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员到七十才退休?
汉代官员老了,也办退休吗?
答案是:有,但不完全像现代的退休制度。对部分官员来说,汉代确实有“退休”这回事,正式说法叫“致仕”或“致事”。
《礼记·曲礼》里讲:“大夫七十而致事。”郑玄注:“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意思是,把手里掌管的事情交还给君主,告老还乡。
七十致仕,只是一句老话
先秦实行世卿世禄制,官爵往往被家族世袭垄断。天子和臣下之间,除了政治上的上下级关系,还有血缘宗法关系。所以那时的“七十而致仕”,更多是某个家族在官僚体系中换一个代表人物,而非官员个人仕途的彻底结束。到了秦汉,世官制原则上被废除,皇帝和臣子之间更像“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雇佣关系。官员致仕,才逐渐接近后世所说的退休。
西汉初年,中央高层官吏任职几乎都是终身制,很少见到高级官员致仕。到了西汉中期,出现过一阵“致仕热”。但通观两汉四百年,严格按“七十致仕”并非常态。
也就是说,汉代官员退休,弹性很大。有人干到死,有人中途因病辞职,有人被免官,有人主动归隐。真正能卒于任上的官员总归是少数。大多数官员最终还是或主动或被动地离开官僚系统,回归民的身份。从宽泛意义上说,这些都可以算“退休”。那么,退休之后,他们靠什么生活?又干些什么呢?
退休待遇,先看皇帝脸色
想过有质量的退休生活,经济基础很重要。汉代官员退休待遇,起初并无统一标准,多为皇帝特殊恩宠。
“万石君”石奋官秩二千石,景帝时“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上大夫禄为比二千石(“比二千石”是汉代官秩等级,属于“比秩”,次于“二千石”而高于“千石”。它用于标示特定官职的待遇级别,随职位变动而变化),月禄米100斛,而二千石为120斛。按一斛约合今30公斤、米每斤3元粗算,石奋退休前月俸约2.16万元,退休后约1.8万元。显然,这仍是高收入。武帝初年御史大夫张欧致仕,“天子亦宠以上大夫禄”。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月禄米180斛,约3.24万元;退休后月100斛,约1.8万元,仅为原俸55%。一个“宠”字说明,这是皇帝特赐,并非确定制度。
直到西汉末期汉平帝元始元年,才有诏令:“令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即比二千石以上高级官员年老致仕,可领原俸三分之一,终身享有。
回乡买田,还是教书育人
大多数汉代官员退休后会返回家乡。朝廷有事策问会派专人去家里,有朝会也有专车接他们来京师,待遇非常崇高。
汉代大部分官员都有产业,有些还来自富裕家族。
也有品德高尚、思想豁达的官员不怎么置办产业。汉宣帝时大儒疏广、疏受,东海兰陵人,即今山东兰陵。疏广明《春秋》,后被召入京师,任太子太傅;疏受任太子少傅。二人致仕时,皇帝赐黄金二十斤,太子赠五十斤,按汉一斤约合今250克计,共17.5公斤。回乡后,他们广交游、不置产,与宗族故友宴会饮酒,晚年非常洒脱。
有人问疏广,为何不给子孙留些产业?老人回答非常通透:“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盈余,但教子孙怠堕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人之怨也。”家中旧田旧屋足以供子孙衣食,过多财富反教子孙怠惰,遭人怨恨。这种见识,今天也不过时。
退而不休,权力在家族接力
汉承秦制,废除世官制度,打破了家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但两汉四百年,始终为官员权力在代际之间流转留有几个口子。最典型的就是“任子”制度。应劭《汉官仪》记载:“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二千石以上高官可恩荫子孙一人为官。
例如成帝时的丞相张禹,致仕后有一次成帝去探望他。史载:“又禹小子未有官,上临候禹,禹数视其小子,上即禹床下拜为黄门郎,给事中。”君臣之间的默契无比自然,正可见高官显族对政治权力影响之深远。
“任子”毕竟是权力金字塔顶层少数人的“游戏”。对官僚体系中的大多数人及其家族来说,则要探索更普适、更稳定的权力再生产方式。汉武帝以后,文化教育与做官的联系日益密切,为家族内部代际权力传承构建了渠道。
崔寔的《四民月令》被认为是汉代家族田庄生产生活的“标准像”,其中正月条就有“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学《五经》……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的安排。此后八月条、十一月条也有类似安排,通过培养后代实现学问的代际传承。
一个读书人可称“单士”;若家族连续数代出现读书人,单士就演变成“士族”;若数代读书人中连续有人进入官僚体系,士族就进化成“世族”;若世代为高官,世族就成了豪族,“四世三公”便是顶级代表。汉代这个权力再生产体系,致仕官员无疑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一环。青壮时外出为官,老朽后回乡,将后代扶上自己曾骑过的马,甚至再送一程。
(《齐鲁晚报》9.19 孙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