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中国作家中,“诺贝尔情结”由来已久,这不仅有碍于作家潜心创作,同时把从事文学创作的目的瞄准一种国际性的文学奖,确实也不太值得。中国文学的真正走向世界,仅仅把目标锁定在几个大的国际性奖项显然会使人误入歧途。一个多世纪以来,人们经过对其评奖实践的仔细考察,不禁发现,诺贝尔文学奖的权威性已经不断地在受到挑战,它所被人们公认的“普世性”权威也正在逐渐萎缩。人们从世界文学的角度问道,在已经获得这一奖项的一百多位作家中,有多少人的作品今天仍属于世界文学经典?正如去年刚刚卸任的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贺拉斯·恩格达尔(Horace Engdahl)所坦然承认的那样,尽管人们总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掌握着文学经典化的权力,但实际上,“诺贝尔文学奖基本上依赖于由施莱格尔兄弟形成的西方文学的概念。”而至于说它是否拥有经典化的权力,他接着指出,“经典性是一种力量的作用,它是不可控制的,而且也不会形成一个封闭的可识别的系统。文化权威只是这些力量中的一个方面,也许都不是最强有力的力量。这一百多年来诺贝尔奖金所积累下来的象征性权力显然还不足以使一位作者成为经典作家,但却足以唤起后代人对他的兴趣。”如果他是出于谦虚而贬低了诺贝尔文学奖在使一部文学作品经典化方面的权力的话,那至少我所引用的最后一句话则是千真万确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将至少能使这位作者获得很大的世界性声誉,同时他的作品也随之会畅销并有可能成为世界文学的一部分。而他本人及其作品也将得到同时代或后代批评家和学者的研究。我以为这才是诺奖对文学经典化所能做出的贡献。
前不久,瑞典文学院宣布,将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秘鲁诗人、小说家和评论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其理由在于他“对权力结构的制图般的描绘和对个人反抗的精致描写”,正因为这一特色,他曾有着“拉丁美洲爆炸文学”四大主将之一的美誉,并被誉为杰出的“结构写实主义小说家”。
听到略萨获奖的消息并不使人感到吃惊,因为这位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成名的拉丁美洲作家的获奖应该算是众望所归。但这一事件在中国的反应却依然不外乎这样两种:瑞典文学院怎么又出人意料地给了一位名气虽很大但已对此不抱太大希望的拉美作家?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又与中国作家擦肩而过了!连我这位与瑞典文学院以及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前任主席埃斯普马克教授有过交往的中国学者也感到吃惊。因为在此之前,确实人们曾对今年的诺奖候选人作过种种猜测:在男性作家中,数次获得提名的美国犹太作家菲力普·罗斯,享誉世界文坛并有着众多读者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等,多年来一直都是人们频繁谈论的热门人选。女性作家中则有美国作家奥茨、丹麦作家克里斯蒂森以及同样几度被提名的加拿大作家马格丽特·阿特伍德等。当然,作为仍健在的最重要的拉丁美洲作家之一,略萨的获奖自有其无可争辩的理由,他自上世纪末以来就多次被提名为候选人,但却数次与诺奖失之交臂。如今已过花甲之年的略萨终于如愿以偿了,这不得不使人对他的文学成就折服,但对于这一结果也确实使不少人始料不及。
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的评奖原则有何特殊性?它的奥秘究竟何在?对此奥秘评奖委员历来是守口如瓶,但已经卸任的诺奖评委会前任主席埃斯普马克却在自己的书中透露了一些奥秘。
人们一般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文坛大师托尔斯泰、易卜生和左拉等未能获奖,而一些成绩不甚突出的二流作家却摘取了诺贝尔皇冠?为什么乔伊斯、普鲁斯特等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意识流大师始终未被提名,而在他们之后亦步亦趋的意识流小说家却频频获奖?我这里仅对个中的复杂因素作一简略分析。
我们若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原则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就不难发现上述原因了:各个时期的评奖委员们的审美趣味不一,鉴赏力不尽相同;文学风尚的不断变化,往往致使昨天备受冷落的作品可能在今天大受推崇;评奖委员本身的个人偏好以及涉猎范围所限;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诺贝尔文学奖不授给死去的作家。当年托尔斯泰的未获奖是因为当时的评奖委员认为他是一位无政府主义者,左拉的未获奖是因为其作品的自然主义倾向掩盖了其应有的理想主义倾向,易卜生则因为在当时的批评界尚有争议而未被提名。上述三位文学大师都未能等到批评鉴赏趣味的变化就离开了人间。而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小说的价值在他们生前并不为批评界所认可,等到他们身后被“重新发现”时已经为时过晚。奖金创立者诺贝尔在遗嘱中宣称,文学奖应授给写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优秀作品”的文学家,但对这个“理想主义倾向”究竟作何理解或解释,却在各个时代的评委那里不尽相同,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因而就致使一些真正伟大的作家未能获奖,而一些成绩并不十分突出、并未作出最大贡献的作家倒被提名获了奖。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不少,但为其辩护的理由也同样充足: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评奖标准和原则。诺贝尔文学奖只不过是瑞典文学院颁发的诸多奖项之一,评奖委员会从来就未宣布过它是文学界的最高奖项,只是它的相对客观性、评奖原则的独特、评奖程序的严格以及奖金的丰厚而成了20世纪世界文坛的第一大奖。因此,正确地看待诺贝尔文学奖的二重性可以使我们在推进中国文学走向世界方面取得有效的成果。
确实,按照评奖委员会前任主席埃斯普马克的说法,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主要根据这样几个原则:(1)授给文学上的先驱者和创新者;(2)授给不太知名、但确有成绩的优秀作家,通过授奖给他/她而使他/她成名;(3)授给名气很大、同时也颇有成就的大作家。同时也兼顾国别和地区的分布。尤其是最后一条原则导致了该奖的成功与失误同时并存,因而许多获奖者都备受争议。
根据和埃斯普马克有过交往的瑞典文学专家李之义先生的披露以及我本人的考察,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程序确实有其独特之处,各位评奖委员的工作十分认真细致,有时为了仔细研究一位可能获奖的候选人,个别评委甚至花上十多年的时间读完该作家的所有作品和所能见到的评论文章,然后写一份论证报告提交委员会。但这样的努力往往会由于该作家的早逝而夭折。这种独特的程序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它不接受个人申请。每年获奖者的有关推荐建议应在2月1日前报送诺奖评委会,建议不必附带理由。瑞典文学院的院士、其他国家的相应机构的院士、大学的文学教授、过去的诺奖获得者、各国的作协,都有资格推荐。我本人就曾收到过瑞典文学院邀请我推荐作家的信函。评奖委员会每年大约可收到300份推荐,最多时据说甚至达到2000份推荐。4月,这份名单缩小到20个左右;9月,名单缩小到5人。某个候选作家获奖与否,与瑞典文学院十八名院士中有无专人研究有相当的关系,而这十八名院士是终身制,去世一名补进一名。当然他们不可能把世界各国的优秀作品读遍,其中不少作品得借助于英文及其他主要欧洲语言译本。因此对于一位非欧美作家能否获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作品有没有主要的西方语言,尤其是英语,的译本。例如,2006年获奖的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就被译成了56种语言,正是由于他的获奖,他才得以从一位来自小民族和非通用语国家的作家一跃成为蜚声世界文坛的著名作家。而此次的略萨则不是这一类。众所周知,早在上世纪60年代,略萨就已经在当代文坛崭露头角,到了80年代,他已经成了与马尔克斯等人齐名的拉丁美洲“爆炸文学”的主将。出于对马尔克斯的尊敬和推崇,他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中专门讨论了马尔克斯的创作。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本人却多次与诺奖失之交臂。但他从来就没有失去继续创作的勇气和信心,这一点值得我们中国作家效法。
当然,诺贝尔文学奖与中国文学的关系源远流长,但却始终与中国现当代文学主流格格不入。考虑到瑞典文学院院士中长期没有懂中文者,文学院于80年代初补选了著名汉学家和中国文学翻译家马悦然为院士。但迄今除了华裔法国作家高行健外,仍没有一位中国本土作家获奖。据我所知,确曾有不少人入围或进入大名单,如解放前的林语堂、闻一多、艾青等,文革期间的老舍,80年代的沈从文和北岛,90年代的王蒙,新世纪初的莫言、余华等。
由此可见,诺贝尔文学奖确实与中国文学有着割不断的联系。荣获诺奖的作家在中国出版界也备受青睐。不少先前不甚有名的作家就因为获得诺奖,其作品一下子在中国走红,如前几年获奖的奈保尔、凯尔泰斯、耶利内克、赫塔-缪勒等,甚至包括帕慕克都是这样。而另一些作家,如库切、品特、莱辛、勒·克莱齐奥以及本年度获奖的略萨,则早在荣获诺奖之前就被卓有见识的中国学者所发现,并率先介绍给了国内的出版界。1981年,当略萨这个名字在中国读者中还十分陌生时,他的成名作《城市与狗》便由赵德明译成中文,外国文学出版社出版。随后,在80年代的后几年里,云南人民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以及十月文艺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他的《青楼》、《胡莉娅姨妈与作家》、《世界末日之战》、《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狂人玛伊塔》等小说。因此,可以说,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和国内的外国文学研究者鉴赏力的提高,国内的出版界也开始越来越注意听取评论界的意见,因此最近几年内评选出的大多数作家都在国内评论界和出版界的关注视野之内,很少像过去那样爆出冷门。可以预见,此次略萨的获奖必将使其作品的译介和出版再度升温。同时对于默默耕耘在文学园地里忍受寂寞的中国作家也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但毕竟,中国文学的真正走向世界,单靠诺贝尔文学奖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中国的文学创作界、翻译界以及国外的汉学界的共同努力,通过把优秀的中国作家的代表性作品译成西方的主要语言,从而达到消解“西方中心主义”和重建世界文学经典之目的。由此看来,我们批评界确实任重而道远。我很同意莫言的看法,也即中国文学的真正走向世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我们从事外国文学和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努力奋斗,这一漫长的过程就会缩短乃至最终得以实现。对此我仍抱有乐观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