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0日 Wed

数字领导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进路

《文摘报》(2026年06月10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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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光明学林
文摘报 2026年06月10日 Wed
2026年06月10日

数字领导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进路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深入,政府治理结构逐渐从垂直化、科层制向扁平化、网络化转变,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在新兴技术赋权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有效驾驭这一复杂的权力重构过程,需要政府领导者具备强大的数字领导力,通过运用数字技术与数字化思维,实现组织创新、协同治理和公共价值创造。

  完善数字领导力建设的组织机制。构建一种以数字领导力与数字思维的全面提升为目标的制度化培养模式,以适应新时代数字治理的复杂性需求。建立与数字领导力发展相配套的权责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数字治理的效能和可持续发展。将数字领导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纳入政府组织体系建设的整体战略,提升领导干部对数字治理工具、数据分析技术和网络协同治理方法的应用能力。配套建立严格的监督与问责制度,确保领导者在数字治理决策过程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技术理性与社会伦理之间的关系。构建跨部门协调平台和跨部门绩效评估激励机制,推动政府治理从碎片化向整体化、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协作的方向转变。

  优化政府、企业与公众行动者网络的协作机制。制定明确的数据共享规则和法律规范,明确数据共享过程中的权责边界,构建数据共享的法律保障体系。搭建安全、高效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审批机制,明确各主体在数据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避免数据共享过程中的矛盾与风险。建立多样化的数字互动平台和协作机制,借助数字技术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公众从简单的信息接收者转变为治理的主动贡献者。建立系统化的风险评估、监督问责和纠纷协调机制,确保治理合作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规范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制度体系。出台明确的配套政策体系,细化数字治理过程中的数据使用、共享、保护与监督标准,推动治理实践的规范化和透明化,防范因规则不明带来的治理风险。

  健全数字治理风险的防范与应急处理机制。制定明确的数据伦理准则,严格规定政府部门在数据采集、处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和底线,建立数据伦理审查机制,防范技术治理过程中的伦理风险。加强领导者的数据伦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培训,构建更加系统、全面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减少数字治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保障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顺利推进和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领导科学》2026年第2期 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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