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账支付有了白名单
《文摘报》(2026年05月27日 02版)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
原则上,三类产品可纳入白名单:一是药品,在我国正式批准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包括国产、进口、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二是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医疗器械。三是医用耗材,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医用耗材,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以及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使用的器械耗材。
此次新规明确将一批非医疗产品和“打擦边球”的产品挡在白名单之外——
第一类是非医疗用品。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米面油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非医药类商品坚决不得纳入白名单。”
第二类是“假医用、真日用”产品。例如牙膏、牙线、面膜、防晒用品等,包括一些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不得纳入白名单。
第三类是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的医疗器械,如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信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功能为辅的器械耗材。
(《光明日报》5.20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