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香)近日,记者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处获悉,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共采购正版软件10125批(次),采购总金额达10.69亿元,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共53915套、采购金额4143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1年2月15日,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等37家中央国家机关单位率先完成机关本级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在地方政府方面,青岛市率先完成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软件许可15278套,采购金额7663万元。上海市级及区县财政预算单位已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浦东新区正在探索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深圳等中心城市已完成软件使用情况摸底工作;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有条件省市也正在加快进度。根据中央部署和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应分别于2011年5月底前和10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希望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面临的国内需求和国外环境,运用“部门协作推进、经费保障、集中采购、资产管理、软件预装、市场监管、软件督导检查及年报”等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