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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两江总督曾国藩的经济生活

    总督曾国藩的生活水平“陋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03月23日   16 版)

        两江总督的权力和收入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授予了曾国藩。咸丰十年四月十九日,朝廷任命曾国藩“署两江总督”,也就是代理两江总督(同时按惯例“加兵部尚书衔”)。六月二十四日实授(又加“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

        曾国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从品级上说,曾国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总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总督平级了。但是,作为穷京官,侍郎们和总督的实权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侍郎只能管管部中几十名署员,而总督和巡抚则是辖内千百万人的土皇帝。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他们在地方上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皇帝们有意识地使督抚(总督和巡抚)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成为各地的权力中心,以便强有力地控制各地。    

        首先,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财政还是司法,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

        其次,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清代地方文武官员的升沉荣辱,主要看数年一次的“综合考评”结果如何,具体地说,就是文官三年一次的“大计”(京官叫“京察”)和武官五年一次的“军政”评定。而对他们进行考核评定的,就是督抚。通过这种方式,督抚实际上就将属下所有官员的命运牢牢抓到了自己手里。

        最后,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这就表明他们是辖区内绿营军队的最高指挥者。

        集行政权、人事权、军权于一身,督抚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正如曾国藩后来所说:“我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各地督抚权力之大,由来已久。他一言可使鸡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终身沉沦。所以各级官员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错了事,也会替他遮掩。从手下的官员,到普通军民,谁也不敢违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康熙年间的工部右侍郎田六善也这样说:“今日之督抚,一个个都是莫敢谁何的派头。如果不是大贤之人,很难做到不恣意妄为。”(“今日官至督抚,居莫敢谁何之势,自非大贤,鲜不纵恣。”)

        早在六年前的咸丰四年九月初五日,咸丰皇帝就曾经命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然而仅过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简单:怕他成为土皇帝之后,尾大难掉,跋扈难制。一个湖北巡抚尚如此舍不得,更何况天下瞩目的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并列为天下最重要的两大总督。而就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而言,两江总督的重要性可谓天下第一。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

        两江地区正当中国南北之接合部,以长江为纽带,“包络江淮,控引河海”,上下呼应,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谁拥有了这块地区,想在军事上分裂中国南北就占了先机。除了军事之外,它又是天下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地,两江所征收的漕粮,占全国漕粮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两江地区文化之发达,更是天下独步。因此“国家鼎建两京(即北京和盛京)之外,分省一十有四,而江南最为重地”。除了直隶以外,“能与天下相权衡者,江南而已”。

        因为两江总督在全国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雍正皇帝曾说:“此原系第一繁剧之任。”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皇帝还要重要。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两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顺治年间,国家考虑到总督生活的实际需要,还给他几种补贴: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修宅什物银诸项,这部分合而计之为五百八十八两,是基本工资的四倍左右。

        这五百八十八两,对一位总督来说,当然是远远不够花用,况且三藩之乱起,国家财政紧张,大部分补贴又取消了。因此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

        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人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一百八十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干二百四十万元人民币。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曾国藩是大清帝国的顶级富人之一了。

        总督曾国藩的生活水平

        然而顶级富人曾国藩却活得像穷人一样。

        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也就是成为总督半年后,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重申他不置家产的信条。因为曾国藩兄弟已经分家,他不好对兄弟们提出要求,只要求曾国潢别帮“黄金堂”,也就是自己一家“买田起屋”:

        家事有弟照料,甚可放心。但恐黄金堂买田起屋,以重余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预告贤弟,切莫玉成黄金堂买田起屋。

        为了使曾国潢切遵此谕,他的话说得坚决彻底,如果曾国潢真的给他添了田产,他就要捐出去:

        弟若听我,我便感激尔;弟若不听我,我便恨尔。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断不怕没饭吃。若大局难挽,劫数难逃,则田产愈多指摘愈众,银钱愈多抢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嗣后黄金堂如添置田产,余即以公牍捐于湘乡宾兴堂,望贤弟千万无陷我于恶。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旦成为督抚,肯定有无数亲友期望来攀附这个权力中心。事实上,绝大多数督抚身后都隐藏着一个家族性的牟利集团。曾国藩未雨绸缪,通过这封信对家族成员严加约束,防止曾氏家族蹈常袭故。对自己一支如此严峻,其实也暗示了对其他几支同样的期望,只是这话不好明言而已。

        几乎就在这封信同时,曾国藩在另一封家书中对曾国葆提出批评,因为他给纪泽的路费过多。

        曾纪泽由曾国藩的大营回湖南老家,路过曾国葆所在的安庆。曾国葆怕纪泽的路费不够,又给了纪泽一些钱。曾国藩说:

        季弟赐纪泽途费太多。余给以二百金,实不为少。余在京十四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虽由余交游太寡,而物力艰难亦可概见。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惯自然,骄傲之气入于膏肓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前函以傲字箴规两弟,两弟不深信,犹能自省自惕;若以傲字诰诫子侄,则全然不解。盖自出世以来,只做过大,并未做过小,故一切茫然,不似两弟做过小,吃过苦也。

        由祁门回湖南,对于一介平民来说,二百两的路费固然不少。但对于一位总督公子来说,一路应酬使费,并不充裕。曾国葆资助一些,也是人之常情。曾国藩却不依不饶,写信切责。这何尝不是一种敲打,弦外之音是提醒弟弟们保持清廉之节。

        湘乡家中没有增田置产,江南营中,曾国藩的生活起居也和做总督前没有什么变化。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直到同治六年,曾国藩已经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补授体仁阁大学士,名副其实的“位极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马褂质地简陋,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赵烈文的日记中说:

        涤师来谈,谈次,师脱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余取视塌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瓦器: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这并非仅因战时物质条件艰苦,战争结束重现升平后,赵烈文日记中两江总督曾国藩每日的饮食仍然十分简单。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闲聊,正好曾国藩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请示曾国藩。曾国藩告诉赵烈文,这是他的“食单”:

        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椀一小椀,三簌,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

        每顿饭两个主菜,三个小菜。这在普通老百姓当然是极丰盛了,但是在官员阶层,却是相当寒俭的。不但没什么鸡、鸭、鱼、肉,甚至连火腿都没有:

        余称佩俭德,因曰:在师署中久未见常馔中有鸡鹜,亦食火腿否?师曰:无之……

        曾国藩的女儿曾纪芬在回忆录中说,总督时期的曾国藩请客和出席下属举行的宴会,对用菜标准有严格要求:

        所至禁用燕莱烧烤之席,僚属皆遵守,相习成风。平日宴客常用之品,惟红烧鱼翅鱿鱼片及豆腐汤等。

        至于住,曾国藩也可以说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来到曾国藩身边,他这样描述曾国藩寝室的样子: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条中得到了印证。他记载了曾国藩内室的情形: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账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严苛。

        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甚至挣扎在拮据的边缘。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曾国藩给夫人的零用钱很少。方宗诚记载说,欧阳夫人月费仅四千铜钱,折银二两,儿媳则减半。这点钱对于一位总督夫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曾国藩的幼女曾纪芬曾经回忆说:

        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给月费二缗,尔时物价虽贱,亦苦不足,稍涉奢华之物不能买,亦不敢买也。欧阳太夫人偶唤卖京货之妪入署,且为文正公所诃,他无论矣。

        曾国藩不许孩子们穿华丽衣服:

        余忆幼时所见皆淳朴无华。而余家为尤甚,姊妹姑嫂至一衣递袭,已详前记矣。文正素恶纷华,曾乎书不准穿大镶花边衣五采花裙,盖今日所视为陈旧者,彼时方矜奇炫异也。

        有一次见曾纪芬穿了一条彩色绸裤,就立即命她换掉:    

        忆人金陵督署时,尚永终靖毅公丧,所着为蓝呢夹袄及长嫂贺夫人所遗黄绸裤,缀青花边。文正见而斥以为侈,乃亟取三姊之绿裤易之。此裤亦贺夫人遗物,盖嫂以遗姑、姑又互相袭用也。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欧阳大夫人自原籍东下,仅携村妪一人,月给工资八百文。造袁姊有小婢一人,适罗姊则并婢无之。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在安庆花十多千钱,买了一名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房中粗事亦取办于母氏房中村妪,乃于安庆以十馀缗买一婢,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欧阳夫人设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既少月费,又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了:“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

        同治七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

        五月二十四日,文正公为余辈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昔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女鞋或缝衣。粗工。    

        在这个日程表后面,曾国藩还提出了工作量的要求,自己将定期检查:

        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溃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

        上验功课单谕儿妇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同治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应该说,和曾国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为总督眷属,他们需要与同一层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娱乐。曾国藩以自己的“圣人”标准,去约束他们的日常生活,势必让他们在社会上显得寒酸落伍,造成他们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种种尴尬不便。我们可以想象,曾国藩的妻子儿女们对这位父亲和丈夫一定腹诽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抱怨,拿这位天下最刚强又最顽固的老人,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由于过于脱离现实,曾国藩刚刚去世,他的这套苦行僧式的家规就被儿子曾纪泽打破了。

        及惠敏(曾纪泽的谥号)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馀购置田宅,月奉大夫人湘纹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

        每个人月费增长六倍左右,曾家才达到普通官员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国藩在时,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陋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这两个帝国内最重要的总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捻期间,仍然拥有两江总督头衔)。按张仲礼的说法,如果他的总收人不超过二百一十六万两,那么就不会被判定为一个贪官。

        那么曾国藩一生到底积蓄了多少钱呢?    ’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他所积养廉,一万八千两。

        这笔钱就是他为自己攒的养老钱:“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余者仍寄雨亭处另款存库,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以极丰裕矣。”

        曾国藩去世之时,身边所存,基本与此数相符。

        这点儿积蓄,明显与总督级官员的平均收人不符。那么,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去了呢?

        要说清曾国藩的收入到哪去了,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张仲礼先生所说的督抚“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块,也就是“规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规费”更为常见的叫法是“陋规”。从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它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人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规费”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务。因此,这笔费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员的个人收入。

        陋规的产生,源于清代特殊的财政运转方式。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在清代,即使贵为总督,国家也不配给公房、公车,甚至出门也没有差旅补助。生活中处处需要他们自己花钱。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舆马、衣裘、饮馔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张仲礼说,“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银两”。知县如此,督抚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宫,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于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位多则上百位的消费者。

        以曾国藩为例。他到达安庆之后,就按当时惯例将家人先后接到自己身边。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人口越来越多,开支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大。特别是晚年以后,曾国藩及夫人都疾病缠身,孙子、孙女辈也经常患病,医药开支大增,搞得曾国藩担心自己的工资不够花。同治十年,他给曾国潢、曾国荃写信说:

        纪鸿之次子病白喉数日,今已全愈。馀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卉仆妪婢等太多,食口众,则用度浩繁。又兼治病医药,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岁中进款竟不敷一岁之用。曩者尝怪澄弟日用大多,不能节俭,以致欠债甚巨。今余亦因用度不俭,亦将欠债,深为可讶。……近嘱戒纪泽等必须从上房、厨房两处节省,而后不至亏空。……余平日自誓不欲身后留余财,亦不宜留债与后人耳。

        可见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异常的多,竟至于将一万八千两养廉银全花光,还借了外债。曾国藩只好命纪泽减少厨房开支,从嘴里省钱。    

        第二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这是今天的读者很难理解的支出项目。

        作为一方诸侯,总督身边当然有一个直接为他服务的办公及后勤班子。

        清代总督和巡抚衙门中,也都有这样一个相当庞大的班子,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办公、顾问、保卫、勤杂事务,往往也多达百人。不过今天的政府之中,上自秘书长下至普通科员皆是国家干部,都由国家开支。而在清代,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干部,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奇怪的设计,最主要原因是皇帝们的小气和偷懒。除了每年给督抚们发发工资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了。从表面上看,这会给国家节省大量财政经费,也会迫使官员体系大为精简,十分符合精兵简政的要求。然而这种表面上的精简却使督抚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上引曾国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一句,所谓“弁仆”中就包括许多承担日常后勤及行政工作的仆役。同时曾国藩又拥有晚清最大的幕府。虽然部分幕僚薪水由所在办事机构直接领取,但仍有相当多的“文事”及钱粮、刑名之类的师爷工资由他直接负担。    

        这项开支已经十分不合理了,清代的财政制度中居然还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规定,那就是总督还要负担一部分地方事务支出。

        清代各地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交送给中央,小部分存留在地方衙门,作为地方开支。由于专制制度的自私性和短视性,使皇帝们只重视中央财政,留给地方的数目很少。因此一个人当上了总督后,就会发现,有许多地方上开支,都没处去报销,只能由他自己掏腰包解决。

        比如,按国家规定,总督作为一省或数省绿营兵的最高统帅,要定期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而这份奖金,国家不出,要总督自己出。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作为督抚大员,每年需要频繁地给皇帝送奏折汇报工作。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多名干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路途遥远的省份花费更多。如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有“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的记录。这项支出皇帝一样不管,让督抚们自掏钱包。

        除了这两项之外,还有许多地方事务,比如兴修水利、赈恤灾伤、资给孤贫及病故人员等,虽有国家的专项拨款经费,但总是远远不够,要督抚们自行筹措。筹措的办法通常是号召大家捐款,而督抚在捐款中自然需要带头,有时甚至干脆就由督抚全出。这也是督抚们常遇到的额外支出。比如:

        (江西湖口县城)道光以后,城久不完。又遭粤逆蹂躏,砖石无存。咸丰七年克复后,曾文正公国藩论奏湖口地方要紧宜城,自捐八千串;彭公保玉麟捐钱四千串,余皆民捐,照旧重建山城。

        也就是说,湖口县城破坏已久,曾国藩认为此地重要,必须修城墙。于是和彭玉麟二人共同带头捐款,带动民间捐助,重建此城。

        此虽咸丰七年之事,曾、彭亦非当地守土之员,但由此事也可推知官员在地方建设中经常扮演的角色。

        那么,一位总督一年到底支出多少呢?雍正年间,刘世明在福建巡抚任职时具折奏道:“巡抚衙门一切需用……酌量于不丰不啬之间,每年不过一万四千五百金。”而直隶总督汇报,他一年需要二万四千九百两,才能勉强过活。大致说来,雍正时期总督、巡抚要维持正常开支,每年所费在八千至两万多两不等。到了晚清,物价较雍正时期上涨二倍到三倍,地方事务繁杂程度也成倍增长,督抚们的办公机构人员较雍正时更膨胀至少三倍以上,使得总督的支出银两每年动辄以十万计。

        (本文摘自《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张宏杰著,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2月第一版,定价:3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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