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6日 Sat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6月06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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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6月06日 Sat
2026年06月06日

公告

   荆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荆劳人仲公告字〔2026〕16号

荆州市奥兴铜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泽香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荆劳人仲案字〔2026〕113号),上列当事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于2026年2月26日申请仲裁,请求:“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协助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荆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本委”)经审查,依法立案受理,适用简易处理。在本委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开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庭。本委经审查认为,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如下:对申请人刘泽香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参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荆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荆劳人仲定字〔2026〕38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焦作仲裁委员会公告

范艳军:

   本会受理的(2026)焦仲案字第009号申请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范艳军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焦仲裁字第009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焦作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焦作仲裁委员会公告

赵帅、左子龙:

   本会受理的李梦瑶与你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焦仲案字第1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焦作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汇鑫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福有诉你的劳动争议一案(白区劳人仲案字(2026)97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将裁决书送达给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委白区劳人仲案字(2026)97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后十五日内向白银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

白沟新城苒晓箱包店:

   本委受理王元元与你单位有关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保白劳人仲案字[2026]第046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白沟新城仲裁庭(地址:保定市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配楼二楼)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6日

   公告

白沟新城源点箱包厂(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王肖含与你(单位)有关工资争议一案(保白劳人仲案字〔2026〕第14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参与劳动仲裁庭审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配楼二楼,电话:0312-2893685

   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6日

   公告

白沟新城乔陌箱包制造厂:

   本委受理刘彦玲、刘亚男与你单位有关工资、经济补偿的劳动人事争议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保白劳人仲案字[2026]第057、058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白沟新城仲裁庭(地址:保定市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配楼二楼)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6日

   魏斌诉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0491号)、房志东诉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0492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魏斌、房志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滨劳人仲案字〔2026〕第40491号、〔2026〕第40492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6年7月28日下午2时在本委(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联系电话:022-2520417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依法受理王万曾的工伤认定申请,述称其亲属王安洪于2023年3月12日23时在公司建设项目厨房内做饭时突感身体不适晕倒,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23年3月13日02时14分死亡。现因双方劳动关系不明确,于2026年1月8日作出《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2026)川0682工中5号。自公告登报30天后即为送达你单位。

   2026年6月6日

   三匠设计(江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公告

   (2026)苏1391破申7号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陈小丽的申请于2026年5月14日裁定受理三匠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三匠设计”)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通达声远律师事务所为三匠设计管理人。现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三匠设计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请三匠设计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请三匠设计法人、股东、高管等人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若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三匠设计(江苏)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均遗失,声明作废。

   五、若有财产线索的,可提供给管理人核实。

   六、管理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沭阳县学府南路199号建设银行10楼,江苏通达声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乔磊律师,电话:13605240633。

   特此公告。

   三匠设计(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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