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3日 Sat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5月23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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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5月23日 Sat
2026年05月23日

公告

   破产清算公告

   2026年5月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仓堇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仓堇企业咨询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仓堇企业咨询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6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二、仓堇企业咨询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仓堇企业咨询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仓堇企业咨询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10时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仓堇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0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经安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经安实业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经安实业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经安实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经安实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经安实业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经安实业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经安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0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归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归元生物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归元生物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归元生物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归元生物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归元生物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归元生物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归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0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大江物业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大江物业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大江物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大江物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大江物业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大江物业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0日

   破产清算公告

   2026年5月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惠十八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惠十八餐饮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惠十八餐饮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6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二、惠十八餐饮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惠十八餐饮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惠十八餐饮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特此公告。

   上海惠十八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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