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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03月02日 星期三

    刚从美国回来未久的胡适,因为大力推动“文学革命”,已“暴”得大名。所以,对于《镜花缘》提出的妇女问题,他相信是会因自己的阐发,而引起相当反响的。
    时隔近百年,我们不得不说,胡适的预言,有些落空了。就在如今,能充分意识到《镜花缘》中男女平权价值的读者,为数甚少;以此角度来研究这部古典小说的学者,亦用的上“凤毛麟角”这个词。

    《镜花缘》中的“女权”观念:胡适的误读或贡献

    杨建民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03月02日   15 版)

        1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胡适先后对包括《红楼梦》、《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在内的多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进行了考证研究,取得了极大成绩。我们今天得以认识这些名著的基本观念,许多都来自当时胡适及其同时期研究者的建立。返过头去看,那真是一个在思想精神上大冲决同时大建立的时代,风起潮涌,拓万世人心胸。

        可是,这些作品和研究论文中,有一部胡适预言“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的一篇永永不朽的大文;……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的著作,并未能引起相应的注意;他自己下了很大功夫,花去数月完成,并自以为有独到见解的论文,也同样不曾被充分传播,这一定是胡适不曾料到的。因为他在文章的最后甚至说,他的预言:“也许我和今日的读者还可以看见这一日的实现。”他推崇的这部古典名著,是《镜花缘》;他的研究论文题目,是《〈镜花缘〉的引论》。

        就在胡适写这篇“引论”的时候,《镜花缘》这部作品的作者究竟何人,还并不清楚。这也许是首先应当弄明白的。所以,“引论”开篇,胡适便写出“李汝珍”一节,从多种材料的钩沉梳理中,考证出《镜花缘》的作者是京兆大兴县人氏李汝珍来。最早告诉胡适有关信息的,是钱玄同。钱玄同由于对音韵学有兴趣,所以知道李汝珍还是一位音韵学家。胡适便是寻到李汝珍的《李氏音鑑》一书后,才较多地获知了相关信息的。

        胡适这个人有不肯轻易随人的习惯。他在《中国人名大词典》中,查到了“李汝珍”的小传,这篇小传中有一句话,使得胡适又在文章里多写出一节来。有关李汝珍的小传,认为李“通声韵之学,撰《李氏音鑑》”,可接下却下了一个判辞:“然实未窥策韵门径。”即是说李汝珍“音韵研究”尚未入门。对于这样武断的说法,胡适便在“引论”第二节,专以“李汝珍的音韵学”为题目,“在这里替他(李汝珍)略说几句公道话。”第三节“李汝珍的人品”,对李汝珍的博学多才,进行了介绍,并以为“我们在《镜花缘》里可以得着无数的证据。”这之后,胡适才写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章节“《镜花缘》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书”。

        2

        作者回到了《镜花缘》作品本身。胡适从该书第四十九回,抽出其中泣红亭的碑记之后,泣红亭主人的一段总论,并认为:“这是著者著书的宗旨。”至于著者所说“穷探野史,尝有所见”里的“所见”究竟是什么,胡适来作了回答:“我的答案是:李汝珍所见的是几千年来忽略了的妇女问题。他是中国最早提出这个妇女问题的人,他的《镜花缘》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男女应该受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教育,平等的选举制度。”(笔者按:“答案是”以下,每字下面均有重点号)

        说一位清代人氏的作品有这样的宗旨,真有些石破天惊的味道。胡适当时就意识到可能有人对此结论不以为然,所以赶紧补充一句:“我是最痛恨穿凿附会的人,但我研究《镜花缘》的结果,不能不下这样一个结论。”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妨用胡适为文的口吻,向胡适说一句:拿出证据来。

        胡适当然要拿出证据,因为这证据在《镜花缘》里实在太充分了。“我们先要指出,李汝珍是一个留心社会问题的人。这部《镜花缘》的结构,很有点像司威夫特的《海外轩渠录》(笔者按:今译《格列佛游记》),是要想借一些想象出来的‘海外奇谈’来讥评中国的不良社会习惯的。”胡适的举证,是《镜花缘》第十一、十二回中“君子国”的一大段,这里的段落中,提出了十二个社会问题。这其中虽也有“迂腐之谈”,可其中第十条的“妇女缠足”和十一条“用算命为合婚”,胡适认为不仅是很有见解的观察,甚至是最为精彩的。胡适征引的“妇女缠足”一节,确实精彩,值得我们复引: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能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为不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

        关于“用算命为合婚”一节,亦颇有深刻精彩之处,可考虑到篇幅,此处不加复引。对此两节,胡适认为:“这两项都是妇女问题的重要部分;我们在这里已可看出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热心了。”

        3

        可是,《镜花缘》是一部小说,所以,“李汝珍对于女子问题,若单有君子国那样干燥枯寂的讨论,就不能算是一个文学家了。”胡适认为:《镜花缘》里最精彩的部分是女儿国的一大段。这一大段的宗旨只是“要用文学的技术,诙谐的风味,极力描写女子所受的不平等的,残酷的,不人道的待遇。”胡适甚至说:“这个女儿国是李汝珍理想中给世间女子出气伸冤的乌托邦。”

        这个女儿国,读过《镜花缘》原著的人都知道,是个以现实男权社会的种种思想、行为,却反过来一切以女子为主的国度。在这里,男人穿上衣裙,在家里“治内事”;而女子,穿上靴帽,在外主事。人们最初见到这种情况,感觉异常,都相互问答:“你看他们原是好妇人,却要装作男子,可谓矫揉造作了。”“你是这等说。只怕他们看见我们,也说我们放着好妇人不做,却矫揉造作,充作男人哩。”“俗语说的,习惯成自然。我们看他们虽觉异样,无如他们自古如此,他们看见我们,自然也以我们为非。”

        依据这种现象和这样的对话,胡适认为:“这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根本见解:今日男尊女卑的状况,并没有自然的根据,只不过是‘自古如此’的‘矫揉造作’,久久变成‘自然’了。”为了证明人是“矫揉造作”而来,书中还设计了一段绝妙的情节:一个去女儿国参观的人(林之洋),被女儿国王看中,选为王妃。可是,他不似女儿国的男子那般“矫揉造作”,所以必须加以改造治理。这个过程包括穿耳、缠足等等陋俗,经过一番折磨后,一个天朝上国的堂堂男子,向那女儿国的国王,颤颤巍巍的‘弯着腰儿,拉着袖儿,深深万福叩拜’了!”胡适对此感慨万端:“几千年来,中国的妇女问题,没有一个人能写的这样深刻,这样忠厚,这样怨而不怒。《镜花缘》里的女儿国一段是永远不朽的文学。”

        4

        这是现实社会“男尊女卑”的反面描述,胡适对其评价极高。从历史演变发展看,胡适的见解,的确发人深省。可是《镜花缘》书里对于妇女问题的反映,不仅如此。“女儿国是李汝珍理想中女权伸张的一个乌托邦,那是无可疑的。但他又写出一个黑齿国,那又是他理想中女子教育发达的一个乌托邦了。”黑齿国中:他们风俗,无论贫富,都以才学为高为贵,不读书的为贱。就是女人也是这样。到了年纪略大,有了才名,方有人求亲。若无才学,就是生在大户人家,也无人同她配婚。因此,他们国中不论男女,自幼都要读书。有一个外来的男子,看轻这里女性,可与她们讨论学问时,结果却“面上红一阵,白一阵”,万分狼狈。看到这里,胡适高兴地说:“这样恭维黑齿国的两个女子,只是著者要我们注意那个女子教育的乌托邦。”

        李汝珍在《镜花缘》中,不仅提出了这样两个有关妇女的问题,他还在一个十分奇特的背景下,提出了一个颇为重大的妇女问题:即男权社会里男女贞操的“两面标准”(今天所谓“双重标准”)问题。二十五回里,李汝珍写了一个两面国的强盗山寨。这两面国的人,“个个头戴浩然巾,都把脑后遮住,只露一张正面”,那浩然巾下,都“藏着一张恶脸,鼠眼鹰鼻,满面横肉。”这还不算,“男女贞操”问题,也是两面标准:“男子期望妻子守贞操,而自己却可以纳妾嫖娼;男子多妻是礼法许可的,而妇人多夫却是绝大罪恶;妇人和别的男人有爱情,自己的丈夫若宽恕了他们,社会上便要给他‘乌龟’的尊号;然而丈夫纳妾,妻子却‘应该’宽恕不妬,妬是妇人的恶德,社会上便要给她‘妬妇’、‘母夜叉’等等尊号。这叫做‘两面标准的贞操’。”胡适以为,此问题先前也有人谈过,但“三千年的议礼的大家,没有一个人能有李汝珍那样明白爽快的。”这还不算,《镜花缘》五十一回里,两面国的强盗头子想要收妾时,被自己夫人一顿好打,还训斥一番:“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欢喜?”胡适认为,这强盗夫人说得有理:推己及人,用一个单纯的贞操标准:男所不欲,勿施于女;所恶于妻,毋以取于夫:这叫做“忠恕之道”!

        5

        就算有这几方面妇女问题的提出,似还不能说妇女问题已经触及到了根本。从《镜花缘》里,胡适还寻到了有关女学和女权这些涉及基本的内容。《镜花缘》四十回,挑出了武则天称帝的十五年作为背景,来阐述她对妇女的德政。由于三千年男权社会的势力,武则天历来多被当作异类进行描述的。可在李汝珍的笔下,却大胆地把正史和野史上一切污蔑武则天人格的谣言都扫得干干净净。在胡适看来,《镜花缘》里,对于武则天,只有褒词,而无谤语,这是李汝珍的过人卓识。

        在《镜花缘》里,李汝珍借着武则天的名义,来为女子行“德政”,有相当深刻精微的地方。例如,他设计了十二条恩旨。其中除去①旌表贤孝的妇女。②旌奖“悌”的妇女。③旌表贞洁。④赏赐高寿妇女。……等一般条目外,还针对大内宫女,设定出:“凡入宫五年者,概行释放,听其父母自行选配”一条(第⑤条)。并针对贫家女子,设造“育女堂”:“凡幼女自襁褓以至十数岁者,无论疾病残废,如贫不能育,准其送堂,派令乳母看养。(⑦条)甚至还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命天下郡县延访名医。各按地界远近,设立女科,并发御医所进经验名方,配各药料,按症施舍。”(⑩条)这些对妇女的基本方面的尊重设置,的确如胡适认识的,“都是很重要的建议。”对于特别注重女科的医药措施安排,就在今天看来,仍“尤其是向来所未有的特识。”

        保障女子的基本权益,这在李汝珍,似乎还不够。在他的笔下,还让武则天创办男女平等的选举制度。叙述到这里,胡适还特别强调:“注意,我说的是选举制度,不单是一个两个女扮男装的女才子混入举子队里考取一名科第。李汝珍的特识在于要求一种制度,使女子可以同男子一样用文学考取科第。”中国历史上,尽管有上官婉儿和李清照这样的才女,但却缺乏一种正式的女子教育制度;尽管有花木兰、秦良玉,甚至吕雉、武则天这样具有政治谋略的角色,但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女子参政制度。胡适概括说:“一种女子选举制度,一方面可提供女子教育,一方面可引到女子参政。”所以胡适以为,李汝珍所拟的女子选举制度,“这真是大胆而超卓的见解。”

        李汝珍笔下的女子选举制度,有十二条之多,此不赘引。只择规例前面谕旨的几句,以显见地:“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畀,帝王辅翼,何妨破格而求?丈夫而善词章,固重圭璋之品,女子而娴文艺,亦增蘋藻之光……郎君既膺鹗薦,女史未遂鹏飞,奚见选举之公,难语人才之盛。”真是一篇为女子争取各项权力的宣言书。更要紧的:“况今日灵秀不钟于男子。”也就是说,男女在天赋本能上,没有什么不平等的地方。所以胡适在这里称颂:“这种制度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总解决。”

        当然,人们不能要求一个两百年前的李汝珍,在没有多少外来新鲜思想接引情况下,就能设计出正确而超前的“女子参政”制度,可是,通过先前的征引,我们仍能看出,李汝珍思想中有女子参政的意识存在着。由此生发,这当时理想的女子选举制度,就显现了作者的卓远超识。

        6

        李汝珍写作《镜花缘》,据胡适考证,当在约1810年至1825年之间,也就是清朝的嘉庆、道光年间。这个时期,一些先觉的知识分子虽然感到思想的压抑和制度的无望,可如李汝珍这样较为全面提出数千年来少有人关注的妇女问题,并加以深刻解剖,开出药方的学人,真可谓凤毛麟角。胡适看重,推崇的,正是这一点。所以,他在文章中不吝文辞,对李汝珍及其著述作了绝高评价:

        “三千年的历史上,没有一个人曾大胆的提出妇女问题的各个方面来作公平的讨论。直到十九世纪的初年,才出了这个多才多艺的李汝珍,费了十数年的精力来提出这个极重大的问题。他把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都大胆的提出,虚心的讨论,审慎的建议。他的女儿国一大段,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的一篇永永不朽的大文;他对于女子贞操,女子教育,女子选举等等问题的见解,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

        胡适当时,刚从美国回来未久,因为大力推动“文学革命”,已“暴”得大名。所以,对于《镜花缘》提出的妇女问题,他相信是会因自己的阐发,而引起相当反响的,故此在文章末尾,他自信地说:“这是我对《镜花缘》的预言。也许我和今日的读者还可以看见这一日的实现。”

        “实现”什么?就是前面胡适的结论:“他(李汝珍)的女儿国一大段,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的一篇永永不朽的大文;他对于女子贞操,女子教育,女子选举等等问题的见解,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时隔近百年,我们不得不说,胡适的预言,有些落空了。就在如今,能充分意识到《镜花缘》中男女平权价值的读者,为数甚少;以此角度来研究这部古典小说的学者,亦用的上“凤毛麟角”这个词。因此,我们不仅可以深刻感受《镜花缘》著者李汝珍的先觉和寂寞,同时也为胡适重估古典作品的睿智眼光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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