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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09月28日 星期三

    弘光纪事系列:虏寇·坐毙

    李洁非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09月28日   13 版)

        1

        明亡于清,这是历史事实。从这个事实,人们又普遍生出一种看法:满清是明朝不共戴天的仇敌;正如金人是北宋的仇敌,蒙元是南宋的仇敌,抑或日本是近现代中国的仇敌。清末民初,以及抗战时期,都曾用民族主义情绪渲染这段历史,抒发亡国之恨。

        较通俗的例子,如欧阳予倩先生名剧《桃花扇》。1957年,他忆其源起:

        一九三七年初冬,抗日战线南移,上海沦陷,我怀着满腔忧愤之情,费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候把《桃花扇》传奇改编为京戏。……我突出地赞扬了秦淮歌女、乐工、李香君、柳敬亭的崇尚气节;对那些两面三刀卖国求荣的家伙,便狠狠地给了几棍子。……福王,我是把他作为一个昏庸的傀儡皇帝来处理的。四镇武臣如刘泽清之流,拥兵自重,睚眦必报,毫无抗敌之心而投降唯恐落后。……把以上的一些人物在那个时间搬上舞台,还是有些作用的。像这样的戏,在那个时候演出,影射时事在所难免……

        此戏先写成京剧,1946年底改话剧,1963年再拍为电影,跨越数种艺术样式,影响当然可观。它是在孔尚任同名作基础上改编而来。读一读孔氏《桃花扇》,可明显看到两者间主题大变。孔剧所表,乃正邪之辨,或曰“君子”、“小人”之别;在欧阳予倩那里,此亦为一线条,却退居次位,焦点乃是民族大义与爱国情怀。欧阳予倩承认,他是将剧中故事比附于抗日现实;换言之,1644年弘光政权与满清之间,与1937年中日之间,颇能令人触景生情。

        这种解读,非欧阳予倩所独有。实际上,明季历史自晚清重新引起注意以来,基本便负载着民族主义话语,也被用为这种历史资源。不单史学家由此着眼,政治家也乐于这样激发民众。同盟会有十六字纲领,其中的八个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完全取自明太祖北伐宣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二者所差,一字而已。由这番历史勾连,“明末遗恨”隐然指向“中华”的得而复失,和“胡虏”的卷土重来,明清鼎革于是被提取为一段悲情史,以发挥激醒现实的作用。

        2

        帝制时代,没有我们现在的国家观念。我们认为,国家高于一切,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国家之上。而古代宗法关系中,“朕即国家”,国是家的放大,君犹父,君主是这大家庭的家长。循这种关系,帝制国家伦理对罪恶、仇敌的认定,以“危我君父”为第一顺序,此种人、事或势力,才是全体臣民不共戴天之敌。而1644年,逼死崇祯皇帝的是李自成,不是满清。在这过程中,依礼法论,后者不但无仇,反倒有恩。它出兵与李自成决一死战,将其赶出紫禁城和北京,解除了明朝宗庙社坛继续为其所窃据、凌辱之耻。

        因此,虽然自崇祯即位之初,虏、寇就并为两患,明朝久为两者同时夹攻,但此时此刻,明朝的仇敌是“寇”,不是“虏”。对于后者,明朝如果不加感激,至少没有理由视为敌人。就好比父亲被人害死,自己没有能力雪恨,多亏一个邻居施以援手,方替自己出了这口恶气,末了自己反对别人怒目相向,这叫什么?这叫“以怨报德”。

        这种逻辑,任何现代人岂但接受不了,更觉匪夷所思。作为经过民主思想薰陶过的我们,对君父至上、爱君甚于爱国的是非观,只能斥之“咄咄怪事”。但是,回到1644年,这种是非观不仅不是“咄咄怪事”,反而无比真切,人们正是通过它来指导判断,决定言行。而且,不单明朝的态度为其左右,满清当局的举措同样处处以此为考量。

        在满清方面,对于入主中原一事,显然经过极精审的计划。他们透彻研究了中国的伦理体系,深知如何获致权力合法性。单说以武力推翻明朝,他们早有此能力,却一直在等待真正合适的时机。当李自成作为造反者攻克北京、逼死崇祯皇帝时,满清意识到,最理想的时机出现了。入关后的事态,也继续证明满清当局有既定、成熟的政治战略。他们倾其兵力,一路向西追歼李自成,对黄淮以南的明朝则置之不问。他们尽可能地为自己捞取合法性,以便最终向中国臣民证明其君父大仇是仰赖他们方得偿报,乱臣贼子是由他们亲手化为齑粉。在北京,他们还为崇祯夫妇正式发丧,令其入土为安。第二年,当清军携带着李自成殒命的成就出现在黄淮北岸时,他们已经站在伦理制高点上,俯视着南京。

        此亦即多尔衮1644年8月28日(旧历七月二十七壬子)致信史可法时,何以能堂而皇之指责明朝:

        闯贼李自成称兵犯阙,荼毒君亲,中国臣民不闻加遗一矢,平西王吴三桂界在东陲,独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义,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驱除枭獍。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后谥号,卜葬山陵,悉如典礼……耕市不惊,秋毫无扰。方拟秋高气爽,遣将西征,传檄江南,连兵河溯,陈师鞠旅,戮力同心,报乃君国之仇,彰我朝廷之德。岂意南州诸君子苟安旦夕,弗审事机,聊慕虚名,顿忘实害,予甚惑之!国家之抚定燕京,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国也。贼毁明朝之庙主,辱及先人,我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孝子仁人,当如何感恩图报。兹乃乘逆贼稽诛,王师暂息,遂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揆诸情理,岂可谓平!

        我们可以说多尔衮此信蛮横霸道,有些内容很是无赖,然而却不能否认,在伦理上它无懈可击。这一点,明朝方面也无力辩驳。史可法复信就不得不说,满清入京后一系列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半跪,单膝着地)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吏科给事中熊汝霖上疏,议及多尔衮之信,颇感其先声夺人,令本朝处境尴尬:

        闻卤有谩书,以不葬先帝、不讨逆贼为辞。使彼果西入,而我诸镇无一旅同行,异日何以藉口?

        替多尔衮捉刀的,显然是汉族文士,对礼教条理谙而熟之,所谓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用中国纲常质问明朝,刚好捏住后者软肋。明朝虽然首都为其所占,国土为其所分,一时间,却好似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且不说南京自身有成堆的问题,局如乱麻,就算它政治清明、可以有所作为,只怕暂时也不便以清为敌,行“恩将仇报”之事。

        3

        今天我们看待甲申国变之后时局,目光都会首先投向闯进国门的满清,视此为当务之急。但在明朝人眼中却刚好相反。这是因为,在问题的先后次序上,古人观点与我们不同。

        崇祯时期,“寇”“虏”并称。而甲申之后,先前并称的两患,实际暂时变成一个——“寇仇”瞬间无比放大,“虏患”不仅相应冲淡,更因满清击退李闯而客观上有惠于明。此时明朝对满清,即不像史可法所言当真抱有“感恩图报”之心,起码也感觉稍释前嫌,所以举国上下之所痛,俱在李闯一端。

        对古人这种心态,我们会感到怪异,不合口味,不知他们哪里出了问题。但若换位一想,原因也不难找到——古人欠缺现代民族国家的国民心理、国民意识。

        地理大发现和形成民族国家意识之后,对于现代人来说,“内”“外”是分量极重的概念,只要面临外侮,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总是第一要义。而仍处“国家”与“天下”相混同意识之中的明代,“内”“外”的概念,不是没有,却远不够强烈,更非第一位。先前讲到申包胥一例,揆以现代观念,多少有“里通外国”之嫌,当时却并不苛求。春秋战国,偶然也有屈原那样的“爱国者”,但更多的还是伍子胥、商鞅、韩非子、苏秦一类“客卿”,他们替别国乃至敌国工作,完全没有“内”“外”观念。汉以后,华/夷之分渐趋强烈,但主要从文化、礼俗层面论之,还没有(亦不可能)达到如今的民族国家层面。对于遭受丧君之痛的明朝人来说,要求他们和今人一样,在闯进关来的满清面前,民族危机感立即上升到第一位,转而与逼死崇祯的李自成泯其恩仇、修其和好、一致对“外”,这是19世纪末以后才有可能的情形,17世纪中叶无以致之。我们已反复讲过,甲申三月十九日以后明人的“国恨家仇”为何是李闯而非满清的道理,那道理虽全然不合我们口味,却是历史实境真况,回避不了,否认无益。

        现在我们便去了解,当时情境下一般明朝子民的反应。

        小说《三言》的编者冯梦龙,是这一过程中的历史当事人。作为当时活跃、敏感的出版家,他很快推出一部时事文献集《中兴实录》,具体出版时间未详,但从所收文章内容看,书出于弘光年内当属无疑。该书点校者这样说:“《中兴实录》辑弘光朝部分奏疏、公告而成,确凿有据,为研究弘光朝史实,提供了重要的原始资料。”其实,该书尤为难得之处,是辑有不少民间言论,以冯梦龙自己说法:“因里人辑时事。”欲觇南明一时民意,此适为佳本。

        书中收录苏州、松江、常熟、嘉兴等处,士民个人或集体因国变而发表的倡议书十余件,矛头一致对准“贼”、“寇”。如“主辱臣死,岂主死尚可臣生,国乱臣忠,有忠臣岂容国乱”,“立此盟誓,告我同仇,必使敷天缟素,三军衰墨,以灭贼之日,为释服之期。”“逆贼凭陵,肆犯畿阙。镜簴失守,庙社震惊。致先帝饮恨鼎湖,母后痛心椒殿。凡为臣子,莫不切齿裂眥,欲刃贼腹,斩灭之无遗种。”最具代表性的,为以下《讨贼檄》:

        逆贼无天,长驱犯阙,主忧臣辱,义不俱生。泣血勤王,冀灭此而朝食;毁家殉国,忍坐视以偷安。但苦无饷无用,空拳奚济;若能同心同力,举义何难?……义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尘,忠勇传呼,奋吐东南之气。承邀灵于天地,决无圣主不中兴;祈默祏于祖宗,岂少忠臣共光复。敢告同志,速定合谋。

        检阅其文,难觅以“北虏”为仇为敌之声。今人面此,不免失望的同时而以为古人不知“爱国”。非也,古人不是不爱国,只是爱国在他们,与我们不属同一语义。他们的爱国,归结于爱君;爱君即爱国,君仇即国仇。所以,“以灭贼之日,为释服之期”,“义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尘”,在明代中国人,这便是最高的爱国。由此我们也提醒自己,到古人那里发掘爱国精神资源,要格外当心这种歧义,否则,很难不有所误读。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朱由崧《登极诏》这一表明朝廷方针的重要文件里,我们只见以“灭寇”为使命,不见“驱虏”之类字样。所谓“三灵共愤,万姓同仇。朕凉德弗胜,遗弓抱痛,敢辞薪胆之瘁,誓图俘馘之功。”那个“馘”字,仅指李闯。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在1644年,明朝认为国家危难仅为内部“匪乱”,而非外族“入侵”。现代人接触这种情形,很难不产生反感;由于反感,又很难不在对明末的读解中,掺杂现实的联想。抗战时期,人们大概就是基于这样的联想,重解重写《桃花扇》的。比如,把弘光朝只谈镇压农民军不谈抗击满清,与“攘外必先安内”相勾连;或,用投降/抵抗、卖国/爱国等现代情感价值,套论弘光间的人和事。这是从批判的角度,还有相反的,从歌颂角度混淆古今。我就读过某《南明史》,谈及永历时明军与李自成、张献忠残部合作,盛赞为基于民族大义同舟共济,殊不知那是经过乙酉之变,明之大敌业以满清为首要的缘故;和弘光间计划与满清联手打击李闯一样,这也是时势所致,没有什么现代意识形态可挖。

        4

        关于明朝对清政策的出台,需要交待一下背景。

        朱由崧登基,南都大局既定,有关北事,久无片言。朝中相持不下、往复争讼者,全在党别派系。持续瞩目、跟踪满清动态的,仅史可法一人。他受“定策首功”马士英排挤,在朱由崧即位第三天(五月十八日乙巳),即于御前陛辞,开府扬州,督师江北。置身前线,或许是他认识较为切实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还是责任感。

        六月初,满清开始有所动作,向山东派遣巡抚。史可法很快向朝廷报告,指出:“恢复大计,必先从山东始。”提出派巡按御史王燮可至山东。对此,《国榷》仅记“章下吏部”,没有下文。六月末至七月初,满清异动频频,“清虏易我太庙主,奉高皇帝主于历代帝王庙”(将朱元璋牌位请出太庙),“清虏命李建泰招谕凌駉,授巡抚”,“清虏命固山额真同平西王吴三桂下山东”,“清虏下青州,东昌、临清皆降”。史可法的应对,是支持山东的民间抵抗。他请朝廷对“山东倡义诸臣张凤翔等”予以委任。因为是空头支票,这次,朝廷不感到为难而爽快同意,“命次第擢用”。

        比之于分散的措施,史可法最关心的是方针大计,而这竟迟迟阙如。他以一道《款虏疏》,专论此事:

        目前最急者无逾于办寇矣。然以我之全力用之寇,而从旁有牵我者,则我之力分,以寇之全力用之我,而从旁有助我者,则寇之势弱,不待智者而后知也。近闻辽镇吴三桂,杀贼十余万,追至晋界而还。或云假之(“之”,《中兴实录》作“虏”)以破贼,或云借之(同上,原为“虏”)以成功,音耗杳然,未审孰是。然以理筹度,宁(辽东都指挥使司宁远卫,今辽宁兴城)前既撤,则势必随以入关,此时畿辅间必不为我所有。但既能杀贼,即为我复仇。予以义名,因其顺势,先国仇之大,而特释前嫌,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指李闯),亦今日不得不然之着数也。敌兵(《中兴实录》作“今胡马”)闻已南来,凶寇又将东突,未见庙堂议定遣何官、用何敕、办何银币、派何从人,议论徒多,光阴已过。万一北兵至河上,然后遣行,是彼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彼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既示我弱,益见敌强(《中兴实录》作“益长虏骄”),不益叹中国之无人,而自此北行之无望耶?乞敕兵部即定应遣之官,某文某武,是何称谓,速行覈议。

        此疏《史忠正公集》未著日期,依《南渡录》,当写于六月下旬,从某些内容(如“音耗杳然,未审孰是……则势必随以入关”)看或更早。

        虽然消息还有些含混,作者却已凭藉出色的研判力,对局面给出恰当分析。基本认识,颇与凌駉不谋而合。同样认为满清对李闯作战,客观上替明朝报了仇,应以此为重,因势利导,暂释前嫌,将其兵锋引向李闯;指出,如不及时明确政策,可能导致满清南下与明为敌,造成李闯死灰复燃。

        正如标题所示,奏章最重要的内容,是提请和敦促朝廷派出使团前往北京,与满清正式谈判。他根据某些迹象警告说,如果清兵已经逼近黄河,事情或将不可挽回。正是这一警告,引起南京高度重视,朱由崧“命速议北使事宜”,不久,“召对阁臣高弘图等”。

        有关这次召对,《款虏疏》之外,我们再补充一个背景。

        《国榷》等记述,六月初九辛未,满清“驰诏江南”。这个文件,相当于《告江南人民书》,首次全面阐述了满清对明政策。首先,它用“不共戴天者,君父之仇。救灾恤患者,邻邦之义”一语,概括三月十九日以来的事态,以此为目前两国关系基调。其次,申明在此过程中清国的恩德:“我大清皇帝,义切同仇,恩深吊伐。六师方整,蚁聚忽奔。斩馘虏遗,川盈谷量……为尔大行皇帝缟素三日,丧祭尽哀。钦谥曰‘怀宗端皇帝’,陵曰‘思陵’,梓宫聿新,寝园增固。凡诸后妃,各以礼葬。诸陵松柏勿樵。”随后对弘光新朝,示以谅解、共存之意:“其有不忘明室,辅立贤藩,戮力同心,共保江左者,理亦宜然。予不汝禁。但当通和讲好,不负本朝。”并表示愿与明朝合作,“各勦勍旅,佐我西征”。

        曾有作者质疑此件,以为与满清“统一全国”战略不合,应为赝伪,抑或虽有起草却并未正式发出。此聊备一说,然而,政治、外交从来如博弈,棋无定形,着法尚变,未必拘泥。即如以上诏书中所谓对李闯与明朝同仇敌忾,又何必果信?就在1644年初,满清当局还曾致信李闯等各地农民军首领:“兹者致书,欲与诸公协谋同力并取中原,倘混一区宇,富贵共之矣,不知尊意何如耳。”同理,此时满清对明示好不仅可能,作为缓兵之计、麻痹战术恐怕还甚有其必要。

        对方已表态,这边不能假装听不到,何况对方姿态看起来还超出预期,使南京愿意回应。总之,在史可法奏疏和满清公开信的背景下,明朝结束新君登基以来未对满清表明态度的局面,在朱由崧主持下,拿出具体方案。

        5

        六月二十三日御前会议,形成如下结果:决定正面呼应满清,双方“通和讲好”;为此,组建并及早派出使团,出访北京。在这基本对策下,还研究和明确了许多细节问题:

        一、决定对满清进行经济补偿,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助我剿寇有功,复应劳军若干”,即其入关作战的军事耗费补偿;二是未来每年的“赏赐”及定额,答应崇祯三年标准之上逐年递增,“每量增岁币十分之三”,并且补足历年所欠之款(崇祯三年后因边衅停给),不过这项钱款的支付,附有以下说明和条件,即眼下“物力未充”、暂不付与,同时须“俟三年马匹不犯”。

        二、考量在“国书体裁”中,亦即作为官方正式口径,对满清君主以何相称。“景泰中曾称‘也先可汗’,或‘可汗’,或称‘金国主’,宜会议。”留待进一步讨论。

        三、交涉时,本朝使节所持礼仪。“今彼据燕京,称帝号,我使第不至屈膝,即是不辱命,全天朝礼。”曩往,大明居帝尊,以女真为臣属。眼下后者称帝,明朝无力与之计较,只能退而求其次,至少不被以臣属相待。

        四、对使节的授权。主要是赔偿(“赏赐”)额度;规定使节“到时可议”,即允许有一定弹性,具体是“十万上下,听便宜行”,但“十万以外太多,必须驰奏”。

        五、将经济赔偿与收复失地挂钩。会议提到,为防止“卤先勒银币,然后退地”,给钱之前,双方应该“歃血誓盟”。不过,这方面准备达到的目标,史料中没有很明确的结论。起初说法是:“如议分地,割榆关(山海关古称榆关)外瓯脱与之,以关为界。”这主要是因为,北京有明室陵寝,“若议榆关内,则山陵单弱,何以安设备守?惟不妨金币优厚”,所以希望用多给钱的办法保住北京。不过,后来明显觉得这不太可能,高弘图说:“必不得已,山东决不可弃,当以河间为界。”亦即对于未来边界,明朝打算最多让步到冀鲁之间。但这究竟仅属高弘图个人意见,还是会议的结论即是如此,尚不清楚。

        这些内容,必然引起争议。工科都给事中李清质疑,谈判如若有成,恐怕明朝反受其害:

        未得,而我之酬谢穷;既得,而虏之征求何极?昔寇准遣曹利用款辽,曰:“尔所许,过三十万则斩汝。”然未几复益至五十万,积渐使然也。……民穷而饷匮,饷匮而兵枵,兵枵而卤突,情见势屈,恐江南已骚然靡敝。

        他的忧虑未为无理,以当时态势言,则并不在点子上。除非明朝有把握战而胜之,将满清驱回关外,否则,“以金钱换土地与和平”其实是比较经济的办法,因为战争消耗显然将大大高于赎买的费用。

        6

        这次会议,是了解弘光朝的好材料。我们由此知道,它打算“以币乞和”,并准备在领土问题上对满清让步。不过,除了看得到的内容,还有深度解析的必要。倘若足够细心,会发现某个议题的缺失。先前,无论在凌駉建议、史可法奏章还是满清文告中,我们都曾见到一个共同内容,即:明军西进,与满清联合追剿李自成。这个问题,在御前会议有关记述中只字未提。

        需要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关系着什么。在满清而言,它把入关与李自成作战,揽为义举,并一直藉此从名誉上打压明朝。它主动提议与明军共进恐怕不是出于真心,而是料定明朝做不到这一点,打道义牌,从而彰显后者“不忠不义”。而凌駉、史可法等明朝有识之士强烈主张西进,正是看到这一点,史可法曾在另一道奏疏中忧虑地指出:“虏假行仁义而吾渐失人心。”与此同时,他们认为联清西进,具有战略价值。凌駉称之为“名为西伐,实作东防”;史可法指出,这既可“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又兼收阻“胡马南来”、防“凶寇东突”之效。再有,是否迈出西征这一步,根本而言关乎“恢复大业”。史可法等深知,当时整个朝政窳窆百现,积重难返,谁都无法使其有全局的改观,于是希望借西征启其一端,令“不急之工、可已之费,一切报罢;朝夕之宴饮,左右之献谀,一切谢绝”,振奋精神,扭转“偏安”思维,将朝政纳入“恢复”正轨。

        反观御前会议,独独对西进不着一字,也就明白南京主导思想上无意于“恢复”。这才是弘光政权的死结。

        我们现代人一见“乞和”、“割地”,往往痛心疾首,以为大慝。但在古代,这并非想象得那样严重。古代不存在严格的国际法体系,盟誓、条约有一定约束力,可是真的加以无视和撕毁却也不算什么,没有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之类居中仲裁、估衡罪责,争端最终还是由实力来解决,我们看春秋战国间,那种不断盟会又不断毁弃的闹剧,正不知有多少。17世纪中叶,起码在中国,依旧如此;今日予之,却不妨于条件发生变化的明天,重新夺回来。

        六月二十九日召对,令人印象深刻处,不在于讨论了对满清的赔偿与割地问题,而在于对西进问题完全不提。假如明朝一面着手与满清媾和,暂屈大丈夫之所当屈,一面顺势而动,整顿兵甲、驱师西进,我们对局势的解读,尚能于消极中捕捉一丝向积极转化的因素,对未来则尚有想象的余地。那一缺失或消失,不单证实了来自满清的判断,也向历史证实,这朝廷确已自弃希望,彻底不可救药。

        7

        这个朝廷,国都失陷,疆土分裂,君主自尽。然而,它什么也没有做。

        这个朝廷,拥有最多的兵力、最富的区域、最先进的生产力,论有资格打仗与打得起仗,无人能及。然而,从头到尾它没打过一场仗。

        也不尽然。它打过仗,一场大仗。却并非对外,而在自己内部,聚集数十万兵力、满腔热情打了一仗——同时也是最后一仗。

        十余年来,“寇”“虏”并称。前者是深仇大恨,一经提起,咬牙切齿。后者是心腹之患,如虎狼在侧。可甭管“寇”、“虏”,明朝竟然都不曾对它们伸出哪怕一根手指头。

        两者当中,对为己复仇的某方,如前所说基于道义或策略的缘故,暂不招惹,也还罢了;奇怪的是,对明明有血海深仇的另一方,也不加一矢,让别人“全权代理”,自己却只作璧上观,俨然看客,若无其事,嗑着瓜子、啜着香茶,在戏院中看得津津有味。

        这样无法理喻的一幕,除了甘坐等死,委实没有其他说得通的理由。然而,求生不是本能吗?就算濒死,凭着本能也总要挣扎一下。可弘光朝却仿佛懒得挣扎,抑或不屑挣扎了。

        朱由崧登基满两个月时,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对时事加以点评:

        两月来,闻文吏锡鞶(“锡”通赐,“鞶”为官员腰带,这里指升官)矣,不闻献馘;武臣私斗矣,不闻公战;闻老成隐遁矣,不闻敌忾;闻诸生卷堂矣,不闻请缨发。如此日望兴朝之气象,臣知其未也。

        这是弘光朝现实的基本图景,从开始到结束,一以贯之、从未稍变。朱由崧登基两个月如此,一年后还是如此。而且,这样的状态无须敏锐才能发现,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类似章正宸那种批评、提醒、谏劝的奏章,不断涌来,比比皆是。但却没有任何触动,朝政宛若一潭死水,纹丝不动,形同鬼域,寂蔑得骇人。

        也许,确实朽烂透顶了,已无一丝可致振作的气力。但又不尽然。我们分明看到史可法、左懋第、凌駉、高杰、祁彪佳……的存在,他们所体现的精神力度,不必说在明末,置诸任何时代,都是可以撕裂夜空的闪电。国变以来,明朝并不缺乏伟岸人格,并不缺乏英雄传奇,并不缺乏滚烫心灵,我们甚至要说,从弘光到永历,明朝整个最后尾声阶段,这种人和事的涌现比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多。然而,那些悲壮、惨烈的故事,似乎只是见证了个人品质的优卓,对于时代,对于历史整体,却毫无意义。

        作为后世观察者,我们感觉到一种吞没,一种虚空,一种无解之死。在我们眼前,明末展示出来的黑暗,远远超越了黑夜的层次;它是黑洞——黑洞,是一种引力极强的天体,就连光也不能从中逃逸。关于明朝的灭亡,至少笔者无法看成外族入侵的结果。它消失于自体内部一种浑沌、无形却能吞噬一切的力量,一种“物质塌陷”。历史上,当黑暗积累得太久,就能够生成这样的自我毁灭的能量,而外部的推动,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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