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6日 Wed

提供非法服务,索要服务费被法院驳回

《文摘报》(2026年08月26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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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制纵横
文摘报 2026年08月26日 Wed
2026年08月26日

提供非法服务,索要服务费被法院驳回

  克某因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备受困扰。2025年8月,他联系某法律咨询公司,双方以“法律咨询”“异议申诉”为名签订《信用记录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约定该公司对克某的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维护管理等服务,克某需支付7000元服务费。

  没过多久,法律咨询公司告知克某,其征信不良记录已被消除。然而,克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还失联了。

  2026年5月,法律咨询公司将克某起诉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7000元服务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传唤其到庭应诉,但克某始终未现身,也未提交答辩材料。法院依法对该案缺席审理,判决驳回法律咨询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征信记录是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记载,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法定情形,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擅自修改或删除真实的征信记录。法律咨询公司虽然以“法律咨询”“异议申诉”为名,与克某签订服务协议,但实质上是在从事“付费删除真实征信记录”的业务,规避了征信管理的法定程序和监管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更重要的是,此类行为扰乱国家征信业的正常秩序,破坏金融信用体系的公平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克某与法律咨询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该公司无权收取费用。

  (《法治日报》8.12 潘从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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