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词《蝶恋花·答李淑一》最早发表在1958年1月1日湖南师范学院院刊《湖南师院》。湖南师院院刊发表毛泽东这首传世名作时,附加了编者撰写的“关于毛主席词的说明”,明确指出:“毛主席于1957年5月写信给李淑一同志,信中附‘蝶恋花’一阕。语四张明霞同学看到后,写信给毛主席,请求发表。毛主席于11月25日回信表示同意。特将毛主席的词在本刊登载”。五十余年来,毛泽东诗词研究者对该词公开发表的背景都以此为据,并不存异议,仅只表述有详有略。湖南师大校史也是如此记载。然而,2008年第8期《湘潮》杂志刊登署名曾锐的《〈蝶恋花·答李淑一〉公开发表的前前后后》一文却对这一历史真实作了颠覆,湖南经济电视台金鹰纪实频道“故事湖南”栏目摄制的《〈蝶恋花〉1957》(2008年10月3日首播)对该词的发表过程也基本上同于曾文“事实”所述,并制作了情景画面,纪实不实,流传甚广。因此,对这一史实有必要加以澄清,还历史真实,防止误导,以讹传讹。(详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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