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诗人杜甫《房曹兵胡马》中有“胡马大宛名”句。有学生家长发现,某出版社出版的五年级语文教材,去年将“胡马大宛名”中的“宛”字注音为三声“wan”,今年又将它改为一声“yuan“。有专家认为,语文教材文字如此注音,或会误导学生。该出版社辩解称,如此注音,乃是出于不同标准的考虑(见10月3日《新京报》)。笔者以为,某出版社根据不同标准,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的做法,本身就有待商榷。
诚然,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而某出版社也确实按照标准操作的。问题在于,某出版社竟按照不同标准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毫无疑问,按照不同标准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无异于不按照标准操作。按照标准操作的结果,必将是正确引导学生识文断字,并助学生正确理解文字。况且所谓“标准”,是衡量事物正确性的准则,只能独一无二。就拿《胡马大宛名》中的“宛”字来说,或只能读成“yuan”音,或只能读成“wan”音,两者必居其一。现在根据某出版社的注音法则,学生到底该将《胡马大宛名》中的“宛”字读成“yuan”音还是“wan”音呢?看来,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不能按照不同标准操作,应按照统一标准操作。否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出现“众说纷纭”现象事小,贻误教人育才那就事大了!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个错误归咎于某出版社。事实上,某出版社按照不同标准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主要是因为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正因为如此,国家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不是批评某出版社,而是尽快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所谓统一标准,就是规定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的唯一准则,采用何种公认的学界说法,一旦碰到分歧,该如何处理。统一标准一旦制定,必须照此办理,不得任意改变。
当然,统一标准也并非是死板标准,不妨随学界公认说法的变动而改变。但是,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制定一个统一标准,则是不可或缺的。衡量语文教材是否科学,重要的是看文字注音正确与否。有了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的统一标准,条条框框明确,便于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者按图索骥。没有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的统一标准,容易导致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者各执一词,甚至出现误导学生的情况。可以相信,语文教材文字注音工作者按照标准,而且按照统一标准给语文教材文字注音,杜绝语文教材文字读音的不统一情况就大有希望。
浙江省湖州市 孙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