饿,走了十多分钟,果真看到了路边的那个面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上来,我三两口就“吸溜”下去了,连面汤都喝了个精光,全身总算找回了一些热气。然后我又顶着北风冒着大雪,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厂子里干活儿。那一路上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水浒传》里“林冲风雪山神庙”那一章,心里颇多感触。而那碗面的热量支撑到刚走回厂里,似乎也就消耗光了。
一个多月后,厂房的玻璃终于装好,风不再嗖嗖地往里刮了,我也已经完全适应了那里的工作。
从一个闲散人员,到一个印刷工,我觉得还不错。虽然工种差了点儿,但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而且又是在广电系统的企业,对我而言多少有点儿归属感。当时我想,再干几年厂子会越来越好,等我资历老一点儿之后也许可以转正成为厂里的正式工。在厂里,我的文化水平还算比较高的,好好干些年似乎很有可能混到组长甚至车间主任这样的级别。
印刷厂的工作自然就是印报纸。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节目报还是很吃香的。很多有点岁数的人应该都还记得一张节目报刚来的时候,一家人围在一起用红笔在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下面画杠杠的情形。刚开始印报的时候,印量是从十几二十万开始的,慢慢增加到三四十万、五六十万,最后到了鼎盛时期印过一百二十多万份。很多年后,我碰到印厂的老同事,问他现在印多少,对方说:“十几万吧。”我开玩笑说:“怎么这么少,我一走厂子就不行了吗?”
当时节目报挺吃香,报纸印量大,我们的机器和人员少,导致我们必须从周二晚上开始一直印到周四早上,连续干三十多小时,就是俗称的大夜班,中间每干八小时休息两小时,印一次报纸,我要在车间门口的台阶上看两回日出日落。
印厂车间的噪音非常大,有九十多分贝,巨大的噪音让人就是面对面也得扯着嗓子喊,对方才能听得清。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很快悟出了一个道理:为什么劳动人民嗓门儿大?那是因为劳动人民无论是在广阔的地里干活儿,还是在噪音巨大的工厂里上班,声音小了,别人都听不见。
那时每次印报纸,印刷工们要不停地抽报纸出来查看,看墨重不重、水大不大,而我除此之外,还看新闻。后来厂里的同事看到我主持的新闻节目里每天都有读报环节,就说:这是他在厂里印报纸落下的病根儿。
我在印厂的那段生活最重要的收获是让我深刻感受到了阶级意识,我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在这个社会我属于哪个阶层。
这就是劳动人民
在印刷厂我还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人民淳朴的友爱。
每周印报纸从周二晚上开始,一直到周四早晨,机器是不停的。中间的五六顿饭就都得在车间里吃。我们印刷车间的工人分成两组,一组六七个人。到了吃饭的时候,每组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人停下来,另外的人先顶着,等这两人吃完了,再换其他人吃。每次饭送到的时候,其实大家都已经饥肠辘辘了,但每次厂长喊“饭来了,吃饭了”的时候都没人动,都让别人先吃。两个组都有一个光荣的传统——组长最后吃,让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先吃。每次大伙儿都不动,都让别人先吃的时候,我总能感受到那种工友之间最淳朴的互相关心。
我对吃一直不挑剔,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厂里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基本上就是民工的伙食标准,就别谈什么口味好坏了,关键是菜的分量少得可怜。每次都是一小撮菜,一大盒饭,饭又硬得像喂鸡的粳米,难以下咽。很多工友都是就着几口菜吃几口饭,菜没了饭也就不吃了,而我每次都能就着那少得可怜的一点儿菜把最后一口饭吃完。
干了八小时后,两个组的同事也是谦让着轮流去睡两小时。每次到点休息的时候,我从车间出来,在去往宿舍的那一两百米路上,都像梦游一样。耳朵里满是机器的轰鸣,眼睛半睁半闭,累得谁都不愿意说一句话。到了宿舍,把外边墨迹斑斑的工作服一脱,头一挨着枕头,一秒钟就打呼噜了。
两个钟头实在太短了。你想想,大冬天的,睡到夜里三四点的时候,有人拿脚踢你说“哎哎哎,起来了”,你是不是很想杀人?都是年轻人,谁不想睡到中午才起床。但在上夜班印报纸的时候,只要有人来喊,所有人都是一秒钟都不耽误立刻起来,我从来没有听一个人说过一次“让我再睡两分钟”之类的话。随后,我们起床闭着眼睛穿上工作服,半梦半醒地回车间继续干活儿。
之所以那样自觉,是因为每个人都明白,你多睡两分钟,别人就要少睡两分钟。就这么简单。
今年年初,我在昆明接到一个电话,是印刷厂那个吴大麻子打来的,我在厂里跟他关系很好,我们快二十年没见面了。他说他儿子十月份要结婚了,问我能不能去捧场。他说他身体不好,内退了,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儿子结婚的地方不是很高档,但总想着能办得体面点儿,于是想到我了。我说:“一定去!如果不巧正好录节目,我也会以别的方式出现。”
在印厂的日子虽然苦,但日子过得还算平静。那时我谈恋爱了,日子也算是有奔头,但一次工伤改变了我的命运。
工伤
一九九二年六月五日早上,连续两晚的夜班后,报纸已经印好了,下班前最后的工序就是擦洗印刷机。当时我正在用棉纱蘸着汽油擦滚筒,可能是太疲惫了,一没留神,抓棉纱的左手和按点动键钮的右手没有配合好,机器转得快了一点儿,我的左手没来得及抽出来就被棉纱拖进了两个滚筒之间。
我大叫了一声,旁边几个同样疲惫不堪的同事马上发现出事了,立刻围拢过来。看到我的手夹在了机器里,稍有经验的印刷工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印刷厂最容易发生的工伤,很多大的印刷厂里都有手指被机器轧断的老工人。厂长和车间主任很快被喊过来了。
我们厂里的印刷机是北人生产的一种轮转印刷机,印刷机那两个只能容纳两张报纸厚度的钢滚筒之间夹进了人的手指,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感觉。经过简单勘察,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我的手从滚筒里退出来必须让滚筒倒转。偏偏那台机器从引进到我们厂之后,就从来没有倒转过。如果要倒转,必须脱开机头。我至今也搞不清这件事情到底有多复杂,反正在厂里那会儿还没有人干过这事儿。
于是,我的手还夹在机器里,一帮技术骨干在机头那里开起了技术研讨会。会议的议题就是——到底怎样脱开机头,把小孟的手弄出来。我印象中大家发言还是相当踊跃的,一些插不上嘴,更插不上手的工人便在一边不断安慰我,问一些“疼不疼”之类的傻话。技术研讨会的时间似乎不算长,但是对我来说每一秒都是漫长的煎熬。说实话,手夹在机器里的那几分钟我还没有感到疼痛,只知道出事了,而且不是小事。研讨会很快结束,经验最丰富的一个组长冒着极大的压力亲自操刀,终于脱开了机头——之所以压力大是因为如果操作不当,我的手将被机器继续往里拖,整个手就残废了。万幸,夹住我手的两个滚筒终于倒转起来,我的手顺利地从钢滚筒里抽出来了,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的左手抽出来的时候手上还裹着棉纱,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还好奇地掀开棉纱去看。我看到自己的手指已经变形了,左手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甲已经翻开,皮开肉绽的,竟然没流血,白森森的,看着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边上立刻有同事扶着我从机器上下来,快步往车间外走。我恍恍惚惚地,脚下软绵绵地,捧着受伤的左手刚走出去几步远,被轧伤的手指指尖血噗一下喷了出来,就跟电视剧《天龙八部》里段誉那六脉神剑的特效差不多。看着血喷出来几米远,刚才挂在机器上没有感觉到的疼痛感像压抑了很久突然找到了突破口一样,报复性地袭来。那种剧痛无法用语言描述,我眼睁睁地看着鲜血从指尖皮开肉绽的地方止不住地往外喷。天不绝我——我们厂唯一一辆卡车刚出去送报纸,因为驾驶员小李忘带驾照,回厂里拿,正好碰上了我出工伤。厂长立刻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报纸先别送了,先送伤员!
我躺在卡车的后座上,同事举着我的胳膊,血顺着胳膊往下流。他们就用纱布紧紧地扎住我的手腕止血。事后听司机小李说,他当时是打着双跳灯,一路闯着红灯向最近的一家医院狂奔的。很快我被送到了南京城南的一家医院,那一路上的剧痛让我几乎要昏过去。同事去找医生的时候,我被放在抢救室门口的地上——凳子上都坐着人。一个穿着满身油污工作服的年轻人,举着血淋淋的手躺在医院走廊的地上,现在回想起这一幕多少还是有点儿心酸。
进了急救室之后,医生开始清创,最可怕的时刻到来了。所谓清创,就是清理伤口,让大夫看清楚受伤程度。那时我两根手指的指甲盖已经完全翻开了,伤口处血肉模糊。大夫干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用钳子夹着翻开的指甲,把我两个指甲连皮带肉,连根拔了出来。我当时差点儿直接昏厥过去,至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不给我打麻药。我记得大夫好像对我说了一句:“有点儿疼,忍着点儿。”我很想问:把你的指甲连根拔出来而且不打麻药只是“有点儿疼”?
接下来,大夫扯了一大团医用棉花蘸满了酒精擦洗我的伤口。我的手指那时已经完全没有皮肤了,再碰上酒精,再加上大夫反复使劲地擦,我又差点儿昏死过去。两个同事拼命按住我的肩膀,那种疼痛足以铭记终生。我的汗如黄豆般往下滴,真是咬碎了钢牙。
在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人——江姐!竹签钉进她手指的感觉,我已经有了差不多的体验。打那以后,江姐成了我最敬佩的革命英雄人物。等到一切结束,我从抢救台上坐起来的时候,看到身边那个托盘——足足一盘血!
厂里当时要通知家属,这是我们厂第一起工伤事故。陪我到医院的是我的组长,他问我:“你爸呢,”
“出差去了。”
他又问:“你妈呢?”
“也出差了。”
再问:“你有个哥吧?”
“当兵去了!”
司机小李问: “你不是有对象吗?”
我说:“对了,通知她吧!”
那会儿已经是夏天了,很热。当时她在鼓楼上班,据说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当时就傻了。她骑了一个多小时自行车赶到了我们厂里。为什么不是赶到医院呢,因为大夫包扎完伤口之后就让我回家休养了。我的组长问我:“送你回家?”我想了一想说:“回厂吧,我自行车还在厂里。”他们就真把我送回厂里了。
后来我就跟我女朋友两人骑着自行车回家了,当然我的姿势是一手扶车把,一手举着——如果不举着,血往下流的时候会更疼。当天晚上是最难熬的一晚,止痛片吃了一大把,根本没用。我跟我女朋友干脆上街看电影。我记得我们在大光明电影院,连续看了两场电影,什么内容完全记不得,一句台词也没听进去,只有疼痛。回家后,那一夜无眠,因为我不能举着胳膊睡觉,而手一放下来疼痛就会加剧。
过了两天,我妈出差回来,见了我这副模样,难过得死去活来。我还要装出很淡定的样子安慰她:“还好,没有残废嘛。”
我在家养伤期间,同事们纷纷前来慰问,送的东西是那个年代最有代表性的慰问品——水果罐头。还有几个关系要好的同事为了陪我解闷,教会了我打麻将——这是我工伤期间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收获。
我受了工伤之后,厂里开始安全生产大整顿,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我的厂领导似乎更加讨厌我了。
离开印厂
厂长其实还好,讨厌我的主要是那个车间主任,我至今不知道他为什么讨厌我,大概有点儿“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意思吧。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厂领导总觉得我是厂里的害群之马,会煽动起其他工人对工厂管理制度的不满。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厌恶还是比较有道理的,起码后来事实证明我还是有这方面的能力的。
大约两个月后,我的伤养好了,回厂上班了。同事们并没有因此歧视我,但是我和车间主任之间的彼此厌恶却不见好转。到了春节加班发加班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我被车间主任莫名其妙地扣了五十块钱。这让我对他的不满彻底爆发了,那可是我一个月六分之一的工资啊!在春节加班期间的一个晚上,我就跟同样对车间主任有一肚子不满的小钱去找他算账。小钱当时是厂里的电工(现在在江苏电视台总编室工作),小钱的电工业务不怎么样,但跟我关系很好,偏偏车间主任也是电工出身,所以很看不起,也看不惯他。
当晚我和小钱酝酿了一下情绪,一起找车间主任发难,说了没几句就吵起来了,我抓起报纸就抽在了车间主任的脸上,刚要打起来,就被人拉开了。闻讯而来的厂长气急败坏地指着我和小钱的鼻子大骂: “你们造反啊?我开除你们!”对于厂方的态度我是完全有心理准备的。我大义凛然地指着厂长的鼻子说:“老子抽他的时候就没打算干了!不是你开除我,是老子不干了!”说完绝尘而去。走出车间大门时,我想象着自己的背影顿觉伟岸并且在心里为自己喝彩。
我和小钱头也不回地出了车间,回到宿舍,把自带的铺盖一卷往自行车后座一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走出印刷厂,结束了一年多的印刷工生涯。
最后一点儿花絮是,报社领导得知了一个印刷工、一个电工大闹节日加班的消息,相当震怒。社长决定亲自找我谈话。对于一个印刷工而言,受到社长的亲自召见本来是一件相当荣耀的事情,可是我又和社长大吵了一架,列举了车间主任如何迫害我这样的进步青年工人的罪行,最后不欢而散。
其实,那时我如果服个软,回厂还是有可能的。社长找我谈话就是一个姿态了,无奈年轻气盛的我去意已决。之后我去了电视台干临时工,听说多年之后,新来的厂长还经常对厂里的工人说:“好好干,什么地方都能出人才,孟非就是我们厂出去的!”
(本文摘自《随遇而安》,孟非著,浙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10月第一版,定价:3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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